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评价导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主编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2020年12月21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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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评价导则(吉林省建设标准化管理办公室主编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2020年12月21日).pdf

对污泥进行稳定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的过程。一般包括浓 缩(调理)、脱水、厌氧消化、好氧消化、稳定、干化等。

对污泥的最终消纳方式,处理后的污泥能够达到长期稳定并对 生态环境无不良影响。

污水处理厂实际监测的水质或泥质指标值小于标准中相应指 标限值的状态。

3.1.1 评价主体为各市(县、区)人民政府。 3.1.2 评价应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全面及时的原则, 3.1.3 评价应采用现场查勘、查阅资料、人员征询等方法实施。 3.1.4运营主体应根据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维情况,适时组织自评 具体评价按本导则附录A和附录B打分。 3.1.5自评完成后,自评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的建制镇,应向上级主 管部门提交评价申请。申请材料应包括:污水处理厂建设资料汇编, 自评打分表、自评报告、相关自评影像资料。 3.1.6 评价宜由第三方机构实施。 3.1.7 建设阶段评价应在试运行一年内进行。 3.1.8 运维阶段评价应在试运行一年之后进行,评价周期为一年, 3.1.9 评价报告应包括设施名称、设施代码、建设单位、运维服务 机构、评价年度、评价时间、污水处理厂概况、评分情况、评价结 论、评价组成员签名。具体格式见本导则附录C。 3.1.10评价报告数据应真实、准确和完整,用词应正确、规范。 3.1.11 评价不合格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应限期整改后复评。

GB/T 34755-2017 家庭牧场生产经营技术规范3.2.1评价指标包括建设阶段评价、污水处理运行评价、污泥处理 处置运行评价、恶臭气体处理评价、厂界环境噪声控制评价、在线 监控系统和自动化评价、信息记录与管理评价、安全管理评价、厂 容厂貌评价等9类。

3.2.2各评价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具体评价细则见本导则 附录A和附录B。

附求A和附求B。 3.2.3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分 值,各指标分值见表3.2.3,满分为100分。

值,各指标分值见表3.2.3,满分为100分。

表3.2.3各评价指标评分项分值

3.2.4当评分项中某项内容因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固有原因或设计 原因不存在时,经评价组判定后,该项内容得满分

3.2.4当评分项中某项内容因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固有原

原因不存在时,经评价组判定后,该项内容得满分

4.1.1 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应符合实际要求。 4.1.2 厂址选择应科学合理。 4.1.3 处理工艺应科学合理。 4.1.4 设备设施配置应满足污水处理厂处理要

4.2.1应编制“一厂一档、一镇一策、一市(县、区)一档”污水 处理实施方案,落实任务措施责任。评价分值为4分;有污水处理 实施方案,符合得2分:落实相关责任,符合得2分。 4.2.2排水体制选择应充分考虑建制镇地域特点、经济条件、环保 要求等差异,突出地域特色。评价分值为3分;排水体制选择科学 合理,符合得2分;考虑了地域特点、经济条件、环保要求等差异 性,符合得1分。 4.2.3污水处理方式应按“宜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 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建制镇规模、产业状况、污水收集系统的实际

浪据当地自然条件、建制镇规模、产业状况、污水收集系统的实际 青况、出水排放和污水再生利用去向等,因地制宜选择。评价分值 为3分:处理方式选择科学合理,符合得2分:考虑了上述各项因 素,符合得1分。

报告应齐全、规范。评价分值为4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检查、

验收,符合得2分;检查验收报告齐全、规范,符合得2分。 4.2.6采用的各种材料与设备,其品种、规格、质量、性能等,应 合国家环保、卫生、防火、防水、防冻、防爆炸、防腐蚀等标准 的规定。评价分值为4分;各种材料与设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符合得2分: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符合得2分。

和粪大肠菌群等。评价分值为0.6分,符合得0.6分。 5.2.4应对水量计量装置做好维护与保养,保持正常、稳定的运行。 评价分值为0.5分,符合得0.5分

5.2.5应具备主要污染物检测能力:可联合设置专月

关规定实施全过程检测。评价分值为2分;具备主要污染物检测能 力,符合得0.5分;设置专用化验室,符合得0.5分;按相关规定 实施全过程检测,符合得1分。

5.2.6格栅应过水通畅,过水能力应达到设计要求;栅渣应自动收 集并压榨,并妥善处理。评价分值为1.5分:格栅过水通畅,过水 能力达到设计要求,符合得0.5分:渣液排放通畅,无渣液漫流 符合得0.5分:栅渣妥善处理,环境整洁,符合得0.5分。

