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 121-2009 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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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标 121-2009 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pdf

第九条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筑标准应根据救灾物资储存、管 理的功能要求合理确定。 第二十条救灾物资储备库应设置实体围墙,高度宜为3.0m。 第二十一条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宜为单层,其库房净高不应低 于6m;当受条件限制采用多层库时,不宜超过3层。 第二十二条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结构型式的确定应满足仓储功 能的需要和结构安全的相关规定,并充分考虑当地的施工条件及 用材状况。 第二十三条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抗震设防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 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和《建筑抗震设计规 范》GB50011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库房地坪荷载应满足货物堆放及 装卸机械运输和通行的要求。 第二十五条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的屋面防水等级和要求应符合 现行国家标准《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其消 防给水和灭火设施、防烟与排烟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车 道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 规定。 第二十七条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首层地面应做防潮处理,库房 室内地坪应高于室外地坪,且高差不小于0.3m。 第二十八条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出人口应方便运输、装卸设备 的出人,并设置防鼠板,高度宜为0.5m。

第二十九条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根据物资储备、业务管理等功能 要求配置建筑及相关设备。 第三于条救灾物资储备库供电应满足照明和设备运行的需要。 第三于一条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有给排水系统,其防洪、防涝排水 应根据库址地形及城市防洪、防涝规划确定流向,宣采用排水沟或 排水管道等有组织排水方式。 第三十二条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室外货场、货场罩棚应按照第 三类建筑物、构筑物采取防雷措施。 第三十三条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应具备良好的通风条件,自然 通风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配备相应的机械通风设施。 第三十四条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多层库房应设置载重不低于2t 的货运电梯等垂直货运设备。 第三于五条救灾物资储备库应按信息化管理的需要配置计算机 信息管理系统和网络系统。 第三十六条救灾物资储备库应配置装卸、物资保管维护、技防及 必要的交通工具等相关设备。

1.自然灾害:指给人类生存带来危害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 自然现象,包括洪涝、干旱灾害,台风、冰、雪、沙尘暴等气象灾 害,火山、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 海啸等海洋灾害,森林草原火灾和重天生物灾害等自然灾害。 2.救灾储备物资:是指各级民政部门存储和调用的,主要用于 救助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的物资,包括帐蓬 棉被、棉衣裤、睡袋、应急包、折叠床、移动厕所、救生衣、净水机、手 电筒、蜡烛、方便食品、矿泉水、药品和部分救灾应急指挥所需物资 以及少量简易的救灾工具等。 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各级政府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 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 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 社会稳定而制定的政府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自然灾害救助的 启动条件、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与信息 管理、应急响应、灾后救助与恢复重建等。 4.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包括因灾死亡人口、倒 房屋、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等。其中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是 各地根据灾害类型、灾害发生频次和强度,以及各地历年来因灾实 际发生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等因素综合考虑,并科学确定的。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不同的响应等级对应不同的紧急转移安 置人口数量。 5.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指因受到灾害威胁、袭击,离开住所转 移安置到其他地方,并接受紧急救助的人口;或因断水、断电、交通 中断等原因生活困难,需接受紧急救助的人口(包括非常住人口以 及农垦企业、国有林场、华侨农场的受灾人员)。

6.生产辅助用房:用于设备维修、清洗缝补救灾物资的用房。 7.专用堆场:包括室外货场、观察场和晾晒场。 8.室外货场:用于清点、装卸和临时堆放救灾物资的场地。 9.观察场:用于救灾物资入库前对其进行清洁、整理MH/T 1064.6-2017 直升机电力作业安全规程 第6部分:吊装组塔作业,发现并 消除救灾物资安全隐患的场地。 10.晾晒场:用于晾晒救灾物资的场地。 11.停车场:用于停放货车、应急调度车和物资转运车等车辆 的场地。 12.建筑系数:建筑系数=(K十F十S十D)/ZX100% 式中:K一一库房用地面积: F一生产辅助及配套设施建、构筑物用地面积; S一管理用房和附属用房建筑物用地面积; D一一专用堆场用地面积; 2一一救灾物资储备库总用地面积。 13.库房使用面积系数:库房使用面积系数=库房使用面积/ 库房建筑面积。

