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848-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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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号:HJ 848-2017
文件类型:.pdf
资源大小:275.9K
标准类别:环境保护标准
资源ID:226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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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848-2017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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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 848-2017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水泥工业

范围,并参照表1~表4和HJ819确定监测频次。 5.5.1.1排污许可证、所执行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其批复 (仅限2015年1月1日(含)后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排污单位)、相关管理规定明确要 求的污染物指标。 5.5.1.2排污单位根据生产过程的原辅用料、生产工艺、中间及最终产品类型、监测结果确 定实际排放的,在有毒有害或国家优先控制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指标,或其他有毒污染物 指标。 5.5.2 各指标的监测频次在满足本标准的基础上,可根据HJ819中的原则提高监测频次。 5.5.3 采样方法、监测分析方法、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等按照HJ819执行。

6.1.1监测信息记录要求

手工监测记录和自动监测运维记录按照HJ819执行。

GB/T 22071.1-2018 互感器试验导则 第1部分:电流互感器6.1.2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记录要求

应详细记录排污单位以下生产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并整理成台账保存备查。 6.1.2.1水泥制造生产运行状况记录

6.1.2.1水泥制造生产运行状况记录

分生产线记录每日的主要原辅料用量及产量:石灰石、粘土、石膏等主要原辅料的使用 量,熟料、成品水泥等产品产量。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时,需要记录固废处置量。 及时记录水泥窑停窑、点火、保温等情况

6.1.2.2原煤分析结果

结合排污单位生产实际,记录每天的原煤消耗量及每批次煤质的分析结果,包括低位发 热量、灰分、挥发分、含硫量等。

6.1.2.3废气处理设施运行情况

应记录除尘、脱硝、脱硫等工艺的基本情况,按日记录氨水和尿素等含氨物质的消耗情 况、脱硫剂使用剂量、脱硫副产物产生量等,并记录除尘、脱硝、脱硫等设施运行、故障及 维护情况。

LS/T 3114-2017 长柄扁桃籽、仁6. 1. 2. 4 旁路放风记录

在排污单位进行旁路放风时,对旁路放风方式、时间、排气量等参数进行记录。 6.1.2.5噪声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6.1.2.6废水处理情况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记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量、综合利用量、处置量、贮存量。危险废物 还应详细记录其具体去向。原料或辅助工序中产生的其他危险废物的情况也应记录。

表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来源

6.2信息报告、应急报告、信息公开

按照HJ819执行。

除本标准规定的内容外HJ 1033-2019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治理,按照HJ819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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