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84.机电管理制度汇编.docx下载简介:
内容预览截取文档部分内容,仅供参考
0384.机电管理制度汇编.docx接收单位负责在专业组规定的时间内处理。
1. 设备回收入库前, 设备管理员和设备库管理员必须全面认真检查,并填好设备回收单,签字后方可正 式入库;造成设备损坏的, 设备管理员和设备库管理员应及时送交机修车间维修, 并在派工单上注明 修理类型及内容; 造成配件丢失的,使用单位要照价赔偿。个别无法当时确定的设备,可暂打封条,
并在 1—3 日内由机修厂拆开,通知有关单位现场分析,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2. 设备检修完成后, 由机修车间申请,机电科组织检修单位和使用单位验收,验收中每发现一项问题DL/T 5799-2019 水电水利工程过水围堰施工技术规范.pdf, 对机修车间罚款 10—50 元,并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 挂上验收合格单,合格单上有组织验收者的签
3. 机修车间在设备维修中,应制定相应的检修及检验质量标准,并遵照执行;设备解体后或封装前,应
及时通知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中间验收, 自行封装者, 由机修厂负责重新打开。同时机电科设备管理人
员每天必须巡查检修现场,做好中间验收工作。发现有一处达不到检修质量标准者,奖励本人 20 元。
4. 设备、配件丢失、损坏按下列规定赔偿:
A) 电机烧毁, 按维修价的 50—100%进行赔偿。
(1) 电机损坏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罚使用单位:
a. 电机功率小于 50Kw,且运行时间超过一年烧毁的。
b. 绕组接头处断路。
c. 潜水泵因密封磨损造成电机进水后漏电跳闸, 烘干后能继续使用者。
(2) 对下井使用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烧毁的电机经分析后处罚,但必须在 24 小时之内送回机修车间。超
过 24 小时不再分析,直接罚使用单位。
损坏的零部件要以旧换新,但不得缺小件。否则, 按缺小件的价值给予赔偿。
5. 井下电气设备的检修记录必须及时填写,机电科专业组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发现不及时填写检修内容
的, 一次一台设备对主管队长罚款 30 元。
6. 全矿机电设备要做到一台一档, 逐步完善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 矿井停产检修后, 三日内各队必须将 本次检修内容、更换零部件、油脂情况、参与检修人、发现设备缺陷情况登记入本队设备档案,并书 面报送机电科, 由机电科负责整理存入矿设备技术档案。否则,一次对该队罚款 100 元,对该队队长
1. 斜巷提升运输必须设置“一坡三挡”:即在其上平坡处,设置阻车器;上口变坡点下方 20 米处或略大
于一列车长度的距离处设挡车器或挡车栏;掘进工作面上方设置坚固的遮挡。
上述阻车器、挡车器(栏)须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只有矿车通过时方准打开。
2. 斜巷中应每隔 40 米设置躲避硐室,规格不小于 2m×1.4m×1.8m。设有躲避硐的一侧必须有畅通的人
行道, 并设与提升绞车同步的红灯信号。
3. 斜巷中人行道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从渣面起垂高 1.6m 内, 必须留有宽 0.8m 以上的人行道。 2)人 行道必须畅通无阻,严禁堆放任何物料影响行人安全。 3)坡度大于 16°时, 人行道应设台阶或梯道。台
阶或梯道应经常保持完整无缺。
4. 斜巷上、下人员必须走人行道, 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做到红灯灭时行走,红灯亮时, 立即
5. 斜巷上、下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 行走中不准打闹,要注意观察车辆和钢丝绳的情况,严防车辆撞
人或跳绳伤人。人员行走过程中,严禁手扶、脚踩钢丝绳;严禁横跨钢丝绳。
6. 斜巷中每隔 60 米要打一组挡车杠(每组 2 根)做防跑车安全装置。无横杠时,挡车杠要深入巷道顶底 板;有横杠时,横杠要深入巷道两帮, 确保牢固可靠,并要保证有足够的强度,并与矿车突出部位保持
150mm(±50mm)的安全距离。
7. 斜巷轨道敷设要符合下列要求: 1)扣件齐全、牢固。2)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 5mm,高低和左右
错差不得大于 2mm。3)两条轨道顶面的高低差不得大于 5mm。4)轨心不得有浮矸杂物。
8. 斜巷提升运输中托绳轮(辊)、架绳轮或立轴要按要求设置,并经常保持转动灵活。交接班时和工作中
9. 斜巷内要定期进行清理, 保持整洁, 防止车辆掉道。
