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JJT158-2011 城建档案业务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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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CJJT158-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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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JJT158-2011 城建*案业务管理规范

1.0.1为加强城乡建设*案(以下简称城建*案)工作的业务 建设,提高城建*案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制定 本规范。

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建*案管理机构、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 部门和建设工程*案形成单位的城建*案业务管理工作 1.0.3城建*案业务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部门和建设工程*案形成单位的城建*案业务管理工作 1.0.3城建*案业务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 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在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 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电子文件、实物 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NY/T 2133-2012 温室湿帘-风机降温系统设计规范,简称城建*案,

为管理城乡建设*案而开展的一系列活动,包括业务指导、 收集与移交、整理、编目、统计、鉴定、保管与保护、电子文件 与电子*案管理、声像*案管理、信息化和信息安全、*案编 研、信息公开与服务、综合评估体系等。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包括工程准 备阶段文件、监理文件、施工文件、竣工图和竣工验收文件,简 称工程文件。

2.0.4建设工程*案

在工程建设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学、图纸、 图表、声像、电子文件、实物等各种形式和载体的历史记录,简 称工程*案。

2.0.5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案

struction system

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包括城乡规划、城市建设、村镇 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 等行政管理部门,以及*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绿化、 市容、环卫、规划、勘测、设计、监理、抗震、人防、拆迁等专 业管理单位)在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

具有保存价值的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2.0.6城乡建设声像*案

2.0.6城乡建设声像*案

业务指导guidance for archiv

城建*案管理机构依据有关城建*案的法律、法规、规章和 业务标准,对下级城建*案机构、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建 设工程*案形成单位的*案形成、积累、整理、编自、归*、移 交等业务,进行登记、告知、督促、检查、验收以及提*咨询、 培训、示范等的过程。

城建*案馆或城建*案室按照规定收存有关单位移交的城建 案和有价值的历史资料的过程

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建设工程*案形成单位按规定将 城建*案报送城建*案管理机构保存的过程。 2.0.11工程*案移交责任书contract for transfering engi neering archive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前,与当地城建*案管理机构签订的关于工程*案移交内容、移 交期限、有关要求、双方责任等内容的协议。

2.0.12建设工程*案预验收

chive 城建*案管理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建 设工程*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进行验收和评价的过程,也可 称工程*案专项验收

neering archive

城建*案管理机构在接收到建设单位所移交的符合规定要求 的建设工程*案后,向建设单位出具的*案交接文据。

城建*案管理机构向社会征收、收集散存与散失的城建*案 和其他相关文献的活动。

城建*案管理机构按*案接收时间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而形 成的且录。

为确保在脱离计算机状况下仍能查找、检索*案,城 管理机构必须具备的*案目录。

opment archives

2.0.18城建*案数字化digitizationof records

用计算机技术将传统的*案信息,包括文字、字符、数字、 声音、图形、图像等转换为存储在磁带、磁盘、光盘等载体上并 能被计算机识别的数字信号的处理过程。

2.0. 19 城建*案编研

以城建*案为主要研究对象,对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经 常需要利用的信息,按照一定题目,经过选材、加工、分析、编 辑和研究,汇总成一定专题资料的研究性工作

technical service

根据用户需求,利用*案管理技术、数字化处理设备、声像 设备和人才资源,为用户提**案整理编目、*案数字化和声像 *案制作等服务活动,

制作等服务活动。 21信息咨询服务information consultation service 根据用户委托,利用各种信息处理技术,通过收集、加工 理、汇总、分析馆藏*案信息和其他各类信息,提**案信息 直服务,满足用户提出的信息需求的经济活动。

2.0.21信息咨询服务

根据用户委托,利用各种信息处理技术,通过收集、加工、 整理、汇总、分析馆藏*案信息和其他各类信息,提**案信息 增值服务,满足用户提出的信息需求的经济活动。

.0.1 城建*案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业务指导; 2 *案收集与移交; 3 *案整理; 4 *案编目; 5 *案管理情况统计: .6 *案鉴定; 7 *案保管与保护; 8 电子文件与电子*案管理; 9 声像*案管理; 10 *案信息化建设与信息安全; 11 *案编研; 12 *案信息公开与服务; 13 *案管理综合评估。 .0.2 城建*案馆、城建*案室应重点管理下列*案: 1 城乡建设工程*案,包括下列内容: 1)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案;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案;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案;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案;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案;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案; 公球市除洲 画 除工租*安

