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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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3.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维护施工区域内的排水系统,确认畅通;施工范围内有地表水应及时排除,施工区水域周围应设护栏和安全标志;泵体、管路应安装牢固,进入水深超过1.2m水域内作业时,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应采取防止发生溺水事故的措施。

4.施工中遇河流、沟渠、农田、池塘等,需筑围堰时应编制专项施工设计,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围堰顶面应比施工期间可能出现的最高水位高70cm;围堰断面应据水力状况确定,其强度、稳定性应满足最高水位、最大流速时的水力要求;围堰外形应根据水深、水速和河床断面变化所引起水流对围堰、河床冲刷等因素确定;围堰必须竖固、防水严密;堰内面积应满足作业安全和设置排水设施的要求;筑堰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拢。

(2)在水深大于1.2m水域筑围堰时,必须选派熟悉水性的人员,并采取防止发生溺水的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鉴定标准DB32∕T 4063-2021.pdf(3)采用土袋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内、流速1.0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采用土袋围堰。

2)堰顶宽宜为1m~2m,围堰中心部分可填筑黏土和黏土芯墙;堰外边坡宜为1:1~1:0.5;堰内边坡宜为1:0.5~1:0.2;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1m。

3)草袋或编织袋内应装填松散的黏土或砂夹黏土。

4)堆码土袋时,上下层和内外层应相互错缝、堆码密实且平整。

5)水流速度较大处,堰外边坡草袋或编织袋内宜装填粗砂或砾石。

6)黏土心墙的填土应分层夯实。

(4)采用土围堰应符合下列要求:

1)水深1.5m以内、流速50cm/s以内、河床土质渗透系数较小时,可筑土围堰。

2)堰顶宽度宜为1m~2m,堰内坡脚与基坑边缘距离应据河床土质和基坑深度而定,且不得小于1m。

3)筑堰土质宜采用松散和粘性土或砂夹黏土,填土出水面后应进行夯实;填土应自上游开始至下游合拢。

4)由于筑堰引起流速增大,堰外坡面可能受冲刷危险时,应在围堰外坡用土袋、片石等防护。

(5)采用明沟排水应符合下列要求:

1)排水井应设置在低洼处;水泵抽水时,排水井水深应符合水泵运行要求。

2)设在排水沟侧面的排水井与排水沟的最小距离,应根据排水井深度与土质确定,其净距不得小于1m,保持排水井和排水沟的边坡稳定。

3)排水沟土质透水性较强,且排水有可能回渗时,应对排水沟采取防渗漏措施。

4)排除水应引至距离路基较远的地方,不得漫流。

道路基层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场地应坚实、平坦、无障碍物;路基经验收合格,并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道路基层。

(2)现场调转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等机械时,应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事先踏勘行驶道路,确认道路平坦、坚实、畅通;沿途的桥涵、便桥、地下管线等构筑物应有足够的承载力,能满足机械通行的安全要求;架空线净高应满足机械通行要求,遇电力架空线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地面无障碍物。

(3)材料运输应符合路基工程土方运输相关安全交底的要求。

(4)使用手推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杆件材料时,应捆绑牢固。

2)装土等散状材料时,车应设挡板,运输中不得遗洒。

3)在坡道上运输应缓慢行驶,控制速度,下坡前方不得有人。

4)卸土等散状材料时,应待车辆挡板打开后,方可扬把卸料,严禁撒把。

5)路堑、沟槽边卸料时,距堑、槽边缘不得小于1m,车轮应挡掩牢固,槽下方不得有人。

2.材料拌和施工安全要求

(1)在城区、居民区、乡镇、村庄、机关、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及其附近施工,不得在现场拌和石灰土、水泥土、石灰粉煤灰等类混合料。

(2)石灰土类结构道路,现场需使用石灰时,对石灰的选择、堆放、消解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所用石灰宜为袋装磨细生石灰。

2)需消解的生石灰应堆放于远离居民区、庄稼和易燃物的空旷场地,周围应设护栏,不得堆放在道路上。

3)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劳动保护用品。

4)施工中应采取环保、文明施工措施。

5)装运散状石灰不宜在大风天气进行。

6)需采用块状石灰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在灰堆内消解石灰,脚下必须垫木板。

②向灰堆插水管时,严禁喷水花管对向人。

③消解石灰时,不得在浸水的同时边投料、边翻拌,人员不得触及正在消解的石灰。

④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操作,并应采取防扬尘措施。

⑤炎热天气宜早、晚作业。

(3)现场需人工拌和石灰土、水泥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中,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应协调一致。

