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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113号文铁道部113号文,正式名称为《关于加强铁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假设性描述,具体标题以官方发布为准),是铁道部在特定时期内为规范铁路运营安全、提高管理水平而颁布的一项重要文件。该文件主要针对铁路系统内部的安全管理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和指导措施,旨在通过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制度建设以及提升技术保障能力,确保铁路运输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文件主要内容概述:1.明确安全管理责任:文件强调了各级铁路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划分各级单位及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责任到人。同时要求领导层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
2.加强基础设施维护与检查:针对铁路线路、桥梁、隧道等关键设施,文件提出要加强日常巡查和周期性检修,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安全隐患。此外,还要求引入先进的监测技术和设备,提升基础设施的智能化管理水平。
3.优化列车运行组织:为了减少因调度失误或人为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文件对列车运行计划编制、应急处置流程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并要求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技术考核。
4.推进信息化建设:鼓励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统一的铁路安全监控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和实时预警功能空分装置给排水施工方案,从而提高整体防控水平。
5.强化应急管理机制:文件指出,各铁路局需制定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响应、妥善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总之,铁道部113号文体现了我国铁路行业对于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通过一系列具体措施进一步夯实了铁路运输的安全基础,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铁路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国家机构改革,原铁道部职能已由交通运输部和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承接,类似文件可能以新的形式继续发挥作用。
3.2.2 材料预算价格的确定
(1) 水泥、木材、钢材、砖、瓦、砂、石、石灰、黏土、花草苗木、土工材料、钢轨、道岔、轨枕、钢梁、钢管拱、斜拉索、钢筋混凝土梁、铁路桥梁支座、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电杆、铁塔、机柱、接触网支柱、接触网及电力线材、光电缆线、给水排水管材等材料(电算代号见表4)的基期价格采用现行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编制期价格根据设计单位实地调查分析采用,以上价格均不含来源地至工地的运杂费,来源地至工地的运杂费应单独计列。若调查价格中未含采购及保管费,要计算其按材料原价计取的采购及保管费。编制期价格与基期价格的差额按价差计列。以上材料的编制期价格应随设计文件一并送审。
(2) 施工机械用汽油、柴油,基期价格采用现行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编制期价格根据设计单位实地调查分析采用,以上均为含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的价格。编制期价格与基期价格的差额按价差计列(计入施工机械使用费价差中)。施工机械用汽油、柴油的编制期价格应随设计文件一并送审。
(3) 除上述材料以外的其他材料,基期价格采用现行的《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其编制期与基期的价差按部颁材料价差系数调整。此类材料的基期价格已包含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部颁材料价差系数也已考虑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因素,编制概(预)算时不应另计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
表4 采用调查价格材料的品类及电算代号
3.2.3 再用轨料价格的计算规定 修建正式工程使用的旧轨料(不包括定额规定使用的废轨、旧轨,如桥梁和平交道的护轮轨,车挡弯轨等),其价格按设计调查的价格分析确定;本工程范围内拆除后利用的,一般只计运杂费,需整修的,按相同规格型号新料价格的10%计算整修管理费。
3.3 施工机械使用费
施工机械使用费=∑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施工机械台班单价