严禁材料、工具随意堆放。矿车要完好且装货不宜过满(碴面不超过矿车边沿), 以防止矸石掉落。超
出车沿的材料必须将露头放在矿车运行方向的后方,严禁戕向运行。
10. 斜巷运送爆破材料时,应首先通知绞车司机和信号工,绞车提升速度不得超过 1m/s。电雷管必须由
放炮员亲自运送,严禁用车辆运送。
11. 斜巷提升运输中,严禁蹬钩、扒车或坐车。
12. 绞车司机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 并必须做到持证上岗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坚守工
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13. 绞车司机应做到现场交接班,交班时应将当班绞车运行情况及问题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结果, 应及时填入记录中,严禁带病运行。
15. 绞车司机交接双方应共同实际操作 1—2 次绞车(拉、放空车),共同体验绞车运行情况, 确认无误,
17. 绞车司机要集中精力,听清信号后,方准开车。工作中认真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操作时应严格遵守“先
送电、后开车”制度,手不准离开操作手把。
绞车运行中要密切注视其运行状况, 发现问题如滚筒排绳无序、跳绳等,应先停车,再进行处理。对于 绞车运行中的非正常信号,必须先停车,查明原因,方准继续开车。禁止矿车掉道运行,严禁不带电运
18. 绞车司机负责本岗位内各种设备、备品、配件、工具、器材等齐全完好,保持硐室清洁整齐。
19. 绞车紧急刹车后,绞车司机必须应做如下检查:1)制动部分有无裂纹;2)齿轮、轮辐有无裂纹;3)
检查钢丝绳、连接装置及链环有无断裂, 绳卡是否有滑动。
20. 斜巷提升钢丝绳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的要求配备, 必须建立日常检查维护制度, 包机检修工至少每 天全长检查一次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情况, 绞车司机接班时要进行一次抽查, 把钩工必须对老钩 50 米长度 进行检查,发现钢丝绳断头率超过 10%、钢丝绳被碾轧、钩头插接松弛或钢丝绳锈蚀严重、点蚀麻坑形成
沟纹、外层钢丝松动跳股时, 不论断丝数或绳径变细多少等, 都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不得使用带接头的
钢丝绳。使用中的钢丝绳应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定期涂油。
21. 斜巷上、下部车场设灯光信号装置,配备专(兼)职信号工。信号工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
员担任,做到持证上岗。工作中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 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22. 信号工要遵守劳动纪律, 坚守工作岗位, 不得擅离职守。工作中要做到及时准确地发出操车信号。工
23. 斜巷内各车场把钩工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担任。做到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遵守劳动纪律, 坚守工作岗位, 不得擅离职守, 运行信号发出后, 禁止人员进入斜巷或在车场逗留, 对本
24. 工作中,每次提升前把钩工要认真检查各处连结装置、车辆完好状况、提升车辆是否超挂、装载物料
是否捆绑牢固、存在超高、超宽等情况, 确认无误后,方可通知信号工发出信号, 开车运行。
25. 提升矿车数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严禁超载提升。
26. 接班时和工作中,把钩工要经常检查钢丝绳、老钩、链环、销子、道岔等安全情况。如发现问题, 应
27. 把钩工连车时要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多连车;不准插错销子;不准用其它物体代替销子; 不准用
损坏的链环和矿车; 不准连反链环。
28. 把钩工摘挂时要做到:1)拨准道岔; 2)矿车过安全装置后,要及时关闭;3)送车起钩后,要认真
听、看运行情况,听到异常声音要迅速躲开; 4)动作要快、准,防止矿车碾绳、掉道、翻车。
29. 上平台把钩工负责上部车场阻车器和挡车器(栏) 的正常使用。交接班时和工作中,把钩工负责检查
30. 能自动滑行的坡度上停放车辆, 必须用可靠办法将车辆停住。
31. 向工作面运送轨道、管子、喷浆机、电机、绞车等特殊材料和设备时, 施工单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
术措施,并设专人负责实施和监督。
为了进一步加强斜巷人车安全管理, 确保人车在正常行驶途中每一个人员的正常上下, 特规定如下