运或减少运行台数;水泵提升效率良好,实际流量不应小于铭牌流 量的80%;泵池应定期清理,确保有效的池容。评价分值为1.3分; 污水提升泵站运行稳定,符合得0.5分;水泵提升效率良好,实际 流量不小于铭牌流量的80%,符合得0.4分;查看泵房清池实施记 录,保证泵房有效池容,符合得0.4分

时收集砂粒并处理。评价分值为1.2分;沉砂池符合设计要求,池 内污水流速适当,符合得0.4分;砂水分离装置运行正常,无渣液 漫流,符合得0.4分;及时收集砂粒并处理,符合得0.4分。

5.2.9生物反应池各池面应保持无浮渣,池壁应无附着物,走台上

5.2.9生物反应池各池面应保持无浮渣,池壁应无附看物,走台上 应无泡沫和浮渣溢出。评价分值为1分;生物反应池各池面保持无 浮渣,池壁无附着物,符合得0.5分;走台上无泡沫和浮渣溢出, 符合得0.5分。

5.2.10生物反应池运行参数控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月

好氧活性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6、《序批式活性 污泥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7、《氧化沟活性污泥法污水 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578、《膜分离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579、《生物接触氧化法污水处理技术规范》HJ2009、《膜生 物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1、《生物滤池法污水处理工 程技术规范》HJ2014的相关规定。评价分值为0.8分,符合得0.8 分。

物法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11、《生物滤池法污水处理工 程技术规范》HJ2014的相关规定。评价分值为0.8分,符合得0.8 分。 5.2.11供氧设备应满足污水处理的供氧需求,且运行稳定;供气 管路应通畅、无漏气,能及时排放管内冷凝水。评价分值为0.8分; 供氧设备满足污水处理的供氧需求,运行稳定,符合得0.4分;供 气管路通畅、无漏气,能及时排放管内冷凝水,符合得0.4分。 5.2.12二沉池各池应配水均匀、负荷合理,池面无块状浮泥,出 水无污泥溢出;吸泥、排泥管路应畅通,确保污泥连续排放。评价 分值为1.2分;二沉池各池配水均匀、负荷合理,符合得0.4分; 池面无较多块状浮泥,出水无污泥溢出,符合得0.4分:吸泥、排 泥管路畅通,确保污泥连续排放,符合得0.4分。 5.2.13二沉池应及时清理池面浮渣,保持池面整洁;污泥回流与 排放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满足运行需要。评价分值为0.8分;及 时清理池面浮渣,保持池面整洁,符合得0.4分;连续稳定回流活 性污泥、排放剩余污泥,满足运行需要,符合得0.4分。 5.2.14混凝反应池应按工艺设计要求和运行工况控制流速、水位 和水力停留时间,运行参数控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混凝与 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6的规定。评价分值为0.9分;按 工艺设计要求和运行工况控制流速、水位和水力停留时间,符合得 0.5分:运行参数控制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规定,符合得0.4分。 5.2.15过滤池应根据水头损失或过滤时间对滤床进行反冲洗,运 行参数控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L2008的规定。 根据水头损失或过滤时间对

5.2.11供氧设备应满足污水处理的供氧需求,且运行稳

管路应通畅、无漏气,能及时排放管内冷凝水。评价分值为0.8分; 供氧设备满足污水处理的供氧需求,运行稳定,符合得0.4分;供 气管路通畅、无漏气,能及时排放管内冷凝水,符合得0.4分

水无污泥溢出;吸泥、排泥管路应畅通,确保污泥连续排放。评价 分值为1.2分;二沉池各池配水均匀、负荷合理,符合得0.4分; 他面无较多块状浮泥,出水无污泥溢出,符合得0.4分;吸泥、排 泥管路畅通,确保污泥连续排放,符合得0.4分

排放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满足运行需要。评价分值为0.8分;及 时清理池面浮渣,保持池面整洁,符合得0.4分;连续稳定回流活 性污泥、排放剩余污泥,满足运行需要,符合得0.4分

