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4/T 1284-2014 公路收费自动车型分类系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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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1284-2014 公路收费自动车型分类系统.pdf

5.4.1产品构件应完整、装配牢固、结构稳定,边角过渡圆滑,无飞边、无毛刺。 5.4.2机箱表面光滑、平整、美观、涂层色泽均匀,无锈蚀、裂痕、划伤、凹痕、变形和基体裸露等 缺陷,整体呈交通黄色,色泽统一均匀,有良好的逆反射性能

5.4.4机箱设计应方便检查、维修和日常维护。机箱内的设备及部件安装应牢固端正、位置正确、部 件齐全、整齐美观;箱体出线孔的开口位置、大小应合适,切口整齐,出线管与箱体开孔连接密闭良 好;箱体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清楚,走线横平竖直,符合工艺和视觉美观要求;箱锁应采用防水、 防锈措施,箱门开闭灵活轻便,箱体内外清洁。

车轴识别器、轮胎识别器的金属构件应进行防

公路收费自动车型分类系统应至少具有如下基本功能: 5.5.1能够在各种实际交通状态下GB 19147-2016 车用柴油,可正确识别车型,可辨识悬轴,可区分货车与客车。

DB44/T1284—2014

5.5.2开机自检功能和报警功能。当自检失败、通讯异常、程序错误等故障发生时,系统应能通过硬 件和软件发出故障信息,并能自动或手动复位。 5.5.3显示功能。系统状态和车型分类结果能够在上位机实时显示。可显示队列中已通过检测的5部 车辆车型数据。 5.5.4车型队列数据管理功能。应有自动清除队列功能。当车型队列出错时,能通过队列管理器人工 加入和删除车型数据,维持队列正确。 5.5.5通信接口。应提供计算机通用的通信接口。

5.6.1车辆完全通过车辆分离器的检测区域之后1s以内完成对车辆的车型和客货车类的判 结果传输到上位机

5.6.3允许通过车辆的车速范围:

5.6.6传感器寿命:

a) 车辆分离器≥43800h b) 车轴识别器≥八百万轴次 c)轮胎识别器≥八百万轴次 6.7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10000h。

5.6.8平均故障修复时间(MTTR)≤1h。

机箱应符合GB4208规定的IP54级要求。

车辆分离器应符合GB4208规定的IP65级要求,且自动车型分类设备在车道路面有3cm的积水时应 能工作正常。 轮胎识别器和车轴识别器应符合GB4208规定的IP67级要求

产品的基本安全应符合GB8898中I类设备的有关要求。 5.8.1绝缘电阻:在测试电压为500Vdc条件下,产品的电源两极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2M 。 5.8.2介电强度:在产品的电源两极与机壳之间施加频率50Hz、有效值1500V正弦交流电压或2120 V直流电压,历时1min,试验期间,应无飞弧或击穿。 5.8.3保护接地:产品应设保护接地端子,接地端子与机壳连接可靠,保护接地端子与机壳的连接电 阻应小于0.12。试验持续时间1min,试验电流为交流25A或直流25A,试验电压不超过12V。 5.8.4产品的供电接口和通信接口应采取必要的防雷电和过电压保护措施。

产品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要求。

产品的电磁兼容性应符合本标准的有关要求,

5.9.1静电放电抗扰度要求

对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可能接触到的金属部分进行接触放电,对不能使用接触放电的场合使用 空气放电。在预选点上,产品需至少承受10次单次放电(最敏感的极性),放电间隔至少为1S。在静 电放电试验结束后,产品的各种功能应保持正常

对正常运行的产品的四个侧面进行试验,每一个侧面均需要在发射天线垂直极化和水平极化位置 进行测试。在试验中和试验结束后,产品的各种功能应保持正常

5.9.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要求

对产品的交流电源端口、信号端口和控制端口按6.9.3进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试验。试验持续时间 不少于1min,在试验结束后,产品的各项功能应保持正常。