1为便于在执行本建设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 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充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 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15) 第二章 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 . (18) 第三章 选址与规划布局 (31) 第四章 建筑标准 .· (33) 第五章 建筑及相关设备配置 (35)

第一条本条阐明制定本建设标准的的和意义。 我国是世界上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特殊的 地理环境决定了我国的自然灾害具有种类多、发生频度高、灾害集 中、损失严重等特点。特别是近年来,雪灾、地震、洪水等特大自然 灾害频繁发生,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了巨大损失。为了提 高政府灾害救助水苹,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维护灾区正常社会秩序,1998年国家建立了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 制度,要求民政部门建立用于储备救灾物资的专门设施(机构),其 诸备物资主要用于对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灾民实施紧急救助,保 障其最基本的生活需要。经过10年的发展,已在11个城市设立 广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同时,部分省、市、县也通过各种方式 建立了本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它们在自然灾害救助中发挥了不可 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总体上看,目前各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普遍存 在库房面积小、建设标准低、基本装备严重不足的问题,不能很好 地满足目前的救灾工作需要,更无法适应新时期党和国家对备灾 救灾工作提出的新要求。为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提高我国自 然灾害的应对能力,必须新建、改建和扩建一批符合标准的救灾物 资储备库,《国家综合减灾“十五”规划》和《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 急预案》对此都作了明确规定,并已开始启动相关工作。为加强和 规范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科学合理地进行工程项目决策和管 理,充分发挥社会效益和投资效益,制定相应的建设标准是十分必 要的。

第二条本条阐明本建设标准的作用和权威性。

本建设标准从规范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建设行为、加强科学 管理、合理确定投资规模和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出发,严

格按照工程建设标准编制的规定和程序,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实践 经验,进行科学论证,广泛听取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确保编制质 量;同时兼顾了各地灾害发生情况、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的差 异,切合实际,便于操作,是救灾物资储备库工程建设的全国性标 准。

我国《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民政部和财政部《关于建 立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制度的通知》、《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管理 办法》、民政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规程》等文件中明确指出,救灾 诸备物资是指各级民政部门存储和调用的,用于救助紧急转移安 置人口、保证其最基本生活需求的物资,并规定各级民政部门负责 救灾储备物资的采购、存储、接收和调运,是救灾物资储备库的直 接管理部门。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性质和任务决定其与其他物资储 备库的设置要求有很大不同;同时,鉴于自前救灾物资储备库数量 不足、分布不均、建设标准低、基本装备极度债乏的现实,必须新建 一批符合要求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并从节约社会资源的角度出发 应对原有的不符合要求的救灾物资储备库在现有基础上改建、扩 建,故本条明确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民政部门管理的救灾物资储备 库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第四条本条阐明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的指导思想、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和总体要求。 嫩灾物资储备库的主要职能是为灾民提供紧急救助物资,以 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因此其工程建设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 的要求,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同时,作为政府投资的工程建设项 自,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必须遵守国家经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有 关法律法规;此外,考虑到我国自然灾害发生情况和地域之间的差 异,强调从我国备灾、救灾的实际情况出发,正确处理需要和可能 的关系,进行统筹规划,合理确定建设规模与水平,既要防止不切 实际的盲自建设,文要满足我国建立和完善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的 工作要求。

为加强国家自然灾害应急救助体系建设,《国家综合减灾 “十一五”规划》中明确要求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反应灵 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因此,救灾物资 诸备库储存和管理的物资中,除直接用于灾害救助的物资外,还要 有相应的应急指挥所需物资。 第五条本条明确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投资渠道和建设用地的申 报、征拨。 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属于政府行为,其建设用地已列人《划 拨用地名录》,因此其投资和用地均按公益事业建设的有关规定执 行。 第六条本条阐明实施本建设标准的基本要求。 工发红

