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道路绿化提升苗木采购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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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道路绿化提升苗木采购招标文件.doc

13.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投标截止15日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4.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4.1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的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14.2投标人自行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界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查询,无需确认。

现代中式高层住宅的立面设计与细节,17页PDF下载!.pdf15.投标文件构成与格式

15.1投标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及承诺文件。

15.2除非注明“投标人可自行制作格式”,投标文件应使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15.3除专用术语外,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性文件和印制的文件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翻译成中文,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5.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5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投标文件应使用人民币填报所有报价。允许以多种货币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国银行在开标日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15.6投标文件应编制连续页码。投标文件除特殊规格的图纸或方案、图片资料等外,均应按A4规格制作,为节约和环保,建议投标文件双面打印。

15.8采购代理机构一律不予退还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16.1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所投产品价格、运输费用(全覆盖运输)、保险费用、税费、装卸费用、技术服务费、培训费等一切费用。投标报价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16.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注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明细和总价。

16.4除非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替代方案将导致投标无效。

16.5采购人不建议投标人采用总价优惠或以总价百分比优惠的方式进行投标报价,其优惠可直接计算并体现在各项投标报价的单价中。

16.6除政策性文件规定以外,投标人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7.投标内容填写及说明

17.1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资格、技术、资信、服务、报价等全部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如果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资料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证明及数据,将导致投标无效。

17.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明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货物的合格性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手册、图纸和资料)等,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7.4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编排有序、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错漏处必须修改,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18.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8.3中标人以外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18.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如转为履约保证金则按合同约定退还)。

18.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招标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中标候选人除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5)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8.6、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活动结束后按上述第18.3和18.4款退还保证金。退还账户为投标人转保证金账户。

19.1为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规定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19.3投标有效期从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19.4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且需要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20.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20.1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电子版文件随投标文件正本一起封装。

20.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依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2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1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并封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

21.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或加写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

22.投标文件的递交

2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指定开标地点。

22.2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再要求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23.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且在内层信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4.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身份证明参加并签到。

24.2开标前,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开标。

24.3投标资格及投标文件的法律文本将由评审委员会在评标前进行审查。资格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法律规定的,投标无效。

24.4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书面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它详细内容。

24.5在评审结束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允许,投标人授权代表不得离开开标现场。

25.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5.1为有助于投标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2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5.3投标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报价表为准。

26.1 评委会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人进行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有效性评审分为初审和评审。

26.2初审时,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初审指标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

26.3评审时,评委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评审指标要求。

26.4如果投标文件未通过投标有效性评审,投标无效。

26.5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及符合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

26.6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所有投标而不需说明理由。

27.1如果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在参与招投标活动中曾有违法违纪行为并在处罚期内的;

在参与招投标活动中曾有过资料作假行为的投标单位;

投标人未依时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

投标报价等于或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

未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投标文件份数、装订、密封和标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无电子版文件或电子版文件无法读取或光盘中文件无内容的;

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

投标书雷同的投标文件;

被各地各级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处罚期内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27.2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宣布投标无效:

27.2.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7.2.2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7.2.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1 投标有效性评审后,评委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排出中标候选人。

28.2如评委会认为有必要,首先对第一中标候选人就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内容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视为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延续,以书面报告作为最终审查的结果。如果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无法履行合同,将按排名依次对其余中标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28.3原则上把合同授予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排名最前的中标候选人或通过上条资格审查的中标候选人。

28.4 最低报价并不是被授予合同的保证。

28.5 凡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招标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28.5.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8.5.2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28.5.3向采购人、评审专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8.5.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28.5.5其他违反招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28.6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网站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29.1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中标通知书形式通知中标人,其投标已被接受。

29.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中标的投标人不做未中标原因的解释。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以控制价为基数,按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60%收取。

31.1签订合同前,投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

31.2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有权取消该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该标授予其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2.1采购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中标人不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时间为准)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作为合同的附件。

32.2 采购双方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对任何因双方擅自变更合同引起的问题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合同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32.3采购人保留以书面形式要求合同的卖方对其所投货物的装运方式、交货地点及服务细则等作适当调整的权利。

采购代理机构: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阜阳市颍州区阜王路588号(南二环与阜王路交叉口向南)金悦金融中心写字楼B栋11楼

联系人:张先生 柳先生

23.2、对招标文件的异议(质疑):

投标人未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澄清要求的,视为其对本招标文件无异议(质疑)。相关部门依法不予受理。

23.3、对开标过程提出异议(质疑)的DBJ/T13-304-2018 混凝土裂缝注浆填充修补质量检测技术规程,应于开标现场提出。

23.4、对评标结果的异议(质疑):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评标结果有异议(质疑),应在评审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新天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

(1)书面异议(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②异议(质疑)对象的投标人的名称;

③异议(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2)有下列情形的异议(质疑)材料不予受理:

JGJT252-2011 房地产市场基础信息数据标准①书面异议(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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