.10.4耐盐雾腐蚀性

自动车型分类系统产品的印刷电路板、传动机构和外壳防腐层及其支撑底板(其他部件由供需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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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定)按GB/T2423.17的方法,经过168h的试验后,应无明显锈蚀现象,金属构件应无红色锈点,印 刷电路板经过24h自然晾干后功能正常。

5.10.5机械环境适应性能

自动车型分类系统在通电工作时,在振动频率2Hz~150Hz的范围内按GB/T2423.10的方法进 行扫频试验。在2Hz~9Hz时按位移控制,位移3.5mm;9Hz~150Hz是按加速度控制,加速度为 20m/s。2Hz→9Hz→150Hz→9Hz→2Hz时一个循环,扫频速率为每分钟一个倍频程,共经历20 个循环后,产品功能正常,结构不受影响,零部件无松动。

5.10.7安装位置路面要求

车轴识别器、轮胎识别器应安装在抗压强 为45MP以上水泥混凝士路面上,其前后各3m范 横向水平允差为土3mm,其前后1m内宜无伸缩缝和明显裂缝

5.11.1自助发卡车道的车辆分离器与轮胎识别器安装在收费亭或发卡机的上游,距收费亭或发卡机 的距离应大于18m,小于23m。顶置的激光扫描仪距车道路面高度应大于6m。 5.11.2对射式红外光栅应垂直于路面。在不影响车辆正常通过的情况下,应设置防撞柱等交通安全 设施保护车辆分离器。

6.1正常试验大气条件

本标准中除气候环境,可靠性试验外,其它试验均在下述条件下进行 环境温度:+15℃~+35℃; d)相对湿度:45%~75%; e)大气压力: 85 kPa ~ 106 kPa

用目测和皮尺测量,确认各检测器的安装位置,测量结果应符合5.2的要求。

原材料和元器件的材质证明单应齐全有效,必要时可对原材料的主要性能指标(如物理化学性能) 进行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5.3的要求。

和手感法测试产品外观质量,测试结果应符合5

6.5.1产品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下,在10组行人通过、10组车辆倒车(全倒车、进半倒、退半倒)、 车辆排队缓速通过、停车和怠速等特殊通行情况,测试结果应符合5.5.1的要求。 6.5.2按“产品使用说明书”中的操作程序,测试结果应符合5.5.2~5.5.4的要求。

使用各车型测试车辆,以最大允许车速,在保证安全情况下,到达发卡机(或收费亭)处时 别正确。测试结果应符合5.6.1的要求。

正常运行系统,连续测试≥1000辆车次为一组,统计车型分类数据,应满足5.6.2规定的正确 测试车型应涵盖全部车型

6.6.3车速范围检测

使用试验车辆,单车道通过车速:5km/h、30km/h、80km/h三种情况,测试结果应符合5.6.3 的要求。 使用试验车辆,多车道通过车速范围:20km/h、60km/h、100km/h、120km/h四种情况,测试 结果应符合5.6.3的要求,

使用前后两辆车辆之间的间隙为3cm的试验车三组,通过车辆分离器后车型识别准确,计数正

6. 6. 5 轮载测试

使用轴重为10kg~30t的试验车辆,以0km/h~40km/h的速度通行,测试结果应符合5 求。

6.6.6平均故障修复时间MTTR

在封闭车道1h内对能更换或修复自动车型识别系统的主要硬件部件(如车辆分离器、轮胎识 识别器和数据采集与处理器)和软件部分

6. 8.1 绝缘电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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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精度1.0级、500V的兆欧表在在自动车型分类系统产品的电源两极与机壳之间测量, 应符合5.8.1要求。

