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公开招标.doc下载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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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公开招标.doc1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3.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投标单位须知前附表”。
13.2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港下镇港下村综合楼施工组织设计14.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投标单位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14.2招标时,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4.3招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采购监管、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代表可根据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列席。
14.4招标过程有专人记录,并存档备查。
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招标小组,其成员由具有一定专业水平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2招标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招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招标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2)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推荐预中标候选投标单位;
(4)对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人员和机构进行举报或投诉。
15.3招标小组应遵守并履行下列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招标小组成员责任;
(3)对投标文件、招标情况和招标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招标报告的起草;
(5)解答投标单位及有关方面的质疑;
(6)配合纪检部门进行投诉处理工作。
15.4招标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投标单位分别进行招标,并给予所有参加招标的投标单位平等的招标机会。
15.5招标工作在有关部门的监督和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招标工作和招标结果。
16.1进入招标阶段后,招标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开展评审工作,负责审议所有投标文件,并按先初审、后详审的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分。
16.2初审阶段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投标文件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方面出现的偏离,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16.2.1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以下情况属于实质性偏离,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文件处理。
(1)不符合第2.2款“合格的投标单位”之规定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招标保证金的;
(4)投标文件内容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投标文件编排混乱,且擅自修改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的;
(6)交货时间、招标有效期、法定代表人授权期限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服务期、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8)投标文件中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9)招标小组认为应按无效响应处理的其他情况;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6.2.2非实质性偏离指招标小组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招标小组要求投标单位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单位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6.2.3 在投标文件初审、详审过程中,如果招标小组成员出现对评审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反映,招标报告中应注明该不同意见。招标小组成员拒绝在招标报告中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招标结果。
16.3 在招标过程中,招标小组可以根据招标文件和招标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招标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招标小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招标的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变动情况和招标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投标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16.4 经招标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后,由招标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候选投标单位的评审方法。
17.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商务部分、机构资质、实施保障和项目实施方案四个部分(满分100分)。
17.2评审标准和分值分配:
18.推荐并确定中标单位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中标候选投标单位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采购人逾期未确定中标单位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19.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单位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告中标结果,同时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
19.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项目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1采购人与中标单位双方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服务协议,送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并备案;
20.2中标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按违约处理。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依评标排序重新确定中标单位,并协调双方签订采购合同,或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20.3采购人不得向中标单位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采购人和中标单位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0.4招标文件、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0.5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信息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1.1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投标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活动正常推进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投标单位的培训人数均超出招标文件规定人数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废标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
中标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报同级财政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22.1投标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期后撤回其投标的;
22.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2.3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单位的;
22.4有恶意串通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
22.5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服务协议的;
22.6未按照招标、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服务协议的;
22.7将服务协议转包的;
22.8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22.9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服务协议的;
22.10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不能履约或无故拖延履约期的;
2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
第四部分 采购项目合同书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购项目名称:年城西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
采购合同编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 购 人(甲方): (盖章)
供 应 商(乙方): (盖章)
采购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年城西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达成如下协议:
机构全称:
法定代表人:
组织机构代码:
注册机关:
注册时间:
详细:
第二条 服务类型及服务工作范围
该维修项目内容主要有城西区已过质保期并且损坏较为严重,影响整体亮化效果的景观、楼体及过街天桥等亮化项目。
第三条 支付标准及支付方式
1、服务单位每月上报实际完成工程量,经财政投资评审后,安神定金额支付工程款。
第四条 监管及考核方式
甲方和监理是乙方作业运行的监管单位,具体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对作业质量的考核。
第五条 各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服务期间的质量,若服务协议未正常履行的,有权要求乙方改正。如果乙方没有实质性的改正行为,甲方和乙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二)在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了应当履行的义务并符合政策条件的情况下,甲方和乙方有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标准、数额和方式及时将服务费发放给乙方。
(三)乙方有义务完全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证服务质量,保证做到市政设施及时维护和文明施工。
(四)乙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要求甲方和乙方按照约定的标准、期限和数额支付工程款。
(五)乙方自愿接受甲方及社会各方监督与管理,愿意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和服务质量考评。
第六条:项目服务期: 年
本工程要求承包人必须办理人员意外伤害险。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第八条 违约责任及纠纷调处
(一)任何一方违约,当事人因执行本协议及与执行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中标人不得转包、分包,违约则按合同违约条款执行。
(一) 本协议有效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当事人各方如有其他未尽事宜,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乙方法人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机构代码证书、机构设置批准证书或青海省服务机构设立许可证复印件作为本协议之附件。
(五)本协议一式八份,甲、乙各持二份,政府监督机构备案二份,采购代理机构备案二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备案时间: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采购项目名称:年城西区市政设施维护服务
投标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YB/T 4865-2020 铁矿山露天转地下废石内排技术规范.pdf致:四川川咨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青海第一分公司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招标有效期自招标开始之日起 天内有效。如果在规定的招标时间后,我方在招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招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GA/T 1710-2020 南水北调工程安全防范要求.pdf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附件3.1:开标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