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文件(邀请招标-示范文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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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文件(邀请招标-示范文本).doc

(说明工程建设的资金来源及目前筹资状况)。

2.1.3投标人的资格

(本条以下各款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排水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1.3.l投标人应是收到投标邀请书的企业法人。

2.1.3.2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重大事项有变化,则应随其它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已变化的相关资料(包括新完成的类似本招标工程的工程情况、新承接的工程情况、财务状况的变化以及新发生的诉讼案件等)。

2.1.3.3在签订合同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资格合格的必要材料。

2.1.3.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遵守以下规定:

(1)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应指明其中的一方为联合体的责任方,并明确责任方和其它各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声明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2)提交联合体各方的合法授权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授权联合体的责任方代表联合体的任一方或全体成员承担本合同的责任,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以及负责全面履行合同。

(本条以下各款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

2.1.3.1投标人的资格应具备下列条件:

(l)施工经验:

(2)财务状况:

(3)施工设备:

(4)主要人员:

联合体投标时,其各方共同组合的综合实力应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每一方必须单独具备 ,责任方还应具备 。

2.1.3.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或联合体的成员或投标人的分包人参加投标:

(l)在本建设项目或本合同工程准备阶段曾被项目业主或本合同发包人聘用为本合同工程提供设计和咨询服务的单位。

(2)已被聘用为本合同的监理人。

2.1.3.3投标人除了应提交第7章中规定的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人员表和主要施工设备表外,还应按本款和第8章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下列证明其资格的材料:

(1)投标人的基本情况,井附投标人的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资质证件的复印件及其证明。

(2)近期完成的类似本招标工程的工程情况。

(3)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工程情况。

(4)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复印件(附审计报告或其它证明材料)。并说明为实施本合同拟投入的流动资金金额及其来源(附证明材料)。

(5)履约信誉的证明材料和近三年内涉及的诉讼案件资料。

2.1.3.4由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上述第2.1.3.3款规定的全部文件。

(2)提交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的联合体协议。应指明其中的一方为联合体的责任方,并明确责任方和其它各方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责任,声明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提交联合体各方的合法授权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应授权其责任方代表联合体的任一方或全体成员承担本合同的责任,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以及负责全面履行合同。

2.1.4不允许任一单位对同一合同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4.1除按第2.3.5条规定的替代方案的投标外,不允许一个投标人对同一合同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2.1.4.2任一投标人或联合体的各成员均不准以任何方式参加其它投标人或变换联合体的责任方对同一合同投标。

投标人为准备和进行投标所发生的费用一概自理。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招投标双方应分别为对方在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中涉及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2.1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包括下表所列文件和按第2.2.3条规定发出的补充通知。

2.2.2招标文件的答疑

发包人只对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天(指日历天,下同)前收到的要求答疑的问题予以答复。

2.2.2.2发包人的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的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答疑问题的来源。

2.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2.3.1在距投标截止时间的 天前的任何时候,发包人可发书面补充通知修改招标文件内容。若发包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天内发补充通知,则将按第2.4.2.2款的规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以保证投标人有合理的时间修编投标文件。

2.2.3.2上述补充通知将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在每一次收到补充通知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确认己收到该补充通知。

2.3.1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包括:

(1)投标报价书:

(2)投标保函;

(3)授权委托书:

(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5)投标辅助资料:

(6)资格审查资料;

(7)投标人按本投标须知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2.3.2.1投标人应按第 6章《工程量清单》中的说明,填报工程量清单中各项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

2.3.2.2投标报价应包括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 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但不包括合同规定的价格调整。

2.3.2.3除第3章第二部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规定外,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可按第3章第一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37条和第38条的规定调价。

投标人应按《通用合同条款》第 37条和第 7章《投标辅助资料》第7.4节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的规定提供价格指数和权重以及有关的证明材料。

2.3.2.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总报价时,应同时修改各项目的报价或说明对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报价的修改办法。

2.3.2.5投标人应按第7章中规定的内容和格式提交投标辅助资料,中标人提 交的上述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发包人确认后将列入合同文件。

2.3.3投标文件有效期

2.3.3.1投标文件自第2.4.2.1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起生效,其有效期为