3.3.1 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的组成
(2)大修理费:指机械按规定的大修间隔台班进行必要的大修理,以恢复其正常功能所需的费用。
(3)经常修理费: 指机械除大修理以外的各级技术保养,修理及临时故障排除所需的费用;为保障机械正常运行所需的替换设备、随机配备的工具与附具的摊销和维护费用;机械运转与日常保养所需的润滑、擦拭材料费用;机械停置期间的维护保养费用等。
(4)安装拆卸费: 指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与搬运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具费和试运转费用;辅助设施(基础、底座、固定锚桩、走行轨道、枕木等)的搭拆与折旧费用等
(5)人工费: 指机上司机和相关操作人员的人工费,以及上述人员在机械规定的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人工费。
(6)燃料动力费: 指机械在运转施工作业中所耗用的液体燃料(汽油、柴油)、固体燃料(煤)、电和水的费用。
(7)其他费用: 指机械按照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应交纳的养路费、车船使用税、保险费及年检费用等。
3.3.2 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取定
编制设计概(预)算以现行的《铁路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作为计算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依据。
以现行《铁路工程建设材料基期价格》中的油燃料价格及本办法规定的基期综合工费标准计算出的台班单价作为基期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以编制期的综合工费标准、油燃料价格、水电单价及养路费标准计算出的台班单价作为编制期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编制期与基期的施工机械台班单价的差额按价差计列。
3.4 工程用水、电综合单价
3.4.1 工程用水综合单价
工程用水基期单价为0.38元/吨。特殊缺水地区或取水困难的工程,可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供水方案,另行分析工程用水单价,分析水价与基期水价的差额,按价差计列;在大、中城市中施工时,必须使用城市自来水的,可按当地规定的自来水价格作为工程用水单价,与基期水价的差额按价差计列。
3.4.2 工程用电综合单价
工程用电基期单价为0.55元/kWh。
编制设计概(预)算时,可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确定的供电方案,按下述工程用电单价分析办法,计算出各种供电方式的单价。
(1)采用地方电源的电价算式:
Y地=Y基(1+c)+f1 (1)
式中 Y地——采用地方电源的电价(元/kWh);
Y基——地方供电部门基本电价(元/kWh);
c ——变配电设备和线路损耗率7%;
f 1——变配电设备的修理、安装、拆除、设备和线路的运行维修的摊销费等0.03元/kWh。
(2)采用内燃发电机临时集中发电的电价算式:
Y1+Y2+Y3+…+Yn
Y集= ──────────── +S+f1 (2)
W(1-R-c)
式中Y集── 临时内燃集中发电站的电价(元/kWh);
Y1+Y2+Y3+…+Yn── 各型发电机的台班费(元);
W──各型发电机的总发电量(kWh);
其值为W=(N1+N2+N3+…+Nn)×8×B×M
其中:N1,N2,N3,…Nn── 各型发电机的额定能力(KW);
B ── 台班小时的利用系数0.8;
M ── 发电机的出力系数0.8;
R ── 发电站的用电率5%;
S ── 发电机的冷却水费0.02元/kWh;
c、f1同 (1)式。
(3)采用分散发电的电价算式:
Y1+Y2+Y3+…+Yn
Y分=───────────── +S+f1 (3)
式中Y分── 分散发电的电价(元/kWh);
Y1、Y2、Y3…Yn ── 各型发电机的台班费(元);
W1、W2、W3…Wn ── 各型发电机的台班产量(KWh);
其值为Wi=8×Bi×M
其中:Bi为某种型号发电机台班小时的利用系数,由设计确定;
M、c、S、f1同(2)式;
分析电价与基期电价的差额按价差计列。
是指水泥、木材、钢材、砖、瓦、砂、石、石灰、黏土、土工材料、花草苗木、钢轨、道岔、轨枕、钢梁、钢管拱、斜拉索、钢筋混凝土梁、铁路桥梁支座、钢筋混凝土预制桩、电杆、铁塔、机柱、接触网支柱、接触网及电力线材、光电缆线、给水排水管材等材料(电算代号见表4),自来源地运至工地所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运输费、装卸费、其他有关运输的费用(如火车运输的取送车费等)以及应按运输费、装卸费、其他有关运输的费用之和计取的采购及保管费。运杂费的计算规定如下:
3.5.1 各种运输单价
火车运价分营业线火车、临管线火车、工程列车、其他铁路四种。
gbf薄壁方箱空心楼板施工方案 ①营业线火车
按编制期《铁路货物运价规则》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营业线火车运价(元/吨)=K1×(基价1+基价2×运价里程)+附加费运价
其中:附加费运价=K2×(电气化附加费费率×电气化里程+新路新价均摊运价率×运价里程+铁路建设基金费率×运价里程)。
计算公式中的有关因素说明如下:
A.各种材料计算货物运价所采用的运价号、综合系数K1、K2见表5。
地矿一水河滩北路7#住宅楼施工组织设计表5 铁路运价号、综合系数
注:①K1包含了游车、超限、限速和不满载等因素;K2只包含不满载及游车因素。
②火车运土的运价号和综合系数K1 、K2,比照“砖、瓦、石灰、砂石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