YD/T 1115.3-2019 通信电缆光缆用阻水材料 第3部分:阻水粉.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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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D/T 1115.3-2019 通信电缆光缆用阻水材料 第3部分:阻水粉.pdf

当用户有要求时,阻水粉中限 物质限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限用物质的含量限值

除非另有规定,本部分规定的试验应在以下环境条件下进行 温度(23土5)℃,如有争议时应在(23土1)℃下进行 相对湿度:20%±15%

试样pH值按照附录C测定。

GB/T 37863.2-2021 轨道交通 牵引电传动系统 第2部分:机车、动车组试样吸水量按照附录F测定。

YD/T 1115.3—2019

粒度分布试验方法按照GB/T21782.1的规定进行。取样量为100g,精确至0.01g,将标准筛 目、100目、120目、150目、180目的顺序自上而下的叠加放置。试验时间为(180士15)S, 方协商确定。粒度分布结果按公式(1)和公式(2)进行计算:

6.9膨胀速率和膨胀高度

W,="×100% m2 ++.

取样量为(200土0.2)mg,去离子水150mL。试样膨胀速率的检测方法应按照YD/T1115.1 5次测试数据,以算术平均值作为阻水粉的膨胀速率

取样量为(200土0.2)mg,去离子水150mL。检测方法应按照YD/T1115.1进行。分别记录浸水 3min、5min时,盖板随膨胀试样上移的位移量即阻水粉的膨胀高度。取5次测试数据,以算术平均值 作为阻水粉的膨胀高度。

试样的材料相容性试验方法应按照YD/T839.1一2015的规定进行

YD/T 1115.3—2019

的耐真菌性能试验方法应按照GB/T24128一2009

7.2.1出厂检验项目划分为100%检验及抽样检验。检验项目和检验类别见表2。 7.2.2除外观为100%检验外,其他出厂检验项目为抽样检验项目,以“25公斤”为单位进行抽样, 抽样方法按GB/T2828.1一2012规定的检查水平为特殊检验水平S一3,正常一次抽样方案,接收质量 限(AQL)值为4.0。

表2检验项目和检验类别

表2检验项目和检验类别(续)

7.2.3单位产品的性能不符合表2中出厂检验项目的规定,称出厂检验不合格。 7.2.4如果单位产品的出厂检验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品。 7.2.5若在样品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小于或等于合格的判定数,则判定为该批合格。若在样品检 验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数大于或等于不合格判定数,则判定该批不合格,

型式检验应依据GB/T2829一2002规定进行,从出厂检验合格的某个批中或若干批中随机抽取样品 进行检查,以判断生产过程稳定性和产品可靠性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在无特殊要求的情况下,采用判 别水平Ⅲ、一次抽样、样品大小3、不合格质量水平(RQL)65、判定数组[01]。型式检验项目规定见 表2

7.3.2型式检验周期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进行型式检验,检验项目为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a)型式检验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b)主要生产工艺和原材料有重大改变时,或停产半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C)当产品鉴定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7.3.3型式检验合格与不合格

表2中规定的项目均合格则判定型式检验合格,否则判定为型式检验不合格。

7.3.4型式检验不合格的处理

7.3.4.1型式检验不合格时,生产厂应立即停止出厂检验、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不合格原因, 直至新的型式检验合格后,才能恢复出厂检验。 7.3.4.2对已交付订货的产品,只要发现一项不符合表2规定,原则上允许退货。重新检查只对不 合格项目进行,重新检验采用判别水平Ⅲ、一次抽样、样本大小5、不合格质量水平(RQL)40, 判别数组[01]。

3.4.1型式检验不合格时,生产厂应立即停止出厂检验、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消除不合格原 至新的型式检验合格后,才能恢复出厂检验

3.4.2对已交付订货的产品,只要发现一项不符合表2规定,原则上允许退货。重新检查只 格项目进行,重新检验采用判别水平Ⅲ、一次抽样、样本大小5、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别数组[011]。

YD/T1115.3—2019 8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8标志、包装、运输、购存

在检验合格后的阻水粉包装外应贴上合格证,其上注明: a)产品名称; b)产品型号、批号、净重; c)产品的商标或生产厂家名称; d)生产日期; e)“防潮”“防热”等字样。

包装应严密完整防水防潮,并符合GB/T16716.1一2008的规定。 包装袋的内包装为双层聚乙烯塑料,外包装为三合一复合袋或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三合一复合袋 内层为PP或PE的编织布,外层为复合生皮纸,中间为复合塑料材质

应符合GB/T191一2008的规定,产品运输时应采取防潮、防水、防晒的措施,并不能与易燃 运输。产品在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