3.0.2城建*案馆、城建*案室应重点管理下列*

1城乡建设工程*案,包括下列内容: 1)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案: 2)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案; 3)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案; 4)交通基础设施工程*案; 5)园林建设、风景名胜建设工程*案; 6)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程*案; 7)城市防洪、抗震、人防工程*案; 8)军事工程中,除军事禁区和军事管理区以外的穿越城 乡行政区域的地下管线走向和有关隐蔽工程的位置图。

2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形成的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案 和业务技术*案。 3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 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乡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 础资料

和业务技术*案。 3有关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计划 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乡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 础资料。 3.0.3城建*案管理机构除应配备工程建设、勘察测绘等专业 人才外,还宜配备计算机、声像制作等专业技术人才。 3.0.4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的*案机构应负责本单位城建 *案的收集、积累、归*、保管和提*利用工作,并应将需要长 期和永久保存的城建*案向城建*案管理机构移交。城市房地产 权属*案由房地产权属*案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3.0.5工程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做好工程*案的 收集、积累、归*、保管等工作,并及时交建设单位汇总。 3.0.6工程建设单位应设置*案保管场所,配备城建*案工作 人员,及时收集、要善保管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案材料,并 应按有关规定向当地城建*案管理机构移交。 3.0.7城建*案管理机构、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和建设工 程*案形成单位配备的*案工作人员应定期接受岗位培训

3.0.7城建*案管理机构、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

4.1.1业务指导应遵循统一、分级、分类和重点指导的原则。

1 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有关标准规范: 2以服务基层、方便用户为导向,改进工作方式,加强调 查研究; 3采用现代化手段,不断提高公共管理水平和效能,为社 会提*高效优质的服务。

4.2.1业务指导应包括下列三种类型:

工业拍守过包拍1步 1上级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城建*案管理机构对下 级城建*案管理机构的指导; 2城建*案管理机构对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城建*案 工作的指导: 3城建*案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案形成单位的城建*案 工作的指导。 4.2.2上级建设或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城建*案管理机构对下 级城建*案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应包括下列内容: 1指导、帮助下级城建*案管理机构了解、掌握国家有关 *案工作、城建*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掌握业务监督、 验查和指导的基本方法; 2帮助下级城建*案管理机构理解和掌握各项业务标准, 技术规范,指导建立、健全和组织实施城建*案工作的各项规章 制度与业务标准、技术规范;

3对下级城建*案机构的具体业务工作进行协调、监督、 检查和指导; 4对下级城建*案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 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5对下级城建*案机构其他各项工作的指导,包括对城建 *案理论与科学技术研究的指导、对城建*案工作人员培训和继 续教育的指导、对城建*案宣传、出版工作的指导等。 4.2.3城建*案管理机构对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应 包括下列内容: 1指导各部门、各单位全面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城建*案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帮助各部门、各单位全面理解和掌握城建*案工作基本 知识和业务标准、技术规范,对其*案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3指导制定城建文件材料管理工作的计划、制度、办法; 4指导、检查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工作; 5指导案卷的归*与整理; 6参加重要活动文件材料的收集和验收; 7 指导城建*案移交工作。 4.2.4城建*案管理机构对建设工程*案形成单位的城建*案 工作的指导应包括下列内容: 1帮助各单位全面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城建*案工作的法 律、法规和规章,使各单位了解和掌握应承担的责任与要求; 2与工程*案形成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案移交责任书,并 事先告知工程*案移交的有关要求;工程*案移交责任书可按本 规范附录A的内容签订; 3帮助各单位理解和掌握城建*案工作基本知识和业务标 准、技术规范,督促、指导各单位收集、汇总勘测、设计、施 工、监理等过程中所形成的建设工程文件材料,并应符合国家现 行标准《建设工程文件归*整理规范》GB/T50328和《建设电