2)拌和作业应在较坚硬的场地上进行;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

3)摊铺、拌和石灰、水泥应轻拌、轻翻,严禁扬撒。

4)五级以上(含)风力不得施工;作业人员应站在上风向。

(4)使用机械拌石灰土、水泥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非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拌和现场。

2)拌和过程中,严禁机械急转弯或原地转向或倒行作业。

3)机械发生故障必须停机后,方可检修。

4)拌和机运转过程中,严禁人员触摸传动机构。

(5)集中拌和基层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拌和场应根据材料种类、规模、工艺要求和现场状况进行专项设计,合理布置;各机具设备之间应设安全通道。机具设备支架及其基础应进行受力验算,其强度、刚度、稳定性应满足机具运行的安全要求。

2)拌和场不得设在电力架空线路下方,需设在其一侧时,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具体要求;拌和场周围应设围挡,实行封闭管理。

3)拌和机具设备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必须关机、断电后方可进行,并必须固锁电源闸箱,设专人监护。

4)拌和机应置于坚实的基础上,安装牢固,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电气接线应符合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的具体要求。

5)拌和机运转时,严禁人员触摸传动机构;拌和场地应采取降尘措施,空气中粉尘等有害物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规定。

6)拌和场地应按消防安全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3.摊铺与碾压施工安全要求

(1)施工现场卸料应由专人指挥;卸料时,作业人员应位于安全地区;基层施工中,各种现状地下管线的检查井(室)应随各结构层相应升高或降低,严禁掩埋。

(2)人工摊铺基层材料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协调摊铺人员和运料车辆与碾压机械操作工的相互配合关系;作业人员应相互协调,保持安全作业;作业人员之间应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离;摊铺时不得扬撒。

(3)机械摊铺与碾压基层结构应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中,应设专人指挥机械,协调各机械操作工、筑路工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保持安全作业。

2)作业中,机械指挥人员应随时观察作业环境,使机械避开人员和障碍物,当人员妨碍机械作业时,必须及时疏导人员离开并撤至安全地方;机械运转时,严禁人员上下机械,严禁人员触摸机械的传动机构。

3)沥青碎石基层施工时,应符合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4)作业后,机械应停放在平坦、坚实的场地,不得停置于临边、低洼、坡度较大处。停放后必须熄火、制动。

5)使用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等在道路、公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现场限速等交通标识的管理规定。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透层油与粘层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求

1.特殊情况下,由于条件限制,现场需明火熬制沥青时,应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应经主管部门批准,并形成文件;用火前应进行用火申报,经现场消防管理人员检查、验收,确认消防措施落实并签发用火证后,方可熬制沥青。

2.洒布机作业必须由专人指挥;作业前,指挥人员应检查现场作业路段,确认检查井盖盖牢、人员和其他施工机械撤出作业路段后,方可向洒布机操作工发出作业指令。

3.现场使用沥青宜由有资质的生产企业配制的合格产品;需现场熬制时,应严格按照经主管部门批准的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进行操作。

4.施工前应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确定沥青混合料运输和场内调动路线;运输道路应坚实、平整,宽度不宜小于5m。

5.凡患有结膜炎、皮肤病和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

6.施工区域应设专人值守,非施工人员严禁入内;施工人员应按规定佩戴工作服、手套、鞋等劳动保护用品。

7.沥青喷洒前,必须对检查井、闸井、雨水口采取覆盖等安全防护措施;沥青洒布前应进行试喷,确认合格;试喷时,油嘴前方3m内不得有人。

8.人工装卸桶装沥青运输车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车辆应停放在平坡地段制动,并设方木挡掩牢固。

(2)沥青桶在跳板上滚动时,应由专人指挥;沥青桶两端应系控制绳,收放两端控制绳时,应缓慢、同步进行;跳板应有足够的强度,坡度不得过陡。

(3)发现沥青桶泄漏,必须堵严后,方可搬运。

9.在道路上洒布透层油、粘层油应使用专用洒布机作业。

10.采用液态沥青车运送液态沥青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向储油罐注入沥青,当浮标指示达到允许值最大容量时,应及时停止注入;用泵抽热沥青进出油罐时,作业人员应避开。

