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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1.建筑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doc管井回填料后,如使用铸铁井管时,应在管内用活塞拉孔进行洗井或采用空压机洗井,如用其他材料的井管时,应用空压机洗井至水清为止。
水泵的设置标高应根据降水深度和估计水泵最大真空吸水高度而定,一般为5~7m,高度不够时,可设在基坑内。
GB/T 36494-2018标准下载(4)管井井点系统的运行
管井井点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应经常对电动机、传动机械、电流、电压等进行检查,并对管井内水位和流量进行观测和记录。
井管使用完毕合,滤水井管可拔除,拔除的方法是在井口周围挖深300mm ,用钢丝绳将管口套紧,然后用人工拔杆借助倒链或绞磨将井管徐徐拔除,孔洞用砂粒填实, 上部500mm 用黏土填实。
1)管井井点成孔直径应比井管直径大201mm 。
2) 井管与孔壁间应用5~15mm 的砾石填充作过滤层,地面下500mm 内应用黏土填充密实。
3)井管管井直径应大于201mm ,吸水管底部应装逆止阀。
4)应定时观测水位和流量。
3.2.4深井井点降水
(1)深井管布置深井井点总涌水量计算后,一般沿基坑周围每隔15~30m 设置一个深井井点。
深井成孔方法可根据土质条件和孔深要求,采用冲击钻孔、回转钻孔、潜水电钻钻孔或水冲法成孔,用泥浆或自成泥浆护壁,孔口设置护筒,一侧设排泥浆和泥浆坑,孔径应比井管直径大300mm 以上,钻孔深度根据抽水期内可能沉积的高度适当加深。
深井井管沉放前,应进行清孔,一般用压缩空气或用吊桶反复上下取出洗孔,井管安放力求垂直,井管过滤部分应放置在含水层适当范围内,井管与孔壁间填充砂滤料,粒径应大于滤孔的径,砂滤层填灌后,在水泵安放前,应按规定先清洗滤井,冲除沉渣。
深井内安放潜水电源,可用绳吊入滤水层部位,潜水电机、电缆及接头应有可靠绝缘,并配备保护开关控制,设置深井泵时,应安放平稳牢固,转向严禁逆转,防止转动轴解体,安放完毕后应进行试抽,满足要求后再进入正常工作。
3)深井井点系统的运行 与管井井点的运行要求相同。
(4)深井井点拔除 与管井井点的拔除方法相同。
(5)质量控制要点 1)深井井管直径一般为300mm ,其内径一般宜大于水泵外径50mm 。 2)深井井点成孔直径应比深井管直径大300mm 以上。 3)深井孔口应设置护套。 4)孔位附近不得大量抽水。 5)设置泥浆坑,防止泥浆水漫流。 6)孔位应取土,核定含水层的范围和土的颗粒组成设置。
7)各管段及抽水设备的连接,必须紧密、牢固,严禁漏水。
8)排水管的连接、埋深、坡度、排水口均应符合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
9)排水过程中,应定时观测水位下降情况和排水流量。
3.2.5电渗井点降水
电渗井点降水是利用井点管(轻型或喷射井点)本身作阴极,沿基坑外围布置,以钢管(φ50~φ70)或钢筋(φ25 以上)作阳极,垂直埋设在井内侧,阴阳极分别用电线等连接成通路,并对阳极施加强直流电流。
为防止电流从土表面通过,通电前应将阴阳极间地面上的金属和其他导电物体处理干净,有条件时涂一层沥青绝缘,另外,在不需要通电流的范围内(如渗透系数较大的土层)的阳极表面涂两层沥青绝缘,以减少电耗。
(2)电渗井点系统运行
在电渗降水时,应采用间隙通电,即通电24h 后停电2—3h, 再通电,以节约电能和防止土体电阻加大。
在基坑土方回填不需要降水后,再拆除电渗井点降水,在拆除前,应先关闭电源,拆除直流发电机或直流电焊机,然后再按轻型井点管或喷射井点管的拆除方法,拆除电渗井点。
1)用金属材料制成的阳极应考虑电蚀量。
2) 阴阳极的数量应相等,阳极数量可多于阴极数量,阳极的深度应较阴极深约500mm, 以露出地面201~400mm 为宜。
3)阳极埋设应垂直,严禁与阴极相碰,阳极表面可涂绝缘沥青或涂料。
4)工作电流不宜大于60V,土中通电时的电流密度宜为0.5~1.0A/m2。
5)降水期间隙通电时间,一般为工作通电24h 后,应停电2~3h,再通电作业。
6)降水过程中,应定时观测电压、电流密度、耗电量和地下水位。
3.2.6基坑降水回灌
1)回灌井点应埋设在降水区和邻近受影响的建(构)筑物之间的土层中,其埋设方法与降水井点相同。
2)回灌井点滤管部位应从地下水位以上500mm 处开始直到井管底部,也可采用与降水井点管相同的构造,但必须保证成孔与灌砂的质量。
3) 回灌井点与降水井点之间应保持一定距离,其埋设深度应根据滤水层的深度来决定,以确保基坑施工安全和回灌效果。