4指导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案管 理人员,设置*案保管场所,建立健全*案工作制度,做好工程 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工作: 5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对建设工程*案进行预验收 审核其内在质量和外在质量,对预验收合格的,出具建设工程* 案预验收认可文件(建设工程*案预验收意见书),作为建设工 程规划验收、竣工验收和办理建设工程工备案手续的条件之 一;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建设工程*案预验收意 见书可按本规范附录B填写; 6指导*案预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办理*案移交手续,出 具建设工程*案接收和移交证明书,工程*案接收和移交证明书 可按本规范附录C开具,所附移交*案目录可按本规范附录D 填写。

5.1 形成、积累与归*要求

5.1.1城建*案形成单位的*案收集工作应按下列分工进行: 1工程建设、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收集本 单位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应归*的工程文件; 2建设单位负责收集和汇总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 立移交的工程文件; 3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的*案室负责收集本单位产生 的应归*的业务管理文件。 5.1.2城建*案形成单位应建立健全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与 归*的规章制度,明确归*途径与方法。 5.1.3建设单位在工程招标及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 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移交 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5.1.4工程文件形成单位应将文件的形成、积累和归*纳人工 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和考核内 容中。 5.1.5工程文件形成单位应明确专人负责收集和积累工程文件, 做到工程文件的收集、整理、归*与建设工程的进度保持同步。 5.1.6建设单位的*案部门应参加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检查 *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检查文件材料是否符 合归*要求。 5.1.7城建*案管理机构收集本行政区域内形成的建设工程* 案、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形成的应永久和长期保管的业务管 理*案,收集与归*的范围按本规范第3.0.2条执行。 5.1.8归*文件应为原件,内容必须直实、准确,与工程实际

5.1.1城建*案形成单位的*案收集工作应按下列分

位签订协议、合同时,应对工程文件的套数、费用、质量 时间等提出明确要求,

5.1.4工程文件形成单位应将文件的形成、积累和归*纳 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纳入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和考 容中。

5.1.6建设单位的*案部门应参加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检查文件材料是 合归*要求。

案、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形成的应永久和长期保管的业务管 理*案,收集与归*的范围按本规范第3.0.2条执行。

.8归*文件应为原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工程实际

5.1.8归*文件应为原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

5.1.9归*文件的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归*文件的纸张应采用能够长期保存的韧性大、耐久性 强的纸张; 2归*文件应采用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不得使用易褪色 的书写材料: 3计算机输出文和图件应使用激光打印,不宜使用色带 式打印机、水性墨打印机和热敏打印机; 4归*文件应学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 手续应完备: 5归*文件材料幅面尺寸规格宜为A4幅面,图纸宜采用 国家标准图幅: 6归*文件必须经过分类整理,并组成符合要求的案卷 (册、盒)。

5.2.1城建*案管理机构对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案的接收可按 下列步骤进行: 拟定年度接收工作任务目标; 2 确定接收工作的重点及对象; 3 组织实施人员分工: 对拟接收*案的单位开展接收前的业务指导和服务; 5 审核准备移交的*案内容; 审核*案的内、外在质量: 7核对移交清单与实物,填写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案接收 和移交证明书,接收和移交证明书可按本规范附录E填写,所 附移交*案目录可按本规范附录D填写; 8双方在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案接收和移交证明书上签名盖章

1核对*案移交自录和*案实物,填写建设工程*案接收 和移交证明书,证明书可按本规范附录C开具,所附移交*案 自录可按本规范附录D填写; 2办理接收手续,双方在建设工程*案接收和移交证明书 上签名盖章。

1建设工程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在本单位 承担的工程任务完成后,将本工程形成的文件立卷后向建设单位 和本单位的*案机构移交; 2建设单位对列入城建*案管理机构接收范围的工程,应 在工程峻工验收后3个月内向当地城建*案管理机构移交: 3地下管线工程*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前向城建*案 管理机构移交; 4建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形成的各种业务管理*案,应 及时向本单位*案机构移交,并应在本单位保存使用1年~5年 后,将需要永久和长期保管的*案向城建*案管理机构移交; 5城市地下管线普查和测绘形成的地下管线档案,应在普 查、探测结束后3个月内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 6地下管线专业管理单位每年应向城建档案管理机构报送 次更改、报废、补测部分或修测的地下管线现状图和资料,

