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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是为了保障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减少火灾危害而制定的一系列技术标准和要求。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数量不断增加,其防火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因此,科学合理的防火设计显得尤为重要。
该规范主要涵盖建筑设计、消防设施配置、疏散通道设置以及材料选用等方面的内容。首先,在建筑设计方面,要求合理划分防火分区,限制火灾蔓延范围,并确保建筑结构在火灾中的稳定性。其次,对于消防设施,需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报警系统等现代化设备,以提高初期火灾的探测与扑救能力。此外,疏散通道的设计必须满足宽度、坡度及标识清晰等要求,保证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快速、安全地撤离。
同时,规范对建筑材料的选择也有严格规定,强调使用难燃或不燃材料,降低火灾发生概率和火势扩展速度。另外,还特别关注特殊功能区域(如地下车库、设备间)的防火措施,确保整体建筑的安全性。
高层民用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通过科学规划和技术手段最大限度地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各相关单位应严格执行规范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共同维护公共安全环境。
1裙房skirtbuildir
2.0.1裙房skirtbuilding
2.0.16挡烟垂壁hangwall
用不燃烧材料制成,从顶棚下垂不小于500mm的固定或活动的挡烟设施。活动挡 火灾时因感温、感烟或其它控制设备的作用,自动下垂的挡烟垂壁
第三章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3.0.1高层建筑应根据其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疏散和补救难度等进行分类。并宜符合表 3.0.1的规定。 3.0.2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分为一、二两级,其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表3.0.2的规定。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可按附录A确定。 3.0.3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节点缝隙或金属承重构件节点的外露部位必须加设防火保护 层,其耐火极限不应低于本规范表3.0.2相应建筑构件的耐火极限。 3.0.4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裙房的 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高层建筑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3.0.5二级耐火等级的高层建筑中,面积不超过100m的房间隔墙,可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0.50h的难燃烧体或耐火极限不低于0.30h的不燃烧体。 3.0.6二级耐火等级高层建筑的裙房,当屋顶不上人时,屋顶的承重构件可采用耐火极限不 低于0.50h的不燃烧体。 3.0.7高层建筑内存放可燃物的平均重量超过200kg/m的房间,当不设自动灭火系统时 其柱、梁、楼板和墙的耐火极限应按本规范第3.0.2条的规定提高0.50h。 3.0.8玻璃慕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3.0.8.1窗间墙、窗槛墙的填充材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当其外墙面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1.00h的不燃烧体时,其墙内填充材料可采用难燃烧材料。 3.0.8.2无窗间墙和窗槛墙的玻璃幕墙,应在每层楼板外沿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高 度不低于0.80m的不燃烧实体裙墙。 3.0.8.3玻璃幕墙与每层楼板、隔墙处的缝隙,应采用不燃烧材料严密填实。 3.0.9高层建筑的室内装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 执行。
第四章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
4.1.1在进行总平面设计时,应根据城市规划,合理确定高层建筑的位置、防火间距、消防 车道和消防水源等。高层建筑不宜布置在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厂(库)房,甲、乙、丙类液 体和可燃气体储罐以及可燃材料堆场附近。 注:厂房、库房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甲、乙、丙类液体的划分,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 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1.2燃油、燃气的锅炉,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等 宜设置在高层建筑外的专用房间内。除液化石油气作燃料的锅炉外,当上述设备受条件限制 必须布置在高层建筑或裙房内时,其锅炉的总蒸发量不应超过6.00t/h,且单台锅炉蒸发量 不应超过2.00t/h;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总容量不应超过1260kVA,单台容量不应超过 630kVA,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2.1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并采用无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 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当必须开门时,应设甲级防火门。 4.1.2.2锅炉房、变压器室,应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层靠外墙部位,并应设直接对外的安全 出口。外墙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0m不燃烧体的防火挑檐。 4.1.2.3变压器下面应设有储存变压器全部油量的事故储油设施;变压器、多油开关室、高 压电容器室、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4.1.2.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4.1.3柴油发电机房可布置在高层建筑、裙房的首层或地下一层,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3.1柴油发电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 开。 4.1.3.2柴油发电机房内应设置储油间,其总储存量不应超过8.00h的需要量,储油间应采 用防火墙与发电机间隔开;当必须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能自行关闭的申级防火门。 4.1.3.3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
墙和1.50h的楼板与其它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4.1.5高层建筑内的观众厅、会议厅、多功能厅等人员密集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 当必须设在其它楼层时,除本规范另有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1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400m。 4.1.5.2一个厅、室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 4.1.5.3必须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5.4幕布和窗帘应采用经阻燃处理的织物。 4.1.5A高层建筑内的歌舞厅、卡拉0K厅(含具有卡拉0K功能的餐厅)、夜总会、录像厅 放映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 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应设在首层或二、三层;宜靠外墙设置,不应布 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和尽端,其最大容纳人数按录像厅、放映厅为1.0人/m,其它场所为 0.5人/m²计算,面积按厅室建筑面积计算;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1.00h 的楼板与其他场所隔开,当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当必须设置在其它 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A.1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 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4.1.5.A.2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200m; 4.1.5.A.3一个厅、室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当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小于50㎡²,可设置 个出口; 4.1.5.A.4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5.A.5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4.1.5.A.6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 志。 4.1.5B地下商店应符合下列规定: 4.1.5B.1营业厅不宜设在地下三层及三层以下; 4.1.5B.2不应经营和储存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储存物品属性的商品; 4.1.5B.3应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4.1.5B.4当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时,应采用防火墙进行分隔,且防火墙上不得开 设门窗洞口: 4.1.5B.5应设防烟、排烟设施,并应符合本规范有关规定; 4.1.5B.6疏散走道和其他主要疏散路线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墙面上应设置发光疏散指示标 志。 4.1.6托儿所、幼儿园、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不应设置在高层建筑内,当必须设在高层建 筑内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首层或二、三层,并应设置单独出入口。
4.1.7高层建筑的底边至少有一个长边或周边长度的1/4且不小于一个长边长度,不应布置 高度大于5.00m、进深大于4.00m的裙房,且在此范围内必须设有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 梯间的出口。 4.1.8设在高层建筑内的汽车停车库,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汽车库设计防火规范》 的规定。 4.1.9高层建筑内使用可燃气体作燃料时,应采用管道供气。使用可燃气体的房间或部位宜 靠外墙设置。 4.1.10高层建筑使用丙类液体作燃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0.1液体储罐总储量不应超过15mly/t 1860-2022 非甲醛类热塑性树脂胶合板,当直埋于高层建筑或裙房附近,面向油罐一面 4.00m范围内的建筑物外墙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4.1.10.2中间罐的容积不应大于1.00m,并应设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单独房间内,该房 间的门应采用申级防火门。 4.1.11当高层建筑采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作燃料时,应设集中瓶装液化石油气间,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4.1.11.1液化石油气总储量不超过1.00m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间,可与裙房贴邻建造。 4.1.11.2总储量超过1.00m、而不超过3.00m的瓶装液化石油气间,应独立建造,且与高 层建筑和裙房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0m。 4.1.11.3在总进气管道、总出气管道上应设有紧急事故自动切断阀。 4.1.11.4应设有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 4.1.11.5电气设计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有关 规定执行。 4.1.11.6其它要求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
5.1.1高层建筑内应采用防火墙等划分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允许最大建筑面积,不应超 过表5.1.1的规定
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
注:①设有自动灭火系统的防火分区,其充许最大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1.00倍;当局 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的1.00倍计算。②一类建筑的电信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