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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变电项目监理管理标准1输变电项目监理管理标准简介
#一、引言
输变电工程是电力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质量直接关系到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和供电可靠性。为确保输变电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与效率,监理工作在项目管理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监理管理标准的制定旨在规范监理行为,明确各方职责,确保工程建设符合设计要求、技术规范及法律法规,同时保障工程进度、成本控制和安全目标的实现。
本篇将围绕输变电项目监理管理标准的核心内容展开,包括监理工作的范围与目标、主要任务与职责、具体实施流程以及监督管理措施等,力求全面阐述其意义与实践要点。
#二、监理工作的范围与目标
1.范围输变电项目监理涵盖了从项目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的全过程,主要包括以下阶段:设计阶段: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技术经济指标合理可行;施工准备阶段:协助业主审核承包商资质、施工组织设计及开工条件;施工阶段:监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计划的执行情况;竣工验收阶段:参与验收并确认工程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2.目标监理工作的核心目标是“三控两管一协调”,即:质量控制:确保工程项目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设计要求;进度控制:监督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各节点任务;投资控制:避免因质量问题或其他原因导致额外费用增加;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合同管理:依据合同条款处理争议,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组织协调:促进参建单位之间的沟通合作,解决潜在矛盾。
#三、监理的主要任务与职责
1.质量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和技术规范施工;对关键工序(如基础浇筑、铁塔组立、电缆敷设等)实行旁站监理;定期巡视施工现场,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验收隐蔽工程,确保后续施工不受影响。
3.投资控制审核工程变更申请,评估其合理性及对预算的影响;监督材料采购价格是否符合市场行情;参与工程结算审核,防止超支现象发生。
4.安全管理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发现安全隐患立即责令整改,并跟踪验证效果。
5.合同管理熟悉合同条款,作为纠纷调解的基础;记录履约过程中的违约行为,提供证据支持;协助处理索赔事件,确保公平公正。
6.组织协调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促进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解决因责任划分不清引发的冲突;定期召开例会,总结阶段性成果并布置下一步工作。
#四、监理的具体实施流程
1.编制监理规划在项目启动前,根据工程特点编制详细的监理规划,明确工作重点、方法和考核指标。
2.组建监理团队按照专业分工选派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
3.开展日常监理活动实施平行检验、见证取样和旁站监理;记录每日监理日志,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编写月报或周报,向业主汇报进展情况。
4.验收与移交参与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整体工程的验收;确认所有缺陷均已修复后签署验收文件;移交监理资料,为后期运维提供参考。
#五、监督管理措施
1.内部管控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级监理人员的权限与义务;定期检查监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奖优罚劣;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团队专业能力。
#六、结语
输变电项目监理管理标准是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的重要工具。通过科学合理的规划、严谨细致的执行以及持续改进的监督,可以有效降低风险、优化资源配置,最终实现优质高效的目标。未来,随着智能建造技术和数字化手段的应用,监理工作将进一步向智能化、精细化方向发展,为输变电工程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2.1应项目法人单位或委建单位要求,参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
2.2参加项目法人单位或委建单位组织的工程设备和材料的技术规范书审查、招标、评标工作。
2.3参加项目法人单位或委建单位组织的设计、施工招标、评标等工作。
3.1.1督促设计单位按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编制上报二级设计总进度计划,并审查签认。
3.1.2协助项目法人单位或委建单位催交设计文件,了解、熟悉设计图纸,提出监理意见和建议。受委托主持(或参与)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整理、编写设计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并负责发放各参建单位。
3.1.3负责管理设计变更、设计联系单等设计资料,对其进行接收、联系办理、登记、保管、发放。
3.1.4督促设计单位做好现场设计服务工作,必要时要求派驻设计工代及时解决现场问题。按变更处理程序核查设计变更的合理性和变更中的数量、费用等,签署意见。对各方同意的变更负责发放承包单位并督促实施。
3.1.5督促承包单位及时编制完整、准确的竣工草图,经设计单位正式出版后,对竣工图进行审核、签字。
3.2.1协助项目法人单位或委建单位编制工程一级网络进度计划,并报项目法人单位或委建单位审查通过后负责实施。
3.2.2督促承包单位按一级网络进度计划编制上报各自的二级总进度计划,并审查签认。
3.2.3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包括后续工序开工),具备开工条件时签批,并报项目法人单位或委建单位签字批准(后续工序开工只需报监理签批即可)。