第二章建设规模和项目构成

第八条本条阐明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分类,并明确其建设规模的 确定依据。 本条将救灾物资储备库分为中央级(区域性)、省级、市级、县 级四类,主要基于: 一、我国幅员辽阔、地形复杂、灾害种类多、地区差异大、灾害 救助需要各异,因此各地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规模也不尽相同: 必须分类建设。 二、国家规定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 主”,明确要求“建立健全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各省、自治区、直 市及灾害多发地、县建立健全物资储备库、点”,即灾害发生后,先 动用最基层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救灾物资,当满足不了救助需求时 再逐级向上申请物资,直至动用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救灾物资 因此,本标准将救灾物资储备库分为中央级(区域性)、省级、市级、 县级四类。 三、中央级(区域性)救灾物资储备库需要在全国范围内对救 灾物资进行宏观调控和统筹调拨,承担着区域辐射和查漏补缺的 功能。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灾害种类、发生频度和灾情各异, 需要根据我国自然灾害的分布特点、各地人口密度、地区经济发展 水平和交通运输能力等因素,对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进行合理 布点、分区域建设。鉴于各区域库的辐射范围、救助需要不同,其 建设规模也有差异,故将中央级(区域性)救灾物资储备库按照辐 射范围和救助需求划分为大、中,、小三类。 救灾物资储备库的规模大小与其储存物资的规模有看直接关 系,本标准将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辐射区域内自然灾害救助应急 预案中三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规定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作为

确定储备物资规模的依据,主要基于: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的数量直接决定救灾物资的储备规模。 根据民政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规程》规定,救灾储备物资是指各 级民政部门存储和调用的,主要用于救助紧急转移人口,满足其基 本生活需求的物资。因此,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的数量是救灾物资 诸备规模的直接决定因素。 二、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建立健全应对突发 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的要求,自前全国100%的省 份、93%的地市、82%的县市已制定了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各 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各地综合考虑地方灾害发生情况、 经济发展水平、辖区人口规模等因素,经充分论证后制定,并以政 府文件下达的,对自然灾害救助的启动条件、应急准备、应急响应 等作了系统而明确的规定,具有相应的权威性和科学性。 三、国家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根据灾害造成损失情 况分为四级响应,并分别规定了各级响应的启动条件,包括因灾死 广人口、倒塌房屋、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等。其中紧急转移安置 人口数量是各地根据灾害类型、灾害发生频次和强度,以及各地历 年来因灾实际发生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等因素综合考,科 学确定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中不同的响应等级对应不后 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 四、在实际操作时,通常当灾情达到一、二级时,上一级自然灾 害救助应急预案就要后动,面三级以下灾情往往由本地区自行响 应。根据调研,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储存物资应至少满足三级应急 向应启动条件规定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的救助需要,故本标准以 三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规定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作为确定救 灾物资储备规模的依据。 第九条本条明确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所对应的紧急转移安置人 数量和总建筑面积。 本条表1所列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对应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 数量及其总建筑面积是根据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及定额的规定,以及救灾物资储备库实际工作需要和建设 中已取得的经验,经过科学论证和测算得出的。 根据救灾物资储备库的辐射范围和规模分类,通过对各地灾 情数据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三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规定的紧 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进行统计分析,本标准分别给出了各类救灾 物资储备库所对应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 一、中央级(区域性)救灾物资储备库。着重考虑其布点和建 设需求:(一)根据自然灾害分布、交通通达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一 个因素,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进行筛选,确定21个中央级救灾物 资储备库的布点城市。(二)根据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整体布 局情况,综合考虑灾害类型、地域临近、交通能力、地域经济等因 素,确定各布点城市的辐射区域。(三)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 急预案》和《民政部应对自然灾害工作规程》中三级自然灾害应急 响应的启动条件,采用民政部2005年~2007年各省区因灾紧急 转移安置人口的平均数,结合1949年~2007年各省区历史上大 灾年的因灾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确定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 库辐射区域内所对应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并对其进行统计 分析,发现其主要聚集在72万~86万、54万~65万、36万~43 万之间,故据此将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分为大、中、小三类。 二、省级、市级、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根据地方各级自然灾 害救助应急预案,分别对省、市、县三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所规定 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进行了分析,通过散点图发现其对应的 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分别主要聚合在12万~20万、4万~6 万、0.5方~0.7方这三个区间,故据此分别确定省级、市级、县级 救灾物资储备库所对应的紧急转移安置人口数量。 三、本建设标准对建设规模低于县级库下限的,提倡设置储备 点或与其他民政设施合建,是为了节约用地,避免资源浪费,并充 分发挥投资和规模效益。考虑到少数人口众多、灾害频发地区的 建设需要,故规定充许其突破本建设标准,但需另行报批。 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总建筑面积一库房建筑面积十生产辅助用

