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5-92-20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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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DBJ15-92-2013.pdf

2.1.911转换结构构件

完成上部楼层到下部楼层的结构形式转变或上部楼层到下部楼层结构布置改变而设置的结构构 转换梁、转换桁架、转换板等,

件所在的楼层,包括水平结构构件及其以下竖向

设直连接内筒外围结构的水平伸臂(梁或桁架)结构的楼层GA/T 2000.203-2018 公安信息代码 第203部分:表彰奖励类别代码,必要时还可治该楼层外围结构周达 设置带状水平梁或桁架

设直连接内筒外围结构的水平伸臂(梁或桁架)结构的楼层,必要时还可治该楼层外围结构周边 设置带状水平梁或桁架,

设置带状水平梁或桁架。

2.1.15多塔楼结构

2.1.16 结构抗震性能设计perf

2.1.17结构抗震性能目标

1.18结构抗震性能水准

震后损坏状况及继续使用可能性等抗震性能的界

2.1.19隔震结构 isolation structure

1.20消能减震结构energydissipationstructure

设置消能器的结构。包括主体结构和消能部件。

2.2.1材料力学性能和抗力

2.2.2作用和作用效应

FEk 结构总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FEvk 结构总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 Ge 计算地震作用时,结构总重力荷载代表值

Geq 结构等效总重力荷载代表值; M 弯矩设计值; N 轴向力设计值; Qk 单桩的竖向力标准值; Sd 荷载效应或荷载效应与地震作用效应组合的设计值; SGk 永久荷载效应标准值; Sok 楼面活荷载效应标准值; Swk 风荷载效应标准值; Sehk 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SEvk 竖向地震作用标准值的效应; V 剪力设计值; Wo 基本风压; W10 重现期为10年的风压; Wk 风荷载标准值; AF 结构顶部附加水平地震作用标准值; 楼层侧向位移; ? Au 楼层层间位移; 结构第层的层间位移角; De 结构弹塑性层间位移角; 结构弹性层间位移鱼。

As、A's 分别为受拉区、受压区纵向钢筋截面面积; Ash 剪力墙水平分布钢筋的全部截面面积; Asv 梁、柱同一截面各肢箍筋的全部截面面积; Asw 剪力墙腹板竖向分布钢筋的全部截面面积; A 建筑物总迎风面积;剪力墙截面面积; Aw T形、I形截面剪力墙腹板的面积; b 矩形截面宽度; be、bw 分别为梁、柱、剪力墙截面宽度; B 建筑平面宽度、结构迎风面宽度; L 建筑物平面的长度; d 钢筋直径;桩身径; e 偏心距; eo 轴向力作用点至截面重心的距离; ei 考虑偶然偏心计算地震作用时,第层质心的偏移值; 层高;截面高度; ho 截面有效高度; H 房屋高度;水头高度; H; 房屋第层距室外地面的高度; 柱的净高; 1 截面抗弯刚度; la 非抗震设计时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锚固长度; lab 受拉钢筋的基本锚固长度;

laE 抗震设计时纵向受拉钢筋的最小锚固长度; 受拉钢筋的搭接长度; 梁的净跨; F 第层楼层平面平行地震作用方向的回转半径; 箍筋间距。 2.2.4系数 水平地震影响系数值; .max> (vmax 分别为水平、竖向地震影响系数最大值; .1 受压区混凝土矩形应力图的应力与混凝土轴心抗压强度设计值的比值; β 水平向减震系数;墙肢计算长度系数; Be 混凝土强度影响系数; βz z高度处的风振系数; Yo 结构重要性系数; Yi 振型的参与系数; YEh 水平地震作用的分项系数; YEv 竖向地震作用的分项系数; YG一 永久荷载的分项系数;重力荷载的分项系数; YL 考虑结构设计使用年限的荷载调整系数; YW 风荷载的分项系数; YRE 构件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构件重要性系数; 2

