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保证措施之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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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措施之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措施

为确保工程质量,须系统实施科学、严谨的技术保障措施。首先,严格落实施工图审查与技术交底制度,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图纸进行会审,及时发现并解决设计矛盾;施工前逐级开展详细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明确工艺标准、质量控制点及验收要求。其次,强化材料设备源头管控,所有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场前须查验合格证、检测报告,并按规范抽样复检,杜绝不合格品进入施工现场。第三,推行样板引路和首件验收制,关键工序(如钢筋绑扎、模板安装、防水施工等)先行制作实体样板,经监理、建设单位联合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第四,加强过程质量监控,运用测量复核、隐蔽工程影像留存、BIM辅助模拟等手段,对轴线标高、混凝土强度、焊接质量等关键指标实施动态跟踪与实测实量;严格执行“三检制”(自检、互检、专检),落实质量责任可追溯机制。第五,应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质量隐患线上闭环整改、检验批数据自动归集与预警分析,提升管控效能。通过以上技术措施的刚性执行与持续优化,切实筑牢工程质量防线,确保工程结构安全、功能可靠、耐久适用,全面满足国家规范及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398字)

  (8)、项目要严格执行"四交底"制度:交质量标准、交操作要求、交技术措施、交自检互检要求,交底必须交到班组,标准明确,各就其位,交底各方要在交底书面资料上签字。

  (9)、定期对参与住宅工程施工的各层次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建立档案作为晋升和定级的依据。

  (10)、对已交付的住宅工程,在保修期内要定期组织回访填写"用户服务卡",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努力创建"用户满意工程",回访记录要妥善保管

  (1)、认真进行图纸会审,把有可能造成质量通病的部分问题在施工前解决好。仔细核对平面尺寸避免造成尺寸、标高偏差和轴线位移;核对各种管线布置、预留孔洞是否合理,避免造成布线安装不合理,厨房卫生间排气不畅等问题;防水工程从结构材料做法等方面进行细致的审查,对容易产生渗漏的问题要提请业主和设计院于以变更;土质较差、地耐力较小的地区对由于沉降不均可能造成的墙体开裂、下水道堵塞、断裂等问题的设计方案和技术措施是否得当;对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要在图纸会审期间拟定实施方案、操作规程和工艺标准。

  (2)、严格按图纸进行施工,按规范、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与图纸、标准、规范要求有出入的环节均要经业主或设计方同意方可施工,减少随意性。

  (3)、住宅工程开工前要有明确的质量目标,制订有针对性的、可操作性强的施工方案和项目质量保证计划,对容易产生质量问题、出现质量通病的施工部位、施工环节要制订具体的质量预控措施,确定质量控制重点、要点,按分部、分项对薄弱环节进行重点控制。

  (2)、公司内部优选施工队伍,加大对内部施工队伍的考核奖罚力度,建立合格分优良施工队名册,对施工队考核要由项目和公司共同进行,要做好入场教育和取证培训工作,除对业绩进行考查外,还要通过做样板间、样板段考核其质量情况,决定其取舍,不合格队伍坚决清退出场。

  (3)、慎选防水施工队伍,鉴于防水工程专业性、技术性较强,故防水工程必须由防水专业施工队伍施工,施工队伍必须有防水专业的施工资质,防水工必须经过培训能正确理解和掌握操作要领,保证其持证上岗。

  (4)、把好关键工序关,对砼工程、砖砌体、内装饰、防水、水电等关键工序执行"三定三工序"原则,"三定"即:定人定位、定量实行专业化作业,将操作人员的姓名、技术等级、质量检测情况进行记录,"三工序"即:检查上道工序,保证本道工序,服务下道工序,使所有关键工序严格处于受控状态。

  (5)、严把计量检测关,建立施工现场计量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和计量器具的维护保养规定,保证计量准确,人员尽职;试验室必须建立相应的制度和规定,保证试验数据准确,委托试验要有委托书和受委托单位的资质证明,坚决禁止带有"只对来样负责"字样的试验单出现。

  (6)、把好细部操作关,根据已确定的关键工序,针对通病,分析产生的原因落实细部操作要求,严格按规范、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操作,不合格部位坚决返工,做好质量记录,为复检和奖罚提供依据。

  (7)、严格控制施工作业程序。要做到土建、水、电同步施工,协调配合,坚决禁止例外转序,避免剔凿现象发生,对于防水、焊接等特殊过程和工种实行样板法和首检制度:首先做出样板,然后进行质量首检,鉴定达到合格标准方可展开大面积操作;施工中厕浴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墙、地面要一次到位;涉及装饰易损坏防水层或易改变电气线路及影响使用安全的项目,在施工阶段要采取措施予以保护;涉及与家庭装饰相关的内部隔断、地面、墙面、门口、门窗等初装修项目,施工中要注意调整标高、尺寸余量。

  (8)、做好各工序的优化组合,建立严格的成品保护制度,认真按建设部 [1996]36号文及附件五要求,做好成品保护,对已完分项分部采取包、拦、护、盖、封等防护措施,将保护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做到大面有人控,细部有人管。

  (9)、工程项目竣工交付前必须进行整体功能测试(暖、卫专业试压通水记录,电气照明、动力运行记录、防水工程闭水、淋水记录等)测试工作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参加测试,合格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对工程进行自检,填写《竣工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复检合格签字后,呈报业主进行全面竣工验收。

  (10)、住宅工程竣工后经全面检查,达到合格标准后按规定向建设单位办理移交手续,并向用户提供"使用须知",宣传正确使用和保护房屋设施的基本知识,对用户的教育和宣传要留有记录,以便分清责任。

  (11)、严把资料关。住宅工程的质保资料、技术资料、质量评定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复查保证资料真实、齐全,不能有缺项和明显错误,尤其是变更单和甲方供应材料的资料更要齐全并妥为保管。

  (1)、建立严密的监督、检查网络,落实各级检查人员的职责,严格行使监督、检查职权。

  (2)、强调质检制度和质检程序的严肃性,质检人员按规定开展质检工作,项目要尊重质检人员的检查结果,认真按检查意见进行整改;施工工序、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的交验要认真按程序进行,不得有漏检或越级检验的情况发生。

  (3)、施工中每道工序班组必须自检合格提出自检资料dbj04/t 338-2017 高性能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完整清晰正版),工长先验,后由技术负责人会同质检员进行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5)、分项工程质量必须由单位工程负责人或工长组织评定,专职质检员核定;分部工程由单位工程负责人组织评定,专职质检员核定;其中:地基与基础、主体分部工程质量必须由上一级质量部门组织核定;单位工程由上级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验评定,并将评定资料交当地监督站或主管部门核定。

  (6)、没有经过质量检验评定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劳资部门不得结算工程量。未经检测人员检验合格的成品、半成品、构配件不得进入现场。

  (7)、隐蔽工程必须在自检、互俭、专检合格的基础上方能通知建设单位、监督站来进行核验。核验时施工技术负责人和工长必须参加。

  (8)、工程结构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按先查工程资料后看工程的程序进行,在上一级主管部门检查合格的基础上方可报请建设单位、监督站、设计单位进行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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