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3/T 1865-2020 智能轨道快运系统运营管理规范.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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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3/T 1865-2020 智能轨道快运系统运营管理规范.pdf

.1运营单位应确保客运服务设施完好、标志标识明显,符合乘客乘车引导及安全警示要求, 人下要求: 车时间、运行方向、到站和换乘

DB43/T1865—2020

GB 5009.27-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并a芘的测定DB43/T18652020

b)列车运行图兑现率:独立路权线路不应小于96%,半独立路权线路不应小于94%,混合路权 线路不应小于92%; c)有责乘客投诉率不应超过3次/百万人次,有效乘客投诉回复率应为100%

a 配备应急所需的救援设备和器材; b: 备品备件、特殊工具和仪器仪表种类齐全; C 保持救援所有装备、器材和人员随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7.3车辆段及停车场应具有清扫、洗涤的专用场所,根据洗车作业需要,合理配置相应设施。 7.4运营单位应保证车辆段内试车线处于正常状态。 7.5车辆检修设备的使用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a 由专人负责管理,建立设备台账、操作流程,对各类设备分别制定管理制度,建立各级检修保 养规程和工艺流程; b 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由专业人员保养维修。特种设备应由具备资质的专业单位负责保养维修 并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测; ) 检修设备上的计量器具,应根据规定的周期进行计检定

9. 1 ± 一般要求

9.1.1设备设施管理范围包括供电系统、通信系统、信号系统、通风空调、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 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售检票系统、电梯、自动扶梯以及站台门等。一V 9.1.2运营单位应保障设备设施技术状态良好,功能使用正常,无侵界现象。 9.1.3由乘客使用或操作的设备装置,应设置标识或使用说明,便于操作,避免误操作导致危及人身 支行车安全。 9.1.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随意对系统设置进行修改,不应干预系统设备正常运行,不应随意在系统 中使用与系统运作无关的存储介质及软件,防止病毒对系统的干扰,保证各系统软件运作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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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1运营单位应按照技术规范对充/供电装置、变电所、电力监控系统等设备设施进行巡视和维护, 确保不间断供电。 9.2.2变电所应有两路独立可靠的电源供电,一级负荷应确保由双电源双回路供电,变电所数量应满 足负载需要。当有外电源点退出、相邻外电源点跨区供电时仍能满足负载需要。当一个供电站故障时, 应能保证车辆能够运行到下一个充电点。 9.2.3运营单位应通过巡视、检测等手段,对充/供电装置、地面供电状态进行监测。 9.2.4运营单位应对电能质量进行监测,对电能进行计量、统计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节能措施。 9.2.5低压AC380V/220V插座的电源应与照明电源分路供电,不应超负荷运行。 9.2.6电力监控系统应功能完善,具备对设备遥控、遥信和遥测的功能。 9.2.7运营单位应及时封堵电缆孔洞,安装防鼠板,悬挂电缆走向标识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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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6控制中心的视频监控系统应实现对全线视频监控系统实时的图像监视、控制和回放功能。 9.3.7时钟系统应实现母钟、子钟各项功能和网络管理功能,为控制中心、与行车相关的各部门工作 人员及乘客提供统一的标准时间信息的设备,同时可为其它系统的中心设备提供统一的时间信号,使各 系统的设备与本系统同步。 9.3.8全线设有乘客信息系统,应包括控制中心子系统、车站子系统、车辆段子系统。系统应能显示 列车终到站、列车到站预测等相关行车信息。 9.3.9广播系统宜包括控制中心子系统、车站子系统、车辆段子系统。控制中心宜设有对各车站广播 区域进行广播的功能。 9.3.10视频监控系统应为调度人员提供有关列车运行、防灾救灾及乘客疏导等方面的视觉信息,系统应

区域进行厂 猫的划能 9.3.10视频监控系统应为调度人员提供有关列车运行、防灾救灾及乘客疏导等方面的视觉信息,系统应 进行不间断录像。控制中心宜具备对列车实时视频监控功能,至少实现一路可供选择的监控摄像实时传输。

进行不间断录像。控制中心宜具备对列车实时

9.4.1信号系统应具有高可靠性、安全性、可用性和可维护性。涉及行车安全的系统、设备及电路应 符合故障导向安全原则。

9.4.1信号系统应具有高可靠性、安全性、可用性和可维护性。涉及行车安全的系统、设备及电路应 符合故障导向安全原则。 9.4.2信号系统运行管理模式与要求,应与所选择的信号系统制式、功能及系统化构成相符合。 9.4.3信号系统应具有列车自动运行、时刻表编辑、路口优先等功能。正常运行时线路按双线单方向 右侧行车,特殊情况下应能组织反向运行。 9.4.4控制中心应设有信号系统工作站,具有监督和控制列车运行功能。 9.4.5运营单位应根据信号系统运用特点,制定信号设备维修保养计划。 9.4.6信号系统应增强行车安全、提高运输效率、管理与服务水平。 9.4.7信号系统应根据运营需求确定信号系统的构成与规模,并适应线路的延伸扩建。 9.4.8信号系统应支持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网络运营的联通联运,线网内各条线路之间信号系统应能互 联互通。 9.4.9信号设备机房的温度、湿度和防电磁干扰,应满足GB/T12758的要求,