产品贮存应符合GB15603的规定。 阻水粉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不受污染的库房内。防止雨淋与暴晒,不应与易燃品等一起堆 放。贮存期自生产之日起为三年,超过贮存期后,应重新按本标准检验,检验的项目为技术要求中规定 的全部项且,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单独用于电缆或光缆的阻水粉

YD/T 1115.3—2019

览或光缆的阻水粉的基本性能应符合表A.1中的

表A.1基本性能要求

粒度分布80目以上,是指样品中未通过80目筛网的颗粒的质量百分比;180目以下,是指样品中可通过18 网的颗粒的质量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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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规范性附录) PH值的测定

仪器和试剂要求如下: a)电子天平:精度为0.1mg; b) 量筒:100mL; ) 烧杯; d)磁力搅拌器; e)pH计:精度±0.01; f 生理盐水:(23±1)℃,浓度0.9%。 C.2试验步骤 C.2.1用量筒准确量取生理盐水100mL,倒入烧杯中。并置于磁力搅拌器上适度搅拌,在搅拌过程中 应避免溶液产生气泡。 C.2.2用电子天平称取(0.5土0.02)g待测试样,准确至0.1mg,将称好的试样缓缓加入烧杯中。适度 搅拌10min后,停止搅拌并将烧杯从磁力搅拌器上移开,静置1h。 C.2.3使用缓冲溶液调整pH计。然后将pH复合电极缓慢插入C.2.2中的上层清液中,示数稳定时读取该 溶液的pH值,为防止污染电极,电极不应该接触到试样。读取示值后,将电极移开并用去离子水冲洗: 用吸水纸吸干电极表面水分后,将电极浸入电极保护缓冲溶液中。

测定结果直接从pH计上读取,同时进行两次测定,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YD/T 1115.3—2019

仪器和试剂要求如下: a)电子天平:精度为0.1mg; b) 干燥血; c) 恒温试验箱:量程为200℃,精度为土1℃,无鼓风; 试样容器:用于试样的转移和称量,该容器由能防水蒸汽,且在试验条件下不易发生变化的轻 质材料制成。

D.2.1将容器放入恒温试验箱中,(100土2)℃,干燥1h,取出后放入干燥血内冷却至室温 D.2.2称取(5土0.2)g样品,精确至0.1mg,将样品放入到干燥后的容器中,再次称重,精确到0.1mg, 重量为m1。

挥发物含量X按公式(D.1)进行计算:

同时进行两次测定,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结果修约至整数。两次测 差应不超过+0.2%

同时进行两次测定,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结果修约至整数。两次测定结果 应不超过土0.2%。

YD/T 1115.3—2019

仪器要求如下: a)电子天平:最大量程1000g,精度1mg b)漏斗:玻璃材质,三角外形; c)密度杯:100mL。

2.1用电子天平称量干燥后的密度杯质量m1,放置在漏斗的正下方。 2.2将待测的试样经玻璃漏斗倒入密度杯中,用玻璃棒去除密度杯顶部多余试样,不应拍打或 度杯。 2.3用电子天平称量装满试样的密度杯质量m29

E.2.3用电子天平称量装满试样的密度杯质量m2

E.2.3用电子天平称量装满试样的密度杯质

E.3.1测定结果的计算

试样的堆积密度按公式(E.1)进行计算

P 待测试样的堆积密度,单位为克每立方厘米(g/cm"); m1 密度杯的质量,单位为克(g); m2 待测试样与密度杯的质量,单位为克(g); 密度杯的体积,单位为立方厘米(cm)

E.3.2 结果的表示

同时进行两次测定,取两次测定的算术 测定结果DB21T 2019-2012 矿山及其他工程破损山体植被恢复技术,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两位

YD/T 1115.3—2019

仪器要求如下: a 电子天平:精度0.1mg; b) 量筒; c) 烧杯; d)漏斗; e) 尼龙筛布:300目; f) 秒表:量程0~60min,精度0.1s; g)水:GB/T6682规定的三级水。 F.2测定步骤 F.2.1 称取(500土50)mg样品,精确到0.1mg,倒入250mL的烧杯中。 F.2.2用250mL量筒称取200mL水,缓慢倒入装有样品的烧杯中。 F.2.3青 静置5min后,用300目筛布过滤,过滤时间为10min。 F.2.4 用量筒测量过滤出的水的数值,记做L1。

F.3.1测试结果的计算

试样的吸水量按公式(F.1)进行计算:

式中: L—待测样品的吸水量,单位为毫升每克(mL/g); L—滤出水的量,单位为毫升(mL); m——样品的质量,单位为克(g)。

XB/T 613.1-2010 铈铽氧化物化学分析方法 第1部分:氧化铈和氧化铽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附录F (规范性附录) 吸水量的测定

进行两次测定,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一位

司时进行两次测定,取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结果修约至小数点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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