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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89《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89)是针对城市供热管网工程的施工和验收制定的一项技术标准,旨在确保供热管网工程的质量、安全性和可靠性。以下是关于该规范的简要介绍:
《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89)是中国城市建设领域的重要技术规范之一,适用于城市供热管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该规范详细规定了供热管网工程从施工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
首先青岛帆船中心陆域工程ⅱ标段(奥运村±0.00以下工程)钢筋工程施工方案,规范明确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设计图纸审查、材料检验、施工方案编制等内容。要求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并对所用材料和设备进行严格检验,确保其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其次,规范对供热管网的施工工艺进行了具体规定,包括管道敷设、焊接、防腐、保温等环节的技术要求。特别强调了管道焊接质量和防腐处理的重要性,以保证管网在长期运行中的耐久性和安全性。同时,规范还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措施提出了明确要求,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都达到规定的标准。
此外,规范对供热管网工程的验收程序和标准也进行了详细说明。验收工作分为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两个阶段,要求对管道的安装质量、焊接质量、防腐层质量以及系统的试压、冲洗、调试等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只有各项指标均符合规范要求后,工程才能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
总的来说,《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89)为城市供热管网工程提供了全面的技术指导,确保了工程质量的可靠性和运行的安全性,为城市的集中供热系统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技术的发展,该规范也在不断修订和完善,以适应新的技术和管理要求。
第3.1.12条 土方施工必须保证施工范围内的排水畅通,应先设置临时排水设施,解决排水出路,要防止地面水、雨水入槽。
第3.1.13条 当沟槽土质为风化岩或岩石地段时,沟槽开挖应由石工开凿。采用爆破法施工时,必须制定出安全措施,经有关部门同意,由专人指挥进行施工。
第3.1.14条 直埋管道的土方开挖,宜以一个补偿段作为一个工作段,一次挖土成活。管线位置、槽底高程、坡度、平面拐点、坡度折点等必须经测量检查合格。设计要求作垫层的直埋管沟的垫层材料、厚度、密实度等应按设计规定施工。
第3.2.1条 供热管网土建结构工程的施工及验收,应符合相应的国家现行规范的要求及本规范的规定。
第3.2.2条 土建工序的安排和衔接应符合工程构造原理,施工中的停止部位应符合供热管道工程施工的需要。
第3.2.3条 深度不同的相邻基础,应先安排深基础的施工,深基础周围应及时填充密实,再进行浅基础的施工,达到结合完整。
第3.2.4条 地沟、井室、支架等底部混凝土施工必须在地基排水良好的情况下浇筑。
第3.2.5条 地沟及井室砖墙砌体。应由砌砖瓦工采用五顺一丁的防水砖墙砌法操作。要求砌筑砂浆满铺满挤,墙体横缝竖缝均砂浆饱满。
第3.2.6条 地沟及井室的外墙面宜采用水泥砂浆五层作法的防水抹面,或按设计规定施工。施工操作工作面应整段整片分层操作抹成,整段成活。尽量减少施工接茬。
第3.2.7条 采用柔性防水的墙面应按国家现行规范《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8)执行。结构伸缩缝及止水带的做法,按设计规定施工。
第3.2.8条 钢筋混凝土的模板、钢筋、混凝土等工序,应由具备相应技术等级的工人操作。结构外形尺寸及结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配比应满足抗渗要求。
第3.2.9条 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外型尺寸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构件运输安装强度应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不易区别安装方向的构件应有安装方向的标志。
第3.2.10条 固定支架与土建结构必须整体结合牢固,土建结构应与土体结合牢固。当固定支架的混凝土强度没有达到设计标号时,不得与管道固定,承受推力。
第3.2.12条 地沟、地下井室封顶前,应将里面的渣土、杂物清扫干净。预制盖板安装铺垫的灰浆应饱满,安装后盖板接缝及盖板与墙体结合缝隙要先勾严底缝,再将外层抹面接茬严密抹平压实。
第三节 回填土工程
第3.3.1条 沟槽、井室的主体结构经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及竣工测量后,应及时进行回填土。