9.5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

9.5.1智能轨道快运系统地面线路一般采用自然通风。 9.5.2高架、控制中心、车辆段等设备办公用房应设置通风、空调与采暖系统,并应符合GB50019 的规定。 9.5.3封闭空间的内部空气环境,应采用通风、空调与采暖方式进行控制。通风、空调与采暖方式的 设置和设备配置,符合节能要求,充分利用自然冷、热源,并应符合有关规定。 9.5.4运营单位应制定正常情况、非正常情况和应急情况下的各类通风模式,与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 统一协作,及时启动相应的模式。

9.6.1消防系统应符合消防设计规范。 9.6.2应确保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等设施完好、可用,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9.6.3车站应张贴相应的安全逃生标示。 9.6.4工程作业中需使用燃气设备和明火时,应按程序申报并采取必要的消防监护措施。

9. 7 给排水系统

9.7.1应确保沿线给排水系统及消防水设施完好,并设置明显标识。

9.7.1应确保沿线给排水系统及消防水设施完好,并设置明显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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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排水设施的配置应满足污水、废水和雨水分

9.8.1应具备对空调、供电、给排水、照明、电梯、自动扶梯和应急后备电源系统设备的监控功能, 9.8.2应具备能耗统计分析功能。 9.8.3应实现中心级联动功能,并保持24小时不间断运行。

9.9.1售检票系统应适应网络化运营需要,应与公共交通票务系统实现互联互通。 9.9.2检票系统应建立统一的车票制式标准,车票制式宜与公共交通系统兼容。售检票系统宜采用独 立运营、半封闭式管理; 9.9.3售检票系统可采用上车售检票方式,采用投币和车载读卡器(POS)检票及便携式验检票机进行 检票;也可采用车下售检票方式或者车下售票、车上检票的方式。

9. 10 电梯、自动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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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设备台账、设备及具零部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产品技术文件、产品合格证、出场检验报告; b)安装、改造、移装、重大维修的资料: 1)维修与保养手册; 2)日常维修记录; 3)操作手册; 4)设备故障的记录和统计分析

9. 11 站台门系统

9.11.1站台门应有足够的结构强度和运行可靠性,接地绝缘应等电位连接后,后备电源应符合规范要 求,运营单位应确保站台门系统工作正常。 9.11.2站台门应设有明显的安全标志。 9.11.3运营单位应合理确定站台门与车门的开关顺序。 9.11.4 运营单位应对站台门进行日常检查,并满足以下要求: a) 门体外观完整无损,门体玻璃无划伤、裂痕; b 开关平滑正常,无异响,无异味,无异常振动。 9.11.5 运营单位应制定站台门的设备检修计划和检修模式,确定设备检修实施周期,制定修程,修程 可采用日常巡检、月度巡检、季度巡检、半年巡检和年度检修。

10.1土建设施管理范围应包括道路工程、地面标识线工程、线路附属工程、隧道、桥梁、车站建筑、 车辆段、运营控制中心及变电所房屋建设等

10.2道路工程的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智能轨道快运系统所使用道路应符合CJJ37一2016的规定; 运营单位应定期对投入运营的道路工程进行检修和保养,道路路面结构强度及变形应满足智能 轨道快运电车运行的要求 C 运营单位应定期对道路工程的防水、排水设施进行检查,确保防水、排水设施完好通畅,防止 路基不均勾沉降和边坡塌陷

10.3线路附属工程的管理应满足以下要求:

8 运营单位应定期对线路附属工程进行检查,确保线路附属工程完好; b 运营单位应定期线路标志进行检查,确保线路工程的基标、线路及信号标识等附属设施的完整 性、完好性、可视性和清晰度,安装位置不应影响智能轨道快运电车驾驶员望。 10.4运营单位应定期对车站建筑工程进行检查和检测,确保结构的强度、刚度和耐久性处于设计指标 范围内。 10.5运营单位应定期对车辆段、运营控制中心、变电所房屋建筑等进行检查和维护。 10.6土建设施的维修与保养,应满足以下要求: a)运营单位应保持建筑物完好和正常使用,并应采用日常保养、临时补修和综合维修相结合的维 修模式; b) 运营单位应制定土建设施的专项设施维修计划和维修模式,确定检修项目的实施周期,制定相应 的修程,可采用日常巡检、半年巡检、年度巡检或故障检修方式; 运营单位组建土建设施维修班组时,应根据土建设施布局特点,合理配置维修班组和值班人员; d)运营单位应制定土建设施维修班组的工作职责与维修管理办法;

a)运营单位应定期对线路附属工程进行检查,确保线路附属工程完好; b)运营单位应定期线路标志进行检查,确保线路工程的基标、线路及信号标识等附属设 性、完好性、可视性和清晰度,安装位置不应影响智能轨道快运电车驾驶员瞻望。 0.4运营单位应定期对车站建筑工程进行检查和检测,确保结构的强度、刚度和耐久性处 范围内。

