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降观测知识

沉降观测知识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zip
资源大小:65.02K
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资源ID:503516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部分内容预览:

沉降观测知识

沉降观测是工程测量中的重要内容,主要用于监测建筑物、桥梁、堤坝、铁路等土木工程结构物在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地基基础的垂直位移变化。其主要目的是掌握工程结构在不同荷载和环境条件下的沉降规律,及时发现异常沉降,防止因不均匀沉降引起的结构破坏,确保工程安全和使用寿命。

沉降观测通常采用精密水准测量方法,通过在建筑物周围布设基准点和观测点,定期测定各观测点的高程变化。观测周期应根据工程类型、地质条件和施工进度合理安排,一般在施工期间频率较高,运营阶段可适当减少。

沉降观测数据的分析对评估地基稳定性、验证设计参数、指导施工调整具有重要意义。常用的成果包括沉降曲线图、沉降速率图和沉降分布图等,为工程安全评估和后续维护提供科学依据。

A、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的建筑物;

db37/t 4079-2020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B、复合地基或软弱地基上的设计等级为乙级的建筑物;

C、加层、扩建建筑物;

D、受邻近深基坑开挖施工影响或受地下地下水等环境因素变化影响的建筑物;

E、需要积累建筑经验或进行设计反分析的工程;

若工程明显为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丙级的建筑物(如地基条件较好的6层住宅楼等),就不需要沉降观测(创优工程除外)。

若不能确定地基基础设计等级,或者有疑问,就请设计单位明确是否需要沉降观测,并请书面答复或者写入图纸会审记录中。

    三、沉降观测点的布设

建筑物确定需要进行沉降观测之后,在工程开工之初,应根据设计图纸的安排做好沉降观测策划工作、制定沉降观测方案,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观测,适时埋设观测点。

A、建筑物的四角、大转角及沿外墙每10~15m处或每隔2~3根柱基上;

B、高低层建筑物、新旧建筑物、纵横墙等交接处的两侧,不同地质条件、不同荷载分布、不同基础类型、不同基础埋深、不同上部结构、建筑裂缝、后浇带、沉降缝和伸缩缝的两侧,人工地基与天然地基接壤处及填挖方分界处;

C、宽度大于或等于15米,或宽度小于15米但地质条件复杂以及膨胀土地区的建筑物的承重内隔(纵)墙设内墙点,以及框架、框剪、框筒、筒中筒结构体系的楼、电梯井和中心筒处;

D、筏基、箱基的四角和中部位置处;

E、多层砌体房屋纵墙间距6~10米横墙对应墙端处;

F、框架结构建筑的每个或部分柱基上或沿纵横墙轴线上,以及可能产生较大不均匀沉降的相邻柱基处;

G、高层建筑横向和纵向两个方向对应尽端处;

H、邻近堆置重物处、受振动有显著影响的部位及基础下的暗滨(沟)处;

I、重型设备基础和动力设备基础的四角、基础形式或埋深改变处以及地质条件变化处两侧;

J、对于电视塔、烟囱、水塔、油罐、炼油塔、高炉等高耸构筑物,应设在沿周边在与基础轴线相交的对称位置上,点数不少于4个。

在控制点与沉降观测点之间建立固定的观测路线,并在架设仪器站点与转点处作好标记桩,保证各次观测均沿统一路线。

昆建协字(2008)第11号文明确:根据以上要求及本市实际情况,一般多层建筑布8~16个点;(小)高层建筑布8~20个点。对于基础面积较大的建筑物,如大型框架结构的工业厂房,测点布置可能超过20个点。

四、 沉降变形监测的精度要求

沉降观测的测量,应使用精密水准仪,优先采用精密水准仪DSZ05或DS05,具有测微装置的,最低使用DS1水准仪。视线长度宜为20~30米,视线高度不宜低于0.5米,宜采用闭合法消除误差。

承担沉降观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主管部门批准的资质,测量人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

观测时,仪器应避免安置在有空压机、搅拌机、卷扬机等振动影响的范围内,塔式起重机等施工机械附近不宜设站。

五、 沉降观测的周期和时间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对时间有严格的限制条件,特别是首次观测必须按时进行,否则整个观测得不到完整的观测意义。初测应增加观测量,以提高初始值的可靠性。

