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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整理复习资料实务各层次规划方.doc确定各级支路的红线位置,控制点坐标和标高
根据规划建设的位置和容量,确定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和工程设施的用地界线
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及建筑管理规定
国际会议中心机电安装施工组织设计_secret性质、规模、布局、退界、间距、交通、绿化、市政、景观、日照
用地控制指标: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土地与建筑使用相容性
环境容量控制指标: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人口容量
建筑形态控制指标: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后退红线距离、沿路建筑高度、相邻地段的建筑规定
交通控制指标: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设施、与周边交通的协调
城市设计引导:对重要地段地块内建筑的形式、色彩、体量、风格提出设计要求、历史文化保护控制要求
配套设施体制:生活服务设施布置、市政公用设施、交通设施和管理要求
•规定性指标——1)用地性质2)用地面积3)建筑密度4)建筑控制高度5)建筑后退红线距离6)容积率
7)绿地率8)交通出入口方位9)停车泊位及其它需要配套的公共设施
五、修规——方案评析要点(居住小区)
是否正确选择住宅类型;进行住宅组团布置,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满足日照、通风、防止噪音和社区组织等要求
是否进行合理的空间布置,划分公共空间和私密空间,有利于满足休闲、交往、安全防卫等要求,建设完善的社会环境
是否按照居民的生活特点、起居规律对不同类型的公共建筑进行布置,以方便生活、美化环境,有利于经营管理,提供方便的生活环境
是否按照定额标准,分级配置绿化用地,合理分布,形成系统,营造健全的生态环境
是否做到居住区道路既满足居民方便出入,又保证居住区安静与居民安全,分清主次,缩短路程,做到顺而不穿,通而不畅,建立便捷的交通环境
是否做到居住区的建筑风格与景观环境融合到城市环境中,与城市的历史发展文脉相联系,符合当地的民风、民俗和生活习惯,符合居民的审美心理及行为心理
小区整体布局、功能划分、中心绿地位置、组团划分、消极空间的利用
路网及交通组织、绿地系统及布置、公共配套设施、技术经济指标
总体布局: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居住区的结构是否清晰合理,整体空间形态是否优美、有序
住宅布置:住宅的日照、间距、朝向、消防等是否合理
配套公建:公共管理设施;商业服务设施;教育、卫生等设施从位置、内容、面积三方面是否合理
幼儿园小学:出入口、位置是否适中、(南向)活动场地是否充足、层数、建筑规模
道路交通:道路结构、居住区出入口、停车场数量及位置是否合理,与城市道路关系,是否人车分流
绿化系统:绿地率是否合理;集中绿地位置是否适中;绿地结构和级配是否合理,是否有助于景观
市政设施:公厕、锅炉房、煤气调压站、变电所等是否合适
管理和安全:物业公司、围墙、组团出入口
六、建设用地性质的变更——依据
《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划条件进行建设;确需变更的,必须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变更内容不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
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条件报有关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是否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受让方申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受让方继续办理有关建设的各项手续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建设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七、规划设计条件——内容
明确用地和建筑性质,具体确定用地面积和范围(含:代征道路及绿地的面积和范围)
明确土地使用强度(含: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容积率等)
明确绿地配置(含:绿地面积、绿地率、人均绿地、隔离绿地、保护古树名木等)
明确市政设施配置(含:道路组织、交通出入口方位、给排水、燃气、热力、电力供应、公交站点、停车场数量和布局)
明确公共设施配置(含:文化、教育、卫生、体育、休闲、管理、生活服务设施等要求)
满足保护古城传统格局、风貌和传统文化地段、保护重点文物古迹、风景名胜的要求
满足用地和建筑与周围人文和自然环境协调的要求
满足防火、防爆、防洪、防空、防震、抗震等要求
符合无线电收发讯区、微波走廊、高压输电走廊、军事和国家安全设施的相关技术规定
符合城市对外交通及市政工程设施的相关技术规定
•规定性指标——1)用地性质2)用地面积3)建筑密度4)建筑控制高度5)建筑后退红线距离6)容积率
7)绿地率8)交通出入口方位9)停车泊位及其它需要配套的公共设施
•指导性指标——1)人口容量2)建筑形式、体量、风格3)建筑色彩要求4)文物、古树名木、历史街区、水体等保护要求5)其他环境要求
八、建筑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查要点
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
图纸是否符合出图手续,方案的说明和图件是否统一
总平面布置是否符合红线规定的范围及建筑物后退红线的要求;是否符合建筑间距和消防要求;交通出入口、绿地和室外停车场的布置是否合理
是否符合规划设计条件提出的有关:容积率、建筑密度、建设规模、建筑层数、高度、室内外停车场数量、绿地率、安全卫生等技术指标的要求
建筑和地下停车场的出入口布置是否符合组织交通的要求
建筑与市政工程接口是否符合规划要求
建筑的艺术性和周围空间环境的协调
邻近保密单位的建设项目应征求有关安全部门的意见
应按用地、性质、规模、布局、日照、交通、绿化、市政的顺序进行核对交叉口间距、停车场出入口
九、违法建设检查——依据
第三十九条 规划条件未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无效;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单位批准用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撤销有关批准文件;占用土地的,应当及时退回;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违法占地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违法建设
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
