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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政评价标准培训课件《福建省市政评价标准培训课件》是面向市政工程建设、管理及监督相关人员的专业化培训材料,依据《福建省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评价标准(试行)》《福建省城市道路养护评价规范》等最新地方标准编制。课件系统梳理了市政工程全周期评价体系,涵盖道路、桥梁、给排水、照明、综合管廊等主要专业类别,突出“过程管控+结果导向”双轮驱动理念。内容包括评价原则(科学性、公正性、可操作性)、指标框架(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绿色低碳、智慧管理、运维效能五大维度)、评分细则(定性与定量结合,设置否决项与加分项)、典型问题案例解析及数字化评价平台操作指引。课件注重实践应用,配套实操流程图、自查清单和常见扣分情形对照表,助力参建单位精准对标、查漏补缺;同时强化监管人员标准化执法能力,提升全省市政工程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切实推动“好房子、好道路、好设施”建设目标落地见效。(398字)
3.2.1市政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应根据市政工程专业性质分为城镇道路工程、城市桥梁工程、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等单位工程,其框架体系应符合表3.2.1的规定。本条文划分了工程质量评价步骤,第一步按市政工程的专业性质进行划分。3.2.2每个单位工程应根据其在整个工程项目中所占工作量大小分配相应的权重值,评价系统权重分配应符合表3.2.2的规定。将各单位工程根据其合同额大小确定其权重分值a、b、c的比例。
3.2.3每个单位工程质量评价应包括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等五项评价内容。每项评价内容应根据其在该工程部位、系统内所占的工作量大小及重要程度给出相应的权重值,各项评价内容的权重值分配应符合表3.2.3的规定。第二步是将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从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性能检测、质量记录、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观感质量五项内容来评价t/szsa 024.1-2019 室内健康照明设计规范 第1部分:全光谱技术要求,并给出每项评价内容的权重值。
3.2.4每个检查项目包括若干项具体检查内容,对每一具体检查内容应按其重要性给出标准分值,其判定结果分为一、二、三个档次。一档为100%的标准分值;二档为85%的标准分值;三档为70%的标准分值。本条检查项目中的每项内容评价结果分为一、二、三个档次。全部达到规范、设计要求的为一档,得100%的标准分值;较好达到要求的为二档,得85%的标准分值;基本达到要求的为三档,得70%的标准分值。3.2.5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分为单位工程和项目工程两个阶段分别进行评价,单位工程、项目工程施工质量优良工程的评价总得分均应大于等于85分。本条规定了施工质量优良工程等级评价得分。
3.3.1市政工程实行施工质量优良评价的工程,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具体的创优措施。本条规定了评价工程要在施工前制定具体的、具有针对性的、操作性强的创优措施。3.3.2市政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应先由施工、监理(建设)单位按相关专业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检查评定,然后报相关行业协会验收评价。评价结果应以验收评价结果为准。本条规定了评价的程序和基本原则。先由施工、建设(监理)单位检查评定,按规定做出记录,再报行业管理协会验收评价。评价结果应以行业管理协会验收评价结果为准。
3.3.3单位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工程质量优良评价应出具评价报告。本条规定评价结果应出具评价报告。3.3.4单位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应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按下列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抽查,以验证其验收资料的准确性。1现场抽查应做好记录,对抽查项目的质量状况进行详细记载。2现场抽查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本条规定了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价,应在主体结构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进行必要的抽查。对施工现场进行抽查可直接检查工程质量的实际状况,验证验收资料的准确性。
3.3.5项目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应在单位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的基础上,经过竣工验收合格之后进行,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价达不到优良的,项目工程质量不能评为优良。项目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应在竣工验收合格及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为优良之后进行,否则项目工程质量不能评为优良。3.3.6单位工程和项目工程施工质量优良的评价,应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档案进行全面的检查。项目工程质量评价应对实体质量和工程资料进行全面核查。
3.4.1单位工程、项目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的内容应包括工程质量评价得分,科技、环保、节能项目加分和否决项目。本条规定了单位工程施工质量评价的内容。3.4.2单位工程、项目工程施工质量优良评价应按本标准第4~7章的评价表格的具体项目逐项检查。结合施工现场的抽查记录和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进行统计分析,按规定对相应表格的各项检查项目给出评分。本条规定了单位工程评价的具体评价方法。
3.4.3单位工程、项目工程施工质量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进行优良评价:1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材料、建筑设备、耗能高的产品。2雨、污管道或地下通道等有防水要求的渗漏超过有关规定。3主体结构、道路面层超过标准的不均匀沉降、超过规范规定的结构裂缝,存在加固补强工程以及施工过程出现重大质量事故的。4评价项目中设置否决项目时确定否决的条件是:其评价得分达不到二档,实得分达不到85%的标准分值;没有二档的为一档,实得分达不到100%的标准分值。