5.2.5交接手续应符合下列规定:

5.2.5交接手续应符合下列规

1交接双方必须根据档案移交自录核对,核对无误后在移 交书上签名盖章: 2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档案接收和移交证明书、工程档案接 收和移交证明书一一式两份,一份由移交单位保存,一份由接收单 位保存。

.1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散存、散失的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

1 向捐赠者颁发档案捐赠证明; 2 明确捐赠者有优先和无偿利用所捐赠档案的权利; 3明确在一定的时间范围内捐赠者对所捐赠档案有限制他 人利用的权利。

6.1.1城建档案整理应遵循城建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

城建档案整理应遵循城建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 生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充分尊重和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 保管和提供利用。 2救理工作应有摇下列内究

6.2.1 分类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符合城建档案形成单位及其专业活动的性质和特点; 2 根据文件材料的内容,选择和运用适当的分类方法; ? 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的有机联系。 6.2.2 分类可采用下列方法: 1 年度分类法; 2 专业分类法; 3 工程(项目)分类法; 4 程序分类法; 5 问题分类法; 6 载体分类法; 7 权属分类法。 6.2.3 当文件材料较多时,应将年度、专业、工程(项目)、 序、问题等分类方法结合运用。可将年度、专业、工程(项目 相结合,形成“年度一专业一工程(项目)”分类法,也可将

程(项目)、程序、专业相结合,形成“工程(项目) 一 程序 专业”分类法。

法,或“年度一工程(项目)”、“年度一问题”分类法。

6.2.5工程档案宜采用“工程(项目)一程序一专业”分类法。

6.2.5工程档案宜采用“工程(项目)一程序一专业”分类法

6.3.1立卷应遵循下列原则

6.3.1立卷应遵循下列原则: 1遵循城建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最大限度地保持卷内文 牛材料的完整、准确和系统; 2遵循案卷内文件材料保存价值及密级大体相同的原则: 3案卷不宜过厚,文字材料卷厚度不宜超过20mm,图纸 卷厚度不宜超过50mm; 4案卷内不应有重份文件,不同载体的文件应分别组卷。 6.3.2 立卷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 根据立卷原则,确定归人案卷的文件材料; 排列卷内文件材料; 案卷编目。 6.3.3 卷内文件材料的排列可采用下列方法: 按重要程度排列; 按时间顺序排列: 3 按文件材料之间的逻辑关系排列: 按文件材料的客观形成过程排列; 5 按文件材料所反映的对象在工程程序上的衔接关系排列。 6.3.4 卷内图纸的排列可采用下列方法: 按专业排列,同专业图纸按图号顺序排列: 2 按总体和局部的关系排列,反映总体、全局、系统的图 纸在前,反映局部、单项的在后; 3按比例尺排列

6.3.5文图混合组卷的,文字材料应排列在前,图

文图混合组卷的,文字材料应排列在前,图纸应排列

6.3.6案卷的编目包括卷内文件页号、卷内目录、卷内备考表、

柔卷的编日包括卷内又件贝号、卷内录、卷内备考表、 封面的编制等内容。具体编目方法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设 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的要求进行。

6.4.1单个工程的案卷,文件卷应排在前面,图纸卷排在后面; 文件材料卷应按问题、时间或重要程度排列;图纸卷应按单位工 程、分部工程和专业排列。

2业务管理案卷可按文号(项目号)、程序、时间等排列。

6.4.2业务管理案卷可按文号(项目号)、程序、时间等

7.1.1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设工程档案形成单位档案室、建 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档案室应对所存档案进行编目。

7.1.1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设工程档案形成单位档案室、建

7.1.1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设工程档案形成单位档案室

工程(项自)自目录、案卷自录和文件目录; 2 计算机机读自录、缩微目录、卡片式自录、书本式自录; 3 题名目录、责任者目录、分类目录、主题目录; 4 总目录、部门目录、特藏自录、联合自录; 公开目录、内部管理目录。

7.2.1著录项目的划分与细则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建 案著录规范》GB/T50323的要求实施。

