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桩检测结果评价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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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桩检测结果评价的几个问题

基桩检测是确保桩基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检测结果的科学、准确评价对于工程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工作中,基桩检测结果评价常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检测方法选择不当,不同地质条件和桩型应采用不同的检测手段,若方法选择不当,易导致评价结果失真;二是检测数据处理不规范,部分单位在数据分析过程中存在主观判断或操作不规范的现象,影响结果的客观性;三是对检测结果的综合分析不足,往往仅依据单一指标进行判断,忽视了桩身完整性、承载力等多因素的综合影响;四是缺乏对异常数据的复核机制,部分工程在出现异常数据时未进行复检或采取其他手段验证,造成误判或漏判。因此,应加强检测过程的标准化管理,提升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确保基桩检测结果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河北地矿廊坊工程地质勘测技术研究所)

一阶段提出必要的建议或意见,不可能再负得起更 高一级阶段一一验收阶段的责任。 由于实际检测时所具备的各种条件都作为各检 测方法的输人信息而参与了资料的整理与分析,所 以当以设计要求为评价标准时要求这种实际条件与 设计要求尽可能一致,从而避免一些不必要的干扰、 保证检测工作的质量,就是合理而重要的。而当实 际检测平面与设计要求平面不一致时,必然会要求 检测者进行相应的换算及很好的预见。如检测的实 际桩项标高高于设计桩顶标高时,这种换算及预见 有两种情况应注意:一是承载力检测时,当对高出桩 段的摩阻力进行折减时是否考虑了侧摩阻力与地层 所处深度的关系;二是基坑的开挖过程会对桩体造 成什么样的不利影响。此外,设计要求是长期荷载 作用,而检测数值具有时刻性,所以当遇到一些特殊 桩型或特殊场地时,一些不可预见的因素必须值得 考虑。具体到以设计要求为评价标准时,对桩身完 整性而言,由于设计方并不给出各种缺陷桩所占的 比例,所以仅体现在单桩桩体的截面均质性、材料密 实性及连续性上;对承载力而言就是能否满足设计 要求的数值。

桩身完整性分类有关问题

桩身完整性是反映桩身截面尺寸相对变化、桩 身材料密实性和连续性的综合定性指标,其类别是 按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的影响程度划分的。由于 评价时是以设计要求为标准的,所以有两点值得注 意:一是承载力问题,二是连续性问题。 (1)关于承载力:桩身完整性中说的“桩身结 构承载力”与验收时所提到的“承载力”是有区别 的。表现在两方面:首先,后者是一个综合的指标, 是桩土体系共同的表现,不但包含桩、土各自的强 度,而且还有两者相互作用的问题。而前者仅仅是

岩土工程界第7卷第7期

这个体系中的一个方面,即只考虑到了桩的强度,并 不包含土的强度及桩土相互作用的问题。第二,前 者存在对抗压、抗拔和抗水平的要求,而后者就非常 具体,也可能设计者在某一工程中只考虑其中的一 项。所以完整性与承载力二者在具体的工程项目中 并非完全对等地彼此统一,那么出现IV类桩(比如 浅部整合型水平裂隙桩)却满足设计要求的承载力 的情况也就可以理解了。 (2)关于连续性:在设计桩顶标高与其所选定 的持力层之间这个范围内讨论连续性的问题似乎更 具实际意义。有两个特殊性的表现:一是桩顶标高 不够的情况。这多由停泵时间过早或灌料质量太差 造成,当其超过质量标准过多时必然会对桩身结构 承载力乃至设计要求的承载力造成影响,不论其下 部桩体完整性如何,必然归于IⅢI、IV类桩无疑,也肯 定是要进行接桩处理的。二是桩底沉渣。无论是从 材料连续性方面考虑,还是从其对荷载传递的连续 性方面考虑,桩底存在超标的沉渣都是一种不利的 因素,显然应归于IⅢI、IV类桩,所以事前了解施工工 艺、地勘情况以及熟悉各检测方法的优缺点合理选 择检测方法就能做到有的放矢。 由于桩身完整性是一个综合的、定性的指标,而 非严格的定量指标,又加上各检测方法固有的缺点, 所以在有些情况下无法进行分类或无法精确地估计 缺陷对承载力的影响程度。此时,采用更好的检测 手段进行验证检测或扩大检测就成为必须。

作为各个受检桩承载力检测值统计结果的“承载 特征值”应在每根受检桩都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 进行统计,或者找到单个受检桩承载力检测值不满 足设计要求的原因后再进行统计。

4完整性与承载力的关系问题

主要讨论桩身完整性在整体上对承载力检测结 果评价时的影响问题。 仅给出各受检桩的类别,虽然可以在一定程度 上明确各个受检桩对承载力的影响,但受检桩完整 性的整体效果如何?或者说对建筑物整体性安全的 影响有多大?这也是在进行承载力评价时必须加以 考虑的。由于桩身完整性抽检的比例较大,按其检 测结果对基桩施工质量进行评价进而就完整性整体 上对承载力的影响程度做出合适的估计是可能的。 当桩身完整性检测所发现的II、IV类桩之和大于抽 检桩数的20%时东营市东营区现河采油厂内道路施工组织设计,就应在未检桩中进行扩大抽检。 抽检完成或当IⅢI、IV类桩之和不大于抽检桩数的 20%时,从检测角度出发,对基桩检测工作的进一步 验证或进行必要的工程处理提出相应的意见或建议 也是检测的责任。

实际上,基桩检测结果作为验收标准的一个技 术性文件之一,这种性质就已经确定了它在建筑地 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中所应承担的角色。也就 是说,单凭一份检测报告而忽视其他方面的质量要 求如桩位偏差、桩径偏差等是无法给出所检这批基 桩是否合格的结论的。那是验收阶段,施工的各个 环节共同参与后综合分析的结果。那种超越自身局 限过多地承揽责任其实并非真正负责,还有可能造 成别人推卸责任的借口。对这种现象应该加以杜 绝。应该看到检测的局限性,这样既有利于检测市 场的进一步完善与规范,同时又有利于检测技术的 良性发展。

? 陈凡,徐天平,等,基桩质量检测技术.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 版社,2003 2] 桂业瑕,中柏荣,等,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北 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2、 [3]陈凡,徐天平,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北京:中国建筑工 业出版社,2003.

第一作者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廊万路4号河北地矿廊坊 工程地质勘测技术研究所邮编: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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