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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方案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方案概述
在建筑施工、高空作业等环境中,高处坠落是常见的安全事故之一。为了有效预防此类事故的发生,制定详细的专项方案至关重要。
1.安全管理措施
安全教育与培训:定期对员工进行高空作业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
现场安全管理: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建筑工程施工表格大全,负责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相关演练,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2.安全技术措施
个人防护装备:要求所有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用品。
脚手架与平台搭建:严格按照规范进行脚手架和工作平台的搭建,确保结构稳定可靠。
防坠落装置安装:在适当位置设置防坠落保护设施,如生命线系统。
3.安全检查与监督
日常巡查: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
专项检查:针对高空作业项目进行专门的检查和评估,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通过上述措施的有效实施,可以大大降低高处坠落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通风井道、烟道口按上述的洞口防护措施进行防护。预留后浇的电井通道,留有钢筋网片,在上面密铺层板封闭,在进行管井施工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工作完成后必须恢复防护措施。后续施工的管道井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并挂设安全标志。
4.1通道口必须设置双层防护棚,并悬挂安全警戒标志。
4.2通道口防护棚搭设过程中,高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高处设防要求作好个人防护及相互保护工作,下方设警戒区域,并派专人监护。
4.3通道口防护棚伸出建筑物或外架长度由上方高度的坠落半径确定,但由于脚手架自身设置有防护棚,通道口防护棚长度一般分2.5m以内、2.5m以外两种以及长通道口。(做法分别见下图)
五、攀登、悬空作业防护
本工程楼层高度达8m以上,攀登设施主要采用操作平台或搭设操作架,并尽可能杜绝攀登作业。
1.1割断高强螺杆、修补顶板边、角砼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操作架上,操作架应优先采用门型架搭设。
1.2攀登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按照高处作业要求作好个人保护及相互保护工作,同一操作平台上不得超过两人。
梁面上行走时,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打采用钢索,当改用扶手绳时,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大于1/20,并应控制在10cM以内。
2、各工种的悬空作业注意事项
2.1悬空作业处应的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2钢结构的吊装,构件应可能在地面组装,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电焊、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拆卸时的安全措施,并应一并考虑和落实。
2.3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了,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
支设高度在3m以下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砼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应按本方案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2.4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3m以内的柱钢筋,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整体竖立。绑扎3m以上的柱钢筋,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2.5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浇筑离地2m以上框架、过梁、雨篷和小平台时,应设操件平台,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上操作。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或设安全网。
2.6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窗,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挂安全网。无安全网时,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在窗台上站立,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1、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安全防护层。
2、模板、脚手架等拆除时,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模板部件拆除后,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均应搭设安全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
4、结构施工自一层起,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均应搭设安生防护棚。高度超过24m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应设双层防护。双层防护棚见外架方案。
5、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七、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1、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的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2、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3、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施工方案有关验算数据;
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4、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设置状况;
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质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5、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八、脚手架的使用与安全措施
脚手架既要满足施工安全和作业需要,且又要为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工效创造条件,同时,还应为组织快速施工提供工作面。因此,它应起如下的一些作用:
1)、要保证作业连续性的施工。
2)、能满足施工操作所需的运料和堆料,并方便操作。
3)、对高处作业人员能起防护作用,以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4)、使操作不致影响工效和产品质量。
5)、可多层作业、交叉流水作业和多工种作业。
2、脚手架应满足的基本要求
1)、要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保证在施工期间在承受所规定的荷载或在气候条件的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
3)、构造要简单,搭设、拆除和搬运要方便,使用要安全,并能满足多次周转使用。
4)、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量材施用,尽量节约用料。
3、脚手架必要的安全措施
脚手架的种类繁多,作用和要求也是多方面的。但无论哪种脚手架,其安全的原则要求都是一样的,即具有足够的强度能支承操作人员和堆放的材料的重量;固定牢靠、稳定,并能预防工人和物料坠落。因此,脚手架安全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规划———应按工程具体情况及便用目的进行妥善规划,以选用适当的材料搭设适当型式的脚手架;
设计———应按工地施工时脚手架实际可能承受的最大荷载,依照力学理论进行设计和计算。如无法设计或不拟设计时,应参照施工手册、有关标准或规范的规格采用。
(二)搭设:应在安全人员或施工技术人员的监督下由熟练工人(即持证架子工)负责搭设。所搭设的脚手架应符合设计要求。
(三)检查:分验收检查、定期检查及特别检查,检查可以及时发现脚手架的缺陷加以补救,是防止事故发生的重要且行之有效的措施。
(四)使用:使用中要严格控制架子上的荷载,严禁承受的荷载超过脚手架设计的安全荷载,并应注意施工程序,尽量使荷载在架子上均匀分布,以免荷载集中局部超载而造成事故。使用还应特别注意保持架子的原有结构和状态,严禁乱挖基脚,任意拆卸结构杆件和连墙拉结及防护设施,并要遵守有关脚手架稳定的其他规定。
(五)维护与保养:除必须进行随时检查,在发现缺陷时加以必要的修理外,还应定期对脚手架进行检查,并及时维护和保养,使架子始终处于规划与设计的正常状态,才能保证安全,免除事故。
九、对高处作业施工人员的基本要求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①一级:高处作业高度在2~5米。
②二级:高处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
③三级:高处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
④特级:高处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
3、高处作业的坠落半径
㈠当坠落高度为2~5米时,坠落半径为2米。
㈡当坠落高度为2~15米时实用电气口诀,坠落半径为2米。
㈢当坠落高度为2~30米时,坠落半径为4米。
㈣当坠落高度大于30米时,坠落半径为5米。
1、一般高处作业:指正常环境下的高处作业。
2、特殊高处作业:指较复杂的作业环境下对操作人员具有危险性的作业。
㈠强风高处作业(阵风六级,风速每秒十点八米)。㈡异温高处作业。㈢雪天高处作业。㈣雨天高处作业。㈤夜间高处作业。㈥带电高处作业。㈦悬空高处作业。㈧抢救高处作业。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道床清筛、换枕、铺设无缝线路施工组织设计,无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