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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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指导书

建筑施工指导书是一份系统化、规范化的技术文件,旨在为建筑施工过程提供详细的指导和操作标准。它涵盖了从项目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各个环节,确保施工过程安全、高效且符合设计要求及相关法规。

首先,指导书明确了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图纸审核、材料采购、设备进场及人员安排等。通过细致的规划,可以有效减少施工中的问题与延误。其次,针对不同分项工程(如基础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等),指导书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步骤、工艺要求和技术参数。例如,在混凝土浇筑中,需明确配合比、振捣方式及养护措施;在钢筋绑扎时,则要强调规格尺寸和连接方法。

此外,指导书还特别关注施工安全与质量控制,列出常见风险点及应对措施,并要求严格执行验收标准。同时,环保理念贯穿其中,提倡资源节约与污染防控。最后,附有相关表格、图示以及案例分析,便于施工团队理解和执行。

总之db37/t 1915-2020 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控制规范,建筑施工指导书是工程项目顺利实施的重要保障,既体现了科学管理的思想,又促进了工程质量的提升。

4、夯土墙应分层交错夯筑,夯筑应均匀密实,不应出现竖向接缝通缝,纵横墙应咬槎夯筑。

1、土坯墙的最小厚度:外墙为300mm,内墙为240mm。

2、土坯墙砌筑泥浆不宜过稀,应随拌随用。泥浆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泌水现象时,应重新拌合。砌筑泥浆内宜掺入适量的稻、麦草节。

3、土坯墙墙体的转角和纵横墙交接处应同时咬槎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其临时间断处的高度差不宜超过1.2m,每天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8m。

4、土坯墙砌筑时采用错缝卧砌,泥浆应饱满。土坯墙接槎时,应将接槎处的表面清理平整、密实,并填实泥浆,保持泥缝平直。

5、土坯墙在砌筑时应采用挤浆法、铺浆法,不得采用灌浆法。严禁使用碎砖石填充土坯墙的缝隙。

5.1.7各类土墙从基础顶面至室外地面以上500mm及室内地面以上200mm应采用混合砂浆砌筑的毛石、片石或砖砌体,并采取防潮措施。

5.1.8各类土墙的外墙四角和内外墙相接处,应设置荆条、藤条、竹片、苇杆等韧性好的条材作为拉结材料,沿墙高每隔300mm设置一层,且每边伸入墙内不小于1000mm。

5.1.9农村房屋外墙应做抹灰面层,面层施工应在墙体干燥后进行。

5.1.10各类土墙墙内不宜设烟道,烟道应附墙外砌,并与墙同时砌筑。

5.1.11各类土墙与基础、与屋架的连接,见《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集》(DBJT20—63)。

5.2.1木结构农村房屋是指穿斗木构架、木柱木屋架、木柱木梁承重的房屋。

5.2.2木结构农村房屋采用砖砌体、砌块砌体、生土墙体和石砌体做围护墙体,围护墙体应与木结构可靠拉结;砌筑的围护墙体不宜将木柱完全包裹,宜贴砌在木柱外侧。

5.2.3木柱下应设柱脚石或混凝土基座,柱脚与柱脚石之间可采用石销键或石榫连接,也可以采用木销键或铁件连接。

5.2.4木柱不宜有接头。有接头时,应采用巴掌榫对接,并在接头处用钢件连接牢固。避免在木柱同一高度处纵横向同时开槽,在同一截面处开槽时,面积不应超过截面总面积的二分之一。

5.2.5处于房屋隐蔽部位的木构架,应设置通风洞口。

5.2.6木屋架的各杆件除用暗榫连接外,还应用双面扒钉钉牢。

5.2.7搁置在砖墙上的木檩条或龙骨下应铺设砂浆垫层。

5.2.8木构件与砖石砌体或混凝土构件接触处应作防腐处理。

5.2.9木柱与基础、围护墙、屋架的连接及檩条与屋架的连接,见《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集》(DBJT20—63)。

5.3.1毛石指未经加工的石料。

5.3.2毛石结构农村房屋宜采用砌石墙体承重,不宜采用砌石柱承重,严禁采用石板、石梁承重。

5.3.3毛石结构农村房屋宜选用现浇或装配整体式钢筋混凝土楼屋盖,应在墙体顶部设置圈梁或配筋砂浆带。

5.3.4毛石结构农村房屋门窗洞口处应采用钢筋混凝土过梁,当洞口宽度小于900mm时,可采用钢筋石砌过梁(砂浆的配合比1:2),过梁厚度不应小于30mm,支承长度不应小于300mm。

5.3.5毛石砌体砌筑前,将石材表面的泥垢、水锈等杂质清除干净。砌体的灰缝厚,不宜大于30mm。

5.3.6毛石砌体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2m。将已砌好的毛石移位、顶高时,必须将原砂浆清理干净,重新铺浆。

5.3.7毛石砌体在转角和内外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严禁砌成直槎。

5.3.8毛石砌体宜分层卧砌,每层高度约300mm。砌筑方法采用铺浆法,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用较大的平毛石先砌转角处、纵横墙交接处和门洞处,然后再向中间砌筑。各层石块间应利用自然形状调整、敲打使之能与先砌毛石基本吻合。

5.3.9毛石砌体砌筑时应保证墙体垂直度及平整度,其构造见《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集》(DBJT20—63)。

5.4.1砌体结构农村房屋是指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混凝土小型砌块砌筑的承重墙体的房屋。

