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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淮工程验收工作大纲(试行)《治淮工程验收工作大纲(试行)》是为规范和指导淮河流域水利工程验收工作而制定的技术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验收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标准,旨在确保治淮工程的建设质量、功能达标以及长期安全运行。
大纲首先明确了验收工作的基本原则,强调科学性、公正性和权威性,要求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执行。其次,对验收组织机构进行了详细规定,明确各级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如项目法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等在验收过程中的具体任务。
此外,大纲还列出了验收的主要内容和程序,涵盖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以及竣工验收等不同阶段byaco南京扬子石化醋酸项目仓库-维修车间土建施工方案循环水施工方案,并提出相应的技术资料准备要求。针对治淮工程的特点,特别关注防洪、排涝、灌溉等功能的实现情况,同时注重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措施的效果评估。
最后,该大纲作为试行版本,鼓励在实际应用中不断总结经验,以进一步完善验收制度,推动治淮工程高质量发展,保障流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4 主要建设内容
1.5 前期工作的批复过程
2 主要项目施工过程及重大问题处理
2.1 主要项目以及重要临建设施的开工、完工日期
2.2 重大问题处理
2.3 施工期防汛度汛
2.4 主要设计变更
3.1 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
3.2 主要项目招投标过程
3.3 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
3.5 材料及设备供应
3.6 价款结算与资金筹措
3.7 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
4.1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4.2 主要工程质量控制标准及检测成果
4.3 单元工程和分部工程质量数据统计
4.4 质量事故处理结果
5 工程初期运用及观测
5.1 工程初期运用
5.3 观测资料分析结果
6 历次验收情况
6.1 单元工程签证、分部工程验收情况
6.2 阶段验收情况
6.3 单位工程验收情况
6.4 专项验收情况
6.5 竣工初步验收情况
7 工程移交及遗留问题处理
8 竣工决算与审计
工程项目(新建、加固、改建、扩建等)名称(全称)、设计规模(总库容、总装机、总流量、总长度等)、工程等级,所在地的市、县及地名,距主要交通(铁路、公路)的距离等。
工程实施前的地貌或工程现状、工程总体布置:
枢纽或单项建筑物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分项的布置形式和内容。
堤防或疏浚、灌区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分项的布置形式和内容(即总长度、分段起止桩号及长度,包括穿堤或配套建筑物等)。
1.3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工程受益范围内,保护面积、人口、耕地、国家重要设施、排水或引水流量和总量,以及灌溉、排水、供水、发电、生态等效益指标。
列表说明工程项目初设批准的主要工程量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具体工程项目视工程特征而定。
枢纽或单项建筑物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分项的结构型式、工程量等。
堤身工程:主体工程分项的工程量、尺寸控制要求、施工方法等;
堤岸防护工程:水上护坡(护坎)工程的结构型式、水平宽度、高程范围、工程量等,水下抛石(或其他)的分区抛宽、抛厚工程量等。
穿堤建筑物工程:建筑物的结构型式、设备更新内容、工程量等。
防渗工程:防渗工程的位置、结构型式、施工方法,防渗体轴线长度、防渗面积、主体工程和配套工程的工程量等;
其他:如填塘固基、堤顶公路等。
疏浚工程项目:主体工程分项的工程量、尺寸控制要求、施工方法等。
灌区工程项目:综合以上工程内容叙述。
1.5 前期工作的批复过程
《项目建议书》的提出时间、计划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时间及文号。
《可研报告》的提出时间、行业主管部门的审查过程,根据审查意见对《可研报告》进行修改的主要内容和过程;计划主管部门对《可研报告》的批复时间和文号。
《初设报告》的提出、审查和修改过程,行业主管部门对《初设报告》的批复时间和文号。
2 主要项目施工过程及重大问题处理
2.1 主要项目及重要临建设施的开工、完工日期
以单位工程为单位,列表叙述开工、完工日期。
各类工程项目的主体工程,说明技术复杂和实施要求高,以及施工或建成后发生的严重问题及其处理措施和效果,以堤防工程项目为例:
堤身或填塘固基工程:发生严重的变形或坍塌情况及其处理措施和效果;
堤岸防护工程:对岸坡坍塌、河床冲淤变化及工程地质问题采取的技术措施,针对施工期水位变化而采取的临时防洪措施情况等;
穿堤建筑物工程:复杂地基处理、质量事故(缺陷)处理措施和效果,满足工程安全与进度控制需要而采取的各种措施等。
防渗工程:保证防渗体有效搭接长度的措施,墙体的质量控制手段和效果,施工及检测中发现的缺陷处理措施及效果。
2.3 施工期防汛度汛
落实防汛工作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情况,在建工程的度汛方案,完建工程的监测措施及度汛有关情况。
防汛期间,原有设施度汛功能的恢复情况,以及汛前、汛期检查工作情况,汛后检查及修复情况。
2.4 主要设计变更
2.4.1 重大设计变更
