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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洽会”展厅布展项目竞争性磋商.doc1)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2)供应商提供的以上资格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均应加盖公章。
人工挖孔桩质量技术交底卡3)供应商应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真实性负责
第四章 项目布展要求
一 、本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现场踏勘时请各供应商务必准时参加如有不清楚之处请现场咨询甲方(需方)。(如供货方有要求,可以现场勘踏)
二、“青洽会”展区布展项目要求
中国·青海绿色发展投资贸易洽谈会(简称青洽会)将于年6月20日至23日在青海省西宁市举行,为更好地宣传青海生态农牧业,在“青洽会”主会场城南国际展览中心设立青海生态农牧业展示馆以特装形式展示。
1、展区总面积:600平米(约66个标准展位)
2、展区位置:西宁市城南国际会展中心();
展示内容为:展示青海特色农牧业优势,彰显生态文明建设和各具特色的产业发展现状。
开拓思路,突出创新,以全省农牧业“三区一带”发展格局为主线,整个布展贯穿三条辅线,第一条打造东部特色种养高效示范区,第二条环湖农牧交错循环发展先行区,第三条青南生态有机畜牧业保护发展区和沿黄冷水养殖适度开发带。在设计风格上,整个展厅用整体造型体现农牧业“三区一带”,着重突出青海地域、生态农牧和农牧文化特色。在展示手段上,通过采用多媒体显示、视频漫游3术、三维动画制作、液晶电视、灯箱画面、实物产品等,全方位、立体、直观、形象展示我省农牧业发展进程中所取得的新经验、新思路、新成果。展厅以蓝、白、绿为主色调,突出青海的蓝天、白云、绿草、雪山等。整个展厅将凸显简约、大气、时尚、科技的特点,具备较强视觉冲击力。
第一部分综合展区,主要介绍青海特色农牧业发展概况。内容包括:1.全省农牧业“十二五”农牧业发展成果;2.农业援青成果;3.草地生态保护成果;4.“菜篮子”工程建设成果。
展示手段:运用特装造型,制作青海生态农牧业主题门头、大美青海版图,中华水塔、三江之源等造型,营造青海地域特色、风光特色和农牧文化特色。配合运用大幅高清示屏(或投影仪)、高清广告刷频机、高清画面灯箱等展示介绍青海特色农牧业的视频、文字、图片等。主门头设立“青海生态农牧业”发光彩字,四周设立“积极构建三区一带农牧业发展格局、走出一条农业与牧业循环,经营与品牌兼得融合,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特色之路”等主题文字和宣传口号。
第二部分东部特色种养高效示范区和环湖农牧交错循环发展先行区,主要介绍我省国家级农业示范园区和环湖地区在发展现代智慧农业和循环农牧业,实现农业低碳环保和节本增效等,突出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的方式、方法。(由厅发展计划处、粮油处、畜牧处、经作处提供展示素材及实物)
展示手段:运用视频漫游3术,直观、立体展示现代智慧农业和循环农业,配合运用高清灯箱画面展示文字和图片等,展示智慧农业生产中的智能化,生产资料的可生、再利用,农业遥感装备等实物等。
第三部分地理标识及沿黄冷水养殖适度开发带,主要介绍我省“三品一标”新产品和冷水养殖发展情况。主要包括省级以上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省级以上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在产品研发,增加高科技含量中取得的重大突破,青海发展冷水规模养殖中的成功经验。(由厅产业处、渔业局、省绿办提供展示素材及实物)
展示手段:设立“地理标识、绿色、有机、冷水养殖4个综合展台,充分利用各类展柜、展架等,结合高清液晶电视、灯箱画面、艺术装饰和文字、图片介绍、实物展示来完成。
第四部分青南生态有机畜牧业保护发展区,主要介绍草原生态保护、智慧畜牧业和循环牧业发展状况。主要包括我省保护草地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畜牧业,循环发展,促进生态平衡的主要举措。智慧畜牧业运用物联网技术,实现自动化饲养、建立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过程。
展示手段:运用灯箱、展板展示我省发展生态畜牧业,草原保护和利用,设施畜牧业物联网的生产进程,配合高清灯箱画面介绍有关文字和画面,展示生态畜牧业和设施畜牧业物联网中的实物。(由厅草原处、畜牧处、质监局、市场信息处提供参展素材及实物)
第五部分农牧业电子商务部分,主要介绍全省各地蓬勃开展的农牧业电子商务情况。包括我省农村牧区发展农牧业电子商务的成功做法和经验,介绍5家不同模式的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现场演示。(由厅市场信息处提供参展企业及实物)
展示手段:运用互动电视、互联网网络、灯箱画面等介绍和现场进行电子商务活动演示。
第六部分“十三五”全省农牧业发展展望,主要介绍青海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展示青海农牧业发展前景。(由厅发展计划处提供参展素材及实物)
展示手段:运用灯箱及展板介绍我省农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4、展厅设计效果图(详见附件,现有效果图为初稿仅供参考,展厅设计效果图以最终定稿为准)
5、相关专题片制作、三维视频租赁和展厅设计等相关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支付。
1.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章及磋商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2.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不确定性,因实际情况而产生的实施细节变化,供应商应以采购单位的需求为准,双方通过协商解决问题。
2.其他未经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1、磋商小组及专家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和评审工作。
磋商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具体磋商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
3.1 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数量制,即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
磋商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2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磋商小组出具的资格审查报告后,当场向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宣布通过及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并在磋商结果公示中向社会公布。
3.3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终止。
3.4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磋商小组成员按磋商文件规定集中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
3.5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磋商小组经采购单位代表确认后,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并将变更的内容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变动通知为本次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3.6 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变更其响应文件,并将变更内容形成书面材料送磋商小组。变更内容应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7 磋商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要求的前提下,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3.8 磋商小组经过三轮及以上磋商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磋商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
磋商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3.9 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磋商室外独立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
3.10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11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3.13 磋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失败: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二)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被淘汰,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三)其他无法继续开展磋商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4、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
4.1 本次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进行。
4.2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4.3 磋商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评审报告。
4.4 对于违反磋商纪律的将可能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视为无效响应。
第六章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参考)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购单位(甲方): (盖章)
成交人(乙方): (盖章)
采购日期:
采 购 单 位(以下简称甲方):
供 应 商(以下简称乙方):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2.磋商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成交人提交的响应文件;
4.成交通知书(交采购单位);
三、合同标的及金额 单位:元
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 元。
四、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为保证项目质量,供应商须在项目实施前期进行垫资,垫资比例为项目总金额的100%。项目实施完成后由采购人在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款项。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DB62T 3228-2022 泥石流工程防治技术规程.pdf,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办公楼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一式 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份,乙方 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