6. 8.2 介电强度

用精度1.0级的耐电压测试仪在自动车型分类产品的电源两极与机壳之间测量,测试结果应符 要求。

9.1静电放电抗扰度证

接触放电的试验电压为4kV,空气放电的试验电压为8kV,试验方法参照GB/T17626.2,试验结果应 符合5.9.1。

6.9.2辐射电磁场抗扰度试验

频率范围为:80MHz~1000MHz,试验等级为3V/m,试验方法参照GB/T17626.3,试验结果应 符合5.9.2。

6.9.3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交流电源端口的试验电压为2kV,信号和控制端口的试验电压为1kV,试验方法参照GB/T17626.4: 试验结果应符合5.9.3。

6.10环境适应性试验

6.10.1耐低温性能试验

6.10.2耐高温性能试验方法

按GB/T2423.2规定进行,在+55℃(+55℃、+50℃)条件下,试验结果应符合5.10.2的

6.10.3耐湿热性能试验方法

按GB/T2423.3规定进行,在50℃土2℃,相对湿度95%2%条件下,试验结果应符 要求。

6. 10.4 盐雾试验

423.17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10.4要求,

6.10.5耐机械振动性能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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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GB/T2423.10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10.5要求。

6. 10.6耐候性能试验方法

耐候性能可用自然曝晒试验和 两种方法测验。自然曝晒试验按照GB/T36 进行。人工加速老化试验按照IT 规定进行。试验结果应符合5.10.6要求。

6.10.7安装位置路面要求试验方法

目测、皮尺测量,测量结果应符合5.11的要求

6.12测试结果的处理

尺或水平仪测量,测量结果应符合5.10.7的要

除特殊规定,一般对可重复的客观测量项目进行三次测试,取算术平均值为测试结果,根据需方 要求,可给出标准差和不确定度。对于目测项目,测试人员应不少于三人,测试结果分为两级:合格、 不合格。

产品在定型时(设计定型、生产定型)和生产过程中应按本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应符合各项规 定的要求。

产品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型式检验和现场检验三种

格证,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中,若出现一项不合格,则应返修,返修后重新对不合格项进行检验。若仍不合格: 合格品。

7.3.2出厂检验中,若出现一项不合格,则应返修,返修后重新对不合格项进行检验。若仍不合格, 则判为不合格品。

产品的型式检验一般由国家法定的质量监督机构组织进行。

7.4.1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

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或老产品转广生产; 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

7.4.3型式检验的项目及顺序按表3规定

7.4.3型式检验的项目及顺序按表3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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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自动车型分类系统检验规则

8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

8.1.1产品标志可采用铭牌或直接喷刷、 、印字等形式,标志应清晰,有中文标示,易于识别且不易随 自然环境的变化而褪色、脱落。产品标识上应注明

a)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商标; b)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产地; c)输人额定电压、频率; d)功耗; e) 重量; f)产品编号: g)制造日期。

存标志应符合GB/T 应标有“注意防潮” 、“小心轻放”、“请勿倒 还应在自动车型分类产品包装箱上印刷如下内容

8.1.2包装贮存标志应符合GB/T191的有关规定,应标有“注意防潮”、“小心轻】

a)生产企业名称、地址及商标:

b)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 c) 重量: × × × kg; d)外形尺寸(mm):长×宽×高; e)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f)产品编号。

DL/T 1232-2013 电力系统动态消息编码规范b)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 c)重量:× × × kg; d)外形尺寸(mm):长×宽×高; e)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f)产品编号。

2.1外包装箱宜用木箱,内部用瓦楞纸箱加聚氨醋泡沫塑料缓冲,包装应牢固可靠,能适应 工具运送。

8.2.2产品包装箱内应随带如下文件:

a)产品合格证; b)产品使用说明书; c)装箱单; d)随机备用附件清单; e)接线图、安装图; f)其他有关技术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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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自助发卡车型自动分类系统DLL接口规范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自动分类系统

接口程序为动态连接库autovehtype.dll

JR/T 0025.4-2018 中国金融集成电路(IC)卡规范 第4部分:借记贷记应用规范DB44/T128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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