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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抗震支吊架通用技术条件(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通过锁紧管道以防止其在特定方向发生滑脱移动的部件。
钢结构固定件 steel structural fasteners
能够与钢结构(钢柱或钢梁等)牢固连接,为抗震支吊架直接或者间接提供生根点的部件。
连接建筑附属机电设备与建筑结构,能够将其水平地震作用传递给结构的组件。
DB32/ 939-2020 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带齿C型槽钢 channel
一种连续冷弯开口C型钢,开口面有两条向内平行且对称的带连续齿的短边,用于与槽钢螺母上的齿咬合,连接可沿型钢纵向安装在任意位置。
4.1.1 抗震连接件
4.1.1.1 抗震连接件具体结构型式见附录A,按照连接方式分为:
4.1.1.2 抗震连接件斜撑45°时,承载力设计值范围见表1,按照水平方向承载力设计值的大小分为:
H型,代号H 。
表1 抗震连接件、钢结构固定件承载力设计值分类
4.1.2 管道连接件
按抗震支吊架受力方向分为:
侧向抗震支吊架用管道连接件,代号T;
纵向抗震支吊架用管道连接件,代号L。
4.1.3 钢结构固定件
4.1.3.1 按生根时钢结构固定件开口部所能夹持梁、柱型钢翼缘板厚大小分为:
梁、柱翼缘板厚不大于20mm,代号S;
梁、柱翼缘板厚大于20mm,代号B。
4.1.3.2 按钢结构固定件受力与钢结构轴向的相对方向分为:
平行于钢梁、柱轴向,受力相对方向代号P;
垂直于钢梁、柱轴向,受力相对方向代号V。
4.2.1 抗震连接件(KJ)按以下方式标记:
4.2.2 管道连接件(GJ)按以下方式标记:
P型与Ω型管夹为90°时水平承载力设计值。
4.2.3 钢结构固定件(GG)按以下方式标记:
5.1.1 抗震支吊架用槽钢和连接件的材料和化学成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当采用碳钢时,其材料性能和化学成分不应低于GB/T 700中Q235B的规定;
当采用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和连续热镀锌铝镁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时,其材料屈服强度不低于280MPa,连续热镀锌钢板及钢带的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2518的规定,连续热镀锌铝镁合金镀层钢板及钢带的化学成分应符合YB/T 4761的规定;
当采用不锈钢材料钢板及钢带时,其材料屈服强度不应低于205MPa,不锈钢材料钢板及钢带化学成分应符合GB/T 3280、GB/T 20878等的规定。
5.1.2 抗震连接件及管道连接件用板材公称厚度不宜小于5mm,抗震支吊架斜撑杆件、横杆、立杆用带齿C型槽钢公称厚度不应小于2mm。
5.1.3 有绝缘要求时,管道连接件可使用管夹衬垫,衬垫材料宜采用氯化丁基橡胶或三元乙丙橡胶,结构型式见附录B。
5.1.4 螺栓、螺母可采用普通紧固件,螺栓性能应符合GB/T 3098.1、GB/T 3098.6的规定,螺母性能应符合GB/T 3098.2、 GB/T 3098.15的规定;垫圈性能应符合GB/T 93、GB/T 95的规定。
5.1.5 锚栓性能应符合JG/T 160中S类锚栓的规定。
5.1.6 抗震支吊架斜撑杆件、横杆、立杆用带齿C型槽钢的截面尺寸及特性参数见附录C。
5.1.7 带齿C型槽钢表面防腐处理应符合以下规定:
采用连续热镀锌镀层钢带加工时,应符合GB/T 2518的规定;
采用连续热镀锌铝镁合金镀层钢带加工时,应符合GB/T 2518、YB/T 4761的规定;