天。在此期间,投标人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3.3.2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但最长不超过56天。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答复发包人的上述要求。若投标人拒绝发包人的要求;可在原定有效期期满后收回投标保证金:若接受发包人的延期要求,则投标文件继续有效。且仍不允许修改,但需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延长期内,第2.3.4条的规定仍适用。

2.3.4.l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其金额应不少于人民币(大写) 元。未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2.3.4.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发包人认可的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或经发包人同意的其它形式。投标保函应采用第5章中规定的格式,其有效期应比投标文件有效 期延长28天。

2.3.4.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天内退还,但发包人

有权留下其中l~2个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待与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同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规定提交了履约担保证件并签订了合同后退还。

2.3.4.4若发生以下任何一种情况,发包人可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第2.3.3条规定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拒签合同或拒交第2.6.4条规定的履约担保 证件。

2.3.5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2.3.5.1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基本方案外,若发包人在招标文件中邀请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时,则投标人除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方案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外,还可附加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以及对发包人的要求,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价格分析和施工工艺及其它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注明“替代方案”字样。

2.3.5.2投标人还可主动提出不属于发包人邀请提交的替代方案,但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基本方案的投标文件,并再提交承包人自己建议的替代方案,建议的替代方案也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2.3.5.3发包人有权决定是否采用投标人提交的替代方案。不管替代方案是否被采用,其投标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

2.3.6现场察勘和标前会

23.6.1投标人应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察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除必须参加发包人组织的现场察勘外,还可根据投标工作的需要进场察勘,察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6.2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察勘现场而需进入发包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发包人同意。除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外,在现场察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3.5.3发包人在现场察勘中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作为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使用,发包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资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2.3.6.4发包人将于_年_月_日,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地点名称) 组织投标人察勘现场,并在察勘现场后_天内召开标前会。会议的目的是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2.3.6.5投标人提出的问题须在标前会开始日的_天前以书面形式送达发包人.以便发包人在会议期间答复。

2.3.6.6标前会后,发包人将在_天内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书面答复意见发送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属于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将按第2.2.3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发送。

2.3.7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要求

2.3.7.1投标人应按第2.3.l条规定的内容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_份,其中一份为正本,其余为副本,封面上应分别标明“正本”和“副本”字样。

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3.7.2投标文件应使用打印、复印或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文字要清晰,语意要明确,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工程量清单的每一页均应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2.3.7.3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和插字,若为了改正错误必须这样做时,除了按发包人书面指示进行修改的以外,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修改处盖章或签名确认。

2.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4.1.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开装袋密封,不密封的投标文件无效。封袋面上应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并写明:

(l)发包人的名称和地址:

(2)投标的合同名称及其编号;

(3)在_年_月_日_时(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

(4) 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4.1.2若投标人未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发包人将不承担与此有关的责任。

2.4.2投标截止时间

2.4.2.1投标人应在_年_月_日_时前将投标文件送达 (地点名称) 。投标文件应面交。

2.4.2.2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发补充通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则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人和投标人与投标截止时间有关的义务和权利亦将适用至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时间。

2.4.3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发包人将拒收。

2.4.4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4.4.1若投标人需要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必须在第2.4.2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送达发包人。上述书面通知应按第2.3.7条和第2.4.1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和标记,并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

2.4.4.2除本章另有规定外某美术学院迁建工程学生宿舍楼基础结构施工方案,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修改投标文件。

2.5.1.1发包人将于_年_月_日_时在 (地点名称) 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派代表参加,并在发包人指定的登记册上签名报到。若投标人未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则发包人可宣布其己放弃投标。

2.5.1.2开标会上将公布各投标人名称、投标总报价和投标文件中其它需要宣布的内容。

2.5.2评标和决标过程保密

开标后至发包人公布中标结果之前,有关投标文件的检查、澄清、评比和

决标等信息对与本过程无关的投标人及其他人员保密。投标人不应对发包人或有关人员施加影响和试图获取评标信息,违者可能导致被取消其中标资格。

2.5.3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检查和评审GBT50393-2017标准下载,发包人可以单独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发包人的澄清要求和投标人的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除了按第2.5.5条规定改正算术错误外,投标人不得修改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的其它实质性内容。经澄清的问题需由投标人签字确认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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