3.2.4督促承包单位按批准的二级总进度计划编制年、月或周施工进度计划;当工程实际进度与批准的二级总进度计划出现较大偏差时,督促承包单位对二级总进度计划进行滚动修正,并报监理审批。
3.2.5监理人员对实际进度情况及时进行检查、分析,当实际进度滞后于计划进度时,监理人员应分析原因,并书面督促承包单位采取措施,加大相应人、财、物投入,并监督实施,保证工程按期建成。
3.2.6根据工程质量、安全、环境气候状况及项目法人或委建单位的要求等签发工程暂停指令,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进行审核,签发工程复工令。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工程复工令时应报告项目法人或委建单位。
3.3.1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等报审资料,提出审查意见,督促承包单位修改完善后,监理签认并督促实施(施工组织设计需报项目法人单位或委建单位审查签认)。
3.3.2审查承包单位现场项目管理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确能保证工程项目施工质量时予以确认。
3.3.3对有工程分包的(经项目法人单位或委建单位同意),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资料、专业施工能力和分包内容,符合有关规定后予以签认。
3.3.4审查承包单位选择的试验单位的资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3.3.5审查承包单位选择的主要材料(非统一招标材料)供货商的资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拟进场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的出厂质量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对材料实物进行现场检验或见证取样后由承包商送第三方实验室进行抽检,符合要求后签字批准进场使用。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拒绝签认,已进场的监理签发指令限期撤出现场。
3.3.6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测量放线控制成果及保护措施进行检查,符合要求时,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测量成果报验申请予以签认。
3.3.7督促承包单位编制“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表”,按照质量检验评定规程进行审查,符合要求后签字确认。
3.3.8审查承包单位报审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检查现场专职管理人员、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对资质不合格人员签发通知退场。
3.3.9审查承包单位用于工程的主要测量、计量器具、施工机具的检验情况,并检查实际状况,确保检验有效、状态完好、满足要求。
3.3.10督促承包单位编报重要作业、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工艺和确保工程质量的方案、措施,报监理审核同意或组织专题审查认可后签批,并监督实施。
3.3.11当承包单位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监理人员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
3.3.12对正常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危险作业等,应按照事先制定的质量控制点进行旁站监理。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承包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3.3.13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验,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3.3.14组织(或参与)变电站土建交付安装、线路基础、杆塔组立、架线等中间验收工作商贸楼消防工程施工组织设计,验收合格后批准转序施工。
3.3.15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监理人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作联系单或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3.3.16对一般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应责令承包单位报送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方案,监理组织相关单位对事故处理方案进行审查、认可后,由承包单位进行处理。监理单位应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
3.3.17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重大质量事故调查,提出监理整改要求和处理建议。
3.3.18受项目法人单位或委建单位委托,向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提出阶段性质量监督检查的申请,并配合质监站完成质监工作和有关问题的整改闭环。
3.3.19对承包单位报送的竣工资料进行审查,编制工程预验收方案,组织进行工程竣工预验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承包单位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并应在此基础上提出预验收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和正式竣工验收申请。
3.3.20参加由项目法人单位或委建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问题和缺陷jts 145-2-2013 海港水文规范,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3.3.21参加工程项目启动、试运行。
3.4.1协助项目法人单位或委建单位成立“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协助项目法人单位或委建单位定期进行至少两次以上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大检查,整理、签发安全整改通知书,并复查整改情况,做到闭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