十、处理违法建设的一般程序(还有简易程序、听证程序)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一经发现违法建设,应及时向违法建设单位下达停工通知书,责令违法建设停止施工,听候处理。
由两位执法人员共同进行。到违法建设现场了解违法行为的产生及经过,并制作笔录。同时告知违法者的有关人员他们应有的权利。
在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将处罚的理由、依据、违法事实、拟作何种处罚等情况告知违法者,并告知其有陈述权、申辩权和要求听证权。
处罚决定书按有关规定送达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并经签字,注明送达日期
5、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应主动执行。如对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违法者既不申请复议,也不履行处罚决定,又不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文字图例先细读 再看风象与水流 商业中心人气足 交通便捷好服务
良好地段给居住 上班不必跑长途 工业用地重运输 污染大户须防护
易燃易爆要隔离 转运便利建仓储 公共绿地宜均布 滨水地带多种树
旧区新区要兼顾 文化遗产多保护 干道骨架要清楚 两侧用地须相符
道路间距宜适度 一般内密而外疏 港口须有疏港路 生活岸线要留足
客运站场宜深入 编组站场城外布 夏季凉风能导入 冬季寒风能阻住
道路依山傍水走 相交尽量九十度 净污分置上下游 雨水尽量顺势流
四通八达有出路 抗灾避难易救护 自然人文须借助 城市特色要突出
1、土地资源情况,分析发展方向的土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否一致,合理利用土地,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少占良田。
2、寻找城市经济发展联系方向,城市发展与区域周边城镇有着密切的联系,它由对外的辐射力,也受更高层次城市的吸引,城市会沿着主要经济联系方向发展。
3、交通联系好的便捷的方向往往是城市发展的主要方向。
4、综合评价结果是城市发展方向的主要决定因素。
1、是否与相关规划有较好的衔接,把握了城市在国家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
2、城市性质的表达是否准确地体现了城市发展的主要职能,论据是否充分。
3、城市发展目标是否明确,是否与城市的主要职能相匹配,是否从实际出发,进行了可行性论证。
4、城市人口规模是否充分考虑了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水平,及土地水资源和环境条件的制约,是否运用了多种预测方法作预测研究并经过科学论证,用地规模的确定是否从城市现状用的水平,城市职能需要及资源条件的实际出发,并坚持国家节约合理利用土地及空间资源保护基本农田的原则,是否符合国家规划建设用地标准等有关规定。
5、各类用地的空间布局是否有利于提高环境质量和生活质量有利于繁荣经济有利于交通组织,有利于历史文化地方特色自然景观的保护,有利于分期实施及可持续发展。
6、各项建设用地比例的确定是否科学合理,有利于协调发展。
7、以道路网络为骨干的综合交通是否构成了良好的体系,路网布局形式是否与用地性质和用地条件很好的结合,城市内部交通是否顺畅便捷高效,对外交通是否与区域发展相衔接,对外出入口是否畅通。
9、城市防灾和人防是否有明确的系统和分布实施的可能。
10、上版规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了妥善解决。
11、国土区域江河流域规划和总体规划协调。
12、近期建设的规模内容及政策措施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13、城市建设和发展必须坚持开源于节流并举,和理节约利用水资源:一保护水资源,优先保证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和其他建设用水。二是依据地区水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城市发展规模。三是根据水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和调整产业结构缺水城市要限制高耗水型工业的发展,对耗水量高的企业逐步实行关停并转…环境保护是我们的基本国策,市区污染严重的项目要关停迁移。
2、避让有重要开采价值的矿藏区、军事保护区、水源保护区、文物古迹及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
3、城市新建用地要考虑地形,地形坡度在25度以上的地区不应作为建设用地
4、城市新开发的地区应与旧城区有便捷的交通联系
5、新开发的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用耕地,特别不能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
小城市可单独布置在城市边缘,靠近铁路站、公路或河流,便于城乡集散运输。
大、中城市应集中与分散相结合,不宜过分集中 ,按专业将仓库组成各类仓储区,并配相应专用线,按各自特点和要求适当分散在恰当地段,沿河布置仓库时,必须留出一定的生活岸线。
一般应设在城市郊区、远郊、水陆交通条件方便的地方,有专用的独立地段。
设在城市边缘或郊区,并与铁路、港口等对外交通设施紧密结合。
如属农副产品当地土产收购的仓库,应设在货源来向的郊区入城干道口或水
4、供应仓库或一般性综合仓库
要求接近其供应的地区,可布置在使用仓库的地区内或附近地段,并具有方便的市内交通运输条件。
如易爆和剧毒等危险品仓库,要布置在城市远郊的独立特殊专门用地上,但是要注意应与使用单位所在位置方向一致,避免运输时穿越城市。
设备多,容量大,需要大量运输,往往结合有屠宰场、加工厂、毛皮处理厂、活口仓库等布置,有一定气味与污水的污染,多设于郊区河流沿岸,建有码头或专用线。
应设于城市市区边缘通向四郊的干道出入口,不宜过分集中,以免运输线太长,损耗太大。
4)木材仓库、建筑材料仓库
运输量大、用地大,常设于城郊对外交通运输线或河流附近。
5)燃料及易燃材料仓库
如(石油、煤炭、木柴等),满足防火要求,设在郊区独立地段,在气候干燥、风速大的城市还必须布置在大风季节城市的下风向或侧风向。
油库选址:离开居住区、变电所、重要交通枢纽、机场、大型水库及水利
工程、电站、重要桥梁、大中型企业、矿区、军事目标和其它
重要设施,并最好在城市地形的低处,并有防护林带。
● 仓库用地比例不宜过大脱贫攻坚投资基金城乡供水巩固提升子基金锦屏县项目监理C2标段招标文件.pdf,过小。
● 物流中心在城市外围环路与通往其它城市的高速公路。
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分析和综合评价
一、居住小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评析要点
1。居住区用地位置的选择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要求。
2。居住区的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是否与城市经济发展相适应。
3。居住区的空间结构是否合理QTZ63自升塔式起重机施工方案,主次结构是否协调。
4。居住区的空间布局是否合理均衡,是否形成完整的居住生活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