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部分内容预览: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是建筑行业中关于通风与空调工程安装、调试及验收的重要技术标准。该规范旨在确保通风与空调系统的施工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功能,保障建筑物内空气品质、温度、湿度等环境参数达到预期效果。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中的通风与空调工程。其主要内容包括:基本规定、风管及部件制作安装、空调设备安装、制冷剂管道安装、防腐与绝热施工、系统调试以及竣工验收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规范强调施工过程应遵循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同时注重材料选用、施工工艺和质量控制。
在具体实施中,规范对风管系统的严密性测试、设备基础安装精度、制冷系统试压及真空度检测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此外,还对系统调试阶段的性能测试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系统运行稳定且节能高效。
通过严格执行该规范jc/t 2483-2018 泡沫混凝土填芯砌块,可以有效提升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整体质量,为建筑提供舒适的室内环境,并延长设备使用寿命。同时,规范也为工程质量验收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依据,促进了行业的规范化发展。
3.0.8 当通风与空调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施工时,其子分部与分项工程的划分应按表3.O.8的规定执行。当通风与空调工程作为单位工程独立验收时,子分部上升为分部,分项工程的划分同上。
表3.0.8 通凤与空调分部工程的子分部划分
3.0.9 通风与空调工程的施工应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并与土建及其他专业工种互相配合;与通风与空调系统有关的土建工程施工完毕后,应由建设或总承包、监理、设计及施工单位共同会检。会检的组织宜由建设、监理或总承包单位负责。
3.0.10 通风与空调工程分项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按本规范对应分项的具体条文规定执行。子分部中的各个分项,可根据施工工程的实际情况一次验收或数次验收。
3.0.11 通风与空调工程中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及认可签证。
3.0.12 通风与空调工程中从事管道焊接施工的焊工,必须具备操作资格证书和相应类别管道焊接的考核合格证书。
3.0.13 通风与空调工程竣工的系统调试,应在建设和监理单位的共同参与下进行,施工企业应具有专业检测人员和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测试仪器。
3.0.14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的保修期限,自竣工验收合格日起计算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在保修期内发生施工质量问题的,施工企业应履行保修职责,责任方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0.15 净化空调系统洁净室(区域)的洁净度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要求。洁净度等级的检测应按本规范附录B第B.4条的规定,洁净度等级与空气中悬浮粒子的最大浓度限值(C。)的规定,见本规范附录B表B.4.6-l。
3.0.16 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l 具有施工单位相应分项合格质量的验收记录;
2 主控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应全数合格;
3 一般项目的质量抽样检验,除有特殊要求外,计数合格率不应小于80%,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4.1.1本章适用于建筑工程通风与空调工程中,使用的金属、非金属风管与复合材料风管或风道的加工、制作质量的检验与验收.
4.1.2 对风管制作质量的验收,应按其材料、系统类别和使用场所的不同分别进行,主要包括风管的材质、规格、强度、严密性与成品外观质量等项内容。
4.1.3 风管制作质量的验收,按设计图纸与本规范的规定执行。工程中所选用的外购风管,还必须提供相应的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或进行强度和严密性的验证,符合要求的方可使用。
4.1.4 通风管道规格的验收,风管以外径或外边长为准,风道以内径或内边长为准。通风管道的规格宜按照表4.1.4-l、表4.1.42的规定。圆形风管应优先采用基本系列。非规则椭圆型风管参照矩型风管,并以长径平面边长及短径尺寸为准。
表4.1.4-1 圆形风管规格(mm)
4.1.5 风管系统按其系统的工作压力划分为三个类别,其类别划分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 风管系统类别划分
4.1.6 镀锌钢板及各类含有复合保护层的钢板,应采用咬口连接或铆接,不得采用影响其保护层防腐性能的焊接连接方法。
