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25P).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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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建筑公司建筑工程施工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25P).doc

第十八条 施工组织设计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准备和组织施工的全面性技术、经济文件。合理编制并认真贯彻执行施工组织设计是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程质量及企业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及格式应严格按照《中建总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及关于加强对施工组织设计管理的意见》进行编制、审批和管理。

为与交工资料统一DB3206/T 1028-2021 工业用地效益评价指标体系.pdf,施工组织设计采用A4纸打印装订。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完整,编写单位及编写人员签字应齐全,应按要求报上级有关单位审批并有审批文件,审批单位及人员应签字齐全;施工组织设计应报送监理、建设单位审查批准,作为施工中检查、验收及组织施工的依据,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文件,归档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监理和建设单位的签字盖章和负责审查批准人员签署的意见。

施工日记是施工单位对单位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对有关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的原始记录,是施工活动各方面情况的综合记载,是查阅全过程施工状况十分重要可靠的根据之一,是施工技术问题处理的备忘录,是技术总结的基础。施工日记的内容有:

2、工程部位及劳动力安排;

3、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的起止时间;

4、施工中停水、停电、材料、气候变化等影响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5、工程所发生的质量、安全事故及机械设备事故情况;处理意见和处理方法和记录,处理后隐蔽验收活动和结论记录;

6、设计单位在现场解决问题的记录(或变更设计应由设计单位补齐变更设计联系单);

7、变更施工方法或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特殊措施和施工方法的记录;若有改变原设计处,在征得设计同意下的问题,还应补充设计更改通知等内容和情况;

8、工程材料临时代用情况及有关部门人员的同意、确认情况;

9、工程特殊质量要求和施工方法的实施情况;

10、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管理提出的技术质量方面的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

12进行技术交底、技术复核和隐蔽工程验收等活动情况的摘要记载。

施工日记应从开始起至工程竣工止,由单位工程负责人或项目经理部指定专人逐日进行记载,要求内容必须连续和完整,杜绝事后写回忆录的情况,以免造成遗漏。

第二十条 砼工程施工记录

砼工程施工记录,是砼工程在施工时施工活动情况和技术交底、浇筑工作量等内容的综合记录,是砼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原始资料之一。

(一)砼工程施工记录的内容有:

1、日期、天气、气温。

2、分部、分项工程施工部位。

4、施工班组及岗位分工。

5、重要工程部位的技术交底。

6、质量、安全、设备情况。

7、变更及施工方法或遇雨等状况采取措施的记录。

8、砼标号、掺附加剂,高、低温措施养护方法等。

(二)砼工程施工记录的要求:

1、砼工程施工记录,应由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或砼工长在砼工程施工期内逐日记载(每天填写1份),要求记录的内容必须连续和完整。

2、砼的浇捣数量和部位,应按每天实际施工的结果如实填写。施工中抽查砼坍落度的次数和具体情况等应如实记录;应注明试块28天强度。

3、砼试块编号应与砼试验报告送样单的编号一致。

第二十一条 主要材料、半成品,建筑物构配件、器具和设备应进行现场验收,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凡涉及到安全、功能的产品,应按新版国家建筑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体系中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进行复验,并应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技术负责人)检查认可。

不合格的材料、产品不得用到工程上。

需要采取技术处理措施的产品、应满足技术要求,并经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代表)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批准后方可使用。

合格证、试(检)验报告或记录的抄件(复印件)应注明原件存放单位、并有抄件人,抄件(复印件)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凡使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应有法定单位鉴定证明及国家、省市技术管理部门签发的确认文件。产品要有质量标准、使用说明和工艺要求。使用前,应按其质量标准进行检验。

1、水泥进场时应有生产厂家的出厂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厂别、品种、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和试验数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进行复试,并提供试验报告:

①用于承重结构的水泥;

②用于使用部位有强度等级要求的水泥;

③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

3、水泥复试主要项目: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

1、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厂方试验报告,并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

2、下列情况之一者,还必须做化学成分检验:

②在加工过程中,发生脆断、焊接性能不良和力学性能显著不正常的。

3、有特殊要求的,还应进行相应专项试验。

4、不同等级、不同国家生产的钢筋进行焊接时,应有可焊性检测报告。

(三)钢结构用钢材、连接件及涂料

1、钢材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如对钢材的质量有异议时,必须按规范进行力学性能和化学成分的抽样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

2、钢结构的连接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的标准。

高强度螺栓、高强度大六角头螺栓在安装前,按有关规定应复验其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及连接副预拉力,或扭矩系数,合格后方可安装。

3、涂料应有质量证明书,防火涂料应经消防主管部门认可。

4、有预拼要求时,钢构件验收应具备预拼装记录。一级、二级焊缝无损检验报告及涂层检测资料。

(四)焊条、焊剂和焊药

焊条、焊剂和焊药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按规定需进行烘焙的还应有烘焙记录。

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用于承重结构的,应有强度等级的试验报告。

1、砂、石使用前应按规定取样进行必试项目试验:

砂子的试验项目有: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等。

石子的试验项目有: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值等。

2、用于配制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时,还需做相应的项目试验。

应有生产厂家的质量证明书或合格证、技术检测单、产品说明书。内容包括:厂品、品种、包装、质量(重量)、出厂日期、有关性能和使用说明。使用前,应进行性能试验并出具掺量配合比试配单。

使用粉煤灰、蛭石粉、沸石粉等掺合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和试验报告。

各种防水材料,应有产品的合格证书和性能检测报告、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1、防水卷材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内容包括:品种、标号等各项技术指标,并应有抽样检验报告,必试项目内容为拉伸强度、不透水性、耐热度、断裂延伸率、低温柔性等。

2、防水涂料使用前应提供试验报告;

3、各种接缝密封,粘结材料,应具有质量证明文件,使用前应按规定抽样复验,具有试验报告。使用沥青玛王帝脂做为粘结材料,应有配合比通知单和试验报告。

应有出厂合格证。厚度、密度及热工性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十一)预制混凝土构件

应有出厂合格证、结构检验报告、生产厂家资质证明书。

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厂家产品说明书。

(十三)轻质隔墙材料应有出厂合格证,并符合国家和有关标准规定。

(十四)玻璃幕墙使用的骨架、连接件、玻璃粘结材料应有质量证明书和性能实验报告。

第二十二条 施工试验记录

(一)回填土、灰土、砂和砂石

1、有分层、分段的取样平面位置图;

1、应有试配申请单和经试验室试配后签发的配比通知单。

2、分层、分段试块28天标养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3、按验评标准规定的强度统计评定表。

4、凡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或未按规定留置试块的要有处理结果和有关资料。需要检测的,应出具法定检测单位检测报告,并应有设计人签认。

1、混凝土应有试配申请单和试验室签发的配合比通知单。

2、分层、分段试块28天标养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3、按验评标准规定的强度统计评定表。

凡达不到要求或未按规定留置试块的,应有结构处理的有关资料,需要检测的,应出具法定检测单位检测报告,并应征得设计人的认可。

4、商品混凝土,应有出厂合格证,施工现场应有混凝土和坍落度检验记录及施工现场取样的混凝土强度试验报告。

5、结构工程冬期施工的混凝土应增设不少于二组与结构同条件养护试块的试验报告。

6、防水及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应有配合比申请和配合比通知单及抗渗试验报告或其它专项试验报告。

1、钢筋连接接头采用焊接方式的或采用锥螺纹、套管接头方式的均应按有关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应按同品种、同规格、同接头型式、同一焊工划分)。提供试验报告的焊(连)接试件应从外观检查合格后的成品中切取。

2、焊工合格证(有效期内)的复印件

4、焊(连)接试验的必试项目内容为:抗拉强度,断裂特征及位置,闪光对焊应加试冷弯试验等。

承受拉力或压力的一、二级焊缝无损检验,必须经省市有关部门审定合格的单位,出具超声波或X射线探伤检验报告。

(六)现场预应力混凝土试验

1、应有预应力锚夹具出厂合格证及硬度、锚固能力抽检试验报告。

2、预应力钢筋的各项试验资料及预应力钢丝墩头强度抽检记录。

第二十三条 施工记录

1、灰土、砂、砂石和三合土地基,应有干土质量密度(干容重)或贯入度试验资料。

2、重锤夯实地基:应有夯实报告及最后下沉量和总下沉量记录。

3、强夯地基:对锺重、落距、夯击点布置图及夯击次数记录。

1、按规定绘制钎探点布置图

3、地基需处理时,应由设计勘察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应将处理的部位、尺寸、标高等情况注在钎探平面图中,并有复验记录。