采用热浸镀锌处理时,应符合GB/T 13912的规定。
5.2.1 抗震支吊架应采用成品部件,相关部件具有良好的装配性能,同一型号规格的部件应能满足互换性要求。抗震支吊架结构型式见附录D。
5.2.2 A型抗震连接件宜采用扭剪尖头螺栓,安装时螺头应扭断,且与无背孔的带齿C型槽钢连接,D型抗震连接件宜采用槽钢螺母与槽钢齿牙咬合,结构型式见附录A。
5.2.3 抗震连接件与钢结构连接时,应采用钢结构固定件,钢结构固定件受力方向见附录B。
5.2.4 部件表面防腐处理采用电镀锌处理时,应符合GB/T 9799的规定;采用热浸镀锌处理时,应符合GB/T 13912的规定;采用锌铬涂层处理时,应符合GB/T 18684的规定。
当位于高烈度设防地区或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新建工程有模拟地震振动台试验要求时应按附录E进行。试验后组件不应出现脱离、脱落和分离等现象,水平位移量不应超过50mm。
部件与带齿C型槽钢应表面平整、光洁,不应有锈蚀、折叠、裂纹、分层、滴瘤、粗糙、刺锌、漏镀等缺陷。局部漏镀缺陷可修补,但应保持色泽一致。
6.2 尺寸及允许偏差
6.2.1 抗震连接件、管道连接件及钢结构固定件用板材厚度,在采用Q235B级及以上碳钢时,应符合GB/T 709中对应卷板公称宽度的普通精度(PT.A)的规定;在采用不锈钢冷轧钢板和钢带时,应符合GB/T 3280中对应卷板公称宽度的普通精度(PT.A)的规定;抗震斜撑杆件、横杆、立杆用带齿C型槽钢板材厚度,应符合表2的规定。其他构件尺寸公差应符合GB/T 1804中 “中等m”的规定。
6.2.2 带齿C型槽钢应采用内卷边带齿C型槽钢,见图1。尺寸应符合表2的规定。
a) 带齿C型槽钢正视图
b) 带背孔槽钢俯视图
c) 不带背孔槽钢俯视图
槽钢截面 I
d) C型槽钢截面图
图1 C型槽钢示意图
表2 带齿C型槽钢尺寸
6.3 涂层厚度
表3 部件与带齿C型槽钢涂层厚度
部件循环加载性能应符合以下规定:
抗震连接件、管道连接件、钢结构固定件等部件应采用循环加载的方式进行测试。
斜撑角度θ为30°~90°,见图2,推荐测试角度θ为45°;当工程应用中斜撑角度不在45°~59°范围时,应再进行循环加载测试以确定部件在该角度范围内的承载力设计值,不同斜撑角度范围使用的测试角度见表4。
不同测试角度的水平方向极限变形量应符合表5的规定。
a) 侧向水平荷载 b) 纵向水平荷载
θ——斜撑与垂直立杆之间的夹角。
图2 斜撑角度示意图
表5 不同斜撑角度的水平方向极限变形量
6.4.2 P型和Ω型管夹荷载性能
P型和Ω型管夹装于门型抗震支吊架的横杆上,在无法进行循环加载的情况下,应对水平侧向和水平纵向进行静力测试。P型管夹和Ω型管夹的承载力要求,参照表6中推荐的最小承载力设计值。也可采用大于表6中的承载力设计值。
表6 P型和Ω型管夹最小承载力设计值
6.5 组件循环加载性能
组件循环加载试验后水平位移量不应大于50mm。
耐火时间不低于90min,试验后组件不应出现断裂、脱落等现象。
防腐性能应符合表7的规定。
在日光或充分照明条件下目测。
7.2 尺寸及允许偏差
抗震连接件、管道连接件、钢结构固定件、带齿C型槽钢尺寸检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抗震连接件、管道连接件、钢结构固定件厚度检测,应采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或金属测厚仪,任意取5个点进行测量,并取最小值;
带齿C型槽钢板材厚度检测,应采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或金属测厚仪,在两端及中间点处取三个截面,每个截面取5个测点进行测量,取最小值;
角度及半径检测,采用角度仪及R规,分别在离两端5cm及中间点处取三个截面进行测量,取平均值;
其他尺寸检测,应采用精度不低于0.02mm的游标卡尺,分别在离两端5cm及中间点处取三个截面进行测量,取平均值。