1 直线下降段下降斜率调整系数; 12 阻尼调整系数; 1p 弹塑性位移增大系数; nc 柱端弯矩增大系数 vc 柱端剪力增大系数 2 水平地震剪力系数;剪跨比; 配箍特征值; A 楼层延性系数; IN 柱轴压比;墙肢轴压比 Als 风荷载体型系数; z 风压高度变化系数; V 风荷载的脉动影响系数; S 风荷载的脉动增大系数;承载力利用系数; y 楼层屈服强度系数; ? 受拉钢筋搭接长度修正系数; Psv 箍筋面积配筋率; Pv 体积配箍率; 剪力墙竖向分布钢筋配筋率; 楼面活荷载组合值系数; Y 风荷载的组合值系数。

一结构顶点风振加速度

最小配箍特征值; EJa 结构一个主轴方向的弹性等效侧向刚度; D; 第楼层的弹性等效侧向刚度; T 一频率; 结构自振周期;混凝土的出槽温度; Ti 结构基本自振周期; TL1 结构横风向第一阶自振周期; Tg 地震影响系数曲线的特征周期。 S 一 阻尼比; 消能部件附加给结构的有效阻尼比。 Ceq 隔震层等效阻尼比; ? 衰减指数。

3.1.1高层建筑结构应有必要的承载能力,合适的刚度和延性,避免因局部构件的破坏而导致整个结构

表3.1.4建筑结构不规则类型

3.1.5当结构适用高度、平面及竖向不规则性和结构复杂性等多项控制指标均超过现行规范及有关规定 的限值时,可根据建筑物的重要性及结构体系的具体情况,提出合适的抗震性能目标及具体的加强措施 进行详细的计算分析及论证(必要时进行局部或整体结构模型试验),保证结构的抗震安全性。 3.1.6高层建筑的填充墙及隔墙宜采用轻质材料并与主体结构有可靠连接。

3.2.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宜采用高强高性能结构材料,注重结构的耐久性

3.2.1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宜采用高强高性能结构材料,注重结构的耐久性

1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5,抗震设计时不宜低于C30。 2抗震等级一级或特一级的竖向构件混凝土强度不应低于C30。

3预应力混凝土结构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40。 4转换梁、柱等转换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低于C35。 5除转换层楼盖外,现浇非预应力混凝土楼盖的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宜高于C40。 6抗震设计的竖向构件,当采用C70及以上的高强混凝土时,应有改善其延性的有效措施:柱宜提 高配筋率、配箍率或采用型钢混凝土柱、钢管混凝土柱;剪力墙宜设端柱,提高端柱或边缘构件以及分 市筋的配筋率、加强对竖向受力钢筋的约束,必要时可采用型钢、钢板或钢管混凝土剪力墙。

3.2.3钢筋宜优先采用HRB400级及HRB500级

3.2.4结构用钢材宜采用Q345、Q345GJ、Q390、Q420等级的钢材。当构件截面尺寸为刚度或稳定性控

3.2.4结构用钢材宜采用Q345、Q345GJ、Q390、Q420等级的钢材。当构件截面尺寸为刚度或稳定性控

时可采用Q235等级的钢

3.2.5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的受力钢筋及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

3.2.6抗震设计结构用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 3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3.3.1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的最大适用高度分为A级和B级

3.3适用高度和高宽比

注:1表中框架不含异形柱框架结构

支剪力墙结构指地面以上结构带托墙转换层的剪力墙结机

2甲类建筑,6、7度时宜按本地区设防烈度提高一度后符合本表的要求,8度时应专门研究。 3当房屋高度超过表中数值时,结构设计应有可靠依据,并采取有效的加强措施。 3.3.2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过表3.3.2的规定

3.2钢筋混凝士高层建筑结构的高宽比不宜超运

表3.3.2钢筋混凝土高层建筑结构适用的最大高宽比

3.4.1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结构平面形状宜简单、规则、对称,质量和刚度分布宜均匀。 重不规则的平面布置。

