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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浆管安装注浆管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建筑工程、隧道施工、边坡加固以及地基处理中的关键材料。它通过预设的管道将浆液注入土体或岩层中,从而达到加固、防渗和改良土体性能的目的。注浆管安装是整个注浆施工中的核心环节,其质量直接影响到工程的安全性和耐久性。
注浆管的安装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根据设计要求选择合适的注浆管类型,如单向止水型、双向止水型或无止水型等,并确定其规格和长度;其次,在施工场地进行测量放线,明确注浆管的位置和角度;然后,使用钻机或其他设备在预定位置钻孔,确保孔径和深度符合设计要求;接着,将注浆管插入钻孔中,并用锚固剂或水泥砂浆固定,防止其在注浆过程中发生位移;最后,连接注浆泵和注浆管,进行压力测试,确保密封性和通畅性。
在安装过程中,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是钻孔方向和深度必须精确,以保证注浆效果;二是注浆管与孔壁之间的空隙应填充密实,避免浆液流失;三是严格控制注浆压力,防止过大压力导致地面隆起或结构损坏。此外,还需要根据地质条件调整注浆参数,例如浆液配比、注浆速度等,以适应不同的土层特性。
总之,注浆管的正确安装对于保障工程质量至关重要。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案、规范的操作流程以及严格的现场管理,是实现注浆目标的基础。通过注浆管的应用,可以有效提高地基承载力、减少沉降风险,并为后续工程施工提供可靠的保障。
1.承包人在工程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及本规范第707节的有关规定, 承包人有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以预防和消除因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对工程范围以外的土地及植被应注意保护,并应保证业主避免由于污染而承担的索赔或罚款。 2.承包人生产、生活设施应符合环保要求,并接受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承包人应在施工期间加强环保意识、保持工地清洁、控制扬尘、杜绝漏洒材料。为此,承包人应使施工场地砂石化或保持经常洒水,使得施工场地旁的农田作物绿叶无扬尘污染。 4.沥青混合料应集中场站搅拌,其设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中的一级标准的规定。搅拌场站必须设在离开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300M以外的下风向处,且不能采用开敞式或半封闭式沥青熬化作业。 5.承包人应通过有效的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将施工噪声控制到最低程度。当施工工地距 居民住宅区距离小于150M,承包人不得在夜间安排噪声很大(55DB以上)的机械施工。 6.承包人应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废弃物及时处理,运至监理工程师及当地环保部门同意的指定地点弃置,应注意避免阻塞河流或泄洪系统和污染水源,并防止汛期淹没农田或村庄。如无法及时处理或运走,则必须设法防止散失。 7.承包人应将施工及生活中产生的污水或废水,集中处理,经检验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88)规定,才能排放到河流或沟溪中。承包人不得将含有污染物质或可见悬浮物质的水,排入河流、水域、或灌溉系统中。承包人的排水不得增加河流或水域中的悬浮物, 或造成河道冲刷、水质污染。 8.保护农田排灌系统。当路线经过农田灌溉区域时,承包人在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以保证不影响或中断农田的排灌作业。修建的临时设施应保证施工不影响当地农田的高峰排灌作业。在软土地区施工时,应注意路堤沉降对水源和排灌系统的影响。 承包人应根据路线经过水田地区的情况,拟定需采取的措施,确定设计方案报监理工程师 批准后执行,但监理工程师的批准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承包人的责任。 承包人应对他所采取的临时措施承担全部责任,由于措施不力,给当地农民造成损失,承 包人应负责予以赔偿。 9.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扬尘、排污、噪声、材料漏失等对周围居民和环境造成的损失应自负后果。
一、工程土运输实行备案管理。建设单位进行安全措施备案时应提交工程土方施工及工程土(含工程渣土)清运计划。土方施工前,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持工程土承发包合同、渣土处置许可证及预防运输洒漏方案到项目所在区县建委备案,不经备案不得进行土方施工。
二、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发包土方运输时,必须使用具有运输散体物料《道路运输证》的密闭车辆,与运输单位签定承发包合同中必须有防止运输洒漏措施、合同价款的20%作为防止洒漏污染保证金及相关违约罚款的条款。
三、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加强对运输单位的管理,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洒漏污染环境的,进行经济处罚。市、区安全站要加强巡查,发现洒漏污染环境的行为,对建设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并限制其下一工程项目的开发;对总承包企业给予停止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同时取消该工程评选市级文明工地的资格。
四、各施工企业要加强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符合相关规定,设混凝土循环路面,不得有裸露地面,散体物料必须苫盖;大门处应硬化并设置冲洗车设施,出土车辆必须经过冲洗,不得带泥上路。
五、市内主干道路及繁华地区的建设工地,建筑物外檐脚手架应使用密目网全封闭,密目网应连接紧密、无破损、干净整洁;禁止悬挂与安全生产无关的广告性宣传标语。
六、施工工地大门口明显处必须设置文明施工公示牌铁路专用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车场站前站后、货场站后工程工程量清单(总说明及暂估价),明确工地周边环境清扫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七、施工工地应按规定进行围挡,围挡外立面进行铝扣板装饰,设置夜间景观照明;围挡外侧和硬路面衔接处必须采取绿化或者硬化铺装措施,设专人进行日常维护。
八、每天22时以后禁止施工,夜间施工必须经相关部门审批。中、高考期间,考场周围建设工程禁止震动性施工。
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县)建委安全站要加强建设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对违反《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规定,造成施工扬尘污染环境的工地,要依法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