4)在降灌水区域附近应设置一定数量的沉降观测点和水位观测井。
1)回灌水宜采用清水,其水量应根据地下水位变化及时调节保持抽降平衡。
2)在降灌过程中,应根据所设置的沉降观测点和水位观测井进行沉降和水位观测, 并作好记录。
当降水井点拆除后,方可进行回灌井点拆除,其拆除方法与其他降水井点相同。
降水施工的质量检验标准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降水施工质量检验标准
5.1井点管口应有保护措施,防止杂物掉入井管内。
5.2为防止滤网损坏,在井管放入前,应认真检查,以保证滤网完好。
6.1抽水设备的电器部分必须做好防止漏电的保护措施,严格执行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开关三项要求。施工现场电线应架空拉设,用三相五线制。
6.2在土方开挖后,应保持降低地下水位在基坑底500mm以下,防止地下水扰动基底土。
6.3在降水过程过程中, 应防止相邻及附近已有建筑物或构筑物、道路、管线等发生下沉或变形,必要时与设计、建设单位协商,对原建筑物地基采取回灌技术等防护措施。
7.1施工场地内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应由持证电工专管,电器必须严格接地接零和设置漏电保护器,现场电线、电缆必须按规定架空,严禁拖地和乱拉、乱搭。
7.2所有机器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3施工场地必须做到场地平整、无积水,挖好排浆沟。
7.4排出的地下水应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放到市政地下管道或河道。
7.5施工机械、电气设备、仪器仪表等在确认完好后方准使用,并由专人负责使用。
在降水过程中,应定人、定时做好下表所示的降水记录。
降 水 记 录
第二节、基坑(槽)开挖施工工艺标准
围护材料、各种钢、木板枋材。
1.2.1建筑物位置的标准轴线桩、水平桩及灰线尺寸,已经过复核。
1.2.2在基坑施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根据地质资料和地下水位对基坑开挖的影响,确定基坑开挖的围护方案,以保证基坑作业顺利进行。
1.2.3决定挖土方案,包括开挖方法、挖土顺序、堆土弃土位置、运土方法及路线等。
1.2.4障碍物和地下管道已进行处理或迁移。
1.2.5排水或降水的设施准备就绪。
2.1工艺流程
放线→分层开挖→修边(坡)→基(槽)底整平→基(槽)底预留土层→基(槽)底找平.
2.2.1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槽)或管沟底面标高,挖方深度不超过下列规定时,可以考虑不放坡和不加支撑。
密实、中等密实的砂土和碎石类土(填充物为砂土)——1.0m;
硬塑、可塑的轻亚粘土及亚粘土——1.25m;
硬塑、可塑的粘土——1.5m;
超过5m深度的基坑(槽)和管沟开挖时,其边坡坡度应根据土的内摩擦角和凝聚力计算确定。
深度在5m内的基坑(槽)管沟边坡的最大坡度
注:静载指堆土或材料等。动载指机械挖土或汽车运输作业等。
基坑(槽)加固支撑选用表
注:本表适用于贫雨地区或少雨季节施工。
2.2.4采用钢(木)板桩、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或灌注桩作坑壁支撑时,其构造或是否加设锚杆应按设计方案的规定。施工中应经常检查,如发现有变形、沉降等现象,应及时采取加固措施,以及通知设计人员。在雨期更应加强检查。
2.2.5采用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用坑壁支撑时,其施工和验收要求应按设计图和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2.2.6基坑(槽)底部开挖宽度应根据基础或防水处理施工工艺决定。
混凝土基础或垫层需支模者,每边增加工作面0.3m;需用防水涂料(卷材)或防水砂浆做垂直防水(潮)层时,增加工作面1~1.2m。
注:1、管道结构宽度:无管座按管身外皮计;有管座按管座外皮计;砖砌或混凝土按管沟外皮计。
2、沟底需增设排水沟时,工作面宽度可适当增加。
2.2.8在原有建(构)筑物邻近挖土,如深度超过原建(构)筑物基础底标高,其挖土坑(槽)边与原基础边缘的距离必须大于高差的1~2倍(土质好时可取低限),并对边坡采取保护措施;如对旧有建(构)筑物基底有影响时,必须提请有关部门有建(构)筑物基础变形、沉陷的加固措施后方可施工。
