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GJT 135-2001 夯扩桩设计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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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GJT 135-2001 夯扩桩设计规范.doc

计算桩基础沉降时,传至桩顶的荷载效应应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桩基础的沉降量不得超过建筑物的允许沉降值。

3.0.10 夯扩体的投料量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夯击后地面隆起不得大于50mm;

  2 对桩基础施工要求: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对相邻桩的不良影响赣09ZJ209自粘防水卷材-AU3-建筑防水构造.pdf,且相邻桩的竖向位移值不行大于20mm;

3 在满足1、2款情况下,以三击贯入度控制夯扩体的投料量。投料量不宜小于0.5m³,且不宜大于1.8m³。当投料量大于1.8m³时,应调整桩长或改变施工参数。

 4.3 单桩水平承载力确定

4.3.1 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必要时可进行带承台桩的载荷试验,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4.3.2 桩身配筋率小于0.65%时,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应取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的临界荷载;当配筋率小于0.65%时,可按静载荷试验结果取地面处桩顶水平位移为10mm所对应的荷载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4.3.3 承受竖向荷载为主的低桩承台桩基,当地面下无液化土层且桩承台周围无淤泥、淤泥质土或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小不小于100kPa的填土时,下列建筑可不进行桩基抗震承载力验算。

  1 砌体房屋,多层内框架砖房,底层框架砖房,水塔;

2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和8度时,一般单层厂房,单层空旷房屋、多层民用框架房屋及与其基础荷载相当的多层框架厂房,高度不超过100m的烟囱。

5.0.1 承台计算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进行。

5.0.2 对于砌体结构承重墙下条形承台梁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条形承台梁内力按倒置弹性地基梁计算时,支座负弯矩可有10%以内的调幅。

  2 承台梁的截面高度不宜小于400mm和1/5桩中心距中的较大值,也不宜大于600mm。条形承台梁边缘挑出部分不应小于75mm;

  3 承台梁的主筋除按计算配置外,尚应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且上下主筋均不应少于3根Ψ14,箍筋不应少于Φ6@250mm,桩顶嵌入承台梁深度不宜小于50mm。承台梁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5.0.1 承台计算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进行。

5.0.2 对于砌体结构承重墙下条形承台梁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条形承台梁内力按倒置弹性地基梁计算时,支座负弯矩可有10%以内的调幅。

  2 承台梁的截面高度不宜小于400mm和1/5桩中心距中的较大值,也不宜大于600mm。条形承台梁边缘挑出部分不应小于75mm;

  3 承台梁的主筋除按计算配置外,尚应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且上下主筋均不应少于3根Ψ14,箍筋不应少于Φ6@250mm,桩顶嵌入承台梁深度不宜小于50mm。承台梁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6.1 成桩质量检查

6.1.1 施工单位应提供经确认的施工过程中的桩身质量有关材料,包括原材料的力学性能检验报告,试件留置数量及制作养护方法、混凝土抗压强度试验报告、钢筋笼制作质量检查报告。

6.1.2 对复合载体应检查下列项目:

  4 干硬性混凝土量;

  5 三击贯入度及每击贯入度值。

 6.2 单桩完整性及承载力检测

6.2.2 工程桩应进行竖向承载力检验,竖向承载力检验的方法应采用静载荷试验,检验桩数不得少于同条件下总桩数的1%,且不行少于3根。

6.2.3 在桩身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前提下,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对于砂类土不应少于10d;对于粉土和粘性土不应少于15d。

附录A 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

A.0.1 单桩竖向静载荷试验的加载方式,应按慢速维持荷载法。

A.0.2 加载反力装置可采用堆载或锚桩。

A.0.3 试桩、锚桩(压重平台支座)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符合表A.0.3的规定。

表A.0.3 试桩、锚桩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

A.0.5 测读桩沉降量的间隔时间:每级加载后,每第5、10、15min时应各测读一次。

A.0.6 稳定标准:在每级荷载作用下,桩的沉降量连续两次在每小时内小于0.1mm。

A.0.7 出现下列情况时应中止加载:

  2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的沉降量为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5倍;

  3 某级荷载作用下,桩的沉降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沉降量的2倍,且经24h尚未达到相对稳定;

A.0.9 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陡降段明显时,取相应于陡降段起点的荷载值;

A.0.10 参加统计的试桩,当满足其极差不超过平均值的30%时,可取其平均值为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极差超过平均值的30%时,宜增加试桩数量并分析离差过大的原因,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确定极限承载力。对桩数为3根及3根以下的桩下桩基,应取最小值。