a)运营单位应保持建筑物完好和正常使用,并应采用日常保养、临时补修和综合维修相结合的维 修模式; b 运营单位应制定土建设施的专项设施维修计划和维修模式,确定检修项目的实施周期,制定相应 的修程,可采用日常巡检、半年巡检、年度巡检或故障检修方式; C 运营单位组建土建设施维修班组时,应根据土建设施布局特点,合理配置维修班组和值班人员; d) 运营单位应制定土建设施维修班组的工作职责与维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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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土建设施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并影响运营时,在确定需要大修前,应由专业单位进行鉴 定和论证,并应经专项设计批准后再开展大修工程的施工。 10.7线路主要利用既有或规划道路地面铺设。在路段处宜采用独立路权,在一般路口处,采用与道路 平面交叉共享路权方式,在社会车流较大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路口,可采用全立交(上跨或下穿)的独 立路权方式。 10.8地面及高架线路两侧(含曲线内侧),不应有妨碍行车障望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和其他物体。 10.9运营单位应建立包括建筑竣工图纸及设计说明、工程检修竣工图纸、房屋建筑检修设计、施 工技术和操作技能要求、维修保养手册、故障记录及日常维修记录等的建设施的基础资料档案管 理制度。 10.10线路区间内设有绿化植物的应有相应的维护管理部门,定期对绿化植物修理。 10.11绿化植物灌溉设备设施应纳入对口专业部门统一监管,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11.1为保证智能轨道快运系统安全运营及道路交通功能,应结合智能轨道快运系统线路布置及沿线交 通组织方案,设置完善的交通安全设施。 1.2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包括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信号设施、隔离设施、反光道钉、黄闪灯等。 11.3智能轨道快运电车专用车道应当设置相应的专用车道标志、标线、隔离设施。 1.4智能轨道快运电车非专用车道,应当设置明显的行车提醒标志。 1.5智能轨道快运电车移动式专用车道应当设置相应的标志、标线、带声光报警功能的隔离设施。 11.6智能轨道快运电车车道与人行道紧邻布置时,宜在两者间布置硬隔离措施。 11.7当智轨线路与社会交通线路交叉时,应在线路两侧设置安全防护和防侵入设施。 11.8在交叉路口应当设置智能轨道快运电车专用信号灯、停止线、警示标志、智能轨道快运电车车道 线,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禁止超高、轴载质量超限车辆驶入智能轨道快运电车车道的标志、设施。

12.2智能轨道快运电车驾驶员

智能轨道快运电车驾驶员的培训及认证应符合当地相关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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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值班主任应由经验丰富的调度人员担任。值班主任应经过系统岗位培训,具有行车调度岗位作 经验,熟悉车辆调度、电力调度等工作内容和流程,并持证上岗。 12.3.2行车调度人员应接受运营调度、行车组织、施工管理以及应急处置等内容培训。 12.3.3电力调度人员应接受安全作业、电力指挥、电力倒闸操作以及应急处置等内容培训。 12.3.4设备调度人员应接受设备设施维修管理、应急处置、抢修等内容培训。

客运服务人员应接受客运服务、票务处理、紧急救助、车站或列车紧急设备操作以及应急处置等 音训。

12.5.1设备维修人员应具有相关专业工作技能,熟悉岗位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 12.5.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参加专业培训并取得从业资格,方可上岗。 12.5.3驾驶列车、操作信号或重要设备及办理行车作业的实习人员,应在专职指导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实际操作。

GB/T 39060-2020 自动化立体仓库设备制造安装监理技术要求13. 2安全管理制度

3.1运营单位应针对人员、设施设备、环境和管理等运营安全的风险因素,建立重大安全危险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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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制定安全危险源管理制度。 13.3.2运营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重大安全危险源,应采取相应防控措施,并及时报告。 13.3.3在日常工作中,运营单位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报告。 13.3.4运营单位应定期跟踪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对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及时跟进落实。 13.3.5运营单位应根据风险类型,建立运营安全评价体系。 13.3.6运营单位应定期开展运营安全评价工作,涉及运营安全的关键因素,应分类分级进行评价。

13.4.1运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3.4.2运营单位应制定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事项,认真组织实施。 3.4.3运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的人员,不应上岗作业。 13.4.4当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运营单位应对相关岗位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 生产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3.4.5运营单位应及时开展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可将事故案例编制成册,深入分析事故成因并吸取事 故发生的经验教训,强化安全教育,落实防范措施。 3.4.6运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对各类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做好记录。 13.4.7运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安全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13.5.1运营单位应组织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13.5.2安全检查可采用日常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季节性专项安全检查、节前安 全检查和重大活动前安全检查等形式。 13.5.3运营单位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安全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完成。 13.5.4运营单位应加强智能轨道快运系统保护区的安全检查,做好保护区日常巡查及设备设施保护 工作。

GB/T 16508.5-2013 锅壳锅炉 第5部分安全附件和仪表DB43/T18652020

DB43/T1865—2020

1」GB/T32985一2016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建设与运营管理规范 2] CJJ/T170一2011地铁与轻轨系统运营管理规范 31 T/CAMET07001一2018现代有轨电车运营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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