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T/T 1296-2020 空陆联运集装货物转运操作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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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T/T 1296-2020 空陆联运集装货物转运操作规范

6.2航空集装板与货车的匹配

2.1应根据航空集装板的宽度和货物装载高度选择合适的货车,且应有相应的货物栓固和安全 普施。 2.2宽度不大于2235mm的航空集装板宜使用厢式货车载运,集装货物的顶面与车厢内顶面之 矩离应不小于100mm。宜使用厢式货车载运的航空集装板见表3。

6.2.2宽度不大于2235mm的航空集装板宜使用厢式货车载运,集装货物的顶面与车厢内顶面之间 的距离应不小于100mm。宜使用厢式货车载运的航空集装板见表3。

表3宜使用厢式货车载运的航空集装板

WW/T 0103-2020 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监测 监测终端 基本要求度为2438mm的航空 车后货车总高度应不超过4000mm。宜 货车载运的航空集装板见表4.

表4宜使用平板货车载运的航空集装板

6.3.1航空承运人与道路运输承运人之间应签订航空集装器控制管理协议,协议内容至少应包括: a)航空集装器的交接、存场、租借、返还等控制要求; b)违约责任、损坏、丢失、延迟返还的赔偿办法等。 6.3.2联运集装货物装车前或卸车后,道路运输承运人应对载货航空集装器进行持续适航性检查 存在严重破损、扭曲变形、边框折断、严重腐蚀、开裂等不能持续适航的航空集装器应停止使用并向航空 承运人报告,航空承运人应提供相应处置办法。

7.1.1厢式货车的内轮廓尺寸(长、宽、高)应满足集装货物的安全装载要求,并有足够的操作空间,车 厢至少应能装载1个底板长度为3175mm的航空集装器;平板货车至少应能装载1个底板长度为 6058mm的航空集装板。 7.1.2运输集装货物的货车车箱的地板上应安装航空集装器传送辊轴系统和航空集装器限动装置。 7.1.3航空集装器限动装置的限动能力应能够保障货物安全,满载货物的航空集装器在遇到颠簸、转 弯或紧急制动时应不发生脱位、倾斜或塌

.2.1航空承运人应根据联运集装货物的数量和重量,在约定时间内向道路运输承运人发出车辆预 订通知。车辆预订信息应包括航空集装器类型、数量、高度、重量以及航空集装器内所装货物的信息。 7.2.2道路运输承运人应根据航空承运人的货车预订信息备好运输车辆,并在约定时间内向航空承 运人进行信息确认

或异响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航空承运人报告,航空承运人应提供相应处置办法, 7.3.2道路运输承运人应使用航空集装器装载机(升降平台车)或货库专用装卸作业平台装卸集装货 物。叉车仅适用于带有叉车孔的航空集装器。 7.3.3载有空陆联运集装货物的航空集装器装入车厢后,应使用限动装置从垂直、前后和左右方向进 行固定。 7.3.4装在平板货车上运输的M、G、R型航空集装板应使用经过认证的,单条拉力至少为2267kg (5000lb)质量标示的系留绑带从垂直、前后和左右方向进行栓固。 7.3.5航空集装板上所装货物的外廊尺寸应与飞机货舱的内廊尺寸相匹配,并符合飞机的装载要求。

货物由航空转陆路操作流程见图1

图1航空转陆路操作流程

JT/T12862020

航班落地后航空承运人应完成如下工作: 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空陆联运集装货物的核对和分拨,并将其运送至货车转运交接场地,准备 转运; b 国际货物应在约定时间内完成集装货物、货运单和相关运输文件的海关申报工作; 航空承运人应编制联运集装货物的交接清单,连同航空货运单、分运单及其他相关运输文件 和集装货物一起转交道路运输承运人。

8.3.1航空承运人或其地面服务代理人应在完成8.2规定的各项工作后在约定时间内向道路运输承 运人发出转运装车通知,包括航空集装器种类、集装货物质量、航空集装箱/板的具体数量等详细信息。 8.3.2道路运输承运人接到装车转运通知后,应根据航空承运人或其地面服务代理人的通知选择合 适的车辆并调配至转运交接区域。 8.3.3装车前,道路运输承运人应核对交接清单所列各项信息与准备装车的集装货物是否相符,核对 无误后将集装货物装入货车。 8.3.4道路运输承运人在核对中如发现集装货物存在有6.3.2和7.2.1中任一问题,应停止作业并及 时向航空承运人报告,获取处理意见

航空货运单; 分运单; c) 交接清单; d) 海关监管文件(国际货)。 3.4.2 航空承运人与道路运输承运人应建立文件和货物的交接制度。文件、货物核对无误后DB32T 3761.25-2020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技术规范 第25部分:公共汽电车,交接双 方应相互签字完成交接。交接应在预定时间内完成

3.5.1国际运输的空陆联运集装货物应在海关监管下转运,装车前应由海关工作人员核对海关关封 及其他必要监管文件、航空货运单、分运单、交接清单等。 8.5.2装有集装货物的卡车应由海关人员施封。

货物由陆路转航空操作流程见图2.

图2陆路转航空操作流程

9.2.1道路运输承运人应根据起运站出货量提前准备车辆,按照7.1、7.2的要求组装货物并运送至 约定交接区域。 9.2.2道路运输承运人应按照8.2要求备齐运输文件及海关监管文件。 T 9.3出发机场的操作 9.3.1载有联运集装货物的卡车由始发地起运后,道路运输承运人应在约定时间内向出发机场航空 承运人提供卡车的预计到达时间、车辆、航空集装器数量等信息。 9.3.2航空承运人应根据车辆进港信息,准备好货车作业区域和设备。 9.3.3国际运输的货物应由海关工作人员对航空货运单、分运单、交接清单、相关监管文件及海关关 封等进行核对验关。使用电子通关的货物,应通过数据网络提前完成海关申报。 9.3.4卸车及交接程序

a 道路运输承运人应向航空承运人提供货车交接清单、航空货运单、分运单、必要的联检文 件等; b) 航空承运人应检查运输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并根据货车交接清单核对航空集装器编号是否准 确、一致。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 C 航空承运人应对航空集装器的持续适航性和集装货物的组装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不能持续 适航的航空集装器或者航空集装器上组装的货物不符合航空运输装载规定,应立即采取补救 措施; d 陆运转空运集装货物的交接应在载运集装货物的航班起飞前约定时间内完成

a 道路运输承运人应向航空承运人提供货车交接清单、航空货运单、分运单、必要的联检文 件等; b) 航空承运人应检查运输文件是否齐全有效,并根据货车交接清单核对航空集装器编号是否准 确、一致。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字交接; C 航空承运人应对航空集装器的持续适航性和集装货物的组装质量进行检查。发现不能持续 适航的航空集装器或者航空集装器上组装的货物不符合航空运输装载规定,应立即采取补救 施; d 陆运转空运集装货物的交接应在载运集装货物的航班起飞前约定时间内完成

俞承运人应向航空承运人提供货物运输状态的节 俞承运人应按照航空承运人的要求提供航空集装

1航空承运人与道路运输承运人均应制定针对车辆、航空集装器、货物等的应急处置程序。 2空陆联运集装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紧急状况时ZJM 028-4912-2019 汽油车用催化转化器,航空承运人或道路运输承运人应启动应急 程序。 3海关监管车辆或监管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紧急状况,航空承运人或道路运输承运人应及时 关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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