5.4.3砌体砌筑时,组砌方法应正确;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灰缝厚宜8—12mm;竖向灰缝不得出现瞎缝、通缝;上下错缝,内外搭砌;砖柱截面尺寸不应小于370mm×370mm,不得采用包心砌法。

5.4.5砌体在转角和内外墙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斜槎的水平长度不应小于高度的2/3,严禁砌成直槎。每日砌筑高度不宜超过1.5m。

5.4.6砌体与构造柱的连接处应砌成马牙槎,并沿墙高每隔500mm设2φ6拉结筋与构造柱连接,拉筋伸入墙内不宜少于1000mm。施工时应先砌墙后浇构造柱混凝土。

5.4.7砌体结构农村房屋的构造柱、圈梁、预制板等的设置,见《四川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构造图集》(DBJT20—63)。

5.5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5.5.1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农村房屋是由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的结构体系。梁、柱的箍筋质量非常重要,应按图纸保证箍筋的直径和间距。抗震设防的梁、柱箍筋应做135°弯钩。

5.5.2梁下部的受拉钢筋(水平钢筋)的接头可采用搭接或焊接,搭接长度或焊接质量应满足有关要求,并且接头位置应在梁跨中三分之一以外。梁上部负弯距钢筋(水平钢筋)接头可采用搭接或焊接,搭接长度或焊接质量应满足有关要求,并且接头位置应距梁端三分之一以外。

5.5.3柱纵向钢筋的接头宜采用搭接,若焊接可采用绑条、双面焊,应严格保证焊接质量。

5.5.4为保证主筋保护层厚度,在柱的主筋(纵筋)、梁主筋(水平筋)、板底筋绑扎时,应垫保护层厚度的砂浆垫块。

5.5.5柱混凝土浇筑要分层进行,振捣密实,连续作业到顶;梁、板混凝土应同时浇筑。

5.5.6混凝土浇筑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对施工缝的处理:将已硬化的混凝土表面凿毛,用水冲洗干净并充分润湿(一般不少于24小时),刷上纯水泥浆,再浇筑混凝土。

5.5.7混凝土浇筑完毕,应进行覆盖浇水养护,养护应不少于7天。

6.1.1 屋面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厚度不小于40mm,配筋应不小于φ4—φ6,间距不小于200mm双向设置并绑扎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小于10mm。

6.1.2屋面分格缝应设在屋面支承端、屋面转折处,间距应小于6m,分格缝处钢筋应断开。

6.1.3屋面混凝土浇筑应振捣密实,并原浆抹平,初凝时压实,终凝前压光。混凝土浇筑完,应进行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14天。

6.2.1防水层施工完后必须及时做好保护层,避免破坏防水层。严禁在已完工的防水层上打眼凿洞,如确需打眼凿洞时,损坏的防水层应做重点防水密封处理,并与原防水连成整体。

6.2.2突出屋面结构的构件(女儿墙、立墙、天窗壁、变形缝、烟囱等)应有可靠连接,满足抗震要求。

6.2.3 突出屋面的构件与屋面的连接处、转角处(水落口、檐口、天沟、屋脊等)找平层应做成半径R≥50mm的圆弧。

6.2.4屋面防水层施工完后做保护层,在保护层上做屋面面层。

6.3.1平瓦、油毡瓦屋面与山墙及突出屋面结构的构件等交接处,均应做泛水处理。

6.3.2平瓦屋面采用木屋面板时,应在木屋面板上铺设一层卷材,搭接长度不小于100mm,并用顺水条将卷材压钉在木屋面板上,顺水条间距宜为500mm,再在顺水条上铺钉挂瓦条。

6.3.3 琉璃瓦、小青瓦的瓦与瓦之间须上下左右搭盖,檐口瓦应与檩条扎牢。

6.3.4坡屋面的雨水可沿屋面经屋檐自由排下,也可在屋檐处设置檐沟、水斗垂直排下。

7.1农村房屋采用木门窗时应在门窗洞口的侧面预埋防腐木砖,门洞每侧埋置3块,窗洞每侧埋2块,门、窗套应采用圆钉与预埋木砖钉牢。

7.2农村房屋采用铝合金或塑钢窗时应在砌体砌筑时埋设混凝土块,窗四角固定点,其余为每小于500mm设一个固定点。

7.3农村房屋木窗玻璃安装时,必须打坐底油灰。铝合金、塑钢窗玻璃安装时,必须垫橡胶条。室外玻璃安装不得拼接。当外窗单片玻璃面积大于1.5平方米时,应使用安全玻璃。

7.4农村房屋门窗大小应符合农房重建设计通用图或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图纸。

9.1.1三相四线制输配电系统的零线严禁作为电器保护的地线使用。

9.1.2电器的开关应控制相线。

村村通道路技术交底材料9.1.3进户线和穿墙线应用绝缘套管保护。

9.1.4室内开关安装距地高度不小于1.30米。

9.2.1自来水管应采用无毒、无污染的塑铝管、聚丙烯管、聚乙烯管及其它符合卫生标准的管件、管材。严禁使用冷镀锌管。

9.2.2厨房的塑料给水管,不得布置在灶台上边缘;明设的塑料给水立管距灶台边缘不得小于0.4米,距燃气热水器边缘不宜小于0.2米。

9.3农村房屋建成后必须做散水,以防地面水灌入地基。

10.1农村房屋按农房重建设计通用图或由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图施工完后,房主应按设计图对自建农房进行验收。

10.2木柱、砖柱、墙体、屋盖应无裂缝、无变形、无空鼓。

直立锁扣式铝镁锰合金屋面施工工艺10.3钢筋混凝土构件应无蜂窝、麻面、露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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