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电梯安全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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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电梯安全技术规范

施工电梯,也称建筑施工升降机,是建筑施工中常用的垂直运输设备,主要用于运送人员和物料。为确保施工电梯的安全运行,避免事故发生,必须遵循相关的安全技术规范。

首先,施工电梯的设计与制造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如《建筑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等。设备需具备合格证、检验报告及完整的安全保护装置,包括限速器、防坠安全器、上下极限开关等,以防止超速或失控。

其次,安装与拆卸过程必须由专业团队执行,并严格按说明书操作。安装完成后,需进行验收检测,确保各部件运行正常。同时,基础承载力需满足设计要求,确保地基稳固。

在使用过程中,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制度,明确操作规程和责任分工。操作人员须持证上岗,熟悉设备性能与应急处理措施。严禁超载、偏载或带故障运行,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磨损部件。此外,还需设置防护围栏和警示标志,限制非工作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最后,应对施工电梯进行定期检查与年度检验,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通过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可有效降低事故风险,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11.2.1吊笼应设有防坠安全器和安全钩。防坠安全器应能保证当吊笼出现不正常超速运行时及时动 作,将吊笼制停;安全钩应能防止吊笼脱离导轨架或防坠安全器输出端齿轮脱离齿条。 11.2.2防坠安全器动作时,设在防坠安全器上的安全开关应将电动机电路断开,制动器制动。 11.2.3防坠安全器的速度控制部分应具有有效的铅封或漆封。防坠安全器出厂后动作速度不得随意 调整。 11.2.4防坠安全器的动作速度及制动距离应符合GB/T10054一2005中的5.2.1.9的要求。 11.2.5吊笼在额定载重量工况坠落时,防坠安全器动作后,施工升降机的结构、连接部分和吊笼底板 应符合GB/T10054一2005中5.2.8.13的要求。

11.3.1吊笼在额定载重量工况坠落时,防坠安全器动作后,吊笼底板应符合GB/T10054一2005中 5.3.7.6的要求。 11.3.2防坠安全器钢丝绳的张紧力应为安全装置起作用所需力的两倍,但不应小于300N。 11.3.3应装有停层防坠落装置,该装置应在吊笼达到工作面后人员进人吊笼之前起作用,使吊笼固定 在导轨架上。

11.3.4对于额定提升速度不超过0.63m/s的施工升降机,可采用瞬时式安全器,否则应采用渐进式 安全器。 11.3.5对于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应采用速度触发型的防坠安全器。 11.3.6卷扬机传动的施工升降机应设防松绳和断绳保护的安全装置。

11.4.1.1施工升降机应设有限位开关、极限开关和防松绳开关。 11.4.1.2行程限位开关均应由吊笼或相关零件的运动直接触发。 11.4.1.3对于额定提升速度大于0.7m/s的施工升降机,还应设有吊笼上下运行减速开关,该开关的 安装位置应保证在吊笼触发上下行程开关之前动作,使高速运行的吊笼提前减速。

11.4.2.1施工升降机必须设置自动复位型的上、下行程限位开关。 11.4.2.2上、下行程限位开关的安装位置,应符合GB/T10054—2005中的5.2.11.2.1、5.2.11.2.2 的要求。

11.4.3.1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和钢丝绳式人货两用施工升降机必须设置极限开关,吊龙越程超出 限位开关后,极限开关须切断总电源使吊笼停车。极限开关为非自动复位型的,其动作后必须手动复位 才能使吊笼可重新启动。

a) 1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上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上极限开关与上限位开关之间的越程距离: 齿轮齿条式施工升降机为0.15m; 钢丝绳式施工升降机为0.5m。 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下极限开关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吊笼碰到缓冲器之前,下极限开关首先 动作。

11.4.4防松绳开关

施工升降机的对重钢丝绳或提升钢丝绳的绳数不少于两条且相互独立时首件工程施工方案,在钢丝绳组的一端及 账力均衡装置,并装有由相对伸长量控制的非自动复位型的防松绳开关。当其中一条钢丝绳出理 寸伸长量超过允许值或断绳时,该开关将切断控制电路,吊笼停车。 对采用单根提升钢丝绳或对重钢丝绳出现松绳时,防松绳开关立即切断控制电路,制动器制动。

施工升降机应有主电路各相绝缘的手动开关,该开关应设在便于操作之处。开关手柄应能 新主电路且在“断开”的位置上可以锁住。 2 电路电源中应装有保险丝或断路器。在施工升降机工作中应防止电缆和电线机械损坏,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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