房建筑面积十管理用房建筑面积十附属用房建筑面积。具体测算过 程如下: 一、库房建筑面积 (一)根据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的数量分别确定各类救灾物资储 备库的储备物资规模。 鉴于各地自然灾害类型、经济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别,在紧急转 移安置人口中,需政府救助的比例也有不同,经调研论证,本建设 标准在测算中央级(区域性)、省级、市级、县级储备库的建筑面积 时,分别按紧急转移安置人口的25%、30%、50%和70%确定实际 需要政府提供救助的人数及其所需救助物资,进而确定各类救助 物资的存储规模。 (二)根据储存物资的规模、规格尺寸及堆放要求,确定库房建 筑面积。 主要储备物资的种类、规格尺寸和单位面积堆放数量详见附 表1。

堵备物资的规格尺寸和单位面积堆

其他储备物资包括毛毯、毛巾被、净水机等,其所需库房面积 根据主要储备物资所需库房面积的一定比例确定。据调研,中央级

(区域性)、省级、市级、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其他储备物资所需库房面积分别为主要储备物资所需库房面积的8%、10%、10%和12%。主要储备物资和其他储备物资所需库房面积相加,即可得到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库房总建筑面积,详见附表2。附表2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库房面积表(m²)中央级(区域性)项目大中小使用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建筑面积1630318114122271358681519057主要储备物资~19473~21637~14718~16353~973610818130414499781087652724其他储备物资~1558~1731~1177~1308~779~8661760719563132051467388039781合计~21031~23368~15895~17661~10515~11684省级市级县级项目使用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建筑面积主要储备物资3261362318112012317352~5434~6038~2717~3019~444~493其他储备物资326~543362~603181~272201~30238~5342~593587398519922213355394合计~5977~6641~2989~3321~497~552注:1库房使用面积二储备物资总量/单位面积物资堆放数量/库房堆放面积系数;2库房建筑面积一库房使用面积/库房使用面积系数;3库房堆放面积系数取0.60,库房使用面积系数取0.90。二、生产辅助用房建筑面积(一)加工用房(包括缝补、设备维修等用房)。根据调研情况与设施需要,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应设置的加工用房使用面积分别为200m²、200m²和150m²,省级、市级、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应设置的加工用房使用面积分别为100m²、80m²和50m²。(二)清洗消毒用房(包括烘干等用房)。为了对回收物资进行清洗、烘干和消毒,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应设置的清洗消毒用房使用面积分别为200m²、200m²和150m²,省:22:

级、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应设置的清洗消毒用房使用面积分别为 100m²和100m²,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清洗消毒用房可与加工 用房合建。 将以上两类用房的使用面积相加,并按使用面积系数0.65测算: 即可得出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生产辅助用房的建筑面积,见附表3。

灾物资储备库生产辅助用房面积

三、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是按照救灾物资储备库人员配备数量构成 以及管理要求分别确定的,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工作人员数量及 构成见附表4。

