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T 4800-2020 胶轮导轨电车用热轧导向钢轨.pdf

YB/T 4800-2020 胶轮导轨电车用热轧导向钢轨.pdf
积分0.00
特惠
积分0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YB/T 4800-202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13 M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46084
VIP资源

YB/T 4800-2020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由机器从pdf转换为word,准确率92%以上,供参考

YB/T 4800-2020 胶轮导轨电车用热轧导向钢轨.pdf

7.2.2需方要求对导向轨化学成分和残余元素进行验证分析时,与表3规定成分范围的允许偏差为:C: ±0.02%;Si:±0.02%;Mn:±0.05%;P:+0.005%;S:+0.005%;Alt:+0.003%;V±0.01%。其他 元素允许偏差应符合GB/T222规定。 7.2.3钢水氢含量应不大于0.00025%。当钢水氢含量大于0.00025%,应进行连铸坏缓冷,并检验导 向轨的氢含量,导向轨的氢含量应不大于0.00020%。 7.2.4钢水或导向轨总含氧量应不大于0.0030%。 7.2.5钢水或导向轨氮含量应不大于0.0090%。

导向轨的抗拉强度和断后伸长率应符合表5的规定。

导向轨轨头项面中心线上的表面硬度值应符合表5的规定。同一支导向轨轨头顶面中心线上的 差范围应不大于30HBW

GA/T 2000.103-2015 公安信息代码 第103部分:涉案单位责任人类别代码表5热轧导向轨抗拉强度、伸长率和轨头顶面硬度

居取样检验时,允许断后伸长率比规定值降低1个百分点

7.9.2导向轨表面不应有裂纹。导向轨不应有1m以上的高空坠落。 7.9.3热轧状态下形成的导向轨磨痕、热刮伤、纵向线纹、折叠、氧化铁皮压人、轧痕等的最大允许深度 a)导向轨行走面0.5mm; b)导向轨其他部位0.6mm; c) 在导向轨长度方向的导向轨走行面、轨底下表面,纵向导卫板刮伤最多只允许有2处,深度应不 超过规定。沿同一轴线重复发生导卫板刮伤可作为1处认可; d) 允许导卫板刮伤的最大宽度为4mm,宽度与深度之比不小于3:1; e) 轧辊产生的周期性热轧痕可作为1处认可,并且可以修磨。 7.9.4在冷状态下形成的导向轨纵向及横向划痕等缺陷最大允许深度: 导向轨走行面和轨底下表面0.4mm(轨底下表面不应有横向划痕); b)导向轨其他部位0.5mm。 7.9.5导向轨表面不应存在马氏体或白相组织的损伤,如有应予以消除。 7.9.6表面缺陷检测和修磨:表面缺陷深度应采用深度探测器进行检测,深度无法测量时,应通过试验 进行确认。对表面缺陷进行修磨时,修磨面轮廊应圆滑,且应保证修磨后导向轨的显微组织不受影响。 最大允许修磨深度: a) 导向轨走行面0.5mm; b)导向轨其他部位0.6mm; c 修磨后导向轨的几何尺寸偏差应符合表1的规定; d) 导向轨距轨端1m范围内,导向轨走行面和轨头侧面,除凸出部位外,不应修磨; e) 导向轨断面尺寸、平直度不合格,除凸出部位外,不应采用修磨方式处理。 7.9.7导向轨端面边缘上的毛刺应清除。

导向轨全长应连续进行超声波探伤检查,不应有超过$2.0mm人工缺陷当量的缺陷。

总应变幅为1350ue时,每个试样的疲劳寿命(即试样完全断裂时的循环次数)应大于5X10°次

8.1检验项目、检验频次、取样部位及试验方法

检验项目、检验频次、取样部位及 为规定。应避免在过渡区域取样。

表7检验项目、检验频次、取样部位及试验方法

表7检验项目检验频次、取样部位及试验方法

不合格炉)导向轨进行检验,不合格炉的导向轨不应验收

9.2.2.1当初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在同一炉另两支导向轨上各取一块复验试样进行复验。其中一块复 验试样应取自与初验试样同一铸流轧制的导向轨,另一块复验试样在其他铸流轧制的导向轨上制取。两 块复验试样的检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该炉导向轨应予验收。 9.2.2.2如两块复验试样的检验结果均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应取样再验。同一铸流导向轨两次检验 结果均不合格时,则该铸流导向轨不得验收。如果一块复验试样检验不合格时,则应对不合格导向轨所 在铸流和其他铸流导向轨继续取样检验,直到合格为止。