4.1.7 风管的密封,应以板材连接的密封为主,可采用密封胶嵌缝和其他方法密封。密封胶性能应符合使用环境的要求,密封面宜设在风管的正压侧。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 10%,不得少于 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4.2.2 非金属风管的材料品种、规格、性能与厚度等应符合设计和现行国家产品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规定时,应按本规范执行。硬聚氯乙烯风管板材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2-1或表4.2.2-2的规定;有机玻璃钢风管板材的厚度,不得小于表4.2.2-3的规定;无机玻璃钢风管板材的厚度应符合表4.2.2-4的规定,相应的玻璃布层数不应少于表4.2.2-5的规定,其表面不得出现返卤或严重泛霜。用于高压风管系统的非金属风管厚度应按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尺量、观察检查。
4.2.3 防火风管的本体、框架与固定材料、由封垫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其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应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4.2.4 复合材料风管的覆面材料必须为不燃材料,内部的绝热材料应为不燃或难然B级.且对人体无害的材料。
检查数量按材料与风管加工批数量抽查10%,不应少于5件。
检查方法:查验材料质量合格证明文件、性能检测报告.观察检查与点燃试验。
4.2.5 风管必须通过工艺性的检测或验证,其强度和严密性要求应符合设计或下列规定:
1 风管的强度应能满足在1.5倍工作压力下接缝处无开裂;
2 矩形风管的允许漏风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低压系统风管 Ql <0.1056P0.65
中压系统风管 Qm <0.0352P0.65
高压系统风管 Qh <0.0117P0.65
式中Ql Qm Qh——系统风管在相应工作压力下,单位面积风管单位时间内的允许漏风量[m3/ h.m2]
P——指风管系统的工作压力(Pa)。
3 低压、中压圆形金属风管、复合材料风管以及采用非法兰形式的非金属风管的允许记风是,应为矩形风管规定值的 50%;
4 砖、混凝土风道的允许漏风量不应大于矩形低压系统风管规定值的 1.5倍;
5 排烟、除尘、低温送风系统按中压系统风管的规定,1~5级净化空调系统按高压系统风管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风管系统的类别和材质分别抽查,不得少于3件及15 m2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测试报告,或进行风管强度和漏风量测试(见本规范附录A)。
4.2.6 金属风管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风管板材拼接的咬口缝应错开,不得有十字型拼接缝。
2 金属风管法兰材料规格不应小于表4.2.6l或表4.2.6-2的规定。中、低压系统风管法兰的螺栓及铆钉孔的孔距不得大于150mm;高压系统风管不得大于10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部位应设有螺孔。
当采用加固方法提高了风管法兰部位的强度时,其法兰材料规格相应的使用条件可适当放宽。
无法兰连接风管的薄钢板法兰高度应参照金属法兰风管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7 非金属(硬聚氯乙烯、有机、无机玻璃钢)风管的连接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法兰的规格应分别符合表4.2.7-1、4.2.7-2、4.2.7-3的规定,其螺栓孔的间距不得大于120mm;矩形风管法兰的四角处,应设有螺孔;
2 采用套管连接时,套管厚度不得小于风管板材厚度。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8 复合材料风管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与风管板材的连接应可靠,其绝热层不得外露,不得采用降低板材强度和绝热性能的连接方法。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数量抽查5%,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9 砖、混凝土风道的变形缝,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应渗水和漏风。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4.2.10 金属风管的加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圆形风管(不包括螺旋风管)直径大于等于800mm,且其管段长度大于1250mm或总表面积大于4 m2均应采取加固措施;
2 矩形风管边长大于630mm、保温风管边长大于800mm,管段长度大于 1250mm或低压风管单边平面积大于 l.2 m2 、中、高压风管大于1.0 m2 ,均应采取加固措施;
3 非规则椭圆风管的加固,应参照矩形风管执行。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抽查5%预制管桩工程施工方案,不得少于5件。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4.2.11 非金属风管的加固,除应符合本规范第4.2.10条的规定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硬聚氯乙烯风管的直径或边长大于500mm时,其风管与法兰的连接处应设加强板,且间距不得大于450mm;
2 有机及无机玻璃钢风管的加固,应为本体材料或防腐性能相同的材料,并与风管成一整体。
检查数量:按加工批抽查5%排烟管道制作安装施工方案,不得少于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