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小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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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某小区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简介: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如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脚手架等)施工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规范标准,特制定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本细则适用于该小区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危大工程全过程监理工作。监理单位将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重点核查其技术可行性与安全措施的合规性;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须组织专家论证并监督落实论证意见。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督、巡视检查和验收制度,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安全隐患。对关键工序和高风险作业环节实行全过程监控,确保按方案施工。同时,监理机构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人员培训及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实行闭环管理。凡未按专项方案施工或存在重大隐患的,立即下达监理通知单,必要时责令停工并报告建设单位及主管部门。通过规范化、精细化的监理手段,切实防范安全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工程顺利推进。
1646.管道支架制作安装标准降排水及避免基坑漏水、渗水措施;
根据设计确定边坡放坡坡度及控制(预防)坍塌的安全措施;
临边防护及坑边荷载要求;
机械化联合作业时的安全措施;
土方开挖变形监测措施;
施工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审核
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的重要组成部分。当基坑深度超过5m(含5m)时,须经专家组论证,施工单位应在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的基础上完善基坑支护施工方案。在向监理提交施工方案时,应将专家论证意见及专项支护设计资料附于其后。方案应符合《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相关条文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基础类型、基坑开挖深度、降排水条件、周边环境对基坑侧壁位移的要求、基坑周边荷载、施工季节、支护结构使用期限等因素,做到因地制宜,因时制宜。
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核主要有如下方面:
坑壁支护方法及控制坍塌的安全措施;
基坑周边环境及防护措施;
基坑临边防护及坑边载荷安全要求;
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等。
对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的有关要求:
基坑支护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资质,其设计必须有图纸及设计计算书。
当基坑支护安排给分包单位施工时,应审查基坑支护分包单位的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上岗资格证,必须符合要求。
常用的基坑支护型式有如下几种:
排桩式挡土墙:以某种桩型按队列式布置组成的基坑支护结构。
地下连续墙:用机械施工方法成槽浇灌钢筋混凝土形成的地下墙体。
水泥土墙:由水泥土桩相互搭接形成的格栅状、壁状等形式的重力式结构。
土钉墙:采用土钉加固的基坑侧壁土体与护面等组成的支护结构。
土层锚杆:由设置于钻孔内的钢筋或钢绞线与孔内注浆体组成的受拉杆体。
其他还有钢木支撑、钢板桩围堰、旋喷墙等支护型式。
2、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严格执行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擅自修改。
现场施工区域应有安全标志和围护设施。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
基坑周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栏杆应由上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上杆离地高度为1.0-1.2m,下杆离地高度为0.5-0.6m。横杆长度大于2m时,必须加设栏杆柱。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横杆的连接,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能经受任何方向的1000N外力。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防护栏杆必须自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0mm的挡脚板或400mm的挡脚笆。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不应大于25mm。板与笆下边距离地面的孔隙不应大于10mm。
边坡坡度应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放坡。
