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3/T 2801-2021 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预制构件施工技术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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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23/T 2801-2021
文件类型:.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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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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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2801-2021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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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23/T 2801-2021 热再生沥青混合料预制构件施工技术规范.pdf

5.3.1粗、细集料质量应符合JTGF40的相关规定。 5.3.2再生沥青混合料预制构件生产时,当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中集料质量不符合JTGF40 的有关规定时,应通过调整RAP掺配比例使新旧集料混合后的集料满足规定要求。

5.4.1矿粉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JTGF40的有关规定。

5.5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

5.5.1用于再生混合料预制构件的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未经破碎、筛分不得使用 5.5.2预处理后的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不宜长期存放,应避免离析、结块。 5.5.3再生沥青混合料设计时SC/T 3048-2014 鱼类鲜度指标K值的测定 高效液相色谱法,应按表1测试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的技术指标。

5.5.1用于再生混合料预制构件的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未经破碎、筛分不得使用

青混合料回收料(RAP)

P。一热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总沥青用量(%); Pa一RAP中的沥青含量(%); R一RAP掺配比例(%)。 6.5.3不同挡的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其沥青含量应分别计算再累计

6.6.1根据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的老化程度、含水率、RAP矿料的级配变异情况以及工程 实际情况、沥青混合料类型、拌和设备类型、新集料性质等,确定新集料与RAP的掺配比例。 6.6.2将各档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中的矿料分别作为再生沥青混合料中的一种矿料进行矿 料配合比设计。

6.7确定最佳新沥青用量

6.7.1取估算新沥青用量P为中值,用P吨、P土0.5、P土1.0这5个沥青用量水平,按JTGF4C 中的马歇尔试验确定最佳新沥青用量。 6.7.2马歇尔试件制备应符合JTG/T5521中的相关规定

5.8.1拌和设备按配合比设计结果进行试拌,并取样进行马款尔试验及各项配合比设计检验, 验结果应符合表2及表3的规定。

验结果应符合表2及表3的规定。 6.8.2生产过程中对确定的生产配合比不得随意变更。当进场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及材料 发生变化或生产出的沥青混合料体积指标以及马歇尔稳定度试验指标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调整 配合比,使预制构件再生沥青混合料质量符合要求并保持相对稳定,必要时应重新进行配合比设 计。 6.8.3生产过程须保证再生沥青混合料预制构件矿料级配、油石比、体积指标以及马歇尔稳定度 试验指标的检验频率,确保配合比的准确性

6.9.1再生沥青混合料配合比报告应包括: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的试验结果、RAP掺量确定、 再生沥青的试验结果、工程设计级配范围选择说明、材料品种选择与新材料试验结果、矿料级配、 最佳沥青用量,以及各项体积指标、配合比设计检验结果等内容。

7.1.1应配备不少于3个冷料仓。 7.1.2再生沥青混合料宜采用连续式拌和设备。当采用间歇式拌和设备时,其拌和能力应满足生 产进度要求。 7.1.3应根据需要配备沥青再生剂的储存、计量、喷洒装置,再生剂静态计量精度为土0.3%

7.2.1再生沥青混合料的拌和时间应根据拌和能力、新旧料配比等具体情况试拌确定,拌和的 合料应均匀、无花白料。

应予废弃。 7.2.3再生沥青混合料拌和的其他要求,应符合JTGF40对热拌沥青混合料的相关规定。

7.3.1将拌和后的再生沥青混合料按照要求的装料质量装入模具中,模具尺寸应根据实际构件的 要求设计制作。 7.3.2预制构件尺寸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尺寸效应,构件长度与关键部位厚度的推荐比值为4~10 7.3.3采用静压或振动压实的方式进行成型,压实过程中应保证足够的压实功。 7.3.4成型后的构件放在钢制平板上进行运输至存放区,运输过程中应轻装轻放,避免出现损坏

表4预制构件外观检测

注1:平整度采用水平尺与塞尺结合的方法进行检测 注2:考虑到热胀冷缩的影响,尺寸误差表示差值占设计尺寸的比例。

3.2.1采用随机抽样法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试样中抽取。每项路用性能试样应分别 从三个不同构件的适当部位通过钻取芯样或切割得到符合试验要求的试样。 3.2.2经检验,各项路用性能的三个试样试验结果的算术平均值都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判定该路 用性能指标合格;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8.2.3路用性能检测指标应满足表3的相关要求