重不规则的平面布置。

3.4.2高层或超高层建筑宜选用风作用效应较小的平面形羽

4.3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平面布置宜符合下列要

表3.4.3平面尺寸及突出部位尺寸的比值限值

2当楼层的最大层间位移角不大于本规程第3.7.3条规定的限值的0.5倍时,该楼层扭转位移比限值可适当放松 但A级高度建筑不天于1.8,B级高度不天于1.6。计算楼层的最大层间位移角时不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3.4.5当楼板平面比较狭长、有较大的凹入和开洞而使楼板有较大削弱时,应在设计中考虑楼板削弱产 生的不利影响。有效楼板宽度不宜小于楼面宽度的50%;楼板开洞总面积不宜超过楼面面积的30%;在 扣除凹入或开洞后,楼板在任一方向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5m,且开洞后每一边的楼板净宽度不应小于 2m 3.4.6#字形、并字形等外伸长度较大的建筑,当中央部分楼板有较大削弱时,应加强楼板以及连接部 位墙体的构造措施,必要时可在外伸段凹槽处设置连系梁或连系板。 3.4.7楼板大洞口周边宜设置边梁或适当加大板厚并双层双向配筋。 3.4.8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宜调整平面形状和结构布置,避免结构不规则,尽可能不分缝。当建筑物 平、立面复杂、严重不规则时,可设置防震缝将其划分为较规则的几个结构单元。 3.4.9 设置防震缝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防震缝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震缝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1防震缝宽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表3.4.11伸缩缝的最大间距

1提高顶层、底层、山墙和纵墙端开间等受温度变化影响较天的部位的配筋率; 2顶层加强保温隔热措施,外墙设置外保温层; 3每30~40m间距留出施工后浇带,带宽800~1000mm,钢筋采用搭接接头,后浇带混凝土宜滞后 5天以上浇筑; 4控制混凝土的水泥用量、砂率及水灰比,在混凝土中加入适宜的外加剂;采用浸水养护或其他 有效的养护措施; 5提高楼板的构造配筋率或采用部分预应力结构。

3.5.1抗震设计的建筑体型治竖向宜规则、均匀,避免有过关的外挑和内收。结构的侧向刚度宜下关上 小,逐渐均匀变化。

楼层侧向刚度不宜小于相邻上层楼层侧向刚度的90%。 注:楼层侧向刚度可取楼层剪力与层间位移角之比。 3.5.3A级高度高层建筑的楼层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不宜小于其相邻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80% 不应小于其相邻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65%;B级高度高层建筑的楼层层间抗侧力结构的受剪承载力不应 小于其相邻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75%。 注:1楼层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是指在所考虑的水平地震作用方向上,该层全部柱、剪力墙、斜撑的受 剪承载力之和。 2加强层、带斜腹杆桁架的楼层及转换层不在此限。 3.5.4抗震设计时,结构竖向抗侧力构件宜上、下连续贯通。 3.5.5抗震设计时,当结构上部楼层收进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H与房屋高度H之比大于0.2时,上部楼 层收进后的水平尺寸B不宜小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B的0.75倍(图3.5.5a、b);当上部结构楼层相对于下

楼层侧向刚度不宜小于相邻上层楼层侧向刚度的90% 注:楼层侧向刚度可取楼层剪力与层间位移角之比。 3.5.3A级高度高层建筑的楼层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不宜小于其相邻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80% 不应小于其相邻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65%;B级高度高层建筑的楼层层间抗侧力结构的受剪承载力不应 小于其相邻上一层受剪承载力的75%。 注:1楼层抗侧力结构的层间受剪承载力是指在所考虑的水平地震作用方向上,该层全部柱、剪力墙、斜撑的受 剪承载力之和。 2加强层、带斜腹杆桁架的楼层及转换层不在此限。 3.5.4抗震设计时,结构竖向抗侧力构件宜上、下连续贯通。 3.5.5抗震设计时,当结构上部楼层收进部位到室外地面的高度H与房屋高度H之比大于0.2时,上部楼 层收进后的水平尺寸B:不宜小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B的0.75倍(图3.5.5a、b);当上部结构楼层相对于下

