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ZZB 1503-2020 道路与街道路用灯杆LED显示终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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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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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ZZB 1503-2020 道路与街道路用灯杆LED显示终端

显示终端正常使用时在达到*平衡后,屏体结构的金属部分的温升应不超过45K,绝缘材料的温升 应不超过70K。

6.5.1电源平均效率

在室温下,显示终端供电电源的功率因数不小于0.9GB/T 34008-2017 防辐射混凝土,转换效率不小于80%

冬端应具有随环境照度的变化自动调整亮度的功

显示终端应具有文字、图形、动画、视频播放显示功能,并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规定

6. 7.1 最大亮度

显示终端在对比度为3500:1条件下最大显示亮度应不低于6000Nit

显示终端显示视角应符合上下120°,左右14

显示终端的亮度均匀性IGU≥97%

.7.4基色主波长误差

显示终端的基色主波长误差△入D≤5nm

T/ZZB 15032020

6.7.6亮度鉴别等级

显示终端的亮度鉴别等级BJ≥20

显示终端的灰度等级应不低于255级

显示终端的换顿频率fH≥50Hz。

6. 8. 2刷新频率

显示终端的刷新频率fc≥1920Hz。

显示终端的整机像素失控率PZ≤1x104,区域像素失控率PQ≤2x104。

6.10.1显示终端应适应电网波动要求,在以下条件下应可靠工作: a)电压:交流220(1±10%)V; b)频率:(50±2)Hz。 6.10.2应在产品使用规范中规定显示终端的最大功耗。

T/ZZB 15032020

T/ZZB 15032020

6. 11. 1一般要求

除另有规定外,仅对在室内使用的LED显示屏的显示模组进行电磁兼容性测试。

6.11.2无*电骚扰

显示终端的显示模组的无*电骚扰值应符合GB9

6. 11. 3抗扰度

显示终端的显示模组的抗扰度限值应符合GB/T1

6. 12. 1一般要求

每项试验后,对试验样品的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试验样品的外观应符合6.1的规定,功能特性应符合6.6的规定; 一个检验批次所有试验样品的总失控像素点数与该批量的总像素之比应符合6.9中对整机 像素失控率的规定

推荐的高温工作环境温度:60℃通电工作8h

6. 12.3低温工作

6. 12. 4 高温购存

准荐的高温贮存环境温度:60℃,存

6.12.6.1湿*负载

对组成显示终端的整机或显示模组进行,最高工作环境湿度,相对湿度87%~93%,通电工作8h

6. 12. 6. 2恒定湿*

对组成显示终端的整机或显示模组进行,在振动频率5Hz~55Hz~5Hz,振幅为0.19mm的条件下 扫描5min,互相垂直的两个轴向各扫描二次

莫组运输试验应符合GB/T6587一2012规定的三级

6.13平均失效间隔工作时间

示终端的平均失效间隔时间MTBF(m1)不低于500(

7.1.1标准大气条件:

T/ZZB 15032020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20%~80%;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1.2加电工作条件按详细规范的规定。

环境温度:15℃~35℃; 相对湿度:20%~80%; 大气压力:86kPa~106kPa

用目测法和手感法检查显示终端白

显示终端的外壳防护等级按照GB/T4208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满足6.2的要求。

7. 5. 1一般要求

经过安全测试后的显示终端应满足6.4.1的要求

按照GB4943.1一2011的规定进行,应满足6.4.

按照GB4943.1一2011的规定进行,应满足6.4.3的要求。

按照S.J/T111412017,6.8.5的规定进行,应满足6.4.5的要求

T/ZZB 15032020

按照GB4943.12011的规定进行,应满足6.4.6的要求!