1、桩基包括预制桩、现制桩等,应按规定出具施工记录。由分包单位承担桩基施工的,完工后应将记录移交总包单位。

4、桩基检测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成桩质量检查(含混凝土强度和桩身完整性)和单桩竖向承载力的检测报告和施工记录。

(四)承重结构及抗渗防水工程使用的混凝土,应有浇灌申请记录和浇筑许可证。

(五)结构吊装(制作)记录

1、预制混凝土框架结构及大型构件吊装等施工记录,内容包括:构件类别、型号、位置、搭接长度及实际吊装偏差,以及吊装平面图等。

2、钢网架结构制作及安装记录,内容主要包括:

①钢网架结构竣工图和设计更改文件;

②钢网架结构所用的钢材和节点、连接件材料的质量证明和试验报告;

③焊缝质量检验资料,焊工编号或标志;

④高强度螺栓各项检查记录;

⑥网架结构应有自重和屋面工程完工后的挠度值测量等记录。

3、钢结构工程竣工验收记录,内容主要包括:

①钢结构工程竣工图和设计文件

②安装过程中形成的与工程有关的文件;

③安装所用的钢材、连接材料和涂料等质量证明书或试验、复验报告;

④工厂制作构件的出厂合格证;

⑤结构安装检测记录及安装质量评定资料;

⑦焊接质量检验报告,焊工编号或标志;

⑧高强度螺栓抗滑移系数试验报告和检查记录;

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中间检查交接记录;

⑩钢结构安装后涂装(含防火涂装)检测资料;

⑾设计有要求的工程试验记录。

(六)现场生产预制混凝土构件

1、施工方案和技术交底资料

2、原材料试验,混凝土配合比、混凝土强度试验资料。

(七)现场预应力张拉施工

现场预应力张拉施工资料的内容主要包括:各种试验记录、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张拉记录、张拉设备检定记录、质量检定记录和质量检查资料。

1、浴室、厕所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必须有防水层及装修后的蓄水检验记录。每次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

2、屋面工程应有全部屋面的淋水试验记录,试验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

3、不便做试水试验的工程,要经过一个雨季考验,并做好观察记录。

4、通风道(烟道)应做通(抽)风和漏风、串风试验,要求100%检查,并做好记录。

(九)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发生质量事故的工程项目,应按有关规定建立质量事故档案。主要内容包括:质量事故报告、处理方案、实施记录和处理验收记录。

1、混凝土冬期施工测温记录应包括大气温度、原材料温度、出机温度、入模温度和养护温度。要有测温点布置图,包括测温点的部位、深度等。

2、大体积混凝土施工应有混凝土入模时大气温度记录,养护温度记录,内外温差记录和裂缝检查记录。

(十一)其它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施工记录

如保温、隔音、防火、耐火等工程项目,按有关规定《建筑给水钢塑复合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25:2001.pdf,提供相关的施工记录。

(十三)玻璃幕墙施工应有符合要求的设计图纸及性能试验、施工、验收记录。

第二十四条 预检记录

1、工程定位测量包括:建筑物位置线、现场标准水准点、座标点(包括标准轴线桩、平面示意图)。

2、基槽验线;包括轴线、放坡边线、断面尺寸、标高、坡度等。

3、模板:包括几何尺寸、轴线、标高、预埋件及预留孔位置、模板牢固性、清扫口留置、模内清理、脱模剂涂刷、止水条要求等。

4、楼层放线:包括各层墙柱轴线、边线、门窗洞口位置线和皮数杆。

5、楼层50厘米水平控制线、轴线竖向投测控制线。

6、节点做法东莞市某高层住宅落地式外脚手架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放样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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