凡涉及初设审定方案修改,建筑物结构布置有重大改变的均属重大设计变更。例如:
由于水文资料变化,保护区重要性改变,导致对设计规模与标准所作的重大变动;
由于地质条件变化,导致对设计方案所作的较大调整;
由于设计深度不够,导致对工程内容所作的调整;
对原图设计方案和建筑结构所作的较大变动;
由于采购条件变化,主要设备容量、性能、型号发生变化;
原审定的工程项目增加或减少;
叙述发生以上情况形成的工程项目变更、子项目调整、建设标准调整等重大设计变更,按程序上报原审批单位审批的情况。
2.4.2 非重大设计变更
列表叙述在建设项目建设标准和概算投资范围内,依据批准的初设原则,进行优化设计的一般非重大设计变更的情况。
上级部门在稽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意见及落实整改的情况。
3.1 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
建管、设计、监理、施工单位,项目主管部门,质量监督单位和地方政府等为工程建设服务的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
项目法人及其内设机构、现场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人员编制、职称、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等。
设计单位及其现场机构(设代组)设置情况,人员编制、到位人数、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等。设计交底,现场配合和及时进行设计变更等有关情况。
监理单位及其现场机构(监理站)设置情况,人员编制、到位人数及职称,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职权。监理站履行的职责及依据合同控制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情况。
施工单位及其现场机构(项目部)设置和项目负责人情况,施工人员、设备进场情况,工程开工时间及施工单位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采取的有关措施,工程完工时间及工期提前或推迟的主要原因等。
3.1.5 质量监督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对工程项目划分的认可,施工期间对工程质量的巡视和检查,工程质量检测,参加历次工程验收,外观质量评定等。重大项目设置现场机构的情况。
地方政府名称,参与工程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外部环境协调、防汛度汛、落实配套资金、监督检查等情况。
3.1.7 项目主管单位
叙述直接监管工程项目实施的主管单位名称。
3.2 主要项目招标过程
招标的形式及其批复情况,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发售,工程现场查勘、开标和评标的时间与方式,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及评标方法,中标单位的确定,合同签订等情况。
3.3 工程概算与投资计划
工程规模及施工总工期,《初设报告》批准的静态总投资、投资来源及到位情况,资金月(或季度)计划安排和执行情况,概算调整及其原因,工程完成的总投资。
工程所采用的合同类型、合同执行结果。
采用单价、总价或其他承包合同方式,合同总额,经过严格管理,实际完成的合同金额,工期控制和投资控制的情况,造成工期和投资变化的原因。已经支付的投资情况,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超过合同金额的增加投资、调概和动用预备费的情况等
应包括主要施工、监理、设计、征地拆迁等合同的执行情况,可列表对照。
3.5 材料与设备供应
水泥、钢材、混凝土骨料、砌抛石料、填筑土料、土工布、施工用油料、电力及主要设备的供应方式,主要材料和设备的供货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对工程建设的影响程度,工程完成时是否做到工完料清。
3.6 价款结算与资金筹措
项目资金来源及构成比例,中央与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合同价款的结算方法和特殊问题的处理情况。截至工程竣工验收时有无工程款拖欠情况,履约保函、质保金等的退还情况。
3.7 建设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
征地拆迁能否满足建设进度要求,有无违反政策情况,批准征地拆迁与实际征地拆迁有无差别25层高层悬挑式卸料平台施工组织设计,有关征地手续办理情况,征地拆迁费用的使用和管理等。征地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安置情况,征地拆迁费用的审计结论。
列出设计与实际完成的主要实物指标。
4.1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
建管、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实际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制度和执行情况,应突出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
4.1.1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负责人、制度,“三检制”落实情况,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处理措施和结果等。
dbj50/t-086-2016 重庆市城市桥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1.2 设计单位质量管理
设计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及保证设计质量的措施,设计交底、现场设代的工作质量保证措施等。
4.1.3 监理单位质量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