2、施工阶段的沉降观测

应依据施测方案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重要建筑,可在基础完工或地下室砌完后开始观测。大型、高层建筑,可在基础垫层或基础底部完成后开始观测。观测次数与时间应视地基与加荷情况而定。民用建筑可每加高1~2层观测一次;工业建筑可按不同施工阶段(如回填基坑、安装柱子和屋架、砌筑墙体和设备安装等)分别进行观测。如建筑物均匀增高,应至少在每增加荷载的25%时各测一次。施工过程中如暂时停工,在停工时及重新开工时应各观测一次。停工期间,可每隔2~3个月观测一次。封顶后1~2月观测一次,竣工后观测周期,根据建筑物的稳定情况确定。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沉降速度≥2.0mm/d应停止施工,分析原因,采取措施。沉降速度≥1.0mm/d应减缓加载速度并增加观测次数。

各个阶段的复测必须定时进行,不得漏测或补测,只有这样才能得到准确的沉降情况或规律。

3、建筑物使用阶段的观测

观测次数应视地基土类型和沉降速度大小而定。一般在第一年观测3~4次,第二年2~3次,第三年后每年一次,直至稳定为止。观测的期限一般规定如下:砂土地基2年,膨胀土地基3年,粘土地基5年,软土地基10年。若沉降速度小于0.01 mm/d ,根据沉降曲线分析,认为已经稳定,可以停止观测。

4、对于荷载突然增加,基础四周大量积水,长时间连续降水等情况,均应及时增加观测次数,当建筑物突然发生大量沉降,不均匀沉降或严重裂缝时,应立即逐日或2~3天一次的连续观测。

1、建(构)筑物竣工验收地基变形要求以沉降速度,即沉降量与时间的关系曲线判定,曲线应逐步收敛、曲线的斜率应逐渐减少或趋向于零,最后一次观测的沉降速度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竣工验收最后一次观测的沉降速度允许值表

2、建(构)筑物竣工验收时,地基基础的平均沉降量宜满足如下公式的要求:

式中: ——建(构)筑物地基基础最终平均沉降量(mm);

——建(构)筑物地基基础最终最大沉降量(mm);

——建(构)筑物竣工时地基基础平均沉降量 与最终最大沉降量 的比值。

、 、 宜参照下表执行。

竣工时地基基础平均沉降量允许值表

3、竣工验收时,还要计算判定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地基变形引起整体倾斜是否满足规范允许值。例如,多层和高层建筑的整体倾斜允许值如下表:

注:倾斜指基础倾斜方向两端点的沉降差与其距离的比值。Hg指室外地面起算的建筑物高度(m)。

稳定标准应由沉降量与时间关系曲线判定,对重点观测和科研观测工程,若最后三次观测中每次沉降量均不大于2√2倍测量中误差,则认为已进入稳定阶段。建筑物安全等级二、三级多层建筑以0.020. ~04mm/d,高层和一级建筑以0.01mm/d为稳定标准。

八、工程竣工观测资料整理

观测过程中应及时归集每次沉降观测成果,整理相关资料。认真分析沉降情况江苏某工业厂房施工组织设计,出现异常时采取措施。 工程竣工时,应提交下列有关沉降观测资料:

A、沉降观测成果表;

B、沉降观测点平面布置图;

E、建筑物等沉降曲线图(如观测点数量较少,可以不提交);

F、沉降观测技术报告;

【河南地标】12yd8 内线工程为了反映出建筑物的准确沉降情况,沉降观测点设置在最能反应沉降特征且便于观测的位置,在建筑物上纵横向对称,且相邻点之间间距以 15 ~30 m为宜 ,均匀分布在建筑物的周围。沉降观测点要符合各施工阶段的观测要求 ,特别要考虑装饰阶段因施工破坏或掩盖沉降观测点 ,不能连续观测而失去观测意义。另外在沉降观测点上方设置保护设施 ,避免重物砸到发生变形而得不到准确的沉降量。高层建筑物的沉降观测。 沉降观测依据以下原则布设:(1)参照设计图纸;(2)建筑物的极大转角处;(3)高低层建筑物、纵横墙的交接处两侧;(4)建筑物沉降缝两侧、基础埋深相差悬殊处。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