(一)办公室。按照附表4中管理人员数量,并参照《党政机关 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办公室人均使用面积6m?的要求,中央级 (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 120m²~132m²、96m²~108m²和72m²~84m²,省级、市级、县级 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办公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8m²~60m²、24m²~ 36m²和12m~18m²。 (二)会议室。按照附表4中工作人员总数,并按照人均会议 室使用面积1.1m测算,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 备库的会议室使用面积分别为55m²~60m²、44m²~50m²和 33m²~40m²,省级、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会议室使用面积分别 为22m²~30m²和12m~18m²。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不单设会 议室。 (三)财务室。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对标准单 间办公室使用面积的规定,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 诸备库的财务室使用面积均为18m²,省级、市级、县级救灾物资储 备库的财务室使用面积分别为15m²、15m²和12m²。 (四)档案室。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对标准单 间办公室使用面积的规定,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 诸备库的档案室使用面积均为15m²,省级、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的档案室使用面积分别为15m²和12m²。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 不单设档案室。 (五)监控室。根据设备所占空间以及监控工作要求,中央级 (区域性)天、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的监控室使用面积均为 18m²,省级、市级、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监控室使用面积分别为 18m²、18m²和12m²。 (六)警卫室。考虑到救灾物资储备库对物资的保管、看护任 务,参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中对标准单间办公室使用 面积的规定,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和省级 救灾物资储备库的警卫室使用面积均为15m²,市级、县级救灾物 资储备库的警卫室可与监控室合建。

(七)活动室。根据摆放器械和活动设施的要求,中央级(区域 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活动室使用面积分别为48m²、 48m²和36m²,省级、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活动室均为24m²,县 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不单设活动室。 (八)值班宿舍。根据《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二类宿舍 居室的人均使用面积8m的规定,中央级(区域性)、省级、市级、 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分别按工作人员总数的80%、60%、40%和 20%测算值班人员,则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 库的值班宿舍使用面积分别为320m²~350m²、260m²~288m²和 200m²~224m,省级、市级、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值班宿舍使用 面积分别为96m²~120m,32m²~48m²和8m~15m²。 将以上各类用房的使用面积相加,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对办公用房使用面积系数(0.57~0.60)的规定,管理用房使用面 积系数取0.60,即可得出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用房的建筑面 积,见附表5。

附表5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用房面积表(m²

四、附属用房建筑面积 (一)车库。按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分 别配置4辆~5辆、4辆、4辆工作用车,省级、市级和县级救灾物 资储备库分别配置3辆、2辆和1辆工作用车,每车位使用面积 24m²测算,则使用面积分别为96m²~120m²、96m²、96m²、72m² 48m²和 24m²。 (二)变/配电室。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 库的变/配电室使用面积均为15m²,省级、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 变/配电室分别为15m²和12m²。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不单设 变/配电室。 (三)水泵房。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的 水泵房使用面积分别设置为36m²、36m²和24m²,省级、市级、县 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水泵房使用面积分别设置为18m²、12m²和 12m²。 (四)锅炉房。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均 设置锅炉房,使用面积为72m²。省级、市级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 库不单设锅炉房。

(五)食堂。按工作人员的80%,使用面积1.70m/人计算, 则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的食堂使用面积分 别为68m²~76m²、54m²~60m和40m²~48m²,省级、市级救灾 物资储备库的食堂使用面积分别为27m²~36m²和15m²~24m², 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不单设食堂。 (六)浴室。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浴 室使用面积均设置为36m?,省级、市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浴室使 用面积分别为24m²和15m,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不单设浴室, 可与卫生间合建。 (七)卫生间。中央级(区域性)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均 设置3处卫生间,省级、市级、县级分别设置2处、1处和1处卫生 间,每处使用面积为24m?,则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卫生间使用面 积分别为72m²、72m².72m²、48m²、24m²和24m²。 将以上各类用房的使用面积相加,按使用面积系数0.70计 算,即可得出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附属用房的建筑面积,见附 表6。

附表6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附属用房面积表(m)

综上所述,将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生产辅助用房、管理用房 和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相加,即可得到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总建 筑面积,详见附表7。

附表7救灾物资储备库各类用房建筑面积表(m²)