录规范》GB/T50323的要求实施。

7.2.2著录级别与著录详简级次、著录文字要求、著录信

源等,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 50323的要求实施。

.3著录格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 /T 50323的要求,

7.2.3著录格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

7.2.4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设工程档案形成单位档案室 设系统行业(专业)管理部门档案室可根据城建档案信息管 开发利用的需求,增加著录项目,加大著录深度,扩大 范围。

7.2.5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工程档案形成单位档案室、建

达行: 1应以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建设档案著录规范》GB/T 50323为基础,根据馆藏特点制定本单位的著录细则; 2选择适当的著录级别,保证档案的检索深度; 3确定恰当的工作环节开展著录工作,保证著录工作的正 常开展。

7.3.2分类标引应遵循下列原则

1以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从事社会实践活动的职能分工为 基础,结合档案记述和反映的事物属性关系,并兼顾档案的其他 特征; 2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应以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为依据, 编制科学、切实可行的分类法则: 3建设系统业务管理档案以及工程建设、勘测、设计、施 工、监理等单位管理的城建档案分类由形成单位按照本单位制定 的分类体系进行: 4档案分类标引应充分考虑实际的检索需求和检索方式: 根据档案的具体内容和社会需求,选定适当的标引深度; 5档案分类标引必须按专指性的要求,分入恰当的类目, 不得分入较宽的上位类或较窄的下位类; 6档案分类标弓应保持一致性。 7.3.3主题标引应遵循下列规则: 1应以现行国家标准《文献主题标引规则》GB/T3860为 依据,以《中国分类主题词表》为补充; 2标引深度不宜超过10个主题词; 3城建档案的主题标引对象应分为工程(项目)、案卷和文 件三个层次; 4主题标引应客观地揭示出城建档案所记载或论述的对象

.3.3主题标引应遵循下列规

的主题概念; 5城建档案的主题概念,是标引的主要概念和主要对象; 6应采取概括的整体标引和重点性的分析标引相结合的原 则,进行适度标引; 7应尽可能保持中心主题标引与该档案主要分类标引的 元配; 8 使用关键词标引应严格控制。 .3.4# 标引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1进行主题分析,包含下列内容: 1)审读档案; 2)阅读题名; 3)浏览正文; 4)查阅档案的外部特征。 2进行概念转换,包含下列内容: 1)对分类标引进行概念转换,赋予分类标识; 2)对主题标引进行概念转换,赋予主题词或关键词。 3进行审校。 .3.5档案标引应加强质量管理,保证标引的客观性、专指性 全面性、一致性与适当的标引深度。 .3.6保证标引工作质量可采取下列措施: 1 科学的组织管理标引工作: 2提高标引人员的业务水平; 3提高标引工具本身的质量。

7. 4 目录的编制与组织

7.4.1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建设工程档案形成单位档案室、建 设系统各行业管理部门档案室对城建档案应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 且录体系。

7.4.2目录检索体系,应由两种以上目录(检索工具

每一种目录应具有其他目录所不能替代的功能,形成覆盖馆

7.4.3且录系统应能够从不同层次来揭示档案信息,提供方便、

、多途径的查询手段。各种自录特别是机读目录应简明易 使不同文化水平的利用者都能运用

7.4.4目录的编制应及时、准确,做到账物相符

7.4.7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对所保存的城建档案必须编制

7.5.1城建档案必备目录应包括城建档案总目录和城建 类目录。

室的先后顺序,以工程(项目)或案卷为单位进行编制。城建 案总目录包括工程(项目)级总目录和案卷总目录两种,编制 立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种。 工程(项自)级总自录应按本规范附录F编制;案卷总 录应按本规范附录G编制

QB/T 2454-2013 家具五金 抽屉导轨7.5.3城建档案分类目录应包括工程(项目)级分类目录和案

工程(项目)级分类目录应按本规范附录H编制;案卷分 类目录应按本规范附录J编制

7.5.4工程档案形成单位和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的

录应根据国家和本单位有关规定编制;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的分类 目录应按城市建设档案分类大纲编制

8.1统计工作的任务和内容

8.1.1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应为:对城建档案和城建档案工作 的开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整理、分析,提供统计数据和分析 盗料

2统计工作应包括下列主要

NY/T 1976-2010 水溶肥料 有机质含量的测定1 统计调查; 2 统计整理; 3 统计分析; 统计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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