絮凝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06的规定。评价分值为0.9分;按 工艺设计要求和运行工况控制流速、水位和水力停留时间,符合得 0.5分:运行参数控制符合相应技术规范规定,符合得0.4分。 5.2.15过滤池应根据水头损失或过滤时间对滤床进行反冲洗,运 行参数控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污水过滤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HJ2008的规定。评价分值为0.8分;根据水头损失或过滤时间对 滤床进行反冲洗,符合得0.4分;运行参数控制符合相应技术规范

行。评价分值为0.6分,符合得0.6分。

5.2.17加药系统应确保投药量满足生产需要,加药设施应运行正

常;加药泵和管线应有防腐处理,保持管道通畅,无漏药现象;化 学药剂的贮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评价分值为1.2分:投药 量满足生产需要,加药设施运行正常,符合得0.4分:加药泵和管 线有防腐处理,保持管道通畅,无漏药现象,符合得0.4分;化学 药剂的贮存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符合得0.4分

5.2.18排放口设置应符合污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要求。应有规

排放登记证标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 保护图形标志排放口(源)》GB15562.1的规定;应有相应的监督 管理档案;排放口相关设施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评 价分值为2.4分:排放口设置符合污废水排放口规范化要求,符合 得0.5分:有规范化排放登记证标识,符合得0.5分:环境保护图 形标志牌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符合得0.5分;排放口有相应 的监督管理档案,符合得0.5分;排放口相关设施制定相应的管理 办法和规章制度,符合得0.4分。

5.2.19应编制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的超负荷或低负荷运行的应急预

5.2.20污泥处理应遵循“无害化、稳定化、减量化、资源化”的 原则,污泥处置措施应完善稳定,确保产生的污泥得到安全、有效、 合法的处置。评价分值为5分;污泥处理遵循“无害化、稳定化 减量化、资源化”原则,符合得2分;污泥处置措施完善稳定,符 合得3分。

合同及协议,明确运送泥质、运输方式等内容。评价分值为5分; 亏泥处置途径规范,经环保部门认可,符合得3分;与处置单位签 订合同及协议,符合得2分。

22污泥产量应与处置量一致。评价分值为1分,符合得1分。

5.2.22污泥产量应与处置量一致。评价分值为1分,符合

5.2.25厂界环境臭气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 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的规定,确保除臭装置排放的气体稳 定、达标。评价分值为0.5分,符合得0.5分。 5.2.26气体输送管道应保持密闭状态,并记录管线压降。评价分 值为0.5分,符合得0.5分。 5.2.27应定期观测生物填料的运行情况及除臭效果,并记录观测 结果。评价分值为0.5分,符合得0.5分。 5.2.28应定期检查与维护活性污泥投加泵及污泥输送管道,并记 录检查结果。评价分值为0.5分,符合得0.5分

IV厂界环境噪声控制评价

5.2.29噪声振动污染控制设施及设备应与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同 步建设、同期运行。评价分值为0.5分,符合得0.5分。 5.2.30应采取措施控制主要设备发出的噪声振动,控制厂界环境 噪声不形成污染。评价分值为1分,符合得1分。 5.2.31减振降噪措施、设施和设备的减振降噪效果、环境噪声控 制效果应符合建厂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要求。评价分值为0.5 分,符合得0.5分。

V在线监控系统和自动化评价

5.2.32污水处理厂应建设在线监控系统,配备运行必须的水量、 水质等在线监测设备。评价分值为2分,符合得2分。 5.2.33在线监控系统上位机界面应准确、全面、清晰、实时反映 全厂的工艺运行和设备运转情况,能显示越限报警(或紧急状态)、 预报警、变量正常等不同状态。评价分值为1分,符合得1分。 5.2.34控制设备开启时,继电器动作应与设定一致,不得有超出 工艺控制要求的延时。评价分值为1分,符合得1分。 5.2.35执行机构应正确执行控制室发出的指令,且无超出工艺控 制要求的延时。评价分值为1分,符合得1分。 5.2.36在线监控系统的数据记录应齐全,应及时按要求存档备检 评价分值为1分,符合得1分。 5.2.37应实时记录污水处理厂的进出水流量(含累计流量)、进 出水水质等关键指标的运行数据,并依据记录数据自动生成动态变 化曲线。评价分值为2分;实时记录进出水流量、进出水水质等关 键指标的运行数据,符合得1分;依据记录数据自动生成动态变化 曲线,符合得1分。

