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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验收标准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验收标准规范》是建筑行业的重要技术文件,旨在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过程,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该规范涵盖了从设计、选材、施工到验收的全过程,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建设方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依据。
首先,该规范详细规定了通风与空调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风管系统、空气处理设备、制冷制热设备、控制系统等的设计与安装要求。例如,风管系统的制作需符合材料强度、密封性及耐腐蚀性的标准;设备基础应稳固且满足抗震要求;管道连接处必须严密以减少漏风量。
其次,规范对施工工艺提出了具体要求,如风管的咬口形式、法兰连接方式、保温层厚度及固定方法等,均需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技术参数执行。同时,强调施工过程中要注重环境保护,避免因施工操作不当导致的噪声污染或能源浪费。
此外,该规范还明确了质量验收的标准和程序,包括系统调试、性能检测以及竣工验收等内容。通过严格的测试手段(如风量测定、温湿度控制精度检验等),确保系统运行效率达标并满足使用需求。
总之,《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验收标准规范》不仅为工程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t/zzb 2801-2022 港口照明用led灯具,也为提高建筑内环境舒适度和节能减排水平奠定了基础,推动了建筑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表4.1.10换热系数α和换热阻值R
11 外窗、阳台门和天窗
注:1表中所列的室内外温差系指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和采暖室外计算温度之差。 2高级民用建筑以及其他经技术经济比较设置双层窗合理的建筑物,可不受本条规定的限 制。 3居住建筑外窗的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节能标准的规定。 4对较高的工业建筑及特殊建筑,可视具体情况研究确定。 4.1.12设置全面采暖的建筑物在满足采光要求的前提下其开窗面积应尽量减小。民 用建筑的窗墙面积比应按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XGB50176执行。 4.1.13集中采暖系统的热媒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供热情况和当地气候特点等条件 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并应按下列规定选择: 1民用建筑应采用热水做热媒; 2工业建筑,当厂区只有采暖用热或以采暖用热为主时宜采用高温水做热媒;当厂 区供热以工艺用蒸汽为主时在不违反卫生、技术和节能要求的条件下,可采用蒸汽做热 媒。 注:1利用余热或天然热源采暖时采暖热媒及其参数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辐射采暖的热媒应符合本规范第4.4节、第4.5节的规定。 4.1.14改建或扩建的建筑物,以及与原有热网相连接的新增建筑物除遵守本规范的规
定外尚应根据原有建筑物的状况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1 冬季采暖通风系统的热负荷应根据建筑物下列散失和 2 围护结构的耗热量; 2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 3 2 加热由门、孔洞及相邻房间侵入的冷空气的耗热量; 4 :水分蒸发的耗热量; 5加热由外部运入的冷物料和运输工具的耗热量; ? 通风耗热量; 7 2 最小负荷班的工艺设备散热量; 8 热管道及其他热表面的散热量; 9热物料的散热量; 10通过其他途径散失或获得的热量。 注:1不经常的散热量,可不计算。 2经常而不稳定的散热量应采用小时平均值。 2 2 围护结构的耗热量应包括基本耗热量和附加耗热量。 3 围护结构的基本耗热量应按下式计算: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验收标准
式中Q一围护结构的基本耗热量(W); F一围护结构的面积(㎡²); K一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W<㎡²℃)]; tw—采暖室外计算温度(°℃)按本规范第3.2.1条采用; α、t一与本规范第4.1.8条相同。 注:当已知或可求出冷侧温度时一项可直接用冷侧温度值代入不再进行α值修正。 4.2.4计算围护结构耗热量时冬季室内计算温度应按本规范第3.1.1条采用,但层高 大于4m的工业建筑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地面应采用工作地点的温度。 2屋顶和天窗应采用屋顶下的温度。屋顶下的温度可按下式计算:
式中 2 td屋顶下的温度(℃); △tH—温度梯度(℃/m); H一房间高度(m) 3墙、窗和门应采用室内平均温度。室内平均温度应按下式计算: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4.2.6围护结构的附加耗热量应按其占基本耗热量的百分率确定。各项附加或修正)
4.2.6围护结构的附加耗热量应按其占基本耗热量的百分率确定。各项附加或修正 百分率宜按下列规定的数值选用:
注:1外门附加率只适用于短时间开启的、无热空气幕的外门。 2阳台门不应计入外门附加。 .7民用建筑和工业企业辅助建筑(楼梯间除外的高度附加率房间高度大于4m日 高出1m应附加2%,但总的附加率不应大于15%。 注高度附加率应附加于围护结构的基本耗热量和其他附加耗热量上。 .8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应根据建筑物的内部隔断、门窗 门窗朝向、室内外温度和室外风速等因素确定宜按本规范附录D进行计算。
