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706/T 062-2020 红心物业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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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DB3706/T 062-2020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490.4K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23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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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06/T 062-2020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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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706/T 062-2020 红心物业建设规范

5.5.1社区党组织应健全完善民情愿谈、事务协调、工作听证、成效评议等制度为重点的协 商共治机制,推进共商事务、协调共治。 5.5.2对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重大事项、重要问题,实行“小区党支部、业委会或物业服务企 业提出动议、社区党组织召集联议、业主大会决议,街道党工委审核,推进过程和实施结果 向全体业主公开”的“三议一审两公开”决策流程,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参与,

6.1.1履行辖区内红心物业党建联席会议职责,负责辖区内小区(或网格)党支部、业主委 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支部的选举、换届和日常监管工作。协调小区(或网格)党支部、业 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支部、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之间的关系。 6.1.2监督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管理服务,协调处理物业服务企业在物 业费收缴、与专业经营单位合作等方面的工作。 6.1.3建立物业管理投诉处理机制,协调处理物业管理领域各种投诉,规范物业管理活动, 营造辖区良好的物业管理氛围。 6.1.4引导辖区居民开展自治管理,促进居民依法、有序、理性的参与物业管理事务,遂步 实现业主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物业管理模式。 6.1.5负责对辖区内物业项目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分提出意见,监督建设单位向物业服务企业 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前期物业的启动和管理工作。 3.1.6协调开展社区便民维修、治安巡逻、文艺活动、志愿服务等服务活动,为居民提供“家 门口”的优质服务。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召集并主持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的实施情况; 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执行业主大会的决议、决定;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督促业主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监督和 协助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P 监督管理规约的实施;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LS/T 3253-2017 汉麻籽油6.3.1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6.4无物业小区管理服务

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采取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引进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领 办公益性物业服务实体、街道提供基础性物业管理服务等方式,逐步推动无物业管理小区“清

建立红心物业各相关机构印章管理制度、资产资金管理制度、经费使用公示和审计制度, 做到印章管理规范、资产资金处置规范

7.2.1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经费应纳入企业管理费,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 部分,可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7.2.2市县两级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中,单独列支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工作经费 对运转规范的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每年给予补助,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 7.2.3社区党组织应从服务群众专项经费中列支费用,保障网格或小区党支部正常开展活 动。

7.3阵地平台建设管理

7.3.1.1市、县市区、街道、社区应单独设立或依托设立物业党群服务阵地,有条件的推动 物业行业党委、物业科入驻办公。 7.3.1.2小区(或网格)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与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阵 地场所共享共用,在党群服务中心设置“物业窗口”,为居民提供物业咨询、意见受理等服 务。 7.3.1.3环物委、小区(或网格)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党支部办公场所应具 备办公需求,原则上从物业管理用房、政务管理用房、社区居民委员会用房中调剂安排,

7. 3. 2 指示标牌

场所的入口处应有明显的(党建)活动场所标牌

应有党旗、党徽、入党誓词等党建元素,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制度上墙,有条件 的单位可以设计党建长廊等。

应配备电脑或电视等能够联接网络进行直播或视频教育的设备,配备文件资料柜以及党 建报刊架等硬件设施:有条件的可配备投影仪、大屏幕、音响、话简等设备。

应建立物业管理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开展网上服务;可开发推产物业管家APP、社区服务 APP等软件QB/T 2455-2011 陶瓷颜料,提高服务效能

7.4.3建立业主委员会成员考核办法、负面清单,每年由乡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牵头组织, 按业主、社区党组织、网格或小区党支部、物业服务企业各占70%、10%、10%、10%的比例, 对业主委员会成员逐入作出满意度评价,满意度不足80%的以及出现负面清单所列行为、履 职不力的,提请业主大会或经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终止其业主委员会成员资格。 7.4.4实行物业服务企业“红黑榜”管理制度,划定物业管理服务行为“红线”,对发生触 线行为的物业企业,列入“黑名单”,每年定期对外公布。 7.4.5物业服务企业的满意度测评。每年由乡镇党委或街道党工委按照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发 布的测评标准组织本辖区内的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价。评价内容重点为物 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及政策法规贯彻落实情况。评价可采取线上、线下两种方式进 行。评价结果分别报市、县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备案。

7.4.6综合运用公示监督、社会监督、评价监督等方式,对红心物业服务实施动

7.4.7各县市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街道和社区党组织应定期组织面向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人 员或业主委员会成员的专业能力培训。

8.1市物业行业党委按照党建工作好、服务效果好、作用发挥好的原则,制定红心物业示范 企业创建标准,指导县市区物业行业党委分类选树物业管理服务典型,每年评定一批示范企 业。 8.2物业服务企业应通过完善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达到更高的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 和企业信用评级、提高业主满意率等,积极创建红心物业示范企业。

9.1.1应采取内部评价和外部评价相结合,开展以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为核心要素的服务质 量评价。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测评按照GB/T19038和GB/T19039实施。 9.1.2物业服务企业评价应符合DB37/T1997.1的要求。

应根据服务评价对服务内容、服务形式、服务流程进行优化和改进。注重服务对象的满 意度和公共服务效能提升,持续提高服务质量

YD/T 3445-2019 互联网接入服务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操作指南[1]《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2009年1月8日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8年9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修改<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等十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2]《山东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鲁建物字【2019】4号 [3]《烟台市“红心物业”党建领航工程建设办法(试行)》烟组发【2019】15号 [4]】《烟台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烟建住房【2017】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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