7.6.1电源平均效率

B20943一2013附录A方法测量的规定进行,应清

7. 6. 2 亮度调整

按照S.T/T11281一20175.3.6的规定进行,应满足6.5.2的要求。

7.7.1对显示终端通过目测检查文字、图形、动画、视频显示功能。 7.7.2对1台以上显示终端通过多机同步播放,用目测检查同步画面播放的一致性,应满足6.6.2要 求。 7.7.3对特殊应用的显示终端,应按详细规范要求使用相应测试软件检查其特殊应用显示功能

7. 8. 1 最大亮度

安照SJ/T11281一2017中5.2.1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满足6.7.1的要求

7.8.4基色主波长误差

安照S.J/T11281一2017中5.2.4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满足6.7.4的要求。

按照ST/T11281一2017中5.2.5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满足6.7.5的要习

安照S.J/T11281一2017中5.2.5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满足6.7.5的

7.8.6亮度鉴别等级

安照SJ/T11281一2017中5.2.6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满足6.7.6的要求,

T11281一2017中5.3.3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满足

7.9. 1 换顿频率

7. 9. 2 刷新频率

按照SJI/T11281一2017中5.3.2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满足6.8.2的要求

应满足6.9的要求。

11141一2017中6.14规定的方法进行,应满足6

7.12. 1 一般要求

7.12.2无*电骚扰

T/7ZB 15032020

7. 12.3 抗扰度

7. 13. 1耐高温性

7.13. 2 耐低温性

低温工作试验按GB/T2423.1的规定的方法进行,每小时进行一次检测,试验条件按6.12. 后应满足 6. 12. 1 的要求。

高温贮存试验按GB/T2423.2的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在室温条件下恢复4h,试验条件按6. 验后应满足6.12.1的要求。

低温贮存试验按GB/T2423.1的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后在室温条件下恢复4h,试验条件按6. 验后应满足6.12.1的要求。

按照SJ/T11141一20176.16.5的规定进行,试验后应满足6.12.6的要求。

振动试验按照SJ/T11141一20176.16.6的规定进行,试验后应满足6.12.7的要求。

T/ZZB 15032020

产品出厂要经工厂检验部门 则该批产品判为合 格品。表2中如果出现一项致命缺陷或 则判定该批次为不合格批。

2828.1一2012正常检验方案,一般检验水平为

8. 3. 3重新提交

型式试验为周期检验,在8.2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型式试验可由被认可 检验机构负责进行,也可由制造商负责进行。 正常生产时每隔6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有下列情况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产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 b 正式生产后,如改变关键元器件、电路设计、工艺、结构和材料时也应进行一次;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使用过程中,若出现出厂检验项目以外的质量问题,或因质量问题供需双方出现争议时; e 国家或行业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合同规定时。

8. 4. 2 样品的抽取

提供型式检验的样品为道路与街路用灯杆LED显示终端,样品应在产品检验批中抽取,如若整 若干显示模组的,如因整机体积过大,型式试验中的环境适应性可选显示模组作为样品进行测试

8. 4. 3抽样方案

道路与街路用灯杆LED显示终端抽取一台。

在型式试验过程中DZ/T 0064.52-2021 地下水质分析方法 第52部分:氰化物的测定吡啶-吡唑啉酮分光光度法,如果出现 项不合格时, 则判定本次型式试验为不合格

当型式试验不合格时,允许经修复或剔除不合格品后重新提交一次,抽样方案不变,但不允许 项不合格。

9标志、包装、运输、储存

T/ZZB 15032020

道路与街路用灯杆LED显示终端的包装、标志和储存应符合SI/T11141的规定。

应在道路与街路用灯杆LED显示终端的适当位置上安装铭牌,铭牌必须包含以下内容: a)商标; b) 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c) 生产日期; d)制造商名称。

道路与街路用灯杆LED显示终端外包装箱的标志应符合GB/T6388一1986以及以下要求: a) 商标; b)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 C 制造商名称; d 有“向上”、 “小心轻放”、“注意防潮”等图示标志QGDW 13180.1-2018 35kV~110kV 变电站交流电源系统采购标准 第1部分:通用技术规范,而且这些标志应符合GB/T191一2008 的规定; 口 e) 标明产品数量、毛重及装箱日期。

9.3.1包装所使用的材料应符合GB/T16716.1的要求。 9.3.2用符合外包装标志规定的包装箱包装。 9.3.3包装应符合防潮、防震、防腐要求。 9.3.4每批包装箱中应在标定的箱中装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备件附件清单及 随机的文件清单。

0.1自出厂之日起,自行拆卸等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损失除外,在止常使用、运输、贮存条件下,提 共3年免费保修**,有材料损坏需要更换的收取相应材料费。 0.2提供全天7×24小时人工******,用户若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投诉时,应在1个工作日内 做出处理响应,及时为用户提供合理范围内的**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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