考虑到实际情况和操作的便利性,本标准将中央级(区域性) 大、中、小型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总建筑面积分别取21800m~ 25700m²、16700m²~19800m²、11500m²~13500m²,省级、市级、县 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总建筑面积分别取5000m²7800m²、 2900m²~4100m²,630m²~800m²。 第十条本条明确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

确保各项业务工作顺利开展的各类用房的总称。场地包括暂时存 放、整理、清点、晾晒救灾物资的场地及停车场等;建筑设备和其他 必要装备是救灾物资储备库满足各项功能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 件。这儿个部分密不可分、缺一不可,在建设中均应列入其中,加 以统筹安排。 第十一条本条明确救灾物资储备库房屋建筑的基本项自。 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主要职能是储备救灾物资,库房是其必须 设置的用房;捐赠和回收的物资需进行必要的维修、清洗、缝补等 工序,因此要有相应的辅助用房。救灾物资储备库在日常工作中 不仅需要处理大量的物资接收、调运等工作,还需要进行必要的行 政与业务管理,包括经费预算与支出、文件处理与保管、安全保卫 和会务等,因此,需要设置相应的管理用房以确保救灾物资储备库 上述职能与工作的正常开展;附属用房则为救灾物资储备库职能 的正常发挥和工作人员的后勤提供保障,包括车库、变/配电室、水 泵房、食堂等。 另外,为了合理控制救灾物资储备库的用房建筑面积,本标 分别给出了中央级(区域性)、省级、市级和县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各 类用房的建筑面积。 第于二条本条明确救灾物资储备库场地的主要内容。 救灾储备物资出入库时往往需要暂时在室外存放、周转,一些 大件物资需在场地上进行维修清洗,因此需要设置室外货场;同时 根据民政部《救灾储备物资管理规程》及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 防火规范》GB50016的相关要求,救灾储备物资在入库前,要进行 清点、整理,以发现和消除救灾物资的安全隐患,故需设置观察场; 为了对救灾物资进行定期翻晒,防止霉变,并对回收清洗的物资进 行晾晒,所以要设置晾晒场;为确保救灾物资装卸、调运便利,应有 相应的停车场。省级以上救灾物资储备库救灾辐射面大,物资调 运和调配任务重,为保证救灾工作的时效性和紧急情况下空运物 资的顺利进行,故对观察场提出了特别要求

第十三条本条列出救灾物资储备库所需的建筑设备,这是根据 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功能要求提出的。 考虑到省级以上救灾物资储备库的特点,为确保救灾物资快 速运达灾区,故本条提出有条件时可设置铁路专用线。其中“有条 件”主要指救灾物资储备库与铁路货场、现有铁路专用线的尾端距 离在 1. 5km 范围之内。

第十四条本条阐明救灾物资储备库的选址原则和具体要求。 根据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性质、任务,在选择库址时首先应考虑 其物资储备的安全性;同时要保证救灾物资快速运抵灾区,应具有 方便的运输条件。为此,对库址的地势、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条 生、市政条件、与火源和易燃易爆的厂房、库房的安全距离等提出 了具体要求。市级及市级以上救灾物资储备库承担的救灾任务较 重,为确保救灾物资运输的时效性,库址应尽量靠近交通于线,以 缩短救灾物资的运输时间;另外,为保证地面交通系统受到破坏时 救灾工作的顺畅进行,库址宜满足直升飞机起降所需的净空条件。 鉴于功能要求的不同,特别对市级及市级以上救灾物资储备库提 出了更高的要求。 第十五条本条根据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性质和任务明确救灾物资 诸备库的总平面布置原则。 第十六条本条根据救灾物资储备库安全和方便管理的要求,对 其分区提出要求。 鉴于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基本功能是储备救灾物资,仓储区在 建筑、消防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直市级及市级以上救灾物资储备库 诸存的救灾物资量较大,因此应单独设置。同时,考虑到生产作业 的便利、快捷和安全要求,提出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宜与生产辅助 用房毗邻,并与管理用房和附属用房隔开。 第十七条本条阐明救灾物资储备库内外道路的基本要求。 救灾物资储备库内外道路通畅便捷是快速调运救灾物资的必 要条件,省级及省级以上救灾物资储备库物资储存及调运任务重, 车流量大,故对其对外连接市政道路或公路的通路作此规定。 第十八条本条明确救灾物资储备库确定建设用地的原则和

