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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表格水利水电工程表格是水利工程管理、设计和施工过程中不可或缺的工具,用于记录、整理和分析与水资源开发、利用及管理相关的数据。这些表格涵盖了从项目规划到运行维护的各个环节,为科学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施工期间,进度计划表、材料验收单和质量检测报告成为关键文件,用以跟踪工程实施情况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运营维护阶段,流量监测表、设备运行日志和水质分析表对保障工程长期效益至关重要。此外,成本预算表和经济效益评价表也为投资方提供了明确的财务参考。
总之,水利水电表格通过系统化的方式整合了大量复杂数据,促进了信息共享与高效管理,是推动水利事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
的施工设备进行评定和认可。禁止不符合要求的设备投入使用,并应要求承包人及时撤换,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对施工设备及时进行补充、维修、维护,满足施工 需要。 2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承包人应提供该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以及具有设备鉴 定资格的机构出具的检修合格证,经监理机构认可,方可进场。 3监理机构若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施工质量和进度时,应及时要求承包人 增加或撤换。
6.2.8监理机构应审批承包人制定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图的施测方案,并 施测过程进行监督,对测量成果进行签认,或参加联合测量,共同签认测量结果 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实施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抽样复测或与承 联合测量。 1
6.2.8监理机构应审批承包人制定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图的施测方案,并对承包人
6.2.9监理机构应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工艺参数试验方案,对现场试验实施监督
1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按施工合同约定对工程所有部位和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 的工程设备的质量进行自检,并按规定向监理机构提交相关资料。 2监理机构应采用现场察看、查阅施工记录以及对材料、构配件、试样等进行抽检的 方式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应及时对承包人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工法以及各种违 章作业行为发出调整、制止、整顿直至暂停施工的指示。 3监理机构应严格旁站监理工作,特别注重对易引起渗漏、冻融、冲刷、汽蚀等部位 的质量控制。 4单元工程(或工序)未经监理机构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承包人不得开始下一单元工 程(或工序)的施工。 5监理机构发现由于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以及施工设备或其他原因 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造成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 纠正。必要时,责令其停工整改。 6监理机构发现施工环境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应指示承包人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必要时,应停工整改。 7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措施或遗留问题进行详细记录 和拍照,保存好照片或音像片等相关资料。 8监理机构应参加工程设备供货人组织的技术交底会议;监督承包人按照工程设备供 货人提供的安装指导书进行工程设备的安装。 9监理机构应审核承包人提交的设备启动程序并监督承包人进行设备启动与调试工作。 6.2.11工程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承包人应首先对工程施工质量进行目检。未经承包人自检或目检不合格、自检资料 不完善的单元工程(或工序),监理机构有权拒绝检验。 2监理机构对承包人经自检合格后报验的单元工程(或工序)质量,应按有关技术标 准和施工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予签认。 3监理机构可采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平行检测 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3%,重要部位每种标号的混凝土最少 取样1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5%;重要部位至少取样3组。跟踪检测的 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7%;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 10%。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工作都应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平行检测 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4工程完工后需覆盖的隐蔽工程、工程的隐蔽部位,应经监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 5在工程设备安装完成后,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按规定进行设备性能试验,其后应 提交设备操作和维修手册。 6.2.12工程质量评定。监理机构应监督承包人真实、齐全、完善、规范地填写质量评定 表。承包人应按规定对工序、单元工程、分部工程、单位的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自评。监理 机构应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等级自评结果进行复核。 监理机构应按规定参与工程项目外观质量评定和工程项目施工质量评定工作。 6.2.13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质量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按规定及时提交事故报告。监理机构在向发包人报告的 同时,指示承包人及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保护现场,做好相应记录。 2监理机构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事故原因分析,参与处理 意见等工作。 7 3监理机构应指示承包人按照批准的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和措施对事故进行处理, 经监理机构检验合格后,承包人方可进入下一阶段施工。
6.3.1控制性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应符合下
1监理机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依据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总目标、阶段性目标等,协 助发包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 2随着工程进展和施工条件的变化,监理机构应及时提请发包人对控制性总进度计划 进行必要的调整。
监理机构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依据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 划。在施工过程中,依据施工合同约定审批各单位工程进度计划,逐阶段审批年、
月施工进度计划。 2施工进度计划审批的程序: (1)承包人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监理机构提交施工进度计划。 (2)监理机构应在收到施工进度计划后及时进行审查,提出明确审批意见。必要时召集 日发包人、设计单位参加的施工进度计划审查专题会议,听取承包人的汇报,并对有关问 题进行分析研究。 (3)如施工进度计划中存在问题,监理机构应提出审查意见,交承包人进行修改或调整。 (4)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或修改、调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 3施工进度计划审查的主要内容: (1)在施工进度计划中有无项目内容漏项或重复的情况。 (2)施工进度计划与合同工期和阶段性目标的响应性与符合性。 (3)施工进度计划中各项目之间逻辑关系的正确性与施工方案的可行性。 (4)关键路线安排和施工进度计划实施过程的合理性。 (5)人力、材料、施工设备等资源配置计划和施工强度的合理性。 (6)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供应计划与施工进度计划的衔接关系。 (7)本施工项目与其他各标段施工项目之间的协调性。 (8)施工进度计划的详细程度和表达形式的适宜性。 (9)对发包人提供施工条件要求的合理性。 (10其他应审查的内容。 ?
1监理机构应编制描述实际施工进度状况和用于进度控制的各类图表。 2监理机构应督促承包人做好施工组织管理,确保施工资源的投入,并按批准的施工 进度计划实施。 3监理机构应做好实际工程进度记录以及承包人每日的施工设备、人员、原材料的进 ?X 场记录,并审核承包人的同期记录。 4监理机构应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全过程,包括施工准备、施工条件和进度计划的 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实际施工进度进行分析和评价,对关键路线的进度实施重点 跟踪检查。 5监理机构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协调有关参建各方之间的关系,定期召开生产协调 会议,及时发现、解决影响工程进度的干扰因素,促进施工项目的顺利进展。 6.3.4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工程变更影响施工进度计划时,监理机构应指示承包人编制变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 3监理机构应依据施工合同和施工进度计划及实际工程进度记录,审查承包人提交的 工期索赔申请,提出索赔处理意见报发包人。 4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使总工期目标、阶段目标、资金使用等发生较大的变化时,监 理机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发包人批准
6.3.5停工与复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4.1工程投资控制的主要监理工作应包括以下各项: 1审批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 2协助发包人编制合同项目的付款计划。 3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合同付款情况进行分析,提出资金流调整意见 4审核工程付款申请,签发付款证书。 5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价格调整。 6根据授权处理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费用变化事宜。 7 根据授权处理合同索赔中的费用问题。 8审核完工付款申请,签发完工付款证书。 审核最终付款申请:签发最终付款证书
水景施工组织设计每个项目的历次计量报表进行汇 核实该项目的最终计 十量工程量。
6.4.3付款申请和审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只有计量结果被认可,监理机构方可受理承包人提交的付款申请。 2承包人应按照本规范附录E的表格式样,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填报付款申请报表 3监理机构在接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后,应在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核。付款申请 应符合以下要求: (1)付款申请表填写符合规定,证明材料齐全。 (2)申请付款项目、范围、内容、方式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3)质量检验签证齐备。 (4)工程计量有效、准确。 (5)付款单价及合价无误。 4因承包人申请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付款证书签证延误,由承包人承担责任 未经监理机构签字确认,发包人不应支付任何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