1、 每班必须检查人车各部螺丝、备帽、丝母、垫圈、开口销等是否齐全、紧固、连接装置是否连接牢固
2、 每班要做一次静止手动落闸试验,检查手动机构是否灵活,开动机构, 制动机构是否灵活可靠, 扳动
手把后,列车上所有支撑口(插爪) 应同时落下。
3、 每班正常运行前,应做一次空车运行检查,确认巷道和轨道无引起掉道危险时,方准提升人员。
4、 对乘坐人车时, 每个人员头及身体不得超出车外;
5、 超出 10 公斤的重物,长度超出 1 米的物料不得乘坐人车;
6、 携带易燃易爆严禁乘坐;
7、 检查人车缓冲木是否牢固的固定在车架上,缓冲木不能有裂纹,在切入 40mm 内的切面上不能有节子,
切割后的缓冲木必须更换。
8、 检查人车车轮的转动是否灵活, 减震弹簧是否有断裂,如有断裂应立即更换。
9、 检查人车开动弹簧, 制动弹簧和推动弹簧和否有断裂,如有应立即更换。
10、 人车润滑部位应经常注油。
11、 每班要检查桃形环, 连接装置和钢丝绳磨损情况, 并同时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 认真填写钢丝
12、 人车运行途中如遇到绞车紧急制动或人车落闸时,除应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外,还应按《煤矿安全规程》
的规定检查钢丝绳和对人车进行系统检查。
13、 每班都要按检查项目认真填好记录,并把当班运行情况和注意事项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然后同时签
1.把口工负责上下班人员的乘坐人车秩序,对乘坐人车人员的安全负责。
2.乘坐人车人员必须自觉排队,接受把口工的验身,服从管理。
3.乘坐人车人员必须在安全线(警戒线)以外候车。
4.乘坐人车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 必须妥善管理,防止伤人或落入井底。
5.乘坐人车人员在排队候车及乘车过程中不准互相打闹,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及工具伸出车外。
7.所有乘车人员必须待车停稳后, 经把罐工同意方可上下车且每车不得超过 10 人。
8.上下班乘坐人车要服从把罐工的指挥,运行时不能满足同上同下时,要分开乘坐保持一定距离。
1、平巷使用调度绞车运输的有关规定:
①. 新安装的调度绞车必须部件齐全完好,滚筒无损坏、破裂, 闸把及杠杆系统动作灵活,闸带完整, 无裂
纹,厚度不小于 5mm 厚, 铜或铝铆钉不得磨损闸轮,有护身板。
②. 绞车应安装在通风良好、顶板完整、支护可靠、无淋水、巷道断面满足要求的安全地点。
使用 3 个月以上的绞车, 必须打水泥基础,绞车地脚螺钉必须齐全,紧固可靠,严禁出现用手拧动螺帽或螺
栓转动的现象。预制基础厚度不得小于 1m 或见硬底,基础周边应超过绞车底座周边 300mm。
使用不足 3 个月的绞车, 可采用临时支柱固定,做到四压两戗(即顶压支柱四根, 戗柱两根)。压柱、戗柱必 须与顶、底板接实, 做到牢固有劲, 严禁不接顶或接顶不牢现象。如底板为煤, 应制作厚度不小于 0.5m 或见硬底, 四周超出绞车底座不小于 300mm 的水泥基础。如不采用戗柱,必须安装尾绳, 绳径不小于绞车钢丝绳直径,并拉紧,
③. 小绞车最突出部位距轨道应不小于 0.35m,即与矿车之间有不小于 201mm 的安全间隙。
④. 绞车选用的钢丝绳必须符合绞车技术要求。在滚筒侧绳端必须固定牢固, 严禁剁股穿绳,在滚筒上盘绕
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有序,无咬绳、爬绳现象。缠绕绳长不得超过绞车技术规定的允许容量。
钩头必须固定牢固。采用插接式时, 必须保证插接质量, 插绳长度不得小于 4—5 个捻距; 采用绳卡式时, 选 用的绳卡要与钢丝绳匹配,卡子数量不少于 4 副, 卡子间距不小于 100mm,不得大于 300mm。两种方式都必须有护
⑤. 绞车控制开关必须完好, 安设稳定(上台架),接地良好; 操作按钮开关应吊挂,并固定牢, 禁止不设或
甩掉按钮开关砖墙砌筑技术交底书, 使用控制开关进行操作。电缆吊挂整齐, 接线符合标准要求。电气设备应 100%达到防爆要求。
⑥. 绞车声光信号系统及红灯安设齐全,安全可靠。在绞车处、各车场把钩处必须安装信号,运输距离超过
100m 时, 应在运输区间内增设信号装置(一般 100m 设一组)。信号系统必须上板集中安装管理。
红灯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车场以上 20m 处设一盏红灯;直巷每隔 100m 设一盏红灯,弯道处必须设红灯(两
⑦. 为了减小钢丝绳的磨损,在变破处、底板变高处(或拉底落道)必须设地滚, 直巷段每隔 50m 设一个地
滚。在弯道处或其它与钢丝磨擦处, 应设立托滚。
⑧. 必须配齐连接插销。在倾角大于 12°的斜巷后浇带、施工缝施工方案.rar,必须设保险绳。
⑨. 在各调车场的上部 5m 处, 必须设置挡车装置或阻车装置。另外如车场或巷道局部区段没有足够的安全空
间时, 必须设信号硐室或行人躲避硐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