软土基坑必须分层均衡开挖,层高不宜超过1m。
作业中应由上而下分层开挖,遵循先放坡,先支护,后开挖的原则。
机械挖土作业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
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当采用机械挖土时,机械旋转半径内不得有人。
当采用人工挖土时,人与人之间的操作间距不得小于 2m。
作业人员必须沿斜桥道上下基坑,严禁施工人员采踏边坡上下坑槽。
基坑现场排水措施应落实,防止基坑内积水而使基坑土体恶化影响支护结构稳定。
基坑施工期间应设专人巡查其周围地面变化情况,发现裂缝或塌陷应及时分析处理。
对基坑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 , 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挖方不得堆于基坑外侧,以免地面荷载超标。基坑外侧1.2m以内不准堆放料具。
机械运土及铲土时,应遵守现场交通标志和指令,严禁在基坑周边行走运载车辆。
大中型施工机具距坑槽边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支护及土质情况计算确定。
支撑拆除时应按基坑回填顺序自下而上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发现坑壁渗、漏水应及时排除,防止因长期渗漏而使土体破坏,造成挡土结构受损。
基坑抽水用潜水泵和电源电线应绝缘良好,接线正确,符合三相五线制和"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的要求,抽水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返回地面,不得有人在坑内边抽水边作业。移动潜水泵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夜间作业应配有足够照明,基坑内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深基坑内应有通风、防尘、防毒和防火措施。
立体交叉作业的应有隔离防护措施。
3、土方开挖及支护变形监控检查内容
土方开挖及基坑支护变形的监测措施是指在基础施工过程中,应有对挡土结构位移、支撑锚固系统应力、支护系统的变形及位移、边坡的稳定、基坑周围建筑的变化等进行严密监测的措施,主要包括:监测点的设置和保护,监测的方式、内容及时间,监测的记录,监测记录的分析、处理等内容。
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的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对监测结果进行分析,严格控制其发展变化动态,并将监测结果定期通报有关部门。
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阶段性监测结果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
㈡ 、人工挖孔桩工程安全监理细则
1、人工挖孔桩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核
■ 人工挖孔桩施工特点
人工挖孔的整个过程是用人工自上而下逐层用镐、锹进行挖掘,遇坚硬土层由锤、钎破碎,弃土装入活底吊桶或箩筐内,利用在孔口安装的支架,且以1-2t慢速卷扬机为动力,将弃土提升至地面,再用其他运输工具运出。看似简单的作业过程,却充满着高危险性。这是由人工挖孔施工特点决定的:
孔底挖孔作业人员始终处在吊物下面作业,孔底空间有限,极易遭受物体打击;挖孔作业人员上下桩孔容易失稳发生坠落。
人工挖孔桩直径一般在800cm以上,深度在20m左右,最深可达40m。施工中可能遇到无地下水或地下水较少的粘土、粉质粘土、含少量的砂、砂卵石、姜结石的粘土层、黄土层,也会遇到地下水位较高、涌水量大的冲击地带及近代沉积的含水量高的淤泥、淤泥质土层。挖孔过程中有时会突然出现涌水和涌泥。随着孔深的增加还可能出现缺氧或严重缺氧现象,有时还会遇到致命的有毒有害气体。 3、施工企业素质参差不齐且往往又层层转包;挖孔人员多是农民工,未受到必要的安全技术培训,自身防护能力较差;井上安全技术管理人员责任心不强等等。
由于上述原因,人工挖孔桩施工必须进行严格的安全监理。首先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写人工挖孔桩的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制定内容详实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内容应符合有关规范相关条文及强制性标准(施工安全篇)的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严格检查监督,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 方案审核主要内容
预防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的安全措施;
预防井壁及护壁坍塌的安全措施;
预防人员中毒和窒息的安全措施;
预防井内透水和淹溺的安全措施;
预防井底爆破事故的安全措施。
2、人工挖孔桩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内容
■ 施工现场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备
垂直起吊机必须配电动起升限位,严禁使用手摇轱辙;
鼓风机或空压机等通风设备;
井孔内排水用的潜水泵等抽水设备;
吊笼、爬梯等人员上下设备;
井孔内防护用的半围防护板网;
井孔内外联络用的通讯联络设备(对讲机或低压电铃等通讯设备);
井孔内照明使用的安全照明灯具;
土方施工方案编制要点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应急软爬梯;
急救设施如氧气瓶、氧气面罩等;
备用电源如应急柴油发电机;
■ 挖孔作业一般检查内容
施工现场应设围挡与外界隔离,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市政工程路灯冬季施工方案,高度不低于1.2m,护栏须采用钢筋牢固焊制。
施工人员必须佩带相应劳动保护用品,井下作业人员,必须穿好长筒绝缘胶靴,井口作业人员必须拴好安全带和系好保险钩。
严禁酒后作业,严禁在孔内吸烟,严禁在孔内使用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