2.2.9基坑(槽)和管沟的土方完成后应排干积水和清底,及时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2.2.10基坑(槽)和管沟挖土深度不得超过设计基底标高,对于个别超挖处,应使用石粉、碎石填补,并应夯实至要求的密实度。在天然地基或重要部位超挖时,应采用设计单位同意的补填方法(若采用低强度等级素混凝土等)去填补,并办好签证手续。
钎探可采用人力或机械进行。钢钎可选用φ22~25mm圆钢制成,长1.8~1.3m,钎尖呈60°锥状,用锤重3.6~4.5kg,落锤高度500~700mm,将钢钎垂上打入土中,每打入300mm记录一次锤击数,最后将钎探记录和结果分析对照天然地基情况而作出鉴定,如设计人提出也可使用轻便触探器进行试验。
钎探后的孔要填灌中砂至密实状态。
2.2.12挖方的弃土或放土,应保证挖方边坡的稳定与排水,当土质良好时,应距槽沟边缘0.8m以外堆放,且高度不宜超过1.5m。在软土地区,不得在挖方上侧放土。
2.2.13在软土地区开挖基坑(槽)或管沟时,应按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规定施工。
2.2.14土方工程一般不宜在雨天进行。在雨季施工时,工作面不宜过大。应逐段、逐片地完成,并应切实制订雨季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
2.2.15土方边坡的加固(包括填方、排水沟和截水沟等边坡),应按土质、地下水位情况,并结合施工周期和季节制定保护方案。
2.2.16为减少对地基土的扰动,机械挖土应在基底标高以上保留 201~300mm左右,以后用人工挖平清底;如人工挖土后不能立即修筑基础或铺设管道时,也应保留150mm厚的土层暂时不挖。所有预留厚度应在基础施工前用人工挖除。
基坑、基槽和管沟底的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并严禁扰动。
注:地(路)面基层的偏差只适用于直接在挖、填方上做在(路) 面的基层。
4.1机械化挖土应绘制详细的土方开挖图,规定开挖路线、顺序、范围、底部各层标高,边坡坡度,排水沟、集水井位置及流向,弃土堆放位置等,避免混乱,造成超挖、乱挖,应尽可能的使机械多挖,减少机械超挖和人工挖方。
4.2对某些面积不大、深度较大的基坑,一般亦宜尽量利用挖土机开挖,不开或少开坡道,采用机械接力挖运土方的办法和人工与机械合理的配合挖土,最后用搭设枕木垛的方法,使挖土机械开出基坑。
4.3在斜坡地段挖方时,应遵循由上而下、分层开挖的顺序,以避免破坏坡脚,引起滑坡。
4.4做好地面排水措施,以拦阻附近地面的地表水,防止流入场地和基坑内,扰动地基。
4.5在软土或粉细砂地层开挖基坑(槽),应采用轻型或喷射井点降低地下水位至开挖基坑底以下0.5~1.0m,以防止上体滑动或出现流砂现象。
4.6基坑(槽)开挖完成后,应尽快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如不能及时进行施工,应预留一层201~300mm以上土层,在进行下道工序前挖去,以避免基底土遭受扰动,降低承载力。
5.1对定位桩、水准点等应注意保护好,挖运土时不得碰撞。并应定期复测,检查其可靠性。
5.2基坑(槽)、管沟的直立壁和边坡,在开挖后应有措施,避免塌陷。
5.3挖土需要的支护结构,在基础施工的全过程要做好保护墙面乳胶漆油漆施工工艺,不得任意损坏或拆除。
6.1.1开挖边坡上方,严禁切割坡脚,以防导致边坡失稳;当山坡坡度陡于五分之一,或在软土地段,不得在挖方上侧堆土。
6.1.2机械行驶道路应平整、坚实;必要时,底部应铺设枕木、钢板或路基箱垫道,防止作业时下陷;在饱和软土地段开挖土方;应先降低地下水位,防止设备下陷或基土产生侧移。
6.1.3机械挖土应分层进行,合理放坡,防止塌方、溜坡等造成机械倾翻、淹埋等事故。用推土机回填,铲刀不得超出坡沿,以防倾覆。陡坡地段堆土需设专人指挥,严禁在陡坡上转弯。正车上坡和倒车下坡的上下坡度不得超过35°江苏商业中心地下室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横坡不得超过10°。推土机陷车时,应用钢丝绳缓缓拖出,不得用另一台推土机直接推出。
6.1.4多台挖掘机在同一作业面机械开挖,挖掘机间距应大于10m ;多台挖掘机械在不同台阶同时开挖,应验算边坡稳定,上下台阶挖掘机前后应相距30m以上,挖掘机离下部边坡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造成翻车事故。
6.1.5在有支撑的基坑中挖土时,必须防止碰坏支撑,在坑沟边使用机械挖土时,应计算支撑强度,危险地段应加强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