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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进场复检的通知(文)穗建质监字【2007】142号《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进场复检的通知》(穗建质监字【2007】142号)是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为规范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确保建筑材料和设备符合节能标准而发布的一项重要文件。该通知旨在通过加强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中进场材料和设备的质量管理,提高建筑节能效果,推动绿色建筑发展。
通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确施工单位在材料和设备进场时必须严格进行验收,并按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复检。复检项目应涵盖保温隔热材料的导热系数、密度、抗压强度等关键性能指标,以及门窗的气密性、传热系数等技术参数。二是强调监理单位需对复检过程进行监督,确保复检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三是要求建设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复检制度。四是对于未按规定进行复检或使用不合格材料的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该通知的出台进一步强化了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管,为推进建筑节能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也为后续相关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奠定了基础。通过严格执行复检制度,不仅能够减少因材料质量问题导致的能源浪费,还能有效提升建筑物的节能性能,助力实现节能减排目标。
附件: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材料和设备进场复验及现场检验指南
备注: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相关建筑节能检测单位进行资质备案之前建筑施工用脚手架技术交底,可委托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总站、广州穗监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广州市建筑材料工业研究有限公司及广州市建筑设备安装工程质量检测站等检测单位对已通过计量认证的项目进行相关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