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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乡村旅游扶贫项目(工程监理)竞争性谈判.doc(1)响应文件递交后,如果谈判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要求,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谈判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撤回响应文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响应文件某建筑楼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合订本),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响应文件的时间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到达日为准;
(4)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到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谈判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5)谈判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1)谈判小组及专家组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府采购法》和《青海省省级*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的规定并结合本次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三人及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负责本次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和评审工作,谈判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遵纪守法,客观、公正、认真负责地履行职责,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做出评价;
要求谈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谈判标准进行谈判,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对谈判过程和结果以及谈判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谈判工作由陕西华鼎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具体谈判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
(3.1) 在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结束后,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对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确定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数量采用合格制,即谈判小组对各供应商资格审查后,凡符合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资格条件的,均进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初审内容为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对各谈判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谈判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供应商书面材料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7)谈判达到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谈判小组应要求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供应商响应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3.8)谈判小组经过两轮谈判后,供应商响应文件仍然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谈判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不允许其参加最后报价。
谈判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3.9)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应当在谈判室外填写报价单,密封递交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由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递交谈判小组。采购执行机构工作人员不能拆封供应商报价单。
(3.10)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采购人不能接受其价格的,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3.11)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
(一)参加本节规定的谈判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二)谈判结束,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三)供应商报价均超过*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四)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3.12)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3.13)谈判结束后,部分供应商响应文件优于谈判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采购人不能接受其价格的,谈判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3.14)谈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失败:
(一)参加本节规定的谈判的供应商均被淘汰的;
(二)谈判结束,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不能满足谈判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
(三)供应商报价均超过*府采购预算或者本次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
(四)其他无法继续开展谈判或者无法成交的情形。
(3.15)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1)谈判小组有权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上述步骤评审合格的谈判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谈判供应商将有关询标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谈判文件、响应文件作为谈判的依据,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只作为谈判参考。谈判澄清时谈判供应商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谈判报价、检修时间、主要技术指标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如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与谈判响应文件内容有重大相悖或矛盾,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3)谈判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谈判价格及实质内容。
3、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
3.1 本次谈判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进行。谈判小组根据技术、商务等完全符合采购人需求的情况下价格最低为成交依据。若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按报价从低到高确定成交供应商候选人。若出现报价一致,按其他商务条件的承诺从高到低确定成交候选人。
根据《*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供应商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并由供应商加盖公章,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供应商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注:根据《*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生产)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2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谈判小组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
3.3 谈判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执行机构出具谈判报告。
3.4 对于违反谈判纪律的将可能被取消成交供应商资格或视为无效响应。
1、成交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服务合同,同时送监督机构备案,谈判文件及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采购单位与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合同。
3、成交供应商应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度为成交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待质保期限满后退付。
4、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收取金额:定额收取人民币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1、有效谈判供应商不足三家时,该项目按无效标处理,采购人应当重新组织竞争性谈判。
2、当第二次报价全部超过预算限额或均低于公认的制作成本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谈判失败或进行最终报价。当最终报价若超出预算,且采购单位又无力支付,谈判小组有权决定谈判失败。
3、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或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履约保证金,可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并没收其保证金。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超过谈判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工程使用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12-0202)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12]46号。
本合同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00-2002)同时废止。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2012-0202)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2012-0202)
制定
国家工商行*管理总局
委托人(全称):
监理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规模: ;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 。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附录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 ,身份证号*: ,注册号: 。
签约酬金(大写): (¥ )。
1. 监理酬金: 。
2. 相关服务酬金: 。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
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派遣相应的人员,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1. 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 订立地点: 。
3.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份。
委托人: (盖章) 监理人: (盖章)
住所: 住所:
****: ****:
SH∕T 3201-2018标准下载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 (签字) 的代理人: ( 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传真: 传真:
除根据上下文另有其意义外,组成本合同的全部文件中的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
1.1.1 “工程”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实施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