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园林管理局长通公园社会化管理采购项目.docx

白银市园林管理局长通公园社会化管理采购项目.docx
VIP全站资料免积分下载
立即下载
同类资料根据编号标题搜索
文档
仅供个人学习
反馈
标准编号:
文件类型:docx
资源大小:0.1 M
标准类别:其他标准
资源ID:396961
VIP资源

标准规范下载简介和部分内容预览:

白银市园林管理局长通公园社会化管理采购项目.docx

(三)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四)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五)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开标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六)提供由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DB5115/T 90.1-2022标准下载(七)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八)须到本市区物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九)投标人在白银市区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二)报名地点:白银区财政局109室(白银区天津路1号,白银区人民政府),并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二)方式:登录《甘肃政府采购网站》自行免费下载。

:甘肃政府采购网.;

(一)投标截止时间:年4月18日15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年4月 18日15时整(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三)开标地点:白银区财政局1楼第107开标室。

招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白银区政府采购中心 (区财政局107室)。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响应性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投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响应性文件。

采 购 人:白银市园林管理局

联 系 人:李维霞 :8222239

:白银区北京路446号

代理机构:白银区政府采购中心

:白银市白银区天津路1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下述关于要采购的内容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为准。

3.1 招标文件涉及术语的内涵及解释

(1) “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等。

(2) “采购人”和“需方”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是指白银市园林管理局。

(3)“招标人”是指白银市园林管理局和白银区政府采购中心。

(4)“投标人”是指向本次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5)“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6)“招标文件”是指由招标人发出的文本、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及答疑会议纪要及其他相关补充材料和相关变更内容。

(7)“投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向招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8)“采购文件”是指包括采购活动记录、采购预算、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标准、评标报告、定标文件、合同文本、验收证明、质疑答复、投诉处理决定及其他有关文件、资料。

(9)“货物”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等。

(10)“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11)“服务”是指投标人中标后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的规定承担与供货、安装有关的服务,包括运输、仓储、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如售后、维修、更换和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2)“自主创新产品”是指纳入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货物和服务。目录由财政部会同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在国家认定的自主创新产品范围内研究制订。

3.2 招标项目概况及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2、2.3、2.4。

3.2.2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已办理招标申请,并得到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现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货物服务的供货商。本招标文件包括本文所列内容及按本须知发出的全部和补充资料。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技术规范等实质性的条件和要求。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全部内容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全部内容,熟悉招标文件的格式、条件和范围。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相关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其风险自行承担。

3.3.2 招标公告时间

按照《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9号 第三章第十八条在各政府采购信息指定发布媒体上公告同一政府采购信息的时间不一致的,以在财政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最早公告信息的时间为公告时间和政府采购当事人对有关事项应当知道的时间。

3.3.3 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4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6。

采购人应当在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中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3.5 招标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投标截止日期3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将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并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发生变化的应在指定媒体发变更公告。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招标文件修改的知晓,也将视为对修改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改内容进行考虑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招标人应根据相关法律条例规定,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上述每一投标人。

3.3.6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的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1。

本项目的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或者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供应商现场考察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3.4.1投标综合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投标只能报一个方案进行投标;

(2)投标人对投标产品技术性能的描述因欠缺或漏报而影响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评比,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在本次项目中所提供的货物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要求必须满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招标人发现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中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规定的情形的,有权宣布投标程序和结果无效,在涉标的公证性与违法问题的调查或检查中,中标供应商如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视其情节,招标人也有权宣布中标结果视同无效。招标人同时报备同级财政部门确认,并对投、中标人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招标人可视投标品目价格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采购数量,并保留拆包或取消采购某些品目的权力;

(7)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8)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按照资料内容编制目录。

3.4.2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10 。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及实施条例的规定。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3.4.7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售后服务。

(1)报价部分。须标明各品目单价、合计及总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开标一览表”及“分项报价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①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②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

(2)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

②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

③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⑦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⑧产品验收清单(注明各部件的品名、数量、价格、规格型号和原产地或生产厂家)。

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3)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未特殊说明的,均应提供原件)

②证明投标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5);

③证明投标货物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

④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⑤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⑥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将作为以不正当手段排挤其他供应商认定);

⑦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

⑨投标人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半山土建专业施工组织设计⑩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注意: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做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

②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厂家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③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④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DGTJ08-2100-2012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技术规范.pdf3.4.8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须按照资料内容编制目录。

(2)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中提供的格式填写相关内容。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版权声明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