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西区2018年老旧散楼院综合治理施工监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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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西区2018年老旧散楼院综合治理施工监理.doc

3.1供应商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机构在截止时间后拒绝接收任何投标文件。

3.2因招标人招标需求发生变化,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招标机构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4、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投标文件递交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要求台州市某大道输水管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招标机构;

4.2供应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招标机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3撤回投标文件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招标机构。

4.4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

4.5供应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1招标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大会由招标机构主持,评标委员会、招标人代表、监督机构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2为确保评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及有关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评委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名单由有关人员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2)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3)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1.3开标时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

1.4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1)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5)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评标委员会评审结果为准;

(6)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按上述修正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1.5公开开标后,直到向中标的供应商授予合同为止,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1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对各供应商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2供应商及投标文件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标处理:

(1)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招标文件,或供应商名称与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

(2)必备资质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无投标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

(4)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及内容要求填写的;

(6)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7)提供虚假资质、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出现虚假应答的,除按无效文件处理外,还将按照政府招标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或附加了招标人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

(9)供应商前期参与了本次招标项目方案设计的;

(10)在其它重大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不能按期履约的;

(11)投标报价与市场价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

(13)投标报价子目出现漏项或报价格式与招标要求不符的。

3.1评标委员会有权就投标文件中不明之处向上述步骤评审合格的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将有关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3.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评标的依据,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只作为评标参考。澄清时供应商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投标报价、主要技术指标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如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与投标文件内容有重大相悖或矛盾,将被认定为无效标;

3.3供应商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内容。

1.1整个评标过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七部委《评标委员会及评标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坚持科学合理、竞争优选原则和质量好、信誉高、价格合理、工期保证、组织方法先进可行的原则。

1.2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书,依据评标办法分别按监理大纲、投标报价、企业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最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人授权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2、评标委员会将按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的程序进行评标。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投标偏差,否决其投标:

3.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

3.2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无授权委托代理人证明书的;

3.3未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

3.4省外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未附有 “进青备案登记手续(复印件)”的;

3.5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未附有监理报价表的;

3.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3.7投标文件中有明显不符合监理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3.8总监理工程师未提供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的(注册单位应与投标单位一致的);

3.9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0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11未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监理大纲(35分)

对项目建设质量、进度、安全、投资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的方法科学合理、措施得力、有针对性的得满分;方法可行措施一般的酌情扣分。

4.1质量控制(较好者得9~6分,一般者得5~3分)

4.2进度控制(较好者得7~4分,一般者得3~1分)

4.3投资控制(较好者得7~4分,一般者得3~1分)

4.4安全控制(较好者得6~3分,一般者得2~1分)

4.5合同和信息管理(较好者得6~3分,一般者得2~1分)

5、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素质(32分)

5.1总监理工程师(15分)

5.1.1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者得6分,具有中级职称者得4分。

5.1.2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指年1月至今,下同)监理过已完类似工程(指类似规模、类似结构、类似功能等,具体可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约定)的,有一个给1分,最高给5分。(须附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1.3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监理过已完类似工程评为省级优质工程的有1个给1分,最高给4分。

5.2专业人员配置(7分)

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结合建设工程的项目特点,专业监理工程师配置齐全,其中主要专业人员至少有一位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国家规定的相应资格的人员且有类似监理业绩,较好者得7~4分,一般者得3~1分。

5.3人员职称、年龄结构等(5分)

5.4注册监理工程师在项目管理机构中所占比例(5分)

20%以下得0分;20%~30%(不含30%)得1分;30%~40%(不含40%)得3分;40%~50%(不含50%)得4分;50%以上得5分。该项目监理机构中出现无监理资格证书的,扣5分。

6、检测设备(10分)

6.1检测设备配置齐全,并附有设备年检证书,保证检测设备的精确性与准确性。完全满足工程检测要求的得10~5分。

6.2检测设备的配置基本满足工程检测要求的得4~1分。

7、监理费报价(10分)

7.1以评标基准费率为基准,投标人的有效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等的得满分(10分),有效投标费率高于评标基准费率的,按每高于评标基准费率1%在满分的基础上扣1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有效投标费率低于评标基准费率的,按每低于评标基准费率1%在满分的基础上扣0.5分的比例进行扣分,扣完为止。(当有效投标人超过五家时(含五家),评标基准价为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一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若小于五家时(不含五家),采用有效报价的平均数确定评标基准价)

8、企业社会信誉(3分)

8.1企业每具有量体系认证的任何一项的得1分,共计3分。

9、监理企业业绩(10分)

9.1投标人近三年每监理过一个已完类似工程的给2分,直至给满6分为止。(须附有委托监理合同和监理业务手册的复印件)

9.2投标人近三年监理过的工程获得省级及以上优质工程称号的有一个给1分,直至给满4分为止。

投标总得分=监理大纲+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素质+检测设备+监理费报价+企业社会信誉+监理企业业绩

5.1招标机构在评标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达招标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1、定标后,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个日历天内,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与招标人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委托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2、根据需要,招标机构可会同招标人负责监督、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实施监理,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在招标招标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投标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严重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出招标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5、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出现围标现象的。

6、经评标委员会确定,所有投标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的。

1、收取对象:中标人。

2、收费金额:入围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10000.00元/家(大写:壹万元整)服务代理费。

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

3、由采购人自行招标的,中标人无需缴纳招标代理费。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项目背景:城西区老旧散楼院共计149栋,因涉及单位较多,居住人员复杂,长期处于无人管理,存在基础设施陈旧、环境卫生状况差,水表均为老式水表,未进行分户处理,采用总水表计数水费平摊的方法收取水费,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成为创建文明城市的攻坚路上的绊脚石。为打造“幸福西区”,创建和谐、宜居的人居环境,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总体部署,城西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计划对辖区内老旧散楼院进行综合治理,有效解决老旧散楼院基础设施陈旧的问题。

项目内容:1、年老旧散楼院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就辖区老旧散楼院给排水、防水、硬化、大门、绿化等进行治理;2、对辖区内老旧散楼院进行安装智能水表。因辖区149栋老旧散楼院基础设施损坏情况不同,前期工作人员经过实地摸排,年拟维修辖区149栋老旧散楼院,根据确定的149栋老旧散楼院具体情况制定详细治理方案,并进行维护。

工程款支付:中标人每季度依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计量(按季度计量),次月5日前施工单位依据采购人及监理单位确认的上一个季度实际工程量按照《工程量清单项目计量规范(2013青海)》、《青海省市政维护工程定额与基价()》上报结算,在季度末按上报结算金额的70%支付工程款,剩余工程款待年底维护工程结束后,经省市财政性投资审核中心评审后,按审定的金额一次性支付剩余工程款。

本工程使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12-0202)

(-2012-0202)

制定

西安地铁三号线试验段2标横通道小挖机开挖施工方案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称: ;

0045 某绿化广场施工组织设计2. 工程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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