  将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除以安全系数2,可作为单桩竖向承载力特征值R。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规定(或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复合载体夯扩桩设计规程

  行业标准《复合载体夯扩桩设计规程》(JGJ/T135-2001),经建设部于2001年8月7日以建标〔2001〕170号文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程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复合载体夯扩桩设计规程》*制组按章、节、条、款顺序,*制了《复合载体历扩桩设计规程条文说明》,供使用者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北京波森特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复合载体夯扩桩设计规程》管理组(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天通苑小区三区七号楼1904室,****102209)。

4.2 单桩竖向承载力确定

4.3 单桩水平承载力确定

1.0.1 为了使复合载体夯扩桩的设计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包括构筑物)的复合载体夯扩桩设计。

复合载体夯扩桩的设计应因地制宜,综合考虑地质条件、环境条件、建筑物结构类型、荷载特征和施工设备性能等因素。

1.0.4复合载体夯扩桩设计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3.0.1 岩土工程勘察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的规定执行。

3.0.2 当无类似地质条件下的成桩试验资料时,应要求施工前进行成桩试验,以确定施工参数。

3.0.4 复合载体持力层应为可塑到硬塑状态的粘性土以及粉土、砂土、碎石土。

3.0.5 复合载体持力层相对被加固土层较弱时,应满足承载力和变形要求。

3.0.6 桩端被加固土层应为可塑到硬塑状态的粘性土以及粉土、砂土、碎石土。被加固土层厚度不宜小于2m。当软塑状态的粘性土、素填土、杂填土和湿陷性黄土经过载荷试验确定桩基承载力稳定可靠时,也可作为桩端被加固土层。

3.0.7 桩身不应进入有承压水的土层中。

3.0.8 桩身长度应由所选择的被加固土层埋深和承台底标高确定;

  1 桩身长度应由所选择的被加固土层埋深和承台底标高确定;

  2 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C20;

  3 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

  4 钢筋笼宜通长配筋;在下列情况下应通长配筋,并进行配筋计算:

    1)抗拔桩(主筋进入夯扩体);

    2)受水平荷载和弯矩较大的桩;

    3)设防烈度为8度及8度以上地震区的桩;

    4)被加固土层为软土层或较厚人工填土层。

3.0.9 计算桩基础沉降时,传至桩顶的荷载效应应采用正常使用极限状态下荷载效应的准永组合,不应计入风荷载和地震作用。桩基础的沉降量不得超过建筑物的允许沉降值。

3.0.10 夯扩体的投料量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夯击后地面隆起不得大于50mm;

  2 对桩基础施工要求:应采取相应措施防止对相邻桩的不良影响,且相邻桩的竖向位移值不行大于20mm;

  3 在满足1、2款情况下,以三击贯入度控制夯扩体的投料量。投料量不宜小于0.5m³,且不宜大于1.8m³。当投料量大于1.8m³时,应调整桩长或改变施工参数。

 4.3 单桩水平承载力确定

4.3.1 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应通过现场载荷试验确定,必要时可进行带承台桩的载荷试验,试验应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

4.3.2 桩身配筋率小于0.65%时,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应取单桩水平静载荷试验的临界荷载;当配筋率小于0.65%时,可按静载荷试验结果取地面处桩顶水平位移为10mm所对应的荷载为单桩水平承载力特征值。

4.3.3 承受竖向荷载为主的低桩承台桩基,当地面下无液化土层且桩承台周围无淤泥、淤泥质土或地基土承载力特征值小不小于100kPa的填土时,下列建筑可不进行桩基抗震承载力验算。

  1 砌体房屋,多层内框架砖房,底层框架砖房,水塔;

  2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和8度时,一般单层厂房,单层空旷房屋、多层民用框架房屋及与其基础荷载相当的多层框架厂房GTCC-067-2018标准下载,高度不超过100m的烟囱。

5.0.1 承台计算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的规定进行。

5.0.2 对于砌体结构承重墙下条形承台梁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条形承台梁内力按倒置弹性地基梁计算时某钢便桥施工方案,支座负弯矩可有10%以内的调幅。

  2 承台梁的截面高度不宜小于400mm和1/5桩中心距中的较大值,也不宜大于600mm。条形承台梁边缘挑出部分不应小于75mm;

  3 承台梁的主筋除按计算配置外,尚应满足最小配筋率要求,且上下主筋均不应少于3根Ψ14,箍筋不应少于Φ6@250mm,桩顶嵌入承台梁深度不宜小于50mm。承台梁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C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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