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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祁连山生态保护与建设综合治理工程监理.doc13.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8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4.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遇特殊情况,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GBT 17744-2020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修井设备.pdf,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5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不予退回的规定仍然适用。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5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保证;
15.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可以选用转账、电汇的方式提交;
15.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5.4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含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15.5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5.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15.6.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
16、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投标文件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
16.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须以纸装订成册,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3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在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6.4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16.5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16.5.1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16.5.2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16.5.3投标文件的编制
16.5.3.1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16.5.3.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监理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16.5.3.3((1)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
(2)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6.5.3.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分别密封,在封口处均应粘贴密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
17.2封面应写明招标人名称、招标人地址、拟建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的名称(加盖单位印章),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右上角清楚的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17.4(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7.4(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5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6未按本章第20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8、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8.1投标人文件的截止时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1项。
18.2到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3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8.3投标文件的递交
18.3.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18.3.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8.3.2(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8.3.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8.3.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18.3.4(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18.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18.2.5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9.1招标人在本须知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回给投标人。
20、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0.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0.2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人不得提出补充修改投标文件的要求。
20.3在本章第 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20.4(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16.5.3.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20.4(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照本章第16.5.3.3(项的要求加盖电子印章。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到通知后,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确认回执通知。
20.5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21.1.1(招标人将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22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1.1.1(招标人在本章第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准时参加。
21.1.2按规定提交了“撤回通知”和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及时退给投标人。
21.1.3开标会议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1.1.4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4)(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监理服务期限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使用本人的电子印章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开标结束。如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22、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审查
22.1开标时,投标人及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
22.1.1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6.3款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2.1.2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参加开标会又无指定代理人(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为准)参加会议的;
22.1.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
22.1.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2.1.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23、评标会议
23.1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4.2在投标文件的评审与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整个过程中,投标人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4.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索问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但根据本须知第27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6.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
26.1开标后,经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2条有关规定的投标文件,才能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26.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7、投标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27.1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27.1.1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7.1.2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建筑工程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方案,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7.2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8、投标文件的评审、比较和否决
28.1评标委员会仅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28.2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随时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28.3评标委员会依据第三章规定的评标办法及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依据招标人的授权确定预中标人。
28.4重新招标条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2019 张庆芳版 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专业考试应试历年试题 疑问解答 专题聚焦 (第九版)(上册)张庆芳版.pdf,投标人少于3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