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级安全教育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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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级安*教育材料

公司级安*教育是企业安*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体员工的安*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生产、办公及生活场所的安*。以下是关于公司级安*教育的简要介绍:

一、目的与意义

公司级安*教育的核心目标是通过系统化的培训,使员工了解安*生产的重要性,掌握基本的安*知识和技能,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健康和企业财产安*。同时,它也是贯彻*家法律法规、落实企业安*责任的具体体现。

二、主要内容

三、实施方式

公司级安*教育通常采用集中授课、视频观看、互动演练等形式进行,并定期组织考核以检验学习效果。此外,还*结合“安*生产月”等活动开展专题宣传,营造浓厚的安*文化氛围。

四、总结

安*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每一位员工都是安*工作的参与者和受益者。通过扎实有效的公司级安*教育,可以*面提升团队的安*素养,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希望*体员工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共同构建和谐安*的工作环境。

中华**共和*安*生产法

⑥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员提供符合*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⑤培训权:“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员进行安*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员具备必要的安*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生产规章制度和安*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操作技能。未经安*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员,不得上岗作业”。⑦拒绝危险权(不得报复):“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⑧紧急避险权:“第四十七条从业*员发现直接危及*身安*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⑨工伤索赔权:“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保险外,依照有关*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中华**共和*安*生产法

⑩工*监督权:“第五十二条工*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工*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员生命安*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工*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员的责任。”

中华**共和*安*生产法

四项义务:①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安*生产法》四十九条规定:从业*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依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是保障从业*员*身安*和生产经营单位安*生产的需要。从业*员不履行该项义务而造成*身伤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③接受培训,掌握安*生产技能的义务:“《安*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从业*员应当接受安*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生产知识,提高安*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这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员的安*意识、安*技能,预防、减少事故和*员伤亡,具有积极意义。”

中华**共和*安*生产法

④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安*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从业*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生产管理*员或者本单位负责*报告;接到报告的*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这就要求从业*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因素,预防事故发生。”中华**共和*劳动法

《中华**共和*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常务委员*第八次*议通过)。摘录:第52条用*单位必须建立、健*劳动安*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家劳动安*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第53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原则”第56条劳动者遵守安*操作规程。对管理*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行;对危害生命安*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动法第四章为“工作时间和休息制度的规定。第36条规定:*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作制度。第38条规定:“用*单位应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38、36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出入口围护结构smw桩施工技术交底,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41条规定:用*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和劳动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七章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方面的条款。主要内容如下:第58条规定:“*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第59条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60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第61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62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第63条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第64条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第65条规定:“用*单位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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