(2)满载运行时,遇有弯道、下坡应提前减速,不得紧急制动;油罐装载不满时,应始终保持中速行驶。

11.施工前,应检查运输道路上方架空线路,确认路面与电力架空线路的垂直距离符合安全距离要求、通讯架空线的高度满足车辆的运输安全要求。

12.块状沥青搬运宜在夜间和阴天,并应避开炎热时段;搬动时宜采用小型机械装卸,不宜直接用手装运。

13.人工运送液态沥青时,装油量不得超过容器容积的2/3。

14.沥青洒布时,施工人员应位于沥青洒布机的上风向,并宜距喷洒边缘2m以外。

15.吊装桶装沥青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吊装作业应设专人指挥,吊臂旋转范围内严禁有人,沥青桶的吊装应绑扎牢固。

(2)吊起的沥青桶不得从运输车辆的驾驶室上方越过、不得碰撞车体。

(3)沥青桶落地放稳后,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摘卸吊绳。

16.六级(含)以上风力时,不得进行沥青洒布作业;透层油喷洒后应及时撒布石屑。

17.明火预热桶装沥青应符合下列要求:

(1)预热前必须打开沥青桶的大小孔盖,遇仅一个孔盖时,必须在其相对方向另开一孔;桶内有积水,必须排除。

(2)加热时必须用微火,严禁猛火。

(3)发现沥青从桶的砂眼中喷出,应在桶外侧面以湿泥堵封,不得直接用手堵封。

(4)加热中发现沥青桶孔口堵塞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侧面用热钢钎疏通。

(5)沥青汇集槽应支搭牢固;流向沥青锅的通道应畅通。

(6)现场应按消防部门规定配备消防器材。

(7)作业结束后,必须熄火。

热拌沥青混合料路面混合料摊铺与碾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混合料摊铺施工安全要求

(1)各种作业机械、车辆应按规定路线行驶,有序作业;沥青混合料摊铺过程中,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协调作业人员、机械、车辆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

(2)粘在车槽上的混合料应在车下使用长柄工具清除,不得在车槽顶升时,上车清除。

(3)指挥人员应随时检查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向车辆操作工发出行驶、卸料指令;沥青混合料运输车辆在现场路段上行驶、卸车时,必须由专人指挥。

(4)特殊情况下,由于条件限制,现场需使用加热工具的火箱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火前必须申报,经现场消防管理人员检查、验收,确认消防措施落实并签发用火证后,方可用火。

2)火箱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10m以上;与施工用柴油桶距离不得小于5m。

3)严禁火箱设置在架空线路下方;火箱应设专人管理,作业结束必须及时熄火。

(5)机械摊铺应符合下列要求:

1)摊铺路段的上方有架空线路时,其净空应满足摊铺机和运输车辆卸料的要求,机械应与架空线路保持安全距离。

2)沥青混凝土摊铺作业,应由专人指挥;机械行驶前,指挥人员应检查周围环境,确认前后方无人和障碍后,方可向机械操作工发出行驶信号;机械行驶前应鸣笛示警。

3)沥青混合料运输车向摊铺机倒车靠近过程中,车辆和机械之间严禁有人。

4)沥青混凝土摊铺机运行中,现场人员不得攀登机械,严禁触摸机械的传动机构。

5)清洗摊铺机的料斗螺旋输送器必须使用工具;清洗时必须停机,严禁烟火。

6)摊铺机运行中,禁止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工作。

(6)人工摊铺应符合下列要求:

1)铁锹铲运混合料时,作业人员应按顺序行走,铁锹必须避开他人,并不得扬锹摊铺。

2)手推车、机动翻斗车运料时TCECS 20003-2020 城市供水系统监管平台结构设计及运行维护技术指南.pdf,不得远扔装车。

3)摊铺作业在酷热时段应采取防暑措施。

2.混合料碾压施工安全要求

(1)沥青混合料碾压过程中,应由作业组长统一指挥,协调作业人员、机械、车辆之间的相互配合关系惠州商业广场建筑工程基坑支护工程施工方案,保持安全作业。

(2)压路机运行时,现场人员不得攀登机械,严禁触摸机械的传动机构;两台以上压路机作业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左右间距不得小于1m。

(3)作业中必须设专人指挥压路机,指挥人员应与压路机操作工密切配合,根据现场环境状况及时向机械操作工发出正确信号,并及时疏导周围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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