按GB/T 4956的规定进行,采用精度不低于0.5μm的涂层测厚仪检测,同一样品测量5处,同一处测点测量3次,结果取5处测量值的平均值,精确到1μm。每个点涂层的平均厚度及局部厚度均需满足要求。
7.4.1 部件循环加载性能
7.4.1.1 试样数量
每种部件测试数量不应小于4套,1套用于单调加载试验,不少于3套用于循环加载试验。
7.4.1.2 试样安装
将支吊架部件安装在测试装置内,见图3、图4,按照斜撑角度调整好测试角度,测试角度可负不可正,精度为1°。
图3 部件循环加载机示意图
1 测试平台;
2 试验安装治具;
3 抗震支吊架部件;
4 测试连接杆;
5 动力源;
6 控制柜;
F 受力方向。
抗震连接件 b) 管道连接件侧向Ⅰ c) 管道连接件侧向Ⅱ
d) 管道连接件纵向 e) 钢结构固定件垂直于钢梁 f) 钢结构固定件平行于钢梁
图4 部件测试装置示意图
7.4.1.3 测试过程
7.4.1.3.1 单调加载试验
除P型和Ω型管夹外,对每种类型支吊架部件进行水平单调抗压加载,获得抗压破坏荷载。
7.4.1.3.2 部件循环加载试验
7.4.1.3.2.1 试验开始前应对测试部件进行预加载,并对仪表设备进行调零。
7.4.1.3.2.2 初始加载力值为1/4,循环加载次数为15次,15次后每次循环加载的力值幅值都是前次循环加载幅值的 (15/14)1/2倍。测量过程中的加载频率为0.1Hz,试验加载历程见图5。
7.4.1.3.2.3 全程加载力按式(1)和式(2)计算:
F=X,(n≤15) …………………………(1)
F——加载力,单位为千牛(kN);
X——初始力,单位为千牛(kN);
7.4.1.4 试验取值
测试样品破坏或超过最大位移极限时结束试验。取样品破坏或超过最大位移极限时的前一次完整的循环的峰值为试验极限承载力值。
7.4.1.5 试验结果处理
每种类型的支吊架部件循环加载试验测试数量不应少于3件,数据处理按附录F进行。
7.4.1.6 数据使用
斜撑杆件宜采用型号为41×41壁厚为2.0mm的带齿C型槽钢,承载力设计值可以用于大于此型号且壁厚大于等于2.0mm的斜撑杆件。大壁厚的斜撑杆的测试数据和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匹配小壁厚的斜撑杆件使用。
7.4.2 P型和Ω型管夹荷载性能
7.4.2.1 P型和Ω型管夹及对应规格的管道安装于带齿C型槽钢开口处,管道长度不应小于2倍槽钢宽度,螺纹紧固件插入槽钢开口处并紧固,见图6。
7.4.2.2 试验治具或试验平台应锚固于槽钢构件背部,荷载施加于管道中心,加载速率不应超过3mm/min。检查试验用管道连接件及槽钢的破坏失效和变形情况。水平方向极限变形量见表5,按测试角度90°允许最大变形量控制。取失效时的破坏值或最大变形量对应的力值,作为极限承载力值。
1 试验治具或试验平台;
2 管道;
3 槽钢构件;
4 P型或Ω型管夹;
FX 水平侧向受力方向;
F Y 水平纵向受力方向;
FZ 垂直于地面方向受力方向。
图6 P型或Ω型管夹荷载性能试验示意图
7.5 组件循环加载性能
7.5.1 试样数量
2套抗震支吊架组件,每套组件只包含1个管夹和1套斜撑。
7.5.2 试样安装
将支吊架组件安装在测试装置内,斜撑与竖杆宜成45°夹角,竖杆长度不小于450mm,测试安装时L1=L2,且L1、L2均不大于1米,见图7、图8。
1 刚性框架;
2 主吊螺杆;
3 抗震支吊架组件;
4 管道;
边坡支护施工方案5 测试连接杆;
6 动力源;
7 控制柜;
F 受力方向。
图7 支吊架组件试验装置示意图
图8 支吊架组件试样示意图
7.5.3 测试过程
7.5.3.1 测试前应根据待测组件中各部件的测试极限值确定组件承受荷载值,组件承受荷载值不大于2.25kN的单套支吊架组件DB13/T 5445-2021 河北省湿地认定导则.pdf,测试时施加的初始荷载应为2.25kN;组件承受荷载能力大于2.25kN的单套支吊架组件,测试时施加的初始荷载应为9k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