9.2.3非金属夹杂物

9.2.3.1当初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在同一批另两支导向轨上各取一块复验试样进行复验。其中一块复 验试样应在同一铸流轧制的导向轨上制取,另一块复验试样应在同一批的其他铸流轧制的导向轨上制 取。两块复验试样的检验结果均符合本标准规定时,该批导向轨应予验收。 9.2.3.2如果其中一块复验试样的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规定,则应对不合格铸流和其他铸流轧制的 导向轨继续取样再验,直到合格为止。同一铸流导向轨两次检验结果均不合格时,则该铸流导向轨不应 验收。

9.2.4.1导向轨白点不允许复验。

9.2.4.2当低倍初验不符合本标准规定时,应在同一铸流初验 行复验。这两个复验试样中,至少有一个取自与初验样同一铸坏的导向轨上,两个复验试样之间的导向 轨不应验收。如果两个复验试样的复验结果都符合要求,则该批其余的导向轨可以验收。如果有一个复 验试样不合格,可继续取样再验,直至合格为止。 9.2.4.3当低倍缺陷难以辨认时,可在更高的放大倍率下作进一步检查。

当初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在同一批相邻的两支导向轨上取样复验。如果两个复验样的复验结果都符 合要求,则该批其余的导向轨可以验收。如果复验试样不合格,可继续在相邻侧导向轨上取样再验,直至 合格为止。两个复验试样之间的导向轨不应验收,

当初验结果不合格时,应在 取样复验。如果两个复验样的复验结果都符 合要求,则该批其余的导向轨可以验收。如果复验试样不合格,可继续在相邻侧导向轨上取样再验,直至 合格为止。两个复验试样之间的导向轨不应验收

修约方法应按YB/T081的规定进行。

SH/T 3098-2011 石油化工塔器设计规范修约方法应按YB/T081的规定进行。

10. 1. 1 辑印

在每根导向轨一侧的轨腰上,每4m间隔内应轧制出下列清晰、凸起的标志,字符高18mm~28mm, 凸起0.5mm~1.5mm。需轧制以下内容: a) 制造厂标志; b)轨型; c 钢牌号; d)制造年(轧制年份末两位数)、月。

在每根导向轨的轨腰上,间隔不大于12m,采用热压印机按顺序压上下列清晰的标志,压印的字符应 具有平直或圆弧形表面,字符高10mm~16mm,深0.5mm~1.5mm,宽1mm~1.5mm,侧面应倾斜,字 母和数字应与竖直方向成10°角且具有圆弧拐角。需热打印以下内容: a)炉号; b)连铸流号; c) 连铸坏号; d)导向轨顺序号。 10.1.3若热打印的标记漏打或有变动,则应在轨腰上重新喷标。 10.1.4导向轨精整后,在导向轨一个端面头部贴上标签,标签中所填写的内容应包括导向轨标准号、 型、钢牌号、炉号、长度等。标签条码应包含导向轨热压印标志的完整信息

交货导向轨应附有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开具的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 a) 制造厂名称; b) 需方名称; 轨型; 合同号; e) 标准号; f) 钢牌号; 数量和长度(定尺、短尺); h)炉号; i) 表7中规定的116项检验结果; j) 出厂日期。

交货导向轨应附有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 a) 制造厂名称; b) 需方名称; 轨型; 合同号; e) 标准号; f) 钢牌号; 数量和长度(定尺、短尺); h)炉号; i) 表7中规定的116项检验结果; 出厂日期

GB/T 32479-2016 再加工纤维基本安全技术要求YB/T4800—2020附录A(规范性附录)导向轨的型式尺寸A.1导向轨的型式尺寸及断面的过渡尺寸见图A.1。导向轨的计算数据和金属分配见表A.1和表A.2。单位为毫米50SI130图A.1导向轨型式尺寸表A.1导向轨计算数据轨型横断面积重心距轨底距离重心距轨头距离对水平轴线的惯性力矩对垂直轴线的惯性力矩/(kg/m)/cm?/cm/cm/cm/cm*3341. 944. 776. 73719.1236.611

表A.2导向轨计算数据及金属分配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