4.3.1选择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择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散热器的工作压力应满足系统的工作压力,并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 2 民用建筑宜采用外形美观、易于清扫的散热器: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验收标准
3放散粉尘或防尘要求较高的工业建筑应采用易于清扫的散热器; 4具有腐蚀性气体的工业建筑或相对湿度较大的房间应采用耐腐蚀的散热器; 5采用钢制散热器时应采用闭式系统并满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在非采暖季节采 暖系统应充水保养蒸汽采暖系统不应采用钢制柱型、板型和扁管等散热器; 6采用铝制散热器时应选用内防腐型铝制散热器并满足产品对水质的要求; 7安装热量表和恒温阀的热水采暖系统不宜采用水流通道内含有粘砂的铸铁等散 热器。 4.3.2布置散热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散热器宜安装在外墙窗台下,当安装或布置管道有困难时,也可靠内墙安装; 2两道外门之间的门斗内不应设置散热器; 3楼梯间的散热器宜分配在底层或按一定比例分配在下部各层。 4.3.3散热器宜明装。暗装时装饰罩应有合理的气流通道、足够的通道面积,并方便维 修。 24幼Ⅱ园的散热器必须赔装或加防护置
3.5铸铁散热器的组装片数不宜超过
4.3.6确定散热器数量时应根据其连接方式、安装形式、组装片数、热水流量以及表面 涂料等对散热量的影响对散热器数量进行修正。 4.3.7民用建筑和室内温度要求较严格的工业建筑中的非保温管道,明设时应计算管 道的散热量对散热器数量的折减暗设时应计算管道中水的冷却对散热器数量的增加。 4.3.8条件许可时建筑物的采暖系统南北向房间宜分环设置。 4.3.9建筑物的热水采暖系统高度超过50m时宜竖向分区设置。 4.3.10垂直单、双管采暖系统,同一房间的两组散热器可串联连接贮藏室、盟洗室、厕 所和厨房等辅助用室及走廊的散热器亦可同邻室串联连接。 注热水采暖系统两组散热器串联时,可采用同侧连接但上、下串联管道直径应与散热器接口直径 相同。
4.3.11有冻结危险的楼梯间或其他有冻结危险的场所应由单独的立、支管供暖。散热 器前不得设置调节阀。 4.3.12安装在装饰罩内的恒温阀必须采用外置传感器,传感器应设在能正确反映房间 温度的位置
4.4.1 设计加热管理设在建筑构件内的低温热水辐射采暖系统时应会同有关 防止建筑物构件龟裂和破损的措施
第一章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表4.4.2辐射体表面平均温度(℃)
表4.4.4局部辐射采暖耗热量附加系数
4.4.5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的有效散热量应经计算确定并应计算室内设备、家具等 地面覆盖物等对散热量的折减。 4.4.6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的加热管及其覆盖层与外墙、楼板结构层间应设绝热层。 注:当使用条件充许楼板双向传热时覆盖层与楼板结构层间可不设绝热层。 4.4.7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敷设加热管的覆盖层厚度不宜小于50mm。覆盖层应 设伸缩缝伸缩缝的位置、距离及宽度应会同有关专业计算确定。加热管穿过伸缩缝时 宜设长度不小于100mm的柔性套管。 4.4.8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的阻力应计算确定。加热管内水的流速不应小于 0.25m/s同一集配装置的每个环路加热管长度应尽量接近,每个环路的阻力不宜超过 30kPa。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分水器前应设阀门及过滤器集水器后应设阀门集 水器、分水器上应设放气阀系统配件应采用耐腐蚀材料。 4.4.9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系统的工作压力不宜大于0.8MPa当超过上述压力时应 采取相应的措施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技术与质量验收标准
4.4.10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当绝热层辅设在土壤上时绝热层下部应做防潮层。在 潮湿房间如卫生间、厨房等敷设地板辐射采暖系统时加热管覆盖层上应做防水层。 4.4.11地板辐射采暖加热管的材质和壁厚的选择,应根据工程的耐久年限、管材的性 能、管材的累计使用时间以及系统的运行水温、工作压力等条件确定。 4.4.12热水吊顶辐射板采暖可用于层高为3~30m建筑物的采暖。 4.4.13热水吊顶辐射板的供水温度,宜采用40~140℃的热水,其水质应满足产品的要 求。在非采暖季节采暖系统应充水保养。 4.4.14热水吊顶辐射板的工作压力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的规定。 4.4.15热水吊顶辐射板采暖的耗热量应按本规范第4.2节的有关规定进行计算五沟煤矿副井探水预注浆施工组织设计,并按 本规范第4.5.6条的规定进行修正。当屋顶耗热量大于房间总耗热量的30%时,应采取 必要的保温措施。
4.4.16热水吊顶辐射板的有效散热量应根据
1 当热水吊顶辐射板倾斜安装时辐射板安装角度修正系数,应按表4.4.1 定
表4.4.16辐射板安装角度修正系数
2辐射板的管中流体应为紊流。当达不到最小流量且辐射板不能串联连接时辐射 板的散热量应乘以1.18的安全系数。 4.4.17热水吊顶辐射板的安装高度,应根据人体的舒适度确定。辐射板的最高平均水 温应根据辐射板安装高度和其面积占顶棚面积的比例按表4.4.17确定
表4.4.17 热水吊顶辐射板最高平均水温( C
表中安装高度系指地面到板中心的垂直距离m)
现浇框架结构混凝土浇筑施工工艺第一章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4.4.19热水吊顶辐射板与采暖系统供水管、回水管的连接方式,可采用并联或串联、同 侧或异侧连接并应采取使辐射板表面温度均匀、流体阻力平衡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