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第25号令)-无水印版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第25号令)-无水印版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0.6 M
标准类别:交通标准
资源ID:249308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第25号令)-无水印版

第五十四条从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国家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其法律责任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没有规

定的,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 处罚。 第五十五条从业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从业单位处1万 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 事责任: (一)从业单位未全面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导致重大事故隐患 的; (二)未按规定开展设计、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或者风险评估结 论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导致重大事故隐患未被及时发现的; (三)未按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导致重大事故隐惠 的; (四)在已发现的泥石流影响区、滑坡体等危险区域设置施工 驻地,导致重大事故隐惠的。 第五十六条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 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 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的; (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 的。

第五十七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 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 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 任: (一)发现公路水运工程重大事故隐惠、生产安全事故不予查 处的; (二)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大检举、投诉不依法及时处理的; (三)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索取或者接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 他利益的。

第五十八条地方人民政府对农村公路建设的安全生产另有 规定的TSFABA 1-2016 食品安全团体标准 天然食品用香精,适用其规定。 第五十九条本办法自2017年8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于 2007年2月14日以交通部令2007年第1号发布、交通运输部于 2016年3月7日以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9号修改的《公路水运 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2017年6月13日印发

©版权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