层外挑时,上部楼层出挑后的水平尺寸B,不宜大于下部楼层水平尺寸B的1.1倍(图3.5.5c、d)

图3.5.5结构竖向收进和外挑示意

3.5.6楼层质量沿高度宜均匀分布,楼层质量不宜大于相邻下部楼层质量的1.5倍。 3.5.7 不宜采用同一楼层刚度和承载力变化同时不满足本规程第3.5.2条和3.5.3条规定的高层建筑结构 3.5.8楼层侧向刚度变化、承载力变化、竖向抗侧力构件连续性不符合本规程第3.5.2、3.5.3、3.5.4条 该楼层应视为薄弱层,其对应于地震作用标准值的剪力应乘以1.25的增大系数。 3.5.9突出屋面的建筑或顶层取消部分墙柱形成的空旷房间,抗震设计时应考虑高振型的影响并采取有 效措施。

3.6.1抗震设防的高层建筑结构应采用现浇楼盖结构或装配整体式楼盖结构。一般楼盖楼板厚度不宜小 于100mm。房屋首层及顶层的板厚不应小于120mm。地下室顶板宜采用梁板结构,板厚不宜小于150mm。 I类竖向构件不连续的梁式转换层板厚不宜小于180mm;箱式或桁架转换层顶板及底板的板厚不宜小于 150mm;I类竖向构件不连续时转换层楼盖板厚不应小于120mm。 3.6.2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50mm。 3.6.3一般现浇楼板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首层、顶层、转换层的楼板宜双层双向配筋,每 层每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3.6.1抗震设防的高层建筑结构应采用现浇楼盖结构或装配整体式楼盖结构。一般楼盖楼板厚度不宜小 于100mm。房屋首层及顶层的板厚不应小于120mm。地下室顶板宜采用梁板结构,板厚不宜小于150mm。 ⅡI类竖向构件不连续的梁式转换层板厚不宜小于180mm;箱式或桁架转换层顶板及底板的板厚不宜小于 150mm;I类竖向构件不连续时转换层楼盖板厚不应小于120mm。 3.6.2现浇预应力混凝土板的厚度不宜小于150mm。 3.6.3一般现浇楼板受力钢筋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首层、顶层、转换层的楼板宜双层双向配筋,每 每方向的配筋率不宜小于0.25%。

3.7水平位移限值和舒适度要求

3.7水平位移限值和舒适度要求

3.7.1高层建筑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刚度,避免产生过大的位移而影响结构的承载力、稳定性和正常使用 要求。 3.7.2结构的水平位移应按本规程第4章规定的风荷载、地震作用和第5章规定的弹性方法计算。 3.7.3按弹性方法计算的风荷载或多遇地震标准值作用下的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u/h宜符合 以下规定: 1高度不大于150m的高层建筑,其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u/h不宜大于表3.7.3的限值。

表3.7.3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的限值

2高度不小于250m的高层建筑,其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u/h不宜大于1/500。 3高度在150~250m之间的高层建筑,其楼层层间最大位移与层高之比△u/h的限值可按本条第1款 和第2款的限值线性插入取用。 注:楼层层间最大位移△u以楼层最大的水平位移差计算,不扣除整体弯曲变形。计算地震作用下的层间位移时不 考虑偶然偏心的影响。 3.7.4高层建筑结构在罕遇地震作用下的薄弱层弹塑性变形验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下列结构应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