2.3路用性能检测指标应满足表3的相关要求

9.1.1施工前应熟悉和掌握施工图设计文件资料及施工现场情况,编制不同预制构件施工单项工 程施工工艺,应组织现场施工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9.1.2工地试验室应对拟使用的材料进行检测,同时根据设计标准进行配合比试验。 9.1.3正式施工前,应检验各种预制构件破损情况,对于不合格预制构件须废弃或返厂处理。 9.1.4交通封闭方案应符合JTGH30中的相关规定,保证足够的作业空间,注意车流的疏导工作 没置明确的警示及提示标志。 2.1.5搅拌设备、运输设备及检测设备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9.2.1应根据设计尺寸要求,在预制构件安装处挖出相应尺寸的凹槽或坡面;改造工程施工时, 应全部挖除原构件结构,根据设计要求,形成相应尺寸的凹槽或坡面。 9.2.2凹槽底面深度应预留砂砾垫层、砂浆层的厚度,并应适当加深下挖深度,以便预制构件砌 筑时底面找平。 9.2.3凹槽及坡面形成后,应及时清理表面的碎石、砂、土等杂物,使表面干净整洁,并对底部 进行夯实。 9.2.4急流槽、排水沟底部应设置10cm砂砾垫层,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标高控制;路缘石、防 护设施等构件应根据实际设计要求进行基底处理。

9.3.1预制构件安装前应根据线形要求进行放线,直线线形应保证顺直,曲线线形应在区间适当 设置基点,以保证线形美观。 9.3.2急流槽构件放线时应随坡面坡度变化;排水沟构件放线时应保证顺直,且根据纵向排水要 求,形成一定的纵向坡度;其他预制构件放线应根据设计标高、曲率等要求进行设置。 9.3.3预制构件安装时,应在底部铺设3cmM10水泥砂浆,并根据标高及线形要求进行找平,保 证预制构件满足线形要求。 9.3.4预制构件与水泥砂浆应密实接触,相邻构件安装时应紧靠,可用橡胶锤等工具对底部、端 部进行敲打,严禁使用钢制工具损坏预制构件外观。 9.3.5预制构件侧面与坡面、槽面的空隙应进行回填,对有抗滑要求的部位宜采用M10水泥砂浆 进行填充,填充顶面应与预制构件顶面标高相同。

9.4.1预制构件间接缝应采用沥青基冷灌缝胶进行勾缝处理,注胶应饱满,接缝两侧表面抹平宽

.4.1预制构件间接缝应采用沥青基冷 灌缝胶进行勾缝处理,注胶应饱满,接缝两侧表面抹平宽 度1cm左右。冷灌缝胶技术指标应符合表5的要求。

表5冷灌缝胶技术指标

9.4.2因线形或坡度变化引起的构件间较大缝隙,宜采用乳化沥青混合料进行填充,并喷洒乳化 沥青填充混合料空隙。

9.5.1施工完成后,应检查预制构件表面污染、麻面、破损情况,对于上述情况严重部位应采

喷酒乳化沥青的方式进行表面处理。 9.5.2根据预制构件的设置部位,选择不同颜色涂料进行表面喷涂,诱导行车视线,提高行车安 全。 9.5.3涂料喷涂时应避免污染路面及周边其他设施。

10施工质量管理与验收

10.1施工前材料与设备检查

10.1.1预制构件生产过程中,应按批次对预处理后的沥青混合料回收料(RAP)、沥青再生剂进 行检验,其性能应符合本文件相关规定,检查频率应符合JTG/T5521中的相关规定。 10.1.2施工前须检查各种材料的来源和质量,所有材料须经取样检测质量合格后方可使用。 10.1.3施工前应对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调试,对机械配套情况、技术性能、计量精度等进 行检查、标定。

10. 2 试验段铺筑

10.2.1预制构件在施工前应进行试验段铺筑。 0.2.2试验段长度或面积应根据试验目的确定,通常宜为50m或25m²。 0.2.3试验段铺筑应由有关各方共同参与,及时商定有关事项GB/T 1927.2-2021 无疵小试样木材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 第2部分:取样方法和一般要求,明确试验结论。 10.2.4试验段铺筑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施工条件、原构件情况及时调整施工工艺,但各项指标要 求不得低于本文件相关规定。

10.3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与检查

10.3.1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对预制构件施工质量进行自检,当发现有施工质量低劣等 异常情况时,应立即追加检查、及时返工补救。 10.3.2预制构件施工质量检查标准应符合表6规定。

10.4交工验收阶段质量检查标准

10.4.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将全线以1km~3km作为一个评定路段,根据施工过程中自检 果计算合格率,然后计算一个评定路段的平均值、极差、标准差及变异系数。施工单位应在规定 时间内提交全线检测结果及施工总结报告,申请交工验收

表6预制构件施工质量检查标准

CNAS RL07-2016 标准物质_标准样品生产者认可规则表6预制构件施工质量检查标准(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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