要水。 救灾物资储备库除房屋建筑用地外,还应提供专用堆场、车辆 停放、道路通行和绿化等方面用地。 规定建筑系数宜为35%~40%,其中专用堆场面积宜为库房 建筑面积的30%是基于以下原因: 、我国土地资源稀缺,节约用地是国家的一贯方针; 二、参照和借鉴其他相关建设标准,如《棉麻仓库建设标准》规 定棉麻仓库的建筑系数不宜小于35%; 三、充分考感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筑特点、项目构成、设计经 验及技术统计资料; 四、专家的实地测算、论证。

第十九条本条阐明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标准的原则。

二十一条本条对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的层数和净高提

为方便、高效地装卸救灾物资,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一般采用 单层,其净高主要由物资的码垛高度决定,一般货架规格为2.1m X2.1m×2.1m,单层仓库通常码两层,堆码高度为4.2m,同时考 虑到采用的机械设备垂直作业高度以及消防和通风等要求,故对 单层仓库的净高作此规定。另外,受地形和占地面积等限制GB/T 17003.1-2011 防伪纸 防涂改纸,确需 采用多层库房的,不宜超过3层。 第二十二条本条明确对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结构型式的要求。 第二十三条本条对救灾物资储备库的抗震设防提出要求。 第二十四条本条对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地坪荷载作出要求。 第二十五条本条对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的防水作出要求。 第一广名一本发隔品 西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要求在进行仓库的建筑设计 时必须同时设计消防给水系统,对消防水源、室内消防栓系统、室 外消防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设备、消防水池、消防泵房等做了详 细规定,如单库面积超过1000m²的仓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 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占地面积大于1500m²的仓库应设置环

形消防车道。故本标准规定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建筑防火设计应符 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 第二十七条本条对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的防潮和室内外地坪高 差作出要求。 为避免因潮湿引起救灾物资霉变而造成损失,救灾物资储备 库库房首层应做防潮处理;库房室内外地坪保持一定的高差能有 效防止室外雨水的浸人,并利于救灾物资的装卸。 第二十八条本条对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出人口及防鼠板的设置作 出规定。

第二十九条本条明救灾物资储备库建筑设备及相关设备配置 的总体要求。 第三十条本条对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供电系统作出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条对救灾物资储备库的给排水和雨水排放系统作 出规定。 第三于二条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救灾物资储备库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据此,本条对 救灾物资储备库的防雷设计提出要求。 第三于三条本条明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的通风要求。良好的 通风条件能够为救灾物资储备库库房降温除湿、保持其通风干燥, 避免因高温、潮湿引起救灾物资变而造成损失。 第三十四条本条对救灾物资储备库多层库房的垂直运输提出要 求。 第三十五条本条对救灾物资储备库的信息化管理设备、网络系 统设施提出要求。 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出入库作业、物资储存和调运应实行智能 化管理;上下级之间、地区之间应实行联网,以便形成统一指挥、反 应迅速、运转高效的救灾物资储备和管理体系,故本条对此提出要 求。 第三十六条本条明确救灾物资储备库所应配置的相关设备。 救灾物资调运的突发性、紧迫性和救灾物资本身的特点以及 诸存方式决定了救灾物资储备库必须配置装卸设备;为对救灾物 资进行有效保管并充分利用回收的救灾物资,应配置救灾物资的 保管维护设备;考虑到救灾物资的安全,应配置技防设备;为保证 救灾物资调运畅通,满足救灾物资的回收和紧急运送等工作需要,

TCATAGS 20-2020 民航旅客托运电子行李牌相关数据及安全规范物资储备库需配备应急调度车、救灾物资转运车等必要的交

附表8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库相关设备配置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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