5.2.38应记录污水提升泵的运行数据,包括:吸水池液位、提

5.2.38应记录污水提升泵的运行数据,包括:吸水池液位、提升 泵的运行电流、运行频率、运行时间等。评价分值为1分,符合得 1分,

5.2.39应实时记录和显示生物反应池的ORP、SV、MLSS、MLVS

等关键数据,并依据数据自动生成动态变化曲线。评价分值为2 分;实时记录和显示生物反应池的关键数据,符合得1分;依据数 据自动生成动态变化曲线,符合得1分。

录鼓风机风量、(总)电流;如为机械曝气,应记录设备运行(总) 电流;曝气设备的运行时间、转速或开启度等。评价分值为1分 符合得1分。

5.2.41应记录污泥脱水设备的运行时间、运行电流和加药量等运 行数据。评价分值为1分,符合得1分。

VI信息记录与管理评价

5.2.42应根据环境监督管理的要求,按现行技术规程《城镇污水 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各项规定建立分类信息 台账。评价分值为3分,符合得3分

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各项规定建立分类信息 台账。评价分值为3分,符合得3分。 5.2.43应按月记录设施运行产生的电耗、药耗,以及污泥减量化 处理和无害化处置等情况:应分析电耗、药耗与污水处理量(月、 年的统计数值)的符合度;应具有电费缴纳凭证、药剂采购凭证 污泥检测记录和污泥转运联单等资料。评价分值为3分:记录电耗 药耗,以及污泥减量化处理和无害化处置等情况,符合得1分;分 析电耗、药耗与污水处理量的符合度,符合得1分:有电费缴纳凭 证、药剂采购凭证、污泥检测记录和污泥转运联单等资料,符合得 1分,缺项不得分。 5.2.44应有各主要处理单元的运行状况报表,设备维护保养与修 理的情况统计表。评价分值为4分:有各主要处理单元的运行状况 报表,符合得2分,缺项不得分;有设备维护保养与修理的情况统 计表,符合得2分。 5.2.45运维单位应定期总结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的减排情 况,根据设施运行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编制年/季度设施运行报告。 评价分值为1分,符合得1分。

.Z.4 之女片 从化重凡 处理和无害化处置等情况:应分析电耗、药耗与污水处理量(月、 年的统计数值)的符合度;应具有电费缴纳凭证、药剂采购凭证, 污泥检测记录和污泥转运联单等资料。评价分值为3分:记录电耗 药耗,以及污泥减量化处理和无害化处置等情况,符合得1分;分 析电耗、药耗与污水处理量的符合度,符合得1分:有电费缴纳凭 证、药剂采购凭证、污泥检测记录和污泥转运联单等资料,符合得 1分,缺项不得分。

5.2.44应有各主要处理单元的运行状况报表,设备维护保养与修 理的情况统计表。评价分值为4分:有各主要处理单元的运行状况 报表,符合得2分,缺项不得分;有设备维护保养与修理的情况统 计表,符合得2分。

5.2.45运维单位应定期总结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和污染物

况,根据设施运行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编制年/李度设施运行报告。 评价分值为1分,符合得1分,

亏水处理厂运行中发生突发性事故、设施运行故障、进水

5.2.46污水处理厂运行中发生突发性事故、设施运行故

水量过大导致超负荷运行、进水水质重恶化等直接影响达标排放 的重大情况时,应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 采取措施防止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评价分值为2分;污水处理厂 运行中发生突发性事故直接影响达标排放的重大情况时,及时向环 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符合得1分;采取措施防止造成严重环境污 染,符合得1分。

