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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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类别:建筑工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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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质量验收规范

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是确保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技术标准,旨在通过科学、系统的方法对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和验收,以保障工程的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该规范涵盖了从设计到施工再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涉及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装饰装修、屋面工程、给排水及采暖、电气安装等多个分部分项工程。

具体来说,建筑质量验收规范明确了各类工程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验收程序以及合格标准。例如,在地基与基础工程中,需对土质情况、承载力等进行严格检测;在主体结构中,则要重点检查混凝土强度、钢筋布置、构件尺寸等关键指标。此外,规范还强调了材料进场检验的重要性,要求所有建筑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附有合格证明文件。

验收过程中,通常采用抽样检查的方式,结合观感质量和实体检测结果综合评定工程质量等级。对于不符合要求的部分,需及时整改并重新验收,直至达到规定标准。同时,规范还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但前提必须经过充分试验论证,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总之,建筑质量验收规范为建筑工程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不仅有助于提高工程质量水平,也为各方责任主体明确了工作职责,从而推动建筑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底板防水技术交底卡 2 一般项目其检验结果应有80%及以上的检查点(值)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的要求且最大值不应超过其允许偏差值的1.2 倍

3 质量检查记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应完整

3.0.6 分项工程合格质量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均应符合本规范合格质量标准

2 分项工程所含的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0.7 当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 经返工重做或更换构(配)件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处理技术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3.0.8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钢结构分部工程严禁验收

4 原材料及成品进场

4.1.1 本章适用于进入钢结构各分项工程实施现场的主要材料零(部)件成品件标准件等产品的进场验收

4.1.2 进场验收的检验批原则上应与各分项工程检验批一致也可以根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划分检验批

4.2.1 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2.2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3 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 且设计有Z 向性能要求的厚板

4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

5 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

6 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一般项目

4.2.3 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钢板抽查5 处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量测

4.2.4 型钢的规格尺寸及允许偏差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型钢抽查5 处

4.2.5 钢材的表面外观质量除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钢材的表面有锈蚀麻点或划痕等缺陷时其深度不得大于该钢材厚度负允许偏差值的1/2

2 钢材表面的锈蚀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 规定的C 级及C 级以上

3 钢材端边或断口处不应有分层夹渣等缺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1 焊接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焊接材料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3.2 重要钢结构采用的焊接材料应进行抽样复验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3.3 焊钉及焊接瓷环的规格尺寸及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圆柱头焊钉GB10433 中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 且不应少于10 套

检验方法:用钢尺和游标卡尺量测

4.3.4 焊条外观不应有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等缺陷焊剂不应受潮结块

检查数量:按量抽查1% 且不应少于10 包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4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4.4.1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 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4.2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检验其扭矩系数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

检查数量:见本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4.3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检验预拉力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

检查数量:见本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4.4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螺栓螺母垫圈外观表面应涂油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赃物螺纹不应损伤

检查数量:按包装箱数抽查5% 且不应少于3 箱

4.4.5 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 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对8.8 级的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2129 10.9 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 36 且不得有裂纹或损伤

检查数量:按规格抽查8 只

检验方法:硬度计10 倍放大镜或磁粉探伤

4.4 连接用紧固标准件

4.4.1 钢结构连接用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钢网

架用高强度螺栓普通螺栓铆钉自攻钉拉铆钉射钉锚栓(机械型和化学试剂型) 地脚锚栓等紧固标准件及螺母垫圈等标准配件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和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出厂时应分别随箱带有扭矩系数和紧固轴力(预拉力)的检验报告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4.2 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检验其扭矩系数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

检查数量:见本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4.3 扭剪型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检验预拉力其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范附录B 的规定

检查数量:见本规范附录B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4.4.4 高强度螺栓连接副应按包装箱配套供货包装箱上应标明批号规格数量及生产日期螺栓螺母垫圈外观表面应涂油保护不应出现生锈和沾染赃物螺纹不应损伤

检查数量:按包装箱数抽查5% 且不应少于3 箱

4.4.5 对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跨度40m 及以上的螺栓球节点钢网架结构其连接高强度螺栓应进行表面硬度试验对8.8 级的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2129 10.9 级高强度螺栓其硬度应为HRC32 36 且不得有裂纹或损伤

检查数量:按规格抽查8 只

检验方法:硬度计10 倍放大镜或磁粉探伤

4.5.1 焊接球及制造焊接球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5.2 焊接球焊缝应进行无损检验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本规范中规定的二级质量标准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按数量抽查5% 且不应少于3 个

检验方法:超声波探伤或检查检验报告

4.5.3 焊接球直径圆度壁厚减薄量等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按数量抽查5% 且不应少于3 个

检验方法:用卡尺和测厚仪检查

4.5.4 焊接球表面应无明显波纹及局部凹凸不平不大于1.5mm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按数量抽查5% 且不应少于3 个

检验方法:用弧形套模卡尺和观察检查

4.6.1 螺栓球及制造螺栓球节点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4.6.2 螺栓球不得有过烧裂纹及褶皱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 且不应少于5 只

检验方法:用10 倍放大镜观察和表面探伤

培训处装修改造工程施工方案4.6.3 螺栓球螺纹尺寸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基本尺寸GB196 中粗牙螺纹的规定螺纹公差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螺纹公差与配合GB197 中6H 级精度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种规格抽查5% 且不应少于5 只

检验方法:用标准螺纹规

4.6.4 螺栓球直径圆度相邻两螺栓孔中心线夹角等尺寸及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每一规格按数量抽查5% 且不应少于3 个

检验方法:用卡尺和分度头仪检查

4.7 封板锥头和套筒

塑料板地面施工工艺标准4.7.1 封板锥头和套筒及制造封板锥头和套筒所采用的原材料其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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