下列结构应进行弹塑性变形验算

薄弱层(部位)层间弹塑性位移角应符合下式要

式中:一层间弹塑性位移角; [」一一层间弹塑性位移角限值,可按表3.7.5采用;对框架结构,当轴压比小于0.40时,可提高 10%;当柱子全高的箍筋构造采用比本规程中框架柱箍筋最小配箍特征值大30%时,可 提高20%,但累计不超过25%; h层高。

表3.7.5层间弹塑性位移角限值

表3.7.6结构顶点风振加速度限值

1顺风向顶点最大加速度

aw, = 5v HWoA

式中:W 顺风向顶点最大加速度(m/s²); 风荷载体型系数; W1o 重现期为10年的风压(kN/m²),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或厂 东省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采用; 、V 分别为脉动增大系数和脉动影响系数,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 或广东省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规定采用; A 建筑物总迎风面和

2横风向顶点最大加速度

VBL αr = YBV51.c nmT) 6,=2.05×10 (kN/m) VBL

表3.7.7楼盖竖向振动加速度限值

结构竖向直振频率为2Hz~4Hz时,峰值加速度限值可按线

3.8.1高层建筑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持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状况

3.8.1高层建筑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久设计状况、短暂设计

3.8构件承载力设讯

式中:Yo 结构重要性系数,对安全等级为一级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1.1;对安全等级为二级的结 构构件不应小于1.0; Sa一一作用组合的效应设计值,应符合本规程第5.6.1~5.6.4条的规定; Rd一构件承载力设计值; 3.8.2抗震设计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3.8.2采用;型钢混凝土构件和钢构件 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本规程第12.1.7条的规定采用。当仅考虑竖向地震作用组合时,各类结构构 件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取为1.0。

2抗震设计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表3.8.2采用;型钢混凝土构件和钢 《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应按本规程第12.1.7条的规定采用。当仅考虑竖向地震作用组合时,各类结构 为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均应取为1.0。

GB 31604.36-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 软木中杂酚油的测定表3.8.2承载力抗震调整系数

3.9.1各抗震设防类别的高层建筑结构,其抗震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甲类、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当建筑场地为I 类时,应允许仍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2丙类建筑: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当建筑场地为I类时,除6度外,应允许 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3.9.2当建筑场地为I、IV类时,对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15g的地区,宜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0.20g)

时各类建筑的要求采取抗震构造措施。 3.9.3抗震设计时,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构件应根据抗震设防分类、烈度、结构类型和房屋高度采 用不同的抗震等级,并应符合相应的计算和构造措施要求。A级高度丙类建筑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抗震等 级应按表3.9.3确定。 注:本规程“特一级和一、二、三、四级"即“抗震等级为特一级和一、二、三、四级”的简称。

表3.9.3A级高度的高层建筑结构抗震等级

注:1底部带转换层的筒体结构GB/T 30790.3-2014 色漆和清漆 防护涂料体系对钢结构的防腐蚀保护 第3部分 设计依据,其转换框架和底部加强部位筒体的抗震等级应按表中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规定

3.9.5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地下一层相关范围的抗震等级应按上部结构采用,地下一层以下的抗震等 级可逐层降低一级,但不应低于四级;地下室中超出上部主楼范围且无上部结构的部分,其抗震等级可 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三级或四级。 3.9.6抗震设计时,与主楼连为整体的裙房的抗震等级,除应按裙房本身确定外,相关范围不应低于主 楼的抗震等级;主楼结构在裙房顶板上、下各一层应适当加强抗震构造措施。裙房与主楼分离时,应按 裙房本身确定抗震等级。 3.9.7 甲、乙类建筑按本规程第3.9.1条提高一度确定抗震等级时,或IⅢI、IV类场地且设计基本地震加速 度为0.15g的丙类建筑按本规程3.9.2条提高一度确定抗震等级时,如果房屋高度超过提高一度后对应的房 屋最大适用高度,则应采取比对应抗震等级更有效的抗震构造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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