5.2.47应编制《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手册》,建立岗 位责任、操作规程、运行巡检、安全生产、设备维护、人员考核培 训、信息记录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评价分值为2分,符合得2 分。 5.2.48应建立由污水处理厂厂长为首的安全管理机构,按要求配 备专职安全员。评价分值为1分,符合得1分。 5.2.49运维管理人员数量应满足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的需要:技 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评价分值为2分;运维 管理人员数量满足运维管理需要,符合得1分;技术负责人和关键 岗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符合得1分。 5.2.50应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有隐惠排查、自查自红 工作记录。评价分值为2分;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符合得 1分;有隐惠排查、自查自纠工作记录,符合得1分。 5.2.51各岗位应有安全生产职责公告牌,各运行设备应有安全操 作规程公告牌。评价分值为2分;各岗位有安全生产职责公告牌, 符合得1分:各运行设备有安全操作规程公告牌,符合得1分。 5.2.52应有年度生产工作计划、目标。年中应有安全生产工作检 查台账,年末应有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价分值为2分;有年度生 产工作计划、目标,符合得1分:年中有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台账, 年末有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符合得1分,缺项不得分。 5.2.53可能遭受职业危害的岗位,应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 用品,在岗时需正确穿戴。评价分值为1分,符合得1分。 5.2.54应在潜在的落空、落水、室息、中毒、触电、起火、绞伤、 传染处设置警示标识。评价分值为1分,符合得1分,缺项不得分。

5.2.47应编制《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维管理手册》,建立岗 应责任、操作规程、运行巡检、安全生产、设备维护、人员考核培 训、信息记录和档案管理等规章制度。评价分值为2分,符合得2 分。

5.2.48应建立由污水处理厂厂长为首的安全管理机构,按要

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评价分值为2分: 管理人员数量满足运维管理需要,符合得1分;技术负责人和 岗位人员经过专业培训,符合得1分,

5.2.50应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有隐惠排查、

工作记录。评价分值为2分;制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分:有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记录,符合得1分。

作规程公告牌。评价分值为2分;各岗位有安全生产职责公告 符合得1分;各运行设备有安全操作规程公告牌,符合得1分

5.2.52应有年度生产工作计划、且标。年中应有安全生

查台账,年末应有安全生产工作总结。评价分值为2分;有年度生 产工作计划、目标,符合得1分:年中有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台账, 年末有安全生产工作总结,符合得1分,缺项不得分。

5.2.53可能遭受职业危害的岗位,应按规定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

CJ/T158的要求,对各种管线、闻阀及设备着色并标识。评价分值 为1分,符合得1分。 5.2.56厂区各类宣传栏、标志牌、警示牌标志应完好整洁;指示 牌定位应合理,无残、损、破现象。评价分值为0.2分,符合得0.2 分。

57厂区道路应完好整洁,路面无坑洞、深陷、涌包现象。路

5.2.58应划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调度排放整齐,无明显

5.2.59厂区可绿化面积不宜小于全厂30%的要求,环境优美。评

6.0.1综合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规则如下: 1满足本导则所有控制项要求,且评分项最终评价得分在80 分(含)以上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评价为“优秀”; 2满足本导则所有控制项要求,且评分项最终评价得分在60 分(含)以上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评价为“合格”;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评价为“不 合格”。 1)本导则中任意一项控制项评价结果为“不满足”; 2)满足本导则所有控制项要求,但评分项最终评价得分不 足60分。 6.0.2在评价周期内,生活污水处理厂在运行过程中出现过安全事 故、污染事故,或受到过上级政府有关行政处罚的,最高评价等级 不得评为“优秀”。 6.0.3评价完成后,评分表和评价报告应由评价人和评价主体负责 人员签字确认,并报送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5.0.4对开展复核、抽查或整改后再评价的生活污水处理厂,评价 结论以最新评价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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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C 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评价报告表C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评价报告设施名称设施代码建设单位运维服务机构评价年度评价时间污水处理厂概况控制项口满足口满足建设阶段评价运维阶段评价评定结果口不满足口不满足在线监控系统建设阶段评价分值:分值:和自动化评价污水处理运行评信息记录与分值:分值:价管理评价污泥处理处置运评分项分值:安全管理评价分值:行评价评定结果恶臭气体处理评分值:厂容厂貌评价分值:价评分表厂界环境噪声控分值:制评价总分值:评价结论口优秀口合格口不合格相关建议评价组成员签名备注:控制项评定结果及评价结论,在相应的口内打“√”。31

1为便于在执行本导则条文时区别对待,对于要求严格程度 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GB/T 28180-2011 变压器环境意识设计导则,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 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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