5各专业评价项目中设置的否决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城镇道路工程:弯沉试验;2)城市桥梁工程:单桩完整性及竖向抗压承载力(设计有要求时);钢梁焊缝内部质量及高强度螺栓连接副紧固质量;桥梁动、静载试验;3)给水排水管道工程:给水管道等压力管道、设备水压试验;污水及雨污合流管道系统闭水试验。本条规定了单位工程评价的否决项目。否决项目是反映工程质量的重要指标,是保证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和工程质量控制水平的项目。
3.4.4特色工程可按表3.4.4规定适当加分,加分为权重值计算后的直接加分,同一获奖项目加分只限一次。
3.4.4特色工程可按表3.4.4规定适当加分,加分为权重值计算后的直接加分,同一获奖项目加分只限一次。本条规定了特色工程的加分项目。
3.5.1性能检测检查评价方法应符合表3.5.1规定。
本条规定了性能检测项目的基本评价方法。
3.5.2质量记录检查评价方法应符合表3.5.2规定。
本条规定了质量记录项目的基本评价方法。
3.5.3尺寸偏差及限值实测检查评价方法应符合表3.5.3规定。
本条规定了尺寸偏差及限值项目的基本评价方法。
3.5.4观感质量检查评价应对每个检查项目的检查点按“好”、“一般”、“差”给出评价,方法应符合表3.5.4规定。
本条规定了观感质量项目的基本评价方法。
《市政文件管理规程》对观感质量评价进行了规定:1、检查结果有90%及以上的点、处符合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观感质量,其余量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评价为好。2、检查结果有80%及以上的点、处符合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观感质量,其余量不得有影响使用功能或明显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评价为一般。3、检查结果达不到80%的点、处符合相应专业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观感质量,评价为差。评价为差的子目应进行返修。
4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
4.1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项目
4.1.1施工现场应具备下列基本的质量管理条件及质量责任制度:1现场项目部组织机构健全,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有效运行;2材料、构件、设备的进场验收制度和抽样检验制度;3岗位责任制度及奖罚制度。本条规定工程项目现场应具有基本质量管理条件和质量责任制度。4.1.2施工现场应配置下列基本的施工操作标准及质量验收规范:1市政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2施工工艺标准(企业标准、操作规程)。本条规定了施工现场应配备相应的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
4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
4.1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项目
4.1.3施工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并制定相应的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本条规定了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质量目标及保证措施的要求。
4.2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方法
4.2.1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应符合表4.2.1规定的检查标准。
4.2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评价方法
4.2.1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应符合表4.2.1规定的检查标准。
本条是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价标准,根据有关资料的项目、数量及资料中的有关数据的完整程度,给出一、二、三档三个档次。
4.2.2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检查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1检查有关制度、措施资料;2抽查其实施情况;3综合进行判定。本条规定了评价的方法。
4.2.3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分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0217.第12章--进厂公路大桥施工方法说明书4.2.3施工现场质量保证条件评分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本条是评价得分计算,根据4.2.1条的评价标准、4.2.2条的评价方法,按表4.2.3逐项进行评价,评出各项目的应得分、实得分及项目评分,评价人员签字负责。
5城镇道路工程质量评价
5.1路基工程质量评价
5.1.1路基工程性能检测检查的项目包括:1弯沉值2沉降差(填石路基)3路基承载力(软土路基本条规定了路基工程性能检测检查项目。沉降差要求应通过试验路段进行确定。为定量检验天使路基的压实质量,提出沉降差压实要求,即压至填筑层顶面石块稳定和使用18t以上压路机两遍无明显标高差异。为从严要求,确保质量,亦可试用两遍标高差不大于2mm控制。
5城镇道路工程质量评价
tcqae 16003-2020 空调智能节能管理系统技术规范5.1路基工程质量评价
5.1.2路基工程性能检测检查评价方法应符合本标准第3.5.1条的规定。5.1.3路基工程性能检测检查评分应符合表5.1.3的规定。
5.1.4路基工程质量记录应检查的项目包括:1材料合格证及进场验收记录1)原材料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及复试报告;2)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试)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2施工记录1)土方路基(路堤)施工记录;2)石方路基(路堤)施工记录;3)挖方路基(路床处理)施工记录;4)特殊土路基施工记录;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