第3.3.2条 直埋管道焊口两端管段在管道找正管口对接就位后,胸腔部位可先行回填。回填前,应先检查和修补管道保温外层破损处。
第3.3.3条 回填土必须确保构筑物的安全,并应检查墙体结构强度、外墙防水抹面层硬结程度、盖板或其它构件安装强度,能承受回填土施工操作动荷时,方可进行。
第3.3.4条 回填土首先进行胸腔回填土,填土前应先将槽底杂物清除干净,如有积水应先排除。
第3.3.5条 胸腔土回填应分层铺垫。分层夯实。胸腔土中不得含有碎砖、石块及大于100mm 的硬土块。
第3.3.6条 直埋管道焊接工作坑回填可采用水撼砂的方法分层撼实。设计要求进行预热伸长的直埋管道,回填土(或砂)的方法应按设计规定进行。
第3.3.7条 回填土铺土厚度应根据夯实机具确定,人工夯实为200~250mm 一层,机械夯实为250~300mm 一层。
第3.3.8条 回填土的密实度应按设计规定,并逐层进行检查测定。城市道路下面的回填土不得低于下列要求:
一、胸腔部位 95 % : I
二、管顶或结构顶上50Omm 范围内 85 % : II
三、其余部位。按不同的修路标准确定 III
四、热网回填土部位的划分见下图
图3.3.8 回填上部位划分图
第四章 地下穿越工程
第4.0.1条 在铁路、公路及开槽施工有困难的地段敷设热网管道时,应采用不开槽的穿越施工方法。
各种穿越方法应由设计规定。常用的穿越方法有:
第4.0.2条 穿越工程的施工方法、工作坑的位置及工程进行程序应取得穿越部位有关管理单位的同意和配合。
第4.0.3条 用任何一种穿越方法施工时均应保证:
一、供热管道在套管断面中的位置应符合设计纵横断面要求;
二、在穿越施工进行中,掘进施工后,穿越结构上方土层及建筑物不得沉陷坍塌;
三、穿越工程上方及四周土体不受冲刷。
第4.0.4条 在进行盾构掘进时,应根据设计要求,仔细填充构造外壁与四周土壤之间的空隙。
第4.0.5条 顶管或顶涵顶进时,顶进外周壁及上顶部不得超挖,容易坍塌的土壤要进行加固以防止上顶坍塌。上顶部空隙要及时充填密实。
第4.0.6条 穿越结构的材质、断面尺寸、壁厚、长度、接口处理方法及防腐等,均应由设计明确规定。
第4.0.7条 在穿越结构的顶进过程中,必须对穿越结构进行测量和纠偏。一个穿越段顶进偏差应不超过:
高程:±20mm ; 中心线±40mm 。
第4.0.8条 在穿越结构中拖运供热管道时,应采用在管道上焊接金属支座或滚轮等方法,以防止管道的外层构造受到损坏。
第4.0.9条 穿越结构与管道之间应设有进行相对位置固定的支承构造,两端应有封闭构造,应根据设计要求施工。
第4.0.10条 管道穿越施工完毕以后,应填写隐蔽工程验收单。
第五章 焊接及检验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5.1.1条 本章适用于供热管网工程中材质为碳素钢(含碳量≤0.3 %)与普通低合金结构钢管道、受内压管件和容器的电弧焊接及氧—乙炔焊接。材质和焊接工艺不符合本章规定时,可参照国家现行的《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6)的规定执行。
第5.1.2条 管网焊接及检验的其它标准、设计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规定均不得低于本章规定。
第5.1.3条 设计文件应标明母材、焊接材料、焊缝型式及代号、焊缝级别、焊接方法和技术要求,有特殊要求的部位,应注明检验数量及合格标准。
第5.1.4条 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母材(管材或板材)应有制造厂的质量合格证书及质量复验报告;复验报告见附录三。
二、焊接材料应按设计规定选用。设计无规定时,应选用焊缝金属性能、化学成分与母材相应且工艺性能良好的焊接材料;
三、母材、焊接材料的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应附合国家现行标准规定;
四、氧—乙炔焊接用的电石,应符合现行《电石》HG2737标准的规定。
第5.1.5条 施焊单位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负责焊接工程的焊接技术人员、检查人员和检验人员;检查员必须经过单位技术总负责人批准,焊接检验人员必须具有专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焊接检验证件。
二、有符合焊接工艺要求的焊接设备且性能稳定可靠;
三、有精度等级符合要求,灵敏度可靠的焊接检验设备;
四、保证焊接工程质量达到设计和本规范规定的标准。
第5.1.6条 焊工应按国家现行标准《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236)第六章的规定进行培训和考试,取得合格证的焊工,方准在合格证准予的范围内施焊。
第5.1.7条 已取得合格证并按鉴定合格的焊接工艺施焊的焊工,在下列情况下,应重新进行考试。
核心筒外墙爬升模板施工方案一、焊接作业中断六个月以上者;
二、换用不熟悉的焊接设备和使用新的焊接材料时;
三、焊接工艺改变超过原考试范围时;
四、调到不熟悉的工作条件下施焊者;
五、焊接方法与原考核条件不同时。
第5.1.8条 施焊单位首次使用新的钢材品种、改变焊接材料类型、焊接方法和焊接工艺时,必须在施焊前进行焊接工艺试验。工艺试验可参照《 现场设备、工业管理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J236)第五章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5.1.9条 施焊前,应根据焊接工艺试验结果编写焊接工艺东苑公寓主楼客房装修翻新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焊接作业根据该工艺进行,其主要内容为:
一、母材性能和焊接材料;
三、坡口型式及制作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