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江金水御景4、5号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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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金水御景4、5号招标文件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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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江金水御景4、5号招标文件

清江金水御景项目4、5号楼招标文件简介:

清江金水御景项目位于湖北省宜都市清江生态文化旅游区内,地理位置优越,环境优美,交通便利。本项目规划为高品质住宅小区,致力于打造集生态宜居、现代智能与人文关怀于一体的综合性社区。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4号、5号楼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两栋楼均为地上18层、地下1层的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总建筑面积约3.2万平方米,设计符合国家绿色建筑标准,配套设施完善。

招标内容包括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给排水、电气、暖通等)、公共部位装饰及室外配套工程等db32t 4129-2021 城市港湾建设与服务规范,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具有类似高层住宅项目施工业绩,项目经理须持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执行国家现行施工规范和质量验收标准,工期要求为540日历天,工程质量目标为合格,争创“楚天杯”优质工程奖。

12.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2 投标函部分包括的内容:施工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复印件)、项目班子配备情况、项目经理简历表、一级注册建造师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岗位证(复印件)及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以上人员必须是投标人的在册员工。

在办理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项目经理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原件)。

12.3 商务部分包括的内容:预算书。

12.4 技术标部分包括的内容:《施工方案》。

13.工程报价、计价、结算

13.1 报价范围(招标范围、报价范围、中标范围应当一致):按施工图、招标文件及图纸答疑内容。

投标报价要求:投标人必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管理水平,市场行情自主报价,对所投报价承担责任并必须承诺所投报价不得低于成本,不得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

13.2 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费包括直接费、间接费(不含劳动保险费)、利润、规费、税金及风险费。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

13.3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

13.3.1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严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的合格标准规定执行。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招标人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按合格标准计算,暂定金额为(合格标准暂定价)4号楼¥218766.975元、5号楼¥235365.675元。结算时再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予以调整。《施工投标承诺书》中的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投标承诺书无效。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各投标人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之规定在费用总价表的定额测定费前单列并收取定额费和税金。

13.3.2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要求与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

13.4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执行定额: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和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

(2)取费标准:按一类工程取费。

(3)材料采购及价格:暂按《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8月材料价格及2006年版《重庆市万州区安装、装饰工程常用材料价格表》,若以上材料价格信息表中没有所用材料,则暂按定额基价进行计算。

(4)人工费调整:人工费暂按《渝东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1年4月公布的市场价进行调整。

(5)其他部分:a、场内二次转运费、扩大包干费暂不计取。b、劳动保险费暂不计算,中标后按中标单位核定的标准计取。c、本工程使用商品砼。

(a)执行定额:2008年《重庆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和2008年《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

(b)结算原则(工期在365天以下的工程项目可以执行可调价合同,工期在365天以上的工程项目应当执行可调价合同):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材料代用、现场签证等由中标方编制预算,由招标人、监理根据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审定后进入结算。

(c)本招标文件未提及的工作内容在施工中发生后以现行定额及配套文件为依据进行结算;

(d)招标范围以外的: 合同中约定。

(2)工程施工中因设计变更发生的工程量增减执行13.5的计价原则。增减工程量下浮比例在合同中约定。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结算。

14.1 投标文件有效期为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起计算,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90 天,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以传真等书面形式对此要求向招标人作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第15.3条和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5.本工程不设投标保证金。

16.本工程不设投标保证金。

17.1 除非招标人另行通知召开标前会,否则按照本须知第4.2款的规定办理。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4.2款有关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将质疑提交给招标人。招标人将按本须知第4.2款的有关时间安排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做出澄清和解答。书面答疑及补遗书(如果有)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9.3、9.4款规定执行;

17.2 未提出投标质疑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8.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其签署

18.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2条中所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第六章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8.2 投标文件的文字除必须填写的内容外均需采用打印。必须填写的内容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18.3 投标函部分的《投标承诺书》采用重庆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2006版统一格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否则,其投标承诺书无效。

18.4 商务部分(预算书)的格式要求:预算书封面必须加盖编制人员资格章和投标人法人章。

18.5 技术部分中的《施工方案》要求:《施工方案》文字部分用A4纸打印字体不作要求。本工程施工方案采取明评方式进行评审。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分别装入小袋后密封并加盖法人章(小袋上应注明“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再将“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该投标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文件。

投标函部分一式二份;

商务部分一式二份;

技术部分一式二份;

21.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

21.2 招标人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补遗书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则投标人的所有权力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准;

21.3 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1.4 投标人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2.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款有关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提交,并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修改补充”或“撤回”字样;

22.3 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但此传真应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此传真;

(3)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

(4)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签字;

22.4 不符合22.3之规定的传真件均作无效处理;

22.5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第四章 开标、评标、定标

23.1招标人按照前附表须知19项规定在有形建筑市场进行公开开标建筑全部技术交底模板大全,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的代理人还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以备核验。

23.2 按规定提交了有效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将其退还给投标人;

23.3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23.3.1 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外密封袋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外密封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由招标人退还给投标人,不予开标。经确认外密封袋符合要求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外密封袋。

内密封袋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由招标人退还给投标人,不予开标。经确认内密封袋符合后,由工作人员当众开启内密封袋,并宣读投标承诺书中的全部内容。

23.3.2 开启投标文件时,工作人员如发现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不齐全;投标函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封面格式、组成及内容有瑕疵,或对上述内容存有疑问的,应如实记录投标文件开启情况并详细记载宣读的全部内容,然后将开标记录和所有开启的投标文件送评标委员会,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有效性。评标委员会认定无效投标文件将不得进入评标阶段。

23.3.3开标过程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做好记录某医